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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doc.docx

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doc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人员进出及内部安全管理

(一)总则

目的:

为规范人员进出及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东和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公司此类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安全与行政部,行政管理部门在按照本制度进行监督及执行处罚时具有同等权力。

(二)公司员工、合作员工出入管理

公司员工是指东和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合作员工包括通过第三方人才租赁公司派遣的合作人员、业务外包方或合作方派遣至我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临时实习学生。

一、出入管理要求

1、公司员工、合作员工进出公司必须正确佩戴有效工卡。

2、忘带卡或工卡遗失的员工应主动在前台岗登记,并经公司另一正式员工出示本人工卡签字确认后,领取“员工临时工卡”,“员工临时工卡”应当天借当天归还。

3、对于因模糊、涂改或其它原因导致卡证无效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正式员工及合作员工须依第2条执行,否则按来访人员处理。

4、应遵循各办公区域进出的其它相关规定,包括遵循刷卡或其它确认其身份的要求。

5、着装要求:

上班时间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或其它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服装进出公司;女士不得穿吊带上衣、超短裙、“拖鞋”式女式凉鞋(包括无后带鞋)或其它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服装进出公司(包括厂区)。

二、工作区域内管理

1、卡证管理:

参照《卡证管理规定》,进入公司区域内的人员均应正确佩带各类卡证于醒目位置,具体要求是将工卡的带子戴在颈上,使工卡自然下垂并显露于胸前;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各类卡证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在公司区域内佩戴涂改、过期等无效证件安全人员有权进行没收,因水浸等原因导致字迹(图形)模糊的卡证一律视作无效卡证,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将当事人作为来访人员,并提醒其及时到卡证科更换新的卡证。

对于违反卡证佩戴的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在《违反工卡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五)上予以登记,对于涂改、过期等无效证件,安全保卫人员除给予没收证件外,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离开公司范围或者到前台补办手续。

2、拍照管理:

未获得拍照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在公司内拍照。

3、消防管理:

参照《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4、加班人员管理:

(1)加班人员只能在自己工作区域内活动,不得进入其它无人加班的办公区域;

(2)加班人员在离开公司时应做好“五关”和“清桌”;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公司过夜的,需经过二级部门经理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

(3)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22:

30至次日凌晨5:

30之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进入,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需在保安登记处进行登记。

5、“清桌”“五关”参照《HR1.007.01清桌、五关管理规定》执行。

6、生产工艺纪律管理:

参照相关生产工艺管理规定执行。

7、来访的非公司员工经授权后在公司区域内活动期间,公司接待员工要全程陪同。

(三)供应商/合作商管理

供应商/合作商指因从事合作开发、参与项目合作、提供技术支持、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必须在公司办公的组织或个人。

“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代理商。

一、供应商/合作商出入管理

1、长期供应商/合作商可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按临时通行证授权地点出入公司。

临时来访的供应商/合作商在安全岗登记,由东和精密员工签字后领卡进入公司,接待人员有义务将公司相关规定(如拍照、抽烟)及时知会供应商/合作商,在公司办公区域活动期间需由东和精密员工全程陪同,离开时到大堂岗登记核销记录。

2、供应商/合作商需经由指定人行通道出入。

3、如是长期驻公司的供应商(如:

合作人员或合作员工等),应由其同部门的公司正式员工到安全岗签字确认,并领取临时出入卡,不得借用其它证件,借用卡证应当日归还,接待的正式员工对借用的卡证有效使用和及时归还负责。

4、原则上供应商无权带其它人员进出公司,某些长期供应商(如合作文员、物业管理人员)可由公司接口部门授权后在许可范围内进行接待工作,对授权人员须做好授权范围的记录,且授权人员须遵守公司相关接待规定,全程陪同,同时公司授权接口部门主管为授权行为负责。

5、供应商应遵守各区域(物业)的相关出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我公司的管理规定处罚。

6、驾车来公司的供应商应按保安的要求停放车辆,不得妨碍其它车辆通行。

7、若有供应商或合作单位到我司提供临时驻点服务进行施工作业,须到保安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且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不得随意使用我司的网络、电话等资源。

8、我司有义务告知所有进入我司工作区域的供应商/合作商关于安全的要求,有施工作业行为的,还必须接受我司及其授权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知识培训。

