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442295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9.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docx

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88

二年来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审图中常见问题不完全汇总

一、总图设计

1、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2.4条规定,总图未明确建筑控制线、地下构筑物应采用虚线示意。

2、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2.5条规定完善竖向设计内容,未注明各建筑物四角标高、地下建筑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等;未表明道路道牙做法。

3、人防主要出入口周边停车场与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4.2.1条规定。

有不满足6m。

4、高层建筑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不是12*12。

见GB50016-2014第7.1.9条规定。

5、未明确登高操作场地内的道牙为平道牙。

消防扑救面局部距建筑小于5m,不满足5m。

6、未注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消防车道尽端处)、净空髙度等;未明确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物之间不设置妨碍消防救援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未注明其下结构、绿地、透水铺装、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见GB50016-2014第7.1.8、7.2.2条规定。

7、未注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坡度符合GB50016-2014第7.2节规定。

8、建筑退线、场地内道路线不清晰。

9、“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

各类标注应列明相应图例,应符合京民防发〔2015〕11号文中的要求。

未注明人防主要出入口坐标、人防进排风竖井位置坐标;未标注各防护单元角点坐标(10米以上的转折点应标注);

10、未明确场地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及范围,应按规划要求明确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及位置,无障碍停车位设计要求见《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8.10.1条;应明确绿化系统、道路人行系统无障碍通路贯通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第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强条规定。

11、未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3.3及4.3.4条、《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DB11/1222-2015第4.2.1/4.2.2条规定说明居住区内人行道、人行横道、出入口地面高差等道路无障碍设计内容。

12、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设计施工图深度应符合北京标字[2014]1号文《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审查要点》和市规发〔2012〕1316号文规定,应有比例合适的总图、说明、图例、详图等;表达不全。

13、应有硬化面积计算值、绿地总面积、屋顶绿化等;下凹式绿地图例位置;入渗场地耐旱耐淹植物种植要求;透水铺装图例位置、面积比计算值及做法(透水铺装面积不应大于铺装面积);雨水调蓄设施位置坐标、覆土深度、做法详图等;表达不全。

14、应注明地下室上部等下凹绿地覆土厚度,应大于600mm未注明疏水板等构造做法;透水砖选用应符合《透水砖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686规定。

应明确具有截污功能雨水口的位置、做法或说明、道牙做法详图等(详图或选图集)。

表达不全。

15、景观外线绿化等涉及另行委托或二次设计时应明确符合本项目绿建、雨控设计内容的控制性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表应一致(下凹式绿地面积不一致)。

二、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设计规范不全、和版本过时、无标准编号。

2、裙房的类别说法不准确,见《建规》5.1.1注3。

3、应明确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净宽占总宽度的百分比,且不应大于30%,见《建规》5.5.9之3小条。

在计算中有错。

4、电梯层门未说明完整性,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2.9之5条。

5、管道穿防火墙,其缝隙的封堵措施说法不准确,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建规》6.3.5条。

6、未明确防火卷帘的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5.3之3条。

7、应明确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在墙身详图中未画出,见《建规》6.7.9条。

8、说明中未说明所有人防设备门前的吊钩设置要求。

9、如果是装配式建筑应补充装配式设计专篇:

应明确哪些单体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设计专篇应按《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市规划国土发〔2017〕407号)明确本项目各单体的装配式技术方案和预制率,装配式构造详图由厂家完成时,施工图应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和《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第4.3.1-3、5.3.4、10.3.7条等对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挂墙板间接缝宽、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构造提出二次设计要求。

“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A级的要求”,应明确外挂墙板间接缝宽度,预制外墙板接缝及门窗洞口的防水及密封构造做法,见10.3.7、5.3.4条规定。

表达不全。

10、未明确无障碍停车位数量。

11、“人防施工图设计说明”。

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及其文号。

1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指标明细表》的格式应与民防部门要求的表格不一致。

13、应注明当人防密闭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见DB11/994-2013第3.2.8条规定。

未说明。

14、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应设“防护密闭门+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密闭门”。

(根据防护类别不同而设防)

15、应依据DB11/994-2013第3.7.5条规定完善人防平战转换部位、时限、措施、工程量等。

未说明。

16、未明确柴油电站的设计内容,见DB11/994-2013第3.1.1-6条的规定。

17、未说明,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扩散室等战时易染毒的房间、通道,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见DB11/994-2013第3.1.6-3条的规定。

19、未说明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包括玻璃栏板;栏板玻璃应采用夹胶玻璃,并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第7.2.5条规定;玻璃及安全玻璃面积和厚度的选用应符合JGJ113-2015第7.1.1条规定。

20、门窗、玻璃设计

(1)未明确铝合金门窗三性指标及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等指标。

铝合金门窗的三性指标应按GB/T7106-2008选用。

(2)、应按JGJ113-2009及“发改运行[2003]2116号”文件,明确安全玻璃使用范围、规格及防护措施。

(3)、栏板玻璃应按JGJ113-2009第7.2.5及7.2.6条设计。

(4)、落地门窗应采取警示或防碰撞设施。

JGJ113-2009第7.3.2条

(5)、屋面及雨篷玻璃均须使用胶片厚度不小于0.76mm的夹层玻璃。

JGJ113-2009第8.2.2条

(6)、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DBJ15-30-2002第4.10.3条,JGJ214-2010第4.12.4条

(7)、存在平开窗开启扇宽、高尺寸过大的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利于使用且存在安全隐患。

