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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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docx

数据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内部资料,持续更新中……)

说明:

为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本系统,建议使用谷歌、火狐、IE10.0或以上版本、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访问操作。

1、怎样才能登陆安徽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采集系统?

答:

通过采集系统的外网网址:

http:

//61.190.31.164:

8001/,输入在系统中激活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

2、关于在网络版采集系统中建立模拟单位的问题?

答:

针对各地经办机构反映如何在系统中建立模拟环境熟悉系统,现进行一项特别约定,请各地经办机构仔细阅读,并按要求进行设置:

1、各地经办机构可初始化一个参保模拟单位,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求前四位填写为9999的九位代码编号,如999910029,系统会将这类代码的单位视为模拟单位,且在后期做统一处理(所以以这里的信息视同为模拟信息,不要录入正式数据,以免重复录入)。

2、为确保模拟单位操作业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建议不要办理审核通过,以免数据锁定后不能回退。

以上操作约定设置后,请各地自行通知内部经办人员,以免再有在正式库误操作的情况出现。

3、关于收不到验证码问题?

答:

这属于浏览器的兼容问题,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谷歌、火狐或IE10以上版本等浏览器。

 

4、采集系统下载文件时,不提示选择文件夹的对话框怎么处理?

答:

请到使用的浏览器里-->设置--->将下载内容里的“下载前询问每个文件的保存位置”这个选项勾选上就可以了。

5、操作演示视频是SWF格式的,怎么打开?

答:

一般情况下,如果电脑安装了SWF播放器,双击即可自动播放;如不能播放,可将文件拖至浏览器的地址栏,即可播放。

播放时,点击画面即暂停/继续,进度也可以通过上方的进度条来拖动调整。

6、培训的PPT下载下来后,怎么打开?

答:

未兼容未安装PPT软件的电脑,这个文件是直接可演示的模式,双击即可打开。

7、同一手机号能否注册多个用户?

答:

不能,手机号在采集系统中是做为用户身份的判断依据,是唯一的。

8、参保单位一个用户不够用,怎么操作把采集工作分担下去?

答:

系统支持同一用户的多点登录,即同一个用户名可以在不同的电脑同时登录系统。

9、经办机构的经办审核用户修改密码,收不到验证码为什么?

答:

经办机构的经办审核用户修改密码不需要短信验证,不需要激活。

10、经办账号就一个,经办机构有多人审核,是不是共用一个账号?

答:

发给各地机构的管理账户,用于做系统初始化参数配置,建立经办审核账号。

可以使用管理用户权限在系统中为本级经办机构建立多个经办审核账号,但必须实名。

11、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调出,怎么删除其经办账号?

答:

经办账号可以冻结和解冻,不能删除。

12、如果经办员更换了手机号码,可以修改吗?

如果不能修改是不是只能用新号码重新建立经办账户?

答:

手机号在未激活前,可以修改,一旦激活,手机号则不能修改,但作为经办用户可一直使用,只是不能修改密码(需要验证手机号)。

13、在单位激活前,单位填报的专管员手机号是否可以修改?

答:

账号被激活前,是可以修改的。

一旦激活,则不能修改。

14、单位信息采集时,经办人姓名和申请时注册的单位专管员姓名是否一个概念?

单位专管员是单位激活时的注册人员,经办员是以后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联系人,单位经办员可以是专管员。

15、单位信息初始化的时候,组织机构代码上如果有分隔符号,如何输入?

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如果有字母如何输入?

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面的分隔符(“-”),不输入,只输入数字,有字母的需要输入。

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8位。

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没有有效期,有效期如何填写?

答:

填写99。

17、主管单位参数管理中单位名称如何维护?

维护主管单位信息的作用是什么?

维护参保单位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市、县(区)的部、委、局、办等。

维护主管部门是为了统计参保单位的最终归类,比如,统计人社局下属有几个事业单位等。

因为各地主管单位分类及名称不尽相同,如果采取采集时由单位手工填报主管部门的时候,由于各自填写不一,统计时会有问题。

18、参保单位建立分支机构要进行单位初始化吗?

答:

参保单位设立的本单位分支机构不需要初始化操作,但分支机构设定后需要经办机构审核后方可正常登录使用。

19、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信息如何修改?

答:

在审核不通过的列表里双击修改,或是到相应的在职/退休信息修改里查询此人进行修改。

修改后保存后重新上报。

20、采集信息在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现有错误,需要返回参保单位修改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

当前使用的是采集系统,需要有一个节点,在采集数据审核通过后,这个节点的数据即锁定,之后再有变动的,需要到业务系统中办理。

21、参保人员能否在不同单位重复采集数据,重复审核?