二、供应商进入工作区域管理

1、卡证、门禁等使用规定同第一部分

2、临时出入的供应商在公司区域内活动需公司接待员工全程陪同,不得单独行动。

3、因工作需要进入非授权区域时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司员工全程陪同。

(四)客人(来宾)管理

客人(来宾)是指由客户工程部接待人员(或其它业务部门人员)陪同到公司区域进行参观、指导的重要人员;客人根据重要程度分为S级、A级、B级不等;S级为各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的重要首脑及对公司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人员;A级为地方政府领导、名流人士、媒介及到公司进行设备选型人员;B级为一般的客户参观及其它来访人员;客人(来宾)不包括供应商及合作商。

一、客人(来宾)进出管理

1、S级客人在进出公司时不接受物品的检查和卡证的发放登记,安全岗值班人员根据接待人事先通知,在确认相关信息后放行。

2、A级客人在进出公司时不接受物品检查,接待人应在安全岗登记领取贵宾卡,安全岗值班人员应根据事先通知准备好贵宾卡,以免客人久等。

3、B级客人在进出公司时须在安全岗进行登记,接待人应到安全岗进行接待领取来宾卡。

二、客人(来宾)公司内管理

1、接待人员应全程陪同客人,并有义务将公司相关规定(如拍照、抽烟)及时知会客人。

原则上客人应在指定的参观区域内活动,如要求到非参观区域,需经客工部最高主管及参观区域最高主管许可。

2、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相关的生产工艺纪律(如更换工衣)。

3、接待人员对客人在公司内的违规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它人员管理

其它人员包括应聘人员、政府机关来访人员、邮递员、新闻媒介等

1、原则上此类人员进出必须由公司员工接待并全程陪同,非必要不得进入办公生产区域,新闻媒介来访必须由艾默生主管部门同意。

2、邮递员乘坐专用车进入公司可不登记,但要求定点进入,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政府机关人员来访,凭工作证可不登记进入,但须由公司相关接口部门专人接待并全程陪同。

(六)违规处罚

1、消防违规:

参照国家消防法。

2、未经允许在公司内拍照(摄像)的,没收其胶卷(或存储介质),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信息安全部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施工违规

(1)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对非施工设施(物品)造成损坏,安全值班员应及时记录

并报公司接口部门处理;

(2)对造成安全、消防隐患情节严重或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违反“五关”、“清桌”按相关规定处罚。

5、违反生产工艺纪律:

按供应链相关制度处理。

6、对公司未有明确处罚条款的违规情况,安全与行政部将违规情况反馈各人力资源处(或接口部门),后者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者进行处理。

7、安全值班人员现场不得采取现金处罚方式,仅记录并上报。

第二部分物品出入安全管理

(一)总则

目的:

为规范物品进出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各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其它办公地遵照此管理执行。

公司员工可采用以下流程携带物品出入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携物出门、内部投递、带入物品出入、发货流程等。

物品出入管理的控制点在各办公区的建筑物出入口(包括发卸货平台)。

人员携物出入公司必须走指定的通道。

员工出入通道只限员工及来访人员随身小件物品或单件物品(不大于H20cm*W20cm*D20cm)的出入公司;其他物品(需借助运输工具出入的批量物品\生活垃圾及废料等)须走指定的货物出入通道(如发、卸货平台)。

部分对物品带入控制有特殊要求的区域需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名词解释

安全岗:

本规定中特指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岗;

大堂岗:

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处;

物业管理公司:

指经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认证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特殊受控区:

指对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区域,如某些重点项目研发区域,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均须接受检查。

(三)携物进入管理

1、员工个人物品原则上不允许带入公司,特殊情况下需经部门权签人同意方可带入。

注:

此处的个人物品主要指与工作明显无关,或与公司资产相似的的私人物品。

2、普通办公区安全岗原则上不对员工带入物品进行检查;外来人员除随身物品外,大件物品一般要求作带入物品登记,外来人员便携机、照相摄像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带入,可交给公司前台暂存。

如确因工作或接待需要,可在办妥带入物品登记手续后,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并遵守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3、授权人员进入生产厂房或特殊受控区前,要求在安全岗存包,并视需要穿工衣鞋套,随身物品在带入前应按要求经过相关技防设施(如安检门、X光机等)的检查,或直接由安全值班人员对带入物品进行检查,非工作需要的物品不得带入。

具体要求请参照各特殊受控区的管理规定。

4、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入公司,经批准带入的,应按照规定使用,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携物出门管理

