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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车辆管理及司机制度---编号01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申请及开车前后应办的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规的违规和车辆损害处理等。

三、本公司的所有车辆统一由集团综合部管理,子公司在外地的车辆由子公司负责人负责车辆的管理,并派专职司机驾驶及负责保养。

四、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到集团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综合部统一调配车辆。

司机必须按单行车,如没有履行用车流程,司机、用车人、用车部门负责人各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负相关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五、配、用车原则:

1、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专用配车;

2、公司其他员工因工作急需用车者,需由部门负责人核准,相应综合部批准方可申请用车。

六、车辆燃油费用管理

1、加油到综合管理部填写《加油申请单》,经审核后综合管理部出具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2、司机随车携带《车辆使用明细表》,每次出车必须如实填写完整,逢星期一上报集团综合部。

七、车辆的维修及保养

1、车辆需随时保持整洁,保证性能良好。

车辆专任司机应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保养的标准为:

⑴、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应定期保养一次。

⑵、每月司机最多可以去洗车行清洗两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申请洗车。

⑶、车内外应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司机应负责每天至少清理一次。

⑷、车辆每次启动后,应保持发动机预热3-5分钟。

2、车辆的有关证照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集团综合部保管,综合部统一建立汽车档案。

3、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原则上在公司指定厂家进行。

如需大修要与厂家签定协议,车辆维修完毕需当场进行验车,确保维修质量,要求厂家出具修车费用决算单交回公司以便与厂方结算时对帐。

4、由驾驶司机办理每年的车辆年检及缴纳保险等相关车辆的事宜。

八、车辆安全

1、为保障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

2、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综合办.

3、节假日或夜间,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

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报告综合办。

驾驶人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次出车完毕钥匙交综合部统一保管。

九、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的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的罚款或损修全由指定驾驶人负责赔偿;

2、无照驾驶发生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有照驾驶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全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十、司机管理规定

1、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2、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3、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统一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4、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规定到集团综合部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处理。

5、司机出车前后要进行检查,不开隐患、病车。

6、司机必须服从用车人的指挥,在用车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司机应及时提醒并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车辆的年检及其它相关工作。

8、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集团公司综合部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9、司机必须熟练掌握集团公司企业简介、企业文化、公共礼仪以便为单位的客户做及时的介绍,树立企业的形象。

10、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和公司相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因我方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批准,可按一定比例报销。

十一、安全、文明、节约用车奖惩细则

奖励:

全年无任何事故,平均耗油控制在标准以内,奖励500-1000元。

惩罚:

1、司机请假、迟到、早退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2、司机擅自出车、异地用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完成任务不立即返回,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发生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关系。

4、执行任务时不服从用车人的指挥,在用车期间擅离岗位,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发生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关系。

5、司机不服从用车部门的分配,耽误公事,发生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办公室管理制度---编号02

总 则

目的

为加强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办公环境美观整洁、良好有序,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公室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公司。

责任

(1)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各部门实行层层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

(2)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各部门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根据相关制度,部门负责人拥有处罚下属员工的权利。

(3)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如处罚下属员工,应及时将处罚单上报综合办公室。

(4)综合办公室拥有对各部门管理工作监督的权利。

一.定义

办公室管理是指对办公室区域内的安全、卫生、内务、钥匙等的管理活动,是保障办公室内的财产安全、环境卫生及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同时规范员工行为,培养良好工作习惯的管理制度。

二.条款

1.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日常工作井然有序。

2.任何员工都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吵闹、高声谈论,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应保持办公室相对安静;

3.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4.所有员工在接听电话时都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在接待客户时都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5.任何部门员工都不得在办公时间内占用会议室进行闲聊、睡觉、就餐等其他非办公活动。

6.最后一位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锁好门窗,关闭本部门及公共区域所有电器和电源总开关(灯源、复印机、传真机、电脑、饮水机、电源插座等)。

7.各部门办公室钥匙由公司指定专人保管,未经许可任何员工不得多配或借予他人。

如因加班等特殊原因使用办公室的,必须向钥匙保管人申请。

(详见钥匙管理制度)

8、各员工自行保管所属办公桌、文件柜的钥匙,不得遗失。

人为造成文件柜、办公桌钥匙遗失的,由遗失人自行负担购锁及维修的所有费用,由综合办派人更换。

离职人员必须缴交钥匙。

9.办公废品均须倒入垃圾篓内,不得随地乱扔,不得于办公时间吃零食、就餐、洗漱;食品残渣不得倒置于办公室内垃圾筐,必须倒入办公室之外设公共垃圾框内。

10.办公区域为禁烟区,任何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

1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上网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

13.爱护办公设备,严禁在办公桌、电脑设备、墙、桌、凳、椅、洗手间、会议桌乱涂乱画,人为损坏的,如无法维修,除罚款外,须照价赔偿。

三.处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各员工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罚:

1)违反上述任意一条,一次罚款30元;

2)当月违反以上条例累计三次以上者,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可给与辞退。

以上罚款由相应综合部统一管理,可作为公司员工的活动金费。

罚款从每月工资中扣除,活动时由相应综合部到财务领取。

 

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编号03

1、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集团及子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1卫生管理的范围为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各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花盆、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设施的卫生。

2、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内卫生清扫包括以下事项:

2、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2棚顶无灰尘,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2、3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2、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2、5桌椅、板凳、茶几、书柜、文件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2、6饮水机、水杯、电话、电风扇、空调机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2、7花卉叶面、主干及花盒上无灰尘污渍并且保持清洁。

2、8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2、9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底进行大扫除,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

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3、1为保持办公楼内优雅整洁的环境,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2保持地面清洁干净,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头等杂物。

3、3维护好卫生间的卫生。

3、4下班前应将办公室窗户关严锁好,防雨、防盗。

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筒内,不要随处堆放。

4、随时保持公司卫生,人人养成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良好习惯,任何人不得在卫生区内乱扔烟头、乱弹烟灰、随口吐痰、乱丢杂物和垃圾,违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罚款。

5、考核

5、1根据以上标准,发现有卫生不合格的部门,罚处当事人10-50元罚款,部门主管双倍罚款。

(子公司卫生情况由负责人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

5、2保洁员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如有不合格,发现一次,按照情节,罚款10-50元。

5.3每日上午10:

30由综合办检查卫生。

 

办公用品管理及采购制度---编号04

1、为规范集团及子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1办公用品种类

2、本制度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2、1消耗品:

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打印油、书钉等。

2、2管理消耗品:

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电池等。

2、3管理品:

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大型机、日期戳、计算机、印泥、打印台等。

3、办公用品的管理办法

3、1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

“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橡皮;“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钉书机、打码机及工程部专用办公具。

3、2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调整发放时间,遇工作繁忙等特殊情况除外。

3、3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消耗品不在此限。

3、4管理性办公用品领用之后分责任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3、5办公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二十五日之前由各部门提出“物品采购计划”,交集团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次月一日发放。

但管理性办公用品的请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6各部门领取的物品必须在办公物品领用一览表上签字。

3、7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3、8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相应综合部统一印刷、保管。

3、9如有临时性采购的东西需填写临时物品采购单。

(必须是紧急性使用物品)。

4、子公司未在集团公司本地的,子公司的执行副总采购审批权需集团总经理授权。

5、如有违反本制度者,罚处相应负责人3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交相关法律部门,并予以辞退。

 

附购置物品程序流程图

一、集团采购流程图

 

低值易耗品及

日常行政开支(1500元以下)固定资产及资金

超过1500元以上的

 

二、子公司采购流程图

 

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及资金超过1500元以上的

日常行政开支(1500元以下)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编号05

一、目的

加强办公设备管理,降低硬件损耗及保证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

三、定义

办公设备是指各部门办公使用的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扫描仪、空调、饮水机、监控设备、保险柜、办公桌椅、文件柜、调制解调器等。

四、责任

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由集团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安全由各部门负责人。

四、管理办法

1.集团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办公设备造册登记并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的安全及使用管理;

五、条款

1、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正在使用的办公设备都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各部门、使用者应爱惜并有责任保护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的安全;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拆卸或更换办公设备的元件、主机或外围设备;

因使用人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损坏,属故意行为的,由使

用者照价赔偿,由他人造成办公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和当事人各承担50%的责任;

如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人应及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和处理,子公司自行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使用者应当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保证设备的清洁及设备安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文件;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非系统文件保存在使用的电脑上;

外来磁盘或光盘未经批准和杀毒,不得擅自在公司的电脑上使用;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使用电脑设备的设置;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办公设备带出办公室;

各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正常关机顺序关闭电脑设备(先关主机,再关外围设备)。

六、处罚

1、违反上述规定者,如有损坏遗失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档案管理制度---编号06

档案是全面反映集团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集团及子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

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业务类

5、工程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

绝密、机密、秘密。

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

第三节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其中:

二、划分标准:

绝密档案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3、公司的重要会议纪要;4、公司证照;5、各级批文;6、印鉴;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9、年度财务报表;10、技术资料;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12、人事资料;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

1、会计凭证;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

(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

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综合办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保管部门

一、各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各财务部负责保管,并将备份交于集团财务总部。

二、各子公司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各子公司负责保管,并将备份交于集团相应综合管理部。

三、业务累档案由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保管,相应财务部保留备份档案。

四、其他档案均由相应综合部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

三、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综合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四、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第八节保存事项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以上表格均由相应综合部统一编号。

五、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六、处罚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罚处相应负责人5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法律部门并予以辞退。

 

合同管理制度---编号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下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下属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各级下属公司于其它平等主体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执行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分管副总经理根据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会签审核与签订

第一条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前,须按照公司的合同会签流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会签审核。

第二条公司的合同在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一、主体资格合格:

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财务报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有担保的合同,要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六、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

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七、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八、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须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同时由承办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

一、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二、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等)。

三、从事本项合同对我方权益的综合影响。

四、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五、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

六、会同履行。

七、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九、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存档。

第四条第六条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

一、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和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二、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我方的影响。

三、认为需要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六条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与管理:

一、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二、合同标的的合法性。

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四、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它法律问题。

五、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

六、需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定,并且对重大合同的立项、审核、履行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指合同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其它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八条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九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5000元的。

二、有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条款的。

三、我方先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鄂尔多斯地区以外的)。

六、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七、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代替书面合同。

第十条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一、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二、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三、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十一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三、合同的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资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坐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

四、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

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五、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六、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

七、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写明约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的名称,通常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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