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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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技术协议
1、项目概述
2、招标范围
3、工程质量标准
4、施工工期
4、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5、标准及技术规范
6、灯具技术要求
7、各系统内容的技术要求
8、质量要求
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要求
附件一:
灯具参数说明书
附件二:
甲方限定灯具品牌及材料汇总表
甲方:
xxxxx公司
乙方:
xxxxx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xxxxx项目xxxxx沥青道路施工事宜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二.招标范围
1.1乙方承包范围详细说明及需总包配合服务
1.1.1招标内容:
1.1.2与幕墙施工单位的配合:
幕墙的开孔、灯具固定件的安装、管线的铺设、灯具的安装、防雷接地施工等。
1.1.3与机电总包的配合:
泛光照明电源管线的敷设。
1.1.4与弱电分包的配合:
楼宇控制与泛光照明的配合,控制箱、配电箱的安装等。
1.1.5泛光照明的调试、验收等工作。
1.1.6灯具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供货。
1.1.7施工临时水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接驳点,挂表计量,每月按照规定向总承包缴交水电费。
现场不提供宿舍,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1.2工程质量标准
1.2.1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1.2.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应达到本协议第四章要求,并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内国家最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其配套的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当地政府的验收规定要求;以上标准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要求高者为准。
1.3图纸
1.3.1施工图纸提供日期:
根据实际设计进度,分批次提供,为配合政府,乙方不得因图纸质量或提供是否及时对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1.3.2图纸及资料提供套数:
甲方免费提供施工图一式8套(包括二套用于编制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全部交给甲方)。
甲方在发放最新的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时,乙方除保留一套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外,应同时把已取消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退还给甲方。
乙方另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除非绝对是为了执行本合同的必须外,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者使用或知悉图纸、规范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文件
三、施工工期
暂定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如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开工时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4.1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合同工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监理、甲方提交,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乙方严格按此组织施工。
甲方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作为专业性公司应负的责任,不作为结算依据。
4.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资源供应计划(含人、材、机、临时设施等)、工期计划和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含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消防保证措施(含环保节能)、季节性施工措施、降低成本措施等。
4.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应由横道进度计划图表示。
横道进度计划图包括整体进度计划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做出其承包工程中相应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在总工期的控制下,分列出各阶段工期。
五、标准及技术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现行规范及标准: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12、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六、灯具技术要求
国宅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特点:
工程施工与幕墙施工穿插进行,工期较短,工程的电缆、钢管敷设有一定的困难,灯具安装要保证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等性能不受影响,要保证灯具的安装美观,保证设备的使用安全。
建筑物泛光照明控制系统:
1、照明控制系统分级、分档原则:
1).平时保证功能性照明,实现亮化效果。
2).在保证亮化效果的同时体现节能。
3).节日、重大节日:
烘托,渲染气氛。
2、在照明配电箱中预留楼宇自控接口,由楼宇自控系统进行统一控制。
3、所有灯具要求具有抗老化功能。
应能保证工作电流稳定,使工作电源不稳定时,光源不会超负荷工作,保证灯具偿寿命正常工作。
4、灯具参考规格由于不同品牌厂家模具有所不同,投标单位所选择不同品牌灯具参考规格也有所不同,投标单位应在投标灯具技术指标及供货证明书中说明灯具规格。
