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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S技术规格书分解.docx

ISPS技术规格书分解

 

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

技术规格书

 

1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为项目中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设备设计、选材、装配、检查及试验的最基本的要求。

2卖方的责任

2.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定及有关国标、行业标准等的优质新制产品

2.2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法规,标准,数据表,图纸,询价书等之间的任何矛盾应由买负责澄清。

2.3不允许用假设来掩盖数据的不足。

卖方有责任由买方或其它来源获取可靠数据。

2.4为确保设备正确的安装,操作及维修,卖方应提供所有必须的或附加的设备,专用工具和附件的清单以及维护管理和维修的相关软件。

即使这些设备在技术规格书或数据表中未列出。

2.5卖方应列出并充分描述本技术规格书与有关法规的不同点。

2.6在设备预期时间寿命内,卖方应能提供所有备品配件及维修技术支持服务,并在国内建立起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在国内有备件库,做到备件能长期供应。

2.7卖方应提供先进、实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元件、新材料进行设计并批量生产的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

在国内外典型工程业绩中至少1年的安全应用实例。

其先进程度在3至5年不至于落后而淘汰,且尚有一定的先进性。

2.8除非另有规定,材料应为全新的、最佳质量的产品且应为生产商的标准产品。

2.9应为经试验和经验证的合格产品,以将现场安装和试车所需的工作量减到最少。

2.10每台产品出厂应有全套合格证书及出厂试验报告。

2.11制造商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2卖方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鉴定等),买方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或修改号(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1国家标准

GB/T14715

信息技术设备不间断电源

YD/T1095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

Q/DGB.001.5

不间断电源生产及检验规范

GB6995.2-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二部分:

标准颜色

GB6995.3-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三部分:

电线电缆认别标志

GB6995.4-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四部分:

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认别标志

GB6995.5-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五部分:

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认别标志

GB/T4026-1992

电器设备接线端子和特定导线线端的识别及应用字母数字系统的通则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

DL/T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4设计

4.1使用条件

4.1.1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封闭的建筑物内,周围环境应能保证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的正常运行。

环境温度:

0℃~40℃

相对湿度:

<90%无凝露

防尘:

每年积尘<10g/㎡

通排风:

按设备发热量考虑

安装位置:

海拔高度<3000米,垂直倾斜度<5¤,设备前后均须设置检修通道

4.1.2电气条件

4.1.2.1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应为正弦波,单相220V,三相380/220V。

4.1.2.2中性点接地方式为TN-S系统。

4.1.2.3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大于10KVA应为三相输入三相输出型,输入额定电压380V,输出三相五线额定电压220V和380V。

小于10KVA为单相输入单相输出型,输入单相220V,输出单相220V。

4.1.2.4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具有长延时应急供电功能,额定负载条件下电池的后备时间至少为分钟。

4.1.2.5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至少应具备以下模式:

EPS模式、UPS模式、ISPS模式,并可通过设置是设备处于不同模式。

4.1.3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至少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4.1.3.1输入电源允许范围为:

-15%~+10%,频率:

50Hz±0.5Hz;

4.1.3.2应急输出范围为:

±3%,频率为50HZ±0.5Hz;

4.1.3.3接配非线性负载输出线电压总谐波失真度〈3%;

4.1.3.4过载能力:

110%额定负载可连续运行,120%额定负载为1分钟;

4.1.3.5输出电压动态精度:

100%负载阶跃变化时,电压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

4.1.3.6噪声小于55dB(一米处平均噪声);

4.1.3.7切换时间:

EPS模式下切换时间<0.25S,ISPS模式下切换时间<0.005S,UPS模式下为在线运行;

4.1.3.8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的正常工作效率为蓄电池组离线(不考虑充电功率),EPS和ISPS模式下实际测量设备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比值的百分数,效率应>98%;

4.1.3.9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的充电电流应不大于0.2C(C为10小时倍率电池容量);

4.2防护等级

4.2.1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3X,可防止灰尘及害虫进入,电缆进出口必须设相应的密封设施。

4.2.2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设置智能风冷系统,进风口须设置空气过滤网。

4.2.3柜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用于墙上或地面上安装,并有足够的提升设施。

落地安装的总高度不应超过2300mm。

4.3运行要求

4.3.1正常情况下,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在EPS模式和ISPS模式均将网电直接输出至负载,同时保持电池在浮充电状态。

