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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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计划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计划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计划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
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
支笔。
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
做到科目齐
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
正确行使会计职权,
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
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
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
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
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
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
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
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篇二:
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
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
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
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
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
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
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
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
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
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
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
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
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
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
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
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
门费用预算。
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
分:
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
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
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
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
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
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
项目支出实行项
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
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
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
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
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0XX年3月篇三: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
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20XX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XX-01-13规章制度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
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
支笔。
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
做到科目齐
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
正确行使会计职权,
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
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
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
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
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
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
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
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
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
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
法律责任。
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
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
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
理。
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如工会帐、红十字会帐、食堂帐、勤工俭学帐必须纳入学校财务
部门统一管理。
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
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
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留
存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八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
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
科学编制,自求平衡。
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
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
预算不超支”。
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
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九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
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
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00元。
四、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
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
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五、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
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
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
每年六
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
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七、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臵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
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
各部门也
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八、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臵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
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
实施。
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
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借读
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
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