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476135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docx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实施方案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经济效益,推进全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为载体,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总体发展思路。

立足全镇农业区位和资源优势,经过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工作目标。

12月底以前,在我镇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保障体系;在镇、村(居)两级分别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办公室;经过5年的时间,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4%。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原则。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既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关键,也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

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解除农户将承包地流转从事二、三产业的后顾之忧,需要规模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才能放心地转包或租赁土地,土地集约经营才能发展起来。

只有鼓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才能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应由农民依法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有关费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

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流转资金能够是现金,能够是以实物计价、货币兑现,也能够是粮食等农产品或者双方议定的其它物品,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应当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

对流转期限超过3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和承包方的土地改造投入因素,分年段确定补偿标准。

鼓励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

流转的土地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3.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优先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优先的愿则。

要尊重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和农民群众的意愿,适宜什么方式流转就采取什么方式。

对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土地效益的,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地实现土地集约经营。

4.坚持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为目标,经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集中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责

1.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全镇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2.调查汇总全镇可流转土地,参与制定种植结构调整用地规划。

3.负责制定全镇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指导各村(居)委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4.承担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5.建立本级土地流转数据库,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完善土地流转资料收集归档管理。

6.及时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7.接受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和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职责

1.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工作。

3.负责土地流转项目规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土地流转。

  

4.调查落实本村已流转土地、可供流转土地情况,并如实填写有关表册,上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5.依法调解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制止农户改变耕地农业用途、掠夺性经营和闲置耕地。

 

6.对征用、转让、互换等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流转,及时办理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

7.建立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相关台帐,做好土地流转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8.按要求参加县、镇土地流转业务培训,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程序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在工作中提供咨询参考、材料准备、手续协办等全过程服务,并协助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一站式服务”。

(一)调查摸底,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

深入村(组)、农户调查摸底,掌握农户、村集体土地流转意向,建立土地流转台帐,组建土地流转数据库。

(二)规划农业产业布局。

根据土地流转数据库信息,为本行政区域制定建设用地和种植结构调整用地规划提供依据。

(三)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对外依托“数字乡村”网站、墙体广告等媒介发布土地流转供应信息;对内依托宣传栏、黑板报向村民发布土地流转需求信息。

(四)引进投资。

引进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外来投资者或产业大户,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五)签订流转合同。

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字盖章;但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获得发包方批准后方能签订书面合同。

(六)鉴证备案。

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时报送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及存档;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七)跟踪服务。

监督流转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发现流转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履行合同期内的纠纷,及时给予调解。

四、实施步骤

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建立试点示范,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实行整体推进。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10月10日至12月30日)

1.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镇、村要安排专门的办公地点、购置相关设施保证土地流转中心的正常运行。

镇、村调解委员会和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于12月底前挂牌成立。

2.宣传发动。

经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利用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统一镇村干部和广大农户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制定方案。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土地闲置情况、类别、等级、承包农户的思想意愿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拟定制度,提交村民代表讨论经过,为方案实施打下基础。

4.业务培训。

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

(二)试点阶段(1月1日至6月30日)

1.试点筹备。

选择大莫古居委会、太平哨居委会两个居委会和大地村委会作为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试点,试点村(居)委会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对试点村(居)委会进行业务指导。

2.业务培训。

将对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级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3.组织实施。

镇级按照宣传发动,成立机构,调查登记,公示公告,办理业务,立卷归档等步骤开展试点。

4.建章立制。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建立完整的服务制度;从业人员要熟悉各村土地流转状况、土地等级、面积、租金标准、经营权人的联系方式等;要定期对土地承租情况进行公开。

5.经验总结。

试点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经验总结和自我完善工作,年底上报总结材料。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以后)

未列入试点的村组要在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本村(居)委会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

初,镇政府将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流转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成立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刘乔红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章向东镇纪委书记

成员:

张丽芬镇长助理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毛卫红镇长助理镇国土所所长

林俊良镇司法所所长

马辉镇财政所所长

杨汝生镇农科站站长

  张利民镇林业站站长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由张丽芬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另行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

2.各村(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紧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调解工作。

(二)加大宣传。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

各村(居)委会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墙体标语、广播、黑板报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村、到人。

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思路清晰、政策把握准确、工作措施到位。

(四)强化保障。

镇财政每年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满足镇、村两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需要。

各村(居)也要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

(五)完善机制。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必须按照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操作,工作要抓实抓细,防止简单化。

每年设立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考核兑现,考核办法制定后另行发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兵器核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