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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物处理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工业废物处理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10月

目录

一、行业管理4

1、行业主管部门4

2、行业管理体制5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5

4、主要产业政策7

二、行业发展状况9

三、行业上下游的关系11

四、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11

五、行业特征12

1、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12

2、特许经营制12

3、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13

六、行业主要企业13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3

2、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3

3、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14

4、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14

5、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4

6、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15

七、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15

1、行政许可准入资格15

2、行业经验15

3、技术能力16

4、资金实力16

5、行业人才16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7

1、有利因素17

(1)政策鼓励17

(2)特许经营资质制度促进行业发展17

(3)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优化行业市场环境18

(4)政府财政税收政策优惠18

2、不利因素18

(1)行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行业高级人才缺乏阻碍行业发展18

(2)国际竞争对手进入加剧市场竞争18

(3)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19

九、行业风险特征19

1、国家政策变动风险19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19

3、安全生产风险19

一、行业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的工业废物处理行业采取分级的形式监管,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等三级政府都是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主管部门。

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受地方人民政府与国家环保部的双重领导,但主要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

县(市)级环保局则受同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上级环保局只对其业务进行指导。

具体各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如下:

国家环保部:

国家环境保护部是国务院直属环境保护最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和协调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等。

地方人民政府和地方环保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的环境保护负责。

地方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告;现场检查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情况;调查和评价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以及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等。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参与部分相关的环境管理。

例如国家水利部、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对环境污染治理业务的经营资质方面进行管理,并对水污染处理产品进行验收和制定技术规范。

2、行业管理体制

中国环境保护行业协会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部。

其主要业务有:

1、为政府服务,包括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订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

2、为行业服务,包括制定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参与行业管理。

3、为企业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与推广;组织合作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环境治理、危险废物处置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通过并公布实施,2014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该法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纲要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1995年发布并自1996年4月1日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于1999年经国家环境保护部会议讨论通过,该办法规定危废产生单位在转移危废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废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4年发布,该法加强了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8年8月起实施,该法规定了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活动和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等方面,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值得注意的是其第三十六条促进工业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的规定:

“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应当提供给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发布,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4、主要产业政策

2001年7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从宏观指导、强化政策导向、加快结构调整、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市场、以及完善环保产业发展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改革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事业单位的不合理负担。

2004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了以建设危废处理设施和加强危废监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纲要。

该规划指出,我国将建设31家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废基地,这标志着我国的工业废物处理政策已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相关措施亦全面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分为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3部分。

该意见强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

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旨在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重大环保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考核。

其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2012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该规划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即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将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

2012年10月,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鼓励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危险废物利用发展规划,推动分类收集与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利用。

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多,但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的工业园区或地区,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业。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推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走出去。

2016年6月,工信部发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调“十三五”期间将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绿色设计,加快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二、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9,575.50亿元,相比2013年投资总额9,037.20亿元,增长了5.96%。

2010年至201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均在7,000.OO亿元以上,2011年至2014年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年均增幅保持在10%以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国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总额为997.65亿元,相比2013年投资总额849.66亿元,增长了17.42%。

2010年至2014年全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保持在350亿元以上,2010年至2014年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和2014年增幅较为明显。

2010年至2014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统计

综上所述,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将进一步推动市场高速发展。

从细分市场角度来看,由于环保产业处于长期发展阶段,危废处理市场也逐渐开始受到企业的重视。

目前,我国危废处置市场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根据前瞻网、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资料显示,到2020年,我国危废市场规模将达到587亿元左右。

三、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危废处理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与其它行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新兴行业,没有明显上下游特征。

其上下游行业能相互贯穿,即上游行业也可是下游行业。

上下游行业包括电子、电镀、PCB、金属冶炼、水务、家具、模具、机械、化工和汽车维修等。

四、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工业废物的产生量受宏观经济和上游工业企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

宏观经济趋好,上游工业企业的开工率提高,工业废物的产生量增加;反之亦然。

另外,工业企业在一季度会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开工率降低,工业废物的产生量随之减少。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东南部沿海、沿长江和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工业发展水平较高。

2010年2月,国家统计局、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普查的结果,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是我国工业污染源最集中的5大地区,占全国污染源的59.85%。

危废行业具有较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五、行业特征

1、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

危废处理行业是一个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颇大的行业。

一方面当国家对环保方面立法越健全,执行越严格,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也就越发达。

另一方面,当政府采取政策鼓励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越多,环保行业就发展得越好。

2、特许经营制

要经营危废处理项目,企业一般要获得特许经营资格,即是政府部门对合格企业授予具有资质的废物处理特许经营权,并对危废处理活动进行审批,这样企业的危废处理经营活动有法可依。

同时政府为了鼓励国家环保和危废处理行业发展,会给予企业在废物供应上一定的保障。

3、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工业发展水平对危废处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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