5、图纸内各型号投光灯灯具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6、要选择适宜的亮度,不要盲目追求亮,要使其与周围环境产生视觉对比,通过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来表示售楼处的整体效果。
应细致考虑所用光源的光强、光通、光输出比、灯具的光束角、配光曲线,常用的光源有白炽灯、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它们各具特点,应根据售楼处周围环境综合考虑、合理选择。
充分研究被照建筑的形态构成,分离出具有独特品质的主体思想,突出重点,创建出层次感。
7、灯具运到现场首先检查外形及绝缘有否损伤、数量、型号、附件是否与设计相符,灯具配线必须符合施工图要求。
8、需组装的灯具,应按说明书及示意图,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并预留足够的出线头或接线端子。
组装时注意不要刮伤、碰损灯具外表,灯具和各元件应安装平整、牢固。
安装灯具前,必需先确定安装基准点,以合理光照强度及美观、整齐为原则。
灯具金属外壳必需与PE线可靠连接。
9、灯具配线时,首先核对线径相数、回路数、起止位置及回路标号,根据照明回路的导线类型,制作导线分歧头,导线穿管后引到接线盒内,灯具对应,并用金属软管作线头保护套。
10、按照技术说明为灯具安装配套光源和其他必要附件,如五金部件、电气附件、支撑构件、电缆、电缆管、安装支架等,达到安全、完整,保证灯具正常工作。
11、在安装过程中保证灯具的正确使用,防止光线溢漏、灯具变形、凹陷或其他不符合标准的现象。
12、实施高空作业安装时,安装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正确使用吊篮及相关设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图纸或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13、为悬挂安装或表面安装的灯具,采用固定基准线的方式,以保证灯具保持整齐的序列。
并提供其灯具的固定设备和附件,包括接口、预埋螺栓、校准仪、装饰盒和悬挂杆件。
灯具固定位置的允许误差为不超过6.5mm,上下不超过12.5mm
七、各系统内容及技术要求
1配电箱元器件要求
1.1配电箱主回路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软启动器、双电源开关等)采用经济合理的产品。
1.2充分考虑元器件参数、安全性,预留控制接口,满足远程控制。
2产品技术要求
2.1产品(包括所选用的主要元器件)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并按规定提供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2.2柜内所有元器件的技术参数(包括:
开关极数、额定电流、开断电流等)以提供的图纸为准。
2.3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
1)箱内配电母线材料选用铜材,其纯度达到99.93%以上;
2)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满足线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多股线压接端头;
3)箱内选用的导线应为阻燃型耐热多股绝缘软芯铜线,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制造厂可根据开关整定容量确定。
其中:
电流回路≥2.5mm2;电压回路≥1.5mm2。
2.4箱内接线端子
1)接线端子外壳材料应有较好的阻燃性能,不腐蚀,自熄灭。
2.5箱(柜)体的技术要求
1)箱(柜)体在满足功能的条件下要尽量的小。
箱体外部美观,操作方便。
2)配电箱(柜)体面盖采用防火设计,电气强度高,机械性能可靠,不易变形,阻燃性好。
建议采用为透明设计,防护等级:
IP41。
3)箱(柜)体开门方向,供货前,由成交供应商到工程实施现场一一确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开启角度≥135°或90°。
过门线要求采用RV软线,并外缠绕管。
4)箱(柜)体外壳处理方法、耐腐蚀能力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1.5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2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
需要拼装的箱(柜)体,相互之间须安装隔板,并在厂内预先拼装调试。
箱(柜)体冷板外壳经去油、去污、除锈、磷化后静电环氧粉末喷涂,固化,淬火过程。
色泽均匀,适用于潮湿环境。
保证防锈防腐性能大于20年。
箱(柜)体应有完整的3C认证,并按IEC298标准的有关规定完成抗故障电弧试验,及进行短路强度试验。
箱(柜)内及面板上元器件标志清晰、布置合理、安全可靠,并具有良好的绝缘性。
供应商需考充分虑进线电缆截面。
为便于用户连接引出线,各分支回路输出需集中连接到柜下方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子距地高度应≥300mm。
箱(柜)体防湿、防水处理:
箱(柜)体应有两种敲落孔供选择,方便配线安装,管线锁紧设施应在箱内,且敲落孔处应设置密封胶圈防护,并达到箱体的整体防护等级。
箱(柜)体整体制作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
箱(柜)内可适应安装各类不同的电器元件,箱(柜)内元件安装板可适当调整位置。
请提供色板,由招标人确定颜色。
2.6箱体电气保护接地
1)需具有箱体保护接地功能
2)箱体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
3)接地连接点标以GB/T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和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看作接地导体。
4)保护导线(PE)置于箱体底部,箱门上有过门接地线。
3配电箱安装
3.1低压配电箱安装用膨胀螺丝固定,箱体接地端子通过接地线与接地角钢可靠焊接。
配电箱安装前进行检查,规格型号与设计相符,内部元件完好,配线美观整齐,箱体外观检查完好,安装后可靠接地,采用螺栓连接,明敷处采用抱箍及膨胀螺丝固定,暗敷处必要时凿添混凝土固定。
3.2检查箱内配电装置容量是否满足要求,同时复核控制缆位置编号、芯线是否符合设计。
确认无误后,剥切电缆制作电缆头并进行绑扎固定。
3.3把同一束电缆头绑扎后,将各电缆的芯线按自然顺序理顺,核对芯线编号,然后把所有芯线在距电缆头上30-50mm处绑扎成束。
3.4把理顺的芯线全部整齐地装入线槽中,在芯线全长的中部和上部用绝缘绑线作几圈临时绑扎,防止芯线从线槽中脱落。
3.5自上而下分别将电缆芯线按编号镶入与端子排位置相对应的线槽孔中,其预留长度也暂时留在线槽的槽孔外。
从线束绑扎位置向上,每隔400mm对芯线绑扎一道。
3.6确定预留长度及线端绝缘剥除长度,切断多余芯线长度,并按芯线需外露长度剥除其绝缘层。
从切断的芯线上取下标号牌,套在刚剥除绝缘层的芯线上。
弯曲预留长度段,自端子排最下端开始向上顺序按煨线环或压接线端子方式进行接线,把芯线接到端子排上,直至全部完成。
4电缆、管路施工的技术要求