UPS模式下将网电整流、滤波、逆变输出至负载。

当进线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至电池逆变输出,且电源恢复后,自动恢复为初始状态。

4.3.2在规定的输入输出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内,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能正常地工作并提供连续的额定功率。

4.3.3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设置检修旁路开关,该开关为一体式手动操作的机构,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不得采用开关加连杆或锁具方式。

当全额负载瞬时接通时,系统应不受影响。

4.3.4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具备三种工作模式,由专业人员进行设置,能够实现模式切换时不应影响设备输出连续性。

并具备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4.3.5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具备时钟功能,并可与上位机实现对时。

可通过设置实现任意时间设备模式和状态的定时自动切换。

4.4组成和要求

4.4.1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包括下列主要元件:

充电器;蓄电池;逆变器;输出隔离变压器、快速切换装置、人机界面、开关等。

4.4.2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内部的主要元器件均应为模块化设计,模块化的系统元件应以下列方法安装在盘内。

4.4.3同规格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的主要配件应具有互换性。

4.4.4冷却风扇应配置开关或保险器,并能在线更换风扇而不影响整机的运行。

4.5结构

4.5.1所有的设备,材料和元件应为标准产品并适用于无人值班的情况。

4.5.2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系统为独立系统,除主电源外不需另外提供其它辅助电源。

4.5.3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系统应带所有必须的保护,控制和报警装置。

4.5.4为减少备品备件,简化维护和修理,相同的元件,分组件和模块应尽可能地可互换。

4.5.5应设有工频隔离变压器。

4.5.6不应使用对环境持续有毒的或国际上认为致癌的材料。

4.5.7当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安装于多个柜内时,柜与柜应为并排安装。

4.5.8柜内元器件均应注明元件代号。

4.5.9柜体材料应进行防腐处理,柜体需按运输要求或安装要求成组装配出厂。

4.5.10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装置还应包括如下器件:

电缆进、出用的挡板;接地端子;地脚螺栓;起吊钩;警示牌、铭牌、标识牌。

4.6充电器

4.6.1在输入电源正常状态下,应能够对电池进行自动恒流、恒压充电。

4.6.2应有足够的容量在规定的时间内(48h)给完全放电的蓄电池再充电并给逆变器继续供电。

4.6.3除逆变器和蓄电池外,充电器不得接其它负荷。

4.6.4充电器故障时应能与负荷隔离,并具有防止冲击电流的慢速起动装置和过电压保护装置

4.7蓄电池

4.7.1电池为近三个月内生产的正规厂家产品。

4.7.2蓄电池为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4.7.3在厂家保证的使用期限内和在最低环境温度(对电池而言)下,蓄电池的容量应能在自放电时间内给逆变器所带负荷供电,同时维持逆变器的输出电压和频率在规定的偏差范围内。

4.7.4提供的蓄电池应完全充电,并配备整套的电池间连接件,连接件应能通过故障电流并绝缘。

蓄电池应有永久性的极性标记。

蓄电池自放电率应小于3%/28天(20℃)。

4.7.5蓄电池应安装在规定的柜体内。

4.7.6蓄电池顶部与上层隔板间距不小于200mm。

4.7.7每个蓄电池组应配置单独的熔断器。

4.7.8电池应具有连续输出2C10以上短时冲击电流的能力,其连接部位的极柱、连接材料的强度应有足够的抗冲击能力。

4.7.9在环境温度5-35℃范围内,电池10小时率容量在第1次充放电循环应达95%,在第5次充放电循环应达100%。

4.7.10电池10h率容量达到额定值后:

阀控电池静置90天容量损失不应超过20%。

4.7.1112V电池开路电压最大电压差应小于0.2V。

4.7.12蓄电池间的连接件压降应不大于8mV。

4.7.13品牌:

内蒙古安兴或福建赛特。

4.8逆变单元

4.8.1逆变单元采用德国西门康或IXYS品牌的IGBT模块。

4.8.2在温度过高或输出直流电压过高或过低时,逆变器应停止工作。

当条件恢复正常后应手动复归。

4.8.3逆变器应带控制和保护电路,防止过载和内部故障;过载110%时,可持续正常运行。

4.9快速切换装置

4.9.1电源切换装置应有控制和保护功能,以保证在电源切换过程中网电与逆变电源不同时对负荷供电。

4.9.2电源切换装置在任意模式下不得长期开关通断,应具备机械触点保持功能。

EPS模式下切换时间不大于0.25S,ISPS模式下切换时间不大于0.005S,UPS模式下无切换时间。

4.10控制,自检及人机界面系统

4.10.1当对任何主要元件进行维护时,控制电源不应断电。

4.10.2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能就地显示所有状态和参数。

4.10.3人机界面应平装在柜门上,便于操作和观察。

4.10.4控制回路应有专门的短路保护。

4.10.5人机界面应设置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系统工作状态的模拟显示图形,并根据图形变化而直观获取状态信息。