答:

对于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过制度内调动人员存在此类情况。

我们要求,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过制度内单位调动的人员,其原所在单位及现所在单位都必须申报此人信息,以便于分段建立个人账户和年金账户,征收相关基金。

在录入时,两个单位分别录入其进入本单位年月和离开本单位年月和相关年度缴费工资,该人员其他信息以现单位录入为准。

22、制度内调动的人员,需要原单位和现单位都采集信息,在录入的时候是不是会多录入了一条数据?

答:

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过制度内单位调动的人员,其原所在单位及现所在单位都申报此人信息,是为了便于分段建立个人账户和年金账户,征收相关基金。

在录入时,两个单位分别录入其进入本单位年月和离开本单位年月,该人员其他信息以现单位录入为准。

23、如果单位没有退休人员,是否要点击提交退休人员信息?

答:

需要点击提交,否则系统默认数据未提交。

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也应有提交数据动作。

24、一些单位(如教育局)有下属单位,虽登记为法人单位,但人事、财务不独立,相关业务都通过主管部门办理,是否可以按分支机构采集数据?

答:

独立法人单位必须独立采集参保数据,不允许将独立法人单位设为主管部门分支单位,否则产生基金征收不到账问题自行负责。

无财权的单位,征收基金的问题会在经办系统里解决,在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由单位和主管部门明确缴费主体单位,向地税发送计划征收时合并数据一同征收。

25、出生日期是否必须按档案记录的出生日期采集?

答:

退休人员要按退休审核时的出生日期采集,在职人员应按照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采集。

在职人员采集有困难的,暂按身份证出生日期填写,退休时再行核准。

26、人员花名册中末级单位如何理解?

答:

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不需要单位填写。

末级单位就是分支单位名称,没有分支单位的显示本级。

27、工资录入小数点问题?

答:

按常规保留两位。

28、单位从成立到现在,中间有更名、合并、拆分等情况的,如何填写批准成立年月?

答:

按最新批准数据填报。

29、单位信息中的在编人数是填现在的人数还是2014年10月的人数?

答:

填写当前人数。

30、参保人员在信息采集前已经死亡的,是否采集信息?

答:

本次不采集,以后另行处理。

31、如果单位是2014年10月以后发生合并新成立的单位,原单位已不存在,原单位划转人员,参保日期是2014年10月,如何处理?

若按新成立时间填写批准日期,是否影响个人参保利益?

答:

人员信息采集的时候,默认先取单位参保时间,如果往前设置为201410,系统也只提示,不强制。

征收数据根据个人的参保时间计算。

32、如果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以后已经退休,在信息采集时是按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采集?

答:

数据采集的时间点为参保单位提交数据当月,人员范围是所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其中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人员虽然是临时待遇,也在采集范围内,其相关信息在“退休人员信息”中录入,对这类人员应注意正确填写退休日期以便于为其建立基金年金账户和基金清算。

33、在本单位参加机关保年月与首次参加制度年月填报问题?

答:

首次参加制度年月指的是所在的最早一个单位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时间,最早是2014年10月,如果此人中间发生过单位调动(制度内),那在本单位参加机关保年月指的是在最近的一个单位参加机保的时间,和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同。

例如,一个人2013年在企业工作,2015年10月到某事业单位,2016年1月调入另一个事业单位,那么,首次参加制度年月就应该是201510,在本单位参加机关保年月就是201601。

34、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如何填写?

答:

单位银行账户用于接收社保与参保单位之间相关结算资金。

参保单位有基本户的,直接填列;单位没基本户的,请负责经费管理的会计与主管部门财务对接,在主管部门的基本户下面增设分户,或在当地财政部门统一账户下面增设分户。

务必请财务人员核实确认。

35、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第二大条,第10小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之和,和皖政〔2015〕120号文件少了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

按什么申报基数?

答:

200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已经将津补贴纳入绩效,现有的国家统一津补贴是指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

36、入编之前在企业参加工作,缴纳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参加工作年月以进编日期填写还是以参加养老保险日期填写?

答:

按相关政策规定,以人事或组织部门认定的本人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37、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的,如果单位要求暂停参加企业职工保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怎么处理?

答:

仍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8、关于垂直管理、省属高校、中央驻皖单位参保问题?

