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一岗双责制度82330.docx
《施工单位一岗双责制度8233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单位一岗双责制度82330.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单位一岗双责制度82330
施工单位一岗双责制度82330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则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建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任组长,是项目的第一管理者,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组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督促各部门级架子队全面落实。
4、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严格组织考核落实,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督促整改,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掌握项目分部安全生产动态,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规程;对技术含量高,安全难度大,工序复杂等较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上报审定后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领导项目分部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项目分部研究、开发和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项目,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5、在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责任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3、参加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监督。
4、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5、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在上级单位、地方政府对本项目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3、掌握安全动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5、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分析处理。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工地》的考评工作。
9、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及劳动护肤用品的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组织实施。
10、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对各单位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施工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3、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在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5、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方案负责组织研究解决。
6、认真执行省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保证安全生产。
7、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项目分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施工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分部物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体系。
3、检查设备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加强物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过程控制,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相应规程,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5、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相应规程,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6、对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机械设备手续齐全、状况完好、安全可靠。
组织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验收。
7、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涉及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8、定期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系统安全大检查,对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参与机械设备事故、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政策、法规和制度;
2、拟定本系统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确保本系统安全达标;
3、做好资金的筹集、运用、调控、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来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
4、搞好资金运用分析,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落实情况,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安全生产刀刃上;
5、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防资产流失,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工总、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2、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起草、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3、对有关安全工作的总结、安排以及文电等综合性材料进行把关。
4、负责机密文件和印鉴管理,确保不丢失、不泄密。
5、做好档案的安全管理。
6、负责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区用电、电梯安全,以及食堂卫生、办公设备等安全管理。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关于确保安全方面的工作。
(九)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责任
1、遵守并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3、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如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挂篮施工、既有线施工、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方案,逐级进行交底,直至交底到每个操作者。
4、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按照程序审核并报总工审批后实施,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5、负责对职工和协议队伍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复杂作业,要对其进行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参加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7、负责对安全隐患、伤亡事故等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工程技术部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桥梁)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同时编制和审查每个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审核各分部及直属架子队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对工程项目应急响应预案的落实进行监督。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关键环节或部位的施工要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解决具体问题。
7、及时掌握桥梁工程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8、参与桥梁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工程技术部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房建、给排水)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同时编制和审查每个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审核各分部及直属架子队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对工程项目应急响应预案的落实进行监督。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关键环节或部位的施工要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解决具体问题。
7、及时掌握房建、给排水工程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8、参与房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十二)调度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执行项目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和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命令。
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传达工作。
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追踪整改情况,做好信息反馈,确保安全生产。
3、认真做好季节性防洪防汛工作,对防洪重点工程要掌握防洪物资、设备及人员的储备情况,对防洪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并跟踪落实情况,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作,充分发挥调度的组织,指导及中心管理的作用。
4、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和单位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电报、命令、文件和指示。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不离岗,未完工作要交接清楚,保持连续。
5、在交班会议上,反馈生产进度的同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负责。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加安全意识,搞好“三控”工作,确保自身、身边无事故。
7、对发生安全重大、大事故,要迅速向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三)试验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规范和试验规程进行各项检测工作。
2、仪器设备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办理,如有异常现象、故障、失灵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未经维修、核准不得继续使用。
3、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现场质量控制不规范造成质量或因质量导致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4、对试验室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参与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实验室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试验、计量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督促检测试验部门制定完善检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3、检查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职业健康安全的实施情况:
有毒、有害、有辐射试验项目的检测,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4、督促工程项目配属的试验仪器设备在运输、转移、安装过程中,制订安全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5、参与工程试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十五)征地拆迁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管理办法。
2、传达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及时反馈有关安全生产信息,供领导参考决策。
3、制定“三电”拆迁及各种管线拆迁与保护的办法,确保拆迁安全。
4、掌握各种管线、三电的位置、数量、种类,按照国家、地方企业的有关规定做好拆迁工作,确保安全。
5、监督、指导、检查各工区拆迁工作,做到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拆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督导实施。
3、编制项目分部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督促、落实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
4、掌握安全动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或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作业,及时处理。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9、组织收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组织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调查、评价,辨识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制订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组织检查、考核落实情况,搞好过程控制。
10、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工地》的考评工作。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定性、定责和上报工作。
12、贯彻执行劳动防护,努力推行创新技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出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寒、防暑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情况。
(十六)安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
2、拟定项目分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方针目标及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三标一体”的贯标工作。
4、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查体和健康疗养;负责劳动保护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统计、计划、采购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了解、掌握和监察落实公司所辖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相应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5、收集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组织危险源调查、评价,辨识重大危险源。
组织检查、考核落实情况,搞好过程控制。
6、拟定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负责汇总提报各种报表,搞好检查、考核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2、在部门部长的领导下,编制部门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单位的行车安全、施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环境保护、防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等负有监督指导和实施管理的责任。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检查员的作用,严格作业层的安全管理和作业标准化,确保安全生产。
4、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事故预防活动,随时分析和掌握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的操作方法和经验,使安全管理达到有序可控。
5、检查过程是否按照安全方案实施,对不按照方案、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的有权制止并跟踪落实;随时检查工地、工棚及个人住所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纠正、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汇报处理。
6、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真实地登记和上报。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报表资料的收集并如期上报,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维护安全生产法规的严肃性。
(十八)质检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搞好“三控”工作,保证自身、身边无事故。
2、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熟悉有关安全措施,在从事质量检查工作时,一并检查涉及安全的有关方面工作。
3、深入现场时,要随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因素。
4、围绕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十九)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严格按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对所进材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制定各项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寒、防火、防冻、防滑措施,并督查实施。
3、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爆破器材、易燃、易爆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查实施。
4、对所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负责,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5、组织对进场的大型设备进行验收,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对使用过程的保养进行监督管理。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参加项目分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物资设备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跟踪落实。
(二十)物资设备部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部长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2、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工具保证供应,对本工地使用的绳、杆、架木、安全网等质量进行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对一切周转工具的安全装置要配套供应,保证质量。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布置图,规范堆放材料,搞好文明现场。
5、切实搞好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6、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7、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8、按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相关的物资管理安全工作。
(二十一)物资设备部设备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和实施工程机械、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制度,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相应规程,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确保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2、贯彻设备管、用、养、修、安全技术教育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
3、建立机械设备购置、使用、保养、租赁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机械设备资料齐全、状况完好、安全可靠。
组织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的设备检查和验收。
4、使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自制的小型施工机具、非标设备,执行国家、地方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取得安全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5、随时掌握设备的数量,交流、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维修新技术,提高设备安全使用水平。
6、做好设备使用的现场管理,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整修,做好机械运转、整修、状况的记录;加强对报废设备及时清理工作,杜绝设备带病作业,避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7、要加强对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针对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监督实施,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8、参加设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9、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10、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及时上报有关的报表。
(二十二)预算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贯彻项目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
2、在工程的内部招(议)标中,负责对投标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提出考核建议,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情况提出评审建议。
3、负责将施工安全条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合同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检查、监督和落实。
4、执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5、协助部门领导完成交办的工作。
参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6、向领导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二十三)财务部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十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政策、法规、制度和本系统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资金的宏观调控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避免产生不良资产,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及时足额的投入。
3、做好各类凭证、账簿的保管工作,防火防盗,严守机密。
4、负责会计信息化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系统安全运转和会计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完整。
5、协助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暴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努力避免经营风险。
6、科学实施纳税筹划,合理、合法的规避纳税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7、负责财务核算系统正常运用与安全,防治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安全。
(二十四)财务一般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做好资金筹集、运用、调控、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来源和费用的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确保系统安全工作达标。
3、搞好资金运用分析,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保安全措施所需资金到位。
4、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