我司的物品出门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

人员携物出门、内部投递、带入物品带出、生产发货、部门集体搬迁及其它出门形式。

1、携物出门

1.1定义

人员自己携带物品离开公司的出门类型叫做携物出门。

携物人员需经指定权签人批准后,方可携物离开公司。

一般情况下,携物出门的目的地没有明确的限制和要求,但携带公司物品出门应在申请审批的范围内使用和保管。

部分特殊受控物品(如台式电脑主机、便携机、秘密级以上纸件文档、存储介质如磁盘、硬盘等)的出门,不管目的地是否为公司办公点,都适用携物出门流程。

1.2适用范围

“携物出门”适用公司区域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公司资产、生产物料等一切存放地点在公司区域的物品。

非公司员工在接口部门权签人批准后也可自行携物出门,权签人对携物的真实性和物品安全负责。

1.3携物出门流程

目前我司的携物出门的凭据有三种形式:

携物出门电子流;纸件《携物出门单》(附件二);便携机个人卡。

具体流程如下:

1.3.1在已开通携物出门电子流的办公地点,申请携物出门的公司员工可进入数据库填写申请,无NOTESID的公司员工可请有ID的公司员工代为填写,非公司人员可请公司接口部门人员代为填写,但申请表单中的出门人信息必须为真实的携物人。

纸件《携物出门单》作为电子流的补充,在暂时无法使用电子流的情况下使用,有使用电子流的场所禁止使用纸件《携物出门单》。

纸件《携物出门单》由公司统一印制,一式两联。

1.3.2提交部门主管及权签人审批。

携物出门的直接业务主管,需和携物人确认需求,对携物的真实性、合理性,出门物品的型号、数量进行核实,对携物出门物品安全负责。

权签人需和该直接业务主管核实,对该携物出门申请进行审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如携物权签人和直接主管为同一人,该权签人必须履行直接业务主管职责,对携物的真实性和物品安全负全责。

1.3.3携物人收到权签人审批通过的通知后(或持权签人签字的纸件《携物出门单》)方可携物出门,到达安全岗时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核对信息,由值班人员对携物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门,检查内容包括资产标签、数量、携物人身份、权签人等信息。

纸件出门单安全岗须保留存档。

1.3.4便携机个人卡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携物出门凭证,持有该卡的员工在出门时应主动接受检查,安全岗核对携物人、物品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出门。

1.4注意事项

1.4.1携物出门单填写要规范,对携带物品信息描述要真实、详细,有资产编号的务必填写,否则安全岗不予放行。

1.4.2携物出门单的申请人和物品实际携带人须是同一人,否则安全岗不予放行。

1.4.3携物出门单的出门时间必须和实际带出时间相符,否则安全岗不予放行。

1.4.4使用涂改、过期、或他人的便携机个人卡的,安全岗应立即没收;模糊不清的便携机个人卡为无效卡,安全岗不予放行;上述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带便携机出门的,携物出门人必须填写携物出门电子流或凭纸件出门单出门。

1.4.5安全岗的纸件携物出门单应保存半年以上,以备事后查询。

1.4.6携物出门和审批人不能为同一人。

1.5权签人

1.5.1人力资源部安全与行政部为公司携物出门权签人名单维护的责任部门。

携物出门电子流中的部门信息和权签人名单每年进行一次总体清理及维护,届时安全与行政部将发公告,各大部门人力资源处指定接口人统一提交本大部门信息(包括部门名称、编码等)以及权签人名单,由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修改和刷新。

1.5.2携物出门电子流权签人原则上要求为公司二级部门以上主管,特殊情况下可授权给三级部门主管。

原则上每个二级部门最多可设3名权签人,特殊情况需有人力资源处主管审批方可增加。

1.5.3每年度计划清理之外的部门信息的更改,须有部门人力资源处主管审批的联络单发至安全与行政部存档备案。

1.5.4每年度计划清理之外的权签人信息的更改,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作联络单,并经人力资源处领导批准,方可在电子流中加以更改。

批准人和增加人原则上不得为同一人。

增加和取消权签人批准权限均要及时报安全与行政部备案,安全与行政部将定期向各部门人力资源处指定接口人反馈该大部门携物出门权签人信息,要求进行核对,以确保批准权限的适当授予。

1.5.5在使用纸件携物单的办公点,权签人信息的维护可参考上述要求进行。

2、内部投递

2.1定义

文件、小件物品、小件生产物料等在公司各办公点之间流动,携物人非文件或物品的所有者,而是由专职人员统一负责传递的物品出门类别,叫做内部投递。

可分为普通物品内部投递和生产物料内部投递两大类。

2.2适用范围

内部投递适用于内部文件交换,以及携物人不必亲自到目的地的小件物品及小件生产物料在公司内部办公点之间的流动。

发票、报销单等重要单据原则上不得使用内部投递;