答:

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合肥工业大学、省通信管理局、信息网络安徽分中心、省专用通信局、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安庆海事局、芜湖海事局、长航公安局安庆分局、长航公安局芜湖分局、安庆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芜湖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淮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淮委通信总站、淮委治淮档案馆、淮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淮委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淮委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淮委后勤服务中心、合肥海关、省国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煤矿安监局、省调查总队、森林局驻肥专员办、国际竹藤安徽试验中心、省邮政管理局、新华社安徽分社、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8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16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38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40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41研究所、电子科技集团第43研究所、核工业二二一离退休人员管理局合肥管理处、中建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中央驻皖单位(含驻市、县单位)按照120文件规定,均在省本级统一参保。

在肥(含4县1县级市)省属事业单位在省本级参保。

不在肥(含4县1县级市)的省属事业单位,在单位所在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对于所在地在区县的,考虑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建议将其纳入市一级数据采集范围,在市本级参保。

39、新参加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

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当年缴费工资应按照30号文规定确定。

40、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是否计算视同?

答:

不算视同。

41、纪检、信访等岗位津贴是否计算缴费基数?

答:

不计算。

42、公车补贴、乡镇工作补贴是否计算缴费基数?

答:

不计算。

43、请问退休正在服刑人员是否采集数据?

答:

特殊人员,如退休正在服刑人员,可暂不采集,以后再行处理。

44、2014年10月之后被判刑人员,之前的工龄是否计算视同?

答:

不计算。

45、人员在2014年10月之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有视同缴费年限,辞职后到企业工作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后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算不算?

答:

算视同缴费年限,只算到2014年10月制度实施前,制度实施后的实际缴费可以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6、离职创业人员,其编制保留,档案工资正常调整,但没有奖励性绩效,那他的缴费基数就不含奖励性绩效吗?

答:

绩效分配问题由单位决定。

47、退休人员“领取待遇月数”截止点填到什么时间?

答:

填写到数据采集当月。

48、借调人员,工资由现单位发,关系在原单位,信息如何采集?

答:

由编制所在单位进行采集。

49、2014年10月之后辞职人员,是否采集数据?

答:

应采集其相关数据,为其建立账户和年金,待其去向明确后,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50、2014年10月以后被判刑人员,单位也预扣了保险费,是否采集数据?

答:

应当采集,以便建立账户,后期转移接续。

51、退休人员的回民补贴和住房提租补贴财政给退休人员发放了,在采集系统有填写项目,如果不带入总额的话,待遇以后有谁发放?

答:

等政策明确后,明确哪些由基金支付,哪些由原渠道支付。

52、一些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特殊部门(如人武部、民主党派)怎么解决?

答:

为满足机关保信息采集系统部分特殊参保单位需要,现对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作如下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由当地六位行政区划码加001-999三位数字组成,共九位,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不得重复编排。

例如,合肥市瑶海区的行政区划码为340102,某特殊单位第1个提出申请,三位数字编为001,该特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即为340102001;某特殊单位第2个提出申请,三位数字编为002,该特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即为340102002;

(2)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特殊单位提出申请,当地社保经办管理用户统一分配使用,并做好特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登记备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3)组织机构代码虚拟编码仅供特殊单位使用,不规范的单位不能参照上述规则编码,请各地严格审核把关。

53、实习期间的工作人员,因未转正定级不能确定岗位级别,但岗位级别又是必填项,怎么处理?

答:

系统已增加“试用期”和“见习期”的选择,这部分人员2014年9月的人事信息不用填写。

54、地市开发区、风景区有的业务独立经办,现在没有经办账号,如何处理?

答:

地区经办账号的设定,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行政区划码进行设立。

无行政区划码的经办地区,应向省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由省局按规则设定区划码后再行统一开通。

55、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人员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答:

按上年度缴费工资收入项目确定。

56、退休人员采集2013年至退休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时,如果退休当年没有缴够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答:

缴几个月就按几个月算平均值。

57、职务职级并行后,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职务和级别怎么填?

答;按工资级别填写。

58、分支单位审核通过后是否可以删除?

答:

分支单位审核通过以后,如果没有采集人员信息,可以在分支单位管理中删除。

59、2014年10月制度实施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在本单位参加机关保时间,首次参加制度时间,账户建立时间如何填写?

答:

按实际进入单位年月填写。

60、事业单位2015年合并新成立,新进人员为全额拨款,老人员为自收自支,单位经费来源怎么选?

答:

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上的经费来源填写。

61、事业单位转成机关或参公单位之前已退休的人员,人员类别、职务职称如何填写?

答:

按退休时的人员类别,职务职称填写。

62、单位在登录系统时密码输入多次错误,用户被锁定,如何处理?

答:

可过15分钟后重新登录。

63、省直机关和在肥省直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央驻皖单位的职业年金参保地如何填写?

答:

填写省本级或省直。

64、退休人员的月平均收入需要填写吗?

答:

2014.10之前退休的不需要填写,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需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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