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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规章制度

公交车规章制度

【篇一:

公交管理制度】

公交管理制度

班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的驾驶证、行车证上岗证等证件要齐全、合法。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一切以为服务为主,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驾驶员形象。

4、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出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

5、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避免猛踩刹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7、发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8、驾驶员言行规范:

思想:

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争创一流服务水平。

言语:

用语文明礼貌,不讲粗俗污秽语言;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仪表:

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头发、面部、手足卫生。

9、各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

并应遵守服务单位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0、驾驶员对用车的合理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公司领导反应。

11、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2、保持班车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车单位院内里。

班车管理规定:

1、每天发车前进行班车卫生检查,保持车内整洁,无杂物,每天清扫一次

2、卫生清扫时不得将车内垃圾随意乱扔

3、驾驶员不得在发车前及发车途中吸烟

4、驾驶员在校内或班车上不得讲脏话、粗话

5、发车时,听从班车管理员指挥,按指定顺序发车,不得抢行或提前发车

6、驾驶员按规定的时间到各站点接送员工,不得漏站;

7、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乘车员工发生口角或冲突,如有异议向公司反映,公司出面解决

8、驾驶员在厂区内不得聚众闲聊、打扑克、嗑瓜子、大声喧哗、疯打乱闹

9、每班发车前5分钟,驾驶员必须到车内等候,提前开启空调或暖风;

10、班车在校内运行,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11、班车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车或中途不能继续运行时,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报车队长及上级领导,然后根据指示安排员工。

12、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不许接打电话或与员工闲聊。

公司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

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及时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五、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

远途外地用车除外,加油须使用油票,领用人签字并登记行驶里程数,平时要节约用油。

【篇二:

公交规章制度】

新乡市万里公交驾校管理制度

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不弄虚作假。

6、允许学员选择或调换教练员。

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时间。

8、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9、廉洁施教,严禁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的宴请。

10、保证通勤班车出车率,安全正点接送学员。

11、推行“三优”服务理念:

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教学、优质的管理。

12、四项承诺:

违规收费可举报,学时不够可拒考,学不满意可换车,考不及格可续学。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学校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授课情况,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至少要查课两次,教研室领导至少每周查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

(4)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

其中学校新聘教员必须进行试讲备课,合格后上岗执教。

(5)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2、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一是正常班的单车教学实施计划,二是预约班的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各场站负责人也应加强对所属教员的督促检查。

3、执行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

(2)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项目、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

(3)学校的领导及各场站负责人经常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教学日志填写情况。

(4)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4、执行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

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印章。

(3)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运管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车管所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各一份留存归档。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5、实行教学质量评估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评估小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其成员应具有教务处、教研室的人员。

(3)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4)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

(5)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员聘用:

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有关教练员的要求,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按程序进行。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2、教练员的培训:

制定教练员培训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但每年至少进行一周的脱岗培训,不定期培训随时进行。

教练员培训由管理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

3、教练员考核:

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教学能力、教学质量、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廉洁自律情况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公布。

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驶证成绩平均计算。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五位的教练员离岗培训,累计在三次以上排名在后两位的应调离教练员队伍。

学校人事部门建立教练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5、教练员的辞职、解聘、开除:

(1)辞职: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故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40天告知学

校。

教练员辞职应按聘用合同中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2)解聘:

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3)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除名或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被开除的教练员,各学校三年内不再聘用,并抄告运管部门。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要服从机动车教练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安排的教学计划,认真学习相关课程。

2、在教练员的示范指导下,学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者,可暂停学习。

3、爱护车辆及备品,不得故意损坏。

出车前和收车后主动维护和清洁车辆。

4、学习期间严禁饮酒、打闹、玩扑克、打麻将以及谩骂行人,不得随意向车外抛东西,不得具有挑逗行为。

5、驾车时不准吸烟、戴色镜、赤足、穿拖鞋、高跟鞋和超短裙等进行操作,不得接听手机。

6、不准扒车、跳车,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要求依次下车,防止发生事故。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发动和移动车辆。

7、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不准向教练员赠送

【篇三:

公交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集团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动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有效地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有安管人员、驾驶员及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委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四条集团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

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部负责。

第五条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调离,应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并报集团安委会备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委会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和法规,审定各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表彰在安全方面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3、对紧急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责令停止;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和调处进行指导和专审;对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安全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依据职责范围建立驾驶员档案,妥善保存安全原始记录资料,登记安全管理台帐,按月报送安全管理各项报表;

3、组织员工开展以安全教育为内容的活动;

4、对发生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场所、重点工作岗位、重要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谨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安全部部长职责

1、贯彻上级政策、法规、法令,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当好领导参谋,安排部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

及时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

2、编制与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以防为主、教处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和驾驶员的业务教育,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竞赛。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找出差距,加强防范。

4、确保本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本部全面业务学习,定期召开本部人员会议,搞好团结,积极开展协作,督促建立健全安全台帐,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5、及时掌握安全情况并进行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安全方面的第一手资料。

6、严格按照车辆保险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保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部副部长(车保办主任)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保险法,建立健全车辆保险管理制

度和有关质量记录。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严于律已,管好自已及身边工作人员廉政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积极为车组服务,办事及时,不卡、不拖。

5、及时掌握保险工作业务状态,定期向部长汇报有关保险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线管队队长职责

1、负责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稽查人员执行公司相关各项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对发现违规操作的稽查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指正,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配合公司维护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线路营运秩序,包括车辆的运营秩序,及站点的乘车秩序。

4、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到勤检查、勤研究,与监管中心及时沟通,起好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

5、完成好特殊情况下,公司要求的其它工作。

内勤要做好线管人员工作报表的分类及统计汇总,并协助队长做好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岗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以防为主,加强宣教,坚持安全检查。

协助部长开展安全活动。

3、参加事故调处,按程序办好保险理赔手续。

4、实事求是地做好行车事故保险的反馈工作。

第十三条车保管理岗职责

1、学习保险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依法办事。

2、在车保办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各分公司安管人员,热情解答车辆保险咨询。

3、做好车辆赔付、续保、退保等记载工作,数据准确无误。

4、做好当月报表,年终报表,台帐清楚无差错。

第十四条安全内勤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做好部室内报表统计、文件录入、相关台帐及数据管理。

3、加强学习,办事及时,不卡不拖。

第十五条线路稽查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调度安排,按时上下班、严禁擅离职守、串岗脱岗,认真负责的做好线管工作,不准徇私舞弊。

发现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督促其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报告给部门领导。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公司安全营运管理规定督促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站依次停靠站点,待乘客上下车完毕后关门起步。

纠正压站、甩站等违反公司十六条禁令的违章行为。

3、维护好公交站点的乘客候车秩序,车辆进站停稳后,组织引导乘客从前门上车,后门下,协助车组人员妥善处理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服务或票务纠纷。

4、确保公司无人售票公营车辆票款收入不流失,车辆进站后协助驾驶员督促上车的乘客主动投币、刷卡,并为乘客提供换零钞服务。

5、认真解答乘客对公交车的各种咨询,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十六条票务稽查员职责

1、检查并指导在岗员工的票务工作,督促员工文明操作、礼貌待客、规范服务。

2、执行票务稽查任务时,必须主动出示稽查证件,二人以上(含二人)方可上车稽查,严禁个人私自上车稽查。

3、对驾驶员违反投币及刷卡管理规定进行纠章,对持相片的乘客刷卡进行验证,如发现持卡人持有非本人的乘车卡乘车时,可以收缴乘车卡,并做好记录,及时下达违章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及时将收缴的卡交予ic卡管理中心,不得私自处理。

4、查处票务违章必须具备录像、ic卡刷卡记录、司机证明、稽查员自述报告等相关证据方可处罚。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第十七条依据目前道路交通处理及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实际事故费用低于5万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住院治疗5人以上(含5人),或者实际事故费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实际事故损失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实际事故费用6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章安全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每季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

安全部相关人员及各分(子)公司安全经理,可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3、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2)、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会议记录:

由安全部门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

第十九条分公司安全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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