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及物料不能使用内部投递,必须由公司人员亲自携带押送;

单件包装体积大于500mmW×500mmD×1200mmH或重量超过35Kg的物品、超过5件的小件物品/物料原则上不得使用内部投递。

2.3定义

小件物品:

包装体积不大于500mmW×500mmD×1200mmH或重量不超过35Kg的物品

2.4流程规范

2.4.1物品出门地的公司员工将所需投递的未封装物品拿到内部物品投递点填写内部物品投递单,经专职投递员、安全岗检查填写信息与物品无误后,公司员工将所投递物品封箱打包,并贴上自己签名的封签。

2.4.2专职投递员负责定时将区域内的投递物品分类运往公司其它区域,安全岗对照投递明细清单,核对信息与物品无误后放行,同时保留内部物品投递单第一联留存。

2.4.3接收地专职投递员定时到指定地点接收内部投递的货物,并负责通知员工到投递点领取,收货员工检查封签及物品包括外观无误后签收。

2.4.4投递批量物品出门必须严格按照投递时间表操作,非上班时间投递人员不允许利用此类方式携物出门。

2.5注意事项

2.5.1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涉及保密文件不得采用物品投递方式。

2.5.2投递物品的公司员工应将物品内部包装牢固,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专职投递员只对封签和包装外观负责。

2.5.3纸件内部物品投递单各部门应存档半年以上。

2.5.4投递物品只限于工作需要的公司资产和小件物料。

2.5.5价值在10万元以下,但不适合使用内部投递的物品,如易碎、需要特殊方式搬运等,必须由公司人员亲自携带押送。

3、带入物品带出

3.1定义

非公司人员携带非公司物品进入公司,出门时将原物品带出的出门方式,叫做带入物品带出。

3.2适用范围

非公司人员(主要是来访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非公司资产或物品进入我司,并在带入物品时声明需要将原物带出的,可用带入物品带出单的方式携物出门;

长期在我司工作的非公司员工(合作或外包员工)原则上应采用携物出门方式出门,不得采用带入物品带出的方式。

3.3流程规范

3.3.1携带物品进入公司时,须事先声明物品需要带出,并在安全岗填写《带入物品登记单》(见附件三),安全岗值班员在核对填写信息与物品无误后签字确认。

3.3.2携物人在公司区域内携物时应随身携带此带入物品单。

3.3.3出门时,携物人应将带入物品单交安全岗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门,安全岗将此单收回。

3.4注意事项

3.4.1特别受控物品不允许员工以带入物品带出的方式出门,如便携机、相机、存储介质等。

3.4.2携带物品信息描述要真实,物品描述一栏要详细,对于贵重物品或类似公司资产必须填写该物品唯一的辨认信息(如出厂编码等),涂改无效。

3.4.3此单只限一次使用,一周内一次出门有效。

3.4.4供应商、合作商携带物品、物料来公司换货时,因带入物品与带出物品不属于同一物品,故不允许使用《带入物品登记单》,必须使用携物出门单。

4、生产发货

4.1定义

发、卸货台:

发卸货台指用于货物进出的专用平台及调平板工作区域;

生产发货:

供应链管理部批量货物出门,有专门的发货流程。

4.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的发、卸货平台。

包括外单位租用的发、卸货平台。

对于特殊区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4.3流程规范

参见供应链管理部关于发货的系列流程规范。

4.4注意事项

4.4.1发、卸货平台除发、送货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停留或进出。

4.4.2在发、卸货平台设置有供应商接待窗口,必须有公司员工接待方可从此进入公司,有防尘、防静电要求的区域必须穿相应颜色工衣和戴鞋套后方可进入。

4.4.3发、卸货平台严禁抽烟与拍照。

5、其它物品出门

5.1适用范围

其它物品出门适用于除以上出门形式外,经安全与行政部确认的临时性物品出门方式。

包括凭工作联络单出门、垃圾出门、资产清退出门等;

5.2流程规范

5.2.1除垃圾出门外,采用其它物品出门方式必须经安全与行政部(福永厂区经过供应链运作支持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有效;

5.2.2垃圾出门必须在指定时间和通道出门,安全岗负责对垃圾出门进行检查,确保垃圾内无有用的物品。

清洁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垃圾,垃圾变卖时必须有我司监管人员、物业公司人员、安全人员同时在场。