4.1明配的电管、钢管应壁厚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
应具有产品材质单。
4.2明配管应横平竖直,其允许偏差值为:
管路在2mm以内时偏差为3mm,全长不应超过管子内径的1/2。
4.3明配管固定点间距、保护管弯曲半径及弯曲处的弯扁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4钢管采用丝扣连接,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两卡间连线为铜软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电管采用套接紧定式连接,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两卡间连线为铜软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4.5防爆导管采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连接处紧密牢固,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4.6根据现场设计加工支架、吊架。
根据测定管路的垂直平走向弹出线来,按照安装标准规定的测定点间距的尺寸要求,计算确定支架的具体位置。
4.7、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间距为150-500MM。
4.8电缆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符合设计要求,且绝缘良好;
4.9电缆敷设时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电缆在进出配电箱、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作预留。
4.10电缆头制作
1)低压塑料电缆头一般采用普通干包加塑料护套工艺制作,电缆线芯连接时,线鼻子的规格应与线芯相符,采用机械压接,压模的尺寸应与导线的规格相符,确保线鼻子压接牢固。
2)电缆终端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工艺人员进行,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制作过程中,切割电缆要小心,不能损坏绝缘,保证叉口绝缘包扎良好。
包缠绝缘时,绝缘带的搭盖应均匀,层间应无空隙及折皱,注意清洁,防止污秽与潮气侵入绝缘层。
5、接地保护、等电位连接、漏电保护
5.1本工程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时应注意三相平衡。
5.2所有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规程接地。
5.3电源引入建筑物进线处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满足图纸要求,如实际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必须增加接地极。
5.4保证灯具配管、接线盒、灯具支架的可靠接地。
5.5带有漏电装置的回路,要求漏电装置动作时间小于0.1秒,动作电流小于30mA。
6、联动调试
6.1、照明器具试运行:
1).电气照明器具应以系统进行试电运行,系统内的全部照明灯具均得开启,同时投入运行,运行时间为24小时。
2).全部照明灯具通电运行开始后,要及时用钳流表、万用表测量系统的电源电压及负荷电流,并做好记录。
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小时还需测量记录一次,直到24小时运行完为止。
上述各项测量的数值要填入试运行记录表内。
6.2、配电箱的试运行:
1)、配电箱试运行前,检查配电柜内有无杂物,安装是否符合质量评定标准。
相色、铭牌号是否齐全。
2)、将开关柜内各分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当主开关闭合后,逐个合上分开关。
3)、在空载情况下,检查各保护装置的手动、自动是否灵活可靠。
4)、在负载运行的情况下,切断弱电系统中的线路,测弱电端子,感应电是否符合厂家要求。
5)、送电空载运行24小时,无异常现象,经甲方检查确认后,向甲方报一份存档。
7、吊篮安装:
我司泛光照明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共设置长度为6米的电动吊篮7部(暂定)。
其中吊篮规格型号如下:
1.型号:
ZLP630型电动吊篮。
2.平台尺寸6m×0.69m×1.18m。
3.额定载重630KG。
4.电动机功率1.5KW。
5.配重36块每块25公斤。
6.电缆3×2.5+2×1.51根
7.ZLP630型电动吊篮主要组成部件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提升机LTD6.3
2台
安全锁LST20
2把
电动机(YFJ90L-4)
1套
屋顶吊架
2付
工作平台
1套
钢丝绳8.3毫米
4根
电缆3×2.5+2×1.5
1根
安全绳
1根。
安全锁LST20
2把
提升机LTD6.3
2台
电动吊篮的安装、移位和拆除方案:
1.吊篮运抵施工现场后,将支架、钢丝绳和配重用施工电梯或塔吊分别运到施工段顶层楼面,将篮体部分搬运至相应位置的地面。
2.篮体安装程序:
先组装篮底、篮片,再安装篮端头、提升机和安全锁,最后安装上限位极限开关。
3.支架安装程序:
将楼板进行适当的保护后,先组装吊杆,然后将吊杆穿入前后支架的方钢管内,接着将上支架及加强钢丝绳安装到位,再将承重钢丝绳伸出墙面投放下去。
最后,将支架定位并安放配重块到后支架上。
4.屋面支架安装完成后,在地面对应的位置安装吊篮篮体。
在支架和篮体安装之后,安装人员必须完成工作中的自检和互检程序,并重点检查各连接点的螺栓是否缺少和松动。
每台吊篮均设有一条保险绳,保险绳固定在屋内固定点上,保险绳沿墙放下。
5.检验:
吊篮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工作中的自检和互检,并重点检查与吊臂连接处每根钢丝绳有3个卡扣,要特别注意各连接点的螺栓和弹垫及平垫是否齐全和牢固
6.试车:
在确认上述工作完成后,安装人员连接好电源线,将钢丝绳穿到提升机和安全锁内,将吊篮上下运行3-5次,进行试运行。
合格后双方安排设备验收。
7.设备验收:
屋面机构、钢丝绳、安全锁试验、试运行等,经有关部门申报验收检查后方可投入运行。
8.移篮:
工作完毕后,需把篮体落到地面,拆除钢丝绳,把支架拆除运到屋顶,从新安装支架,挂号钢丝绳从新提升篮体。
吊篮未着地不允许进行位置移动。
移篮必须断电,防止误操作。
9.拆卸退场:
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方通知我方拆卸吊篮,由工地提供垂直运输工具和安排搬运人员,将悬臂机构运至地面,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对吊篮设备检查后确认无丢失、损坏设备,在退场清单上签字认定,由我方安排退场。
安全技术措施:
1.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三层以上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人坠物。
严禁交叉作业。
2.工作吊篮应有2-3工人操作,可以相互配合。