4.10.6所有通讯信号线路应采用屏蔽线缆

4.10.7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采用5英寸以上大屏幕液晶触摸屏,故障自检系统应易于发现故障,能自动存储300条以上的事件记录,并在系统全部失电2年内保存。

4.10.8与上位机通讯采用隔离的485通讯接口,内部检测、显示模块之间也采用485通讯接口,与上位机和下位机通讯采用两组各自独立的485接口。

4.10.9人机界面可根据用户实际的系统图设计箱位号、回路及开关编号等。

免费提供覆盖所有调试内容的调试软件。

4.10.10提供用户要求的状态无源接点信号。

4.11.配线和端子联接

4.11.1所有的电线和导体应有单独的端子,除非端子是专用于多根导体的。

端子间的配线应连续并且不允许有接头。

4.11.2承受不同电压的端子应分组并用隔板分开。

4.11.3内部配线应成束或安装在塑料槽内。

4.11.4所有的内部连接电缆应从底部进入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

密封板,电缆入口,线夹,接地,支撑装置及端子应为电源的一部分。

应适于在系统设计图纸中的电缆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电缆密封件为塑料的。

设计时应事先考虑在电缆密封件和端子之间留有足够的连接空间。

4.11.5应配备长度为电缆连接小室宽度的接地母线。

连接点的规格和数量应与规定的电缆规格和数量相匹配。

不同的接地线应互连。

4.11.6元件外露导电部分和外壳之间以及外壳和接地母线/接地螺栓之间的电导率应充分维持接地保护线路的连续性。

必要时应使用接地跨接线。

4.11.7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规定。

4.12.电磁兼容性

4.12.1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控制系统应不受由于操作,系统内部故障及线路上高频信号所引起的尖峰脉冲和电压波动等的影响。

4.12.2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应具备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4.13.噪音

4.13.1任意工况下一米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55dB。

4.14谐波控制

4.14.1向电网注入的谐波分量不超过5%。

5.附件

5.1应随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系统提供全部用于安装,日常操作和维护用的附件。

6.检查和试验

6.1应在制造厂的车间中对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系统进行例行试验。

6.2应进行功能试验以确保买方规定的所有控制和信号功能。

6.3应根据出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

6.4试验和最终补充检查项目的证明应由买方认可。

7.防腐

7.1所有金属零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7.2盘的面层颜色应按制造厂的标准,除非买方规定了特殊的颜色。

8标记

8.1设备端子的标志

8.1.1设备端子的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8.2铭牌

8.2.1铭牌至少应含有国家标准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8.2.2铭牌应由不锈钢材料制成并固定在设备不动部件上的明显处。

8.2.3如果其它的铭牌必须安装在可移动部件上时,在这些铭牌中应重现制造厂的系列号和参考数据。

8.2.4铭牌应安装于易更换处。

8.2.5当系统被分成几个单独的盘或架运输时,每一部分应分别按卖方提供的方框图或连接图清楚地标记内部连接电缆和端子。

8.2.6应提供指示设备号和说明的其它铭牌。

8.2.7买方应详细规定铭牌和设备号牌的规格及字母的高度。

9卖方文件要求

9.1报价阶段提给资料

——初步的外形尺寸图

——电气设备单线图(参考用户提供的典型原理图)

——电气设备布置图

——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书

9.2在合同生效后两周内,制造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原理图

——端子接线图

——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平面布置图

——外形尺寸图

——组装图

——操作手册(电子版和硬拷贝)

9.3最终产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原理图及接线图

——快速不间断电源ISPS平面布置图

——制造商出厂检验报告

——备件清单

——安装图

——产品说明书

——图纸清单

10技术服务

10.1国内现场服务(国外部分另行协商)

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负责与其他装置的通信连接以及负责现场的验收等。

10.2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

10.3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10.4文件交接应有文件交接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

10.5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的规格、参数或配置如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11本技术技术规格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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