5.2.3资产清退出门须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发公告受理清退资产后,清退人员(要求2人以上)持部门权签人审批的工作联络单(一式两联,附资产清退表,并在联络单上附总表,详细注明清退资产名称、编码、数量、型号等信息),经安全岗检查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同时检查的值班人员签名并将该工作联络单第二联留档备查。

6、部门搬迁

6.1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跨区域内的部门统一搬迁,对于小量的搬迁采用携物出门方式。

6.2流程规范

6.2.1搬迁部门制定搬迁工作计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6.2.2搬迁部门负责对搬迁区域制定搬迁专用的区域编码,相关搬迁人的责任分工。

6.2.3物业与安全与行政部制定搬迁工作中的安全方案及意外情况应急处理方案。

包括货车封门前的检查、统一上锁、到达目的地后的统一开锁和检查等程序。

6.2.4对搬家公司人员的要求及规范,明确责任。

6.3注意事项

6.3.1搬迁过程中的各类表格要记录清楚、详细

6.3.2发货地、目的地、物业与安全与行政部要各保留一份搬迁记录表并存档半年以上。

(五)违规处罚

员工违纪行为参照人字文件《HR1.005.11员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执行。

1、携物出门违规:

未有正常出门手续员工不听劝阻坚持携物出门的,由安全与行政部根据《HR1.005.11员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提请处罚。

2、便携机个人卡违规

2.1持涂改或过期的便携机个人卡出门,安全值班人员有权给予没收,对于模糊不清的作无效证件处理,不作没收,但要求尽快更换,当次出门申请驳回。

2.2使用过期便携机个人卡强行出门的,安全值班人员可要求其登记,报行政管理部门,由安全与行政部根据《HR1.005.11员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提请处罚;

2.3使用非本人的便携机卡的,安全值班员有权没收该便携卡,拒绝当事人的出门申请,并记录其姓名工号等信息报安全与行政部处理。

3、生产物料(发货)违规

按供应链管理部发货流程中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4、涉及信息安全违规

根据《IT1.IS.067信息安全奖惩管理规定》,由信息安全部提请处罚。

第三部分“清桌、五关”管理

(一)总则

为了明确清桌、五关工作的检查范围、执行主体及处理方法,加强公司财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地点。

(三)“清桌、五关检查”重点

1、清桌检查重点一:

是否妥善保管好财产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仪器、现金等);

2、清桌检查重点二:

存放有财产及资产的文件柜、保密柜、抽屉是否已锁好;

3、五关检查重点:

门、窗是否锁好,是否落实了关灯、关空调、关电脑(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器、机器设备等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求贴上显著标识)等要求。

(四)名词解释

安全责任人:

每个独立办公区职位最高的管理者是该房间的安全责任人,或由其授权指定的责任人;开放办公区的二级部门经理是该区域的安全责任人,或由其授权指定的责任人。

但授权后的主管仍负有管理责任。

(五)监督检查

1、清桌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责任,员工在外出公干、就餐、较长时间离开办公位及下班后都应自行将公司贵重资产如便携机等以及个人贵重物品存放在保密柜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区的员工应作好“五关”工作才能离开办公区。

2、安全责任人或其授权人负责督促、提醒管辖区域内员工下班后是否落实了清桌五关等各项要求;不定期组织对责任区域内的清桌五关情况进行抽检,抽检频率每周不小于两次。

3、重点防护区域(核心实验室、网络中心机房、重要文档室等)的日常清桌五关检查由该区域安全责任人或其授权人负责进行,要求每日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物业公司安全巡逻人员在每晚21:

30以后对各办公点公共区域、通道以及开放式办公区进行五关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对违规员工留条警告(格式详见附件四《安全检查处罚通知书》),并于一个工作日内与安全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核实,确认违规当事人。

每周汇总报安全与行政部进行处理。

5、物业公司安全巡逻人员原则上不进入已上锁的封闭办公室进行检查,在公共区域内的检查仅限于五关检查,若有需要可配合部门安全员进行清桌检查。

(六)处罚规定

1、被留条警告的违规当事人,经签字确认后,每记录一次,对相应的安全责任人及违规当事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按《HR1.005.11员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由当事人所在部门人力资源处提请执行处罚。

2、消防违规(如电脑、电烙铁等带电设备未关),按《HR1.005.11员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由当事人所在部门人力资源处提请执行处罚。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安全与行政部。

∙本规定中如与其它部门制度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审核修订,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安全与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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