3.吊篮内载荷应大致均匀,严禁超载。
4.操作吊篮人员必须经过我公司专门培训、考试、发证,持证上岗,尤其应掌握应急措施。
尤其在施工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必须通知我公司派人培训。
5.上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当吊篮上下运行及停在空中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扣在自锁器上,自锁器扣在保险绳上。
6.吊篮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电动吊篮技术交底兼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7.承包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八、质量要求:
总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以上。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总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及所采购的设备负责,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进场后要迅速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一)工程质量
1、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应成立包括公司级领导、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等人组成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须按设计文件要求,国家及省、市规范规程、施工验收标准,设计所选标准图集等组织施工,施工前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按此组织实施。
4、任何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并对承包项目与分包项目的成品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图纸审查
承包方必须认真审查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前准备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以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检验试验
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具备市场交易凭证,产品合格证书,材料检验单等,经外观检验合格,需送试的材料及构件,由监理见证后送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监理同意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四)节点报验:
承包方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办完报验手续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检查和返工
1、建立健全三检制度:
承包单位必须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验收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制度,强化过程控制。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及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及甲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及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要求
(一)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规范工地,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等。
2、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大连市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4、承包方要建立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特殊作业内容,应按规定报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后再作业。
5、承包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器材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保证质保资料齐全。
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必须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符合国家及大连市有关规定。
职工膳食、饮水、宿舍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一切相关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
6、承包方应编制土方工程、吊篮搭设及拆卸、施工用电、大型设施使用及拆卸等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有危险性的工程应做专项施工方案,在甲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7、承包方要有专人专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整改,并保证整改到位。
8、承包方不得在未竣工的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临时生活区与作业区要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和大连市的有关规定。
9、在分包单位参与现场施工的情况下,总、分包方应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与检查。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三)安全防护
1、承包方应该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指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材料。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