(8)、窗户开启扇面积应符合不同性质建筑通风采光、节能的要求,并考虑窗台及阳台的折算问题。

(9)、说明中补充幕墙系统的物理性能指标(抗风压性能、雨水渗透性能、水密性、气密性、热工性能、空气隔声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耐撞击性能、光学性能等),并确定本项目中各性能相应等级及选用数值。

21、幕墙设计须进行专项报审。

22、未明确外窗与洞口之间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

见DB11/891-2012(2013版)第3.2.12-3条的规定。

23、库房类别,应按GB50016-2014第5.4.2条规定明确民用建筑内附属库房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民用建筑内不得生产和储存甲乙类物品,若为丙1类物品时未明确存储理由、储量、防火分隔和收集措施。

24、未注明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2014第7.3.8条规定及国家标准《消防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的相关规定。

25、未说明防火墙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见GB50016-2014第6.1.1条规定。

26、未说明防火隔墙的砌筑要求,应符合GB50016-2014第6.2.4条规定。

27、应明确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见GB50222-2017第4.0.1条;应明确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见GB50222-2017第4.0.2、4.0.3条。

28、明确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防火)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GB50016-2014第6.2.6条的规定。

29、明确金属构件名称及构件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见GB50016-2014第5.1.2条规定,钢结构梁防火涂料厚度应符合《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喷、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1245-2015第5.1.3强条的规定。

30、明确住宅采用复合墙体为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并注明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见GB50016-2014第6.7.3条规定。

31、锅炉房泄爆设计无说明。

32、未注明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的选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版)防污染、防射线的相关规定,见1.0.5条;3.1.1、3.1.2条放射性,3.2.1条甲醛,3.6.1条氨释放量,4.1条氡,4.3条室内材料的规定,并不得使用其他国家禁止限制材料。

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明确本建筑场地为应进行土壤中氡浓度及析出率检测,并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第4.2.4、4.2.5、4.2.6条规定采取防氡措施;明确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GB50325-2010第6.0.4的规定。

33、按京建材[2007]897号文和《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规定,应注本工程砌筑与装饰使用预拌砂浆按《88J1-4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相关标准和规程采用相应的品种和等级,应注本工程用现浇混凝土选用预拌混凝土。

未说明

34、装修部分(未说明)

(1).地下部分人防工程顶板的底面不应抹灰,见DB11/994-2013第3.1.6-2条规定;配电室、开闭站顶棚不应抹灰,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4.3.3条规定。

(2).住宅室内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降低安全防护的要求,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第3.0.4、3.0.7强条。

(3)材料做法表明确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4)公共建筑装修用料表中与疏散相关的如楼梯间、前室、扩大前室、公共走廊等,以及配电间的内墙、顶板应为A级材料,乳胶漆为B1级,达不到A级,涂料顶棚和涂料墙面应明确无机还是有机?

有机涂料是B1级的。

大、中、小会议室、VIP候会室等为铺钉装饰织物墙面,达不到A级,需提供厂家检测报告。

35、消防专篇不完整,如:

增加疏散计算一览表、消防电梯、主要构件的设计选材及耐火极限、防排烟等详细说明。

36、无障碍设计说明不完整,如:

增加本工程内无障碍住房、无障碍门、无障碍通道及标识等的具体设计要求。

 

三、图纸中的消防、技术规程、通则等方面:

1、防火墙与防火隔墙,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开敞楼梯间应用以及基本术语概念不清。

2、防火分区区域,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60米,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6.0.6条规定。

有超限。

4、进风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门口车位阻挡疏散通道。

5、某些未注明疏散通道尺寸。

6、未完善人防墙厚度尺寸、注明未有详图标注的防护门的安装尺寸。

7、未注明防化器材储藏室的面积,应符合DB11/994-2013第3.6.7-2条规定。

8、所有防护门安装尺寸是否满足图集安装要求。

9、除尘室与集气室之间应表示油网滤尘器位置,应布置在迎冲击波方向,见DB11/994-2013第3.4.7条规定。

10、防护单元应示意战时干厕数量,应满足DB11/994-2013第3.6.2-3条规定。

常偏少

11、防护单元专业队掩蔽部,淋浴室的布置有洗消前人员与洗消后人员的足迹交叉,不应交叉,见DB11/994-2013第3.3.14-4条的规定。

13、战时水箱未设置为临战砌筑的水箱间。

14、防火分区疏散走道净宽未注,不应小于1.10m,见GB50016-2014第5.5.18条规定。

15、未注明消防水泵房和消防中控室的防水淹技术措施,见GB50016-2014第8.1.8条规定。

16、锅炉房部分面积大于200m2,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见GB50016-2014第5.5.5条规定。

只有一个出入口。

锅炉房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房间,泄压处也不得与上述地方相邻,有违反此条。

明确锅炉房的泄压面积和泄压口的位置,应符合GB50041-2008第15.1.2条规定。

泄压面积不够和泄压口位置不当。

还有控制室疏散方向朝锅炉方向,不满足消防要求。

17、锅炉房燃气间门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见《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15.1.1-3条规定。

有违反此条。

18、不在框架梁上的防火墙未设承墙次梁,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或承墙梁柱等承重构件上,并与结构专业图纸核对一致。

19、该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应通过疏散走道连通,不应通过其他功能房间到达。

20、设计中某些区域不能通过楼梯间前室到达第二安全出口,

22、室外疏散楼梯扶手高度未满足1.10m,见GB50016-2014第6.4.5-1条规定。

23、分界室夹层平面,未表示集水坑等防水、排水措施。

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4.3.4条的规定。

24、工程做法内的严寒地区屋面未设隔气层。

GB50345-2012第4.4.4条

25、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未设隔离层。

GB50345-2012第4.4.4条

26、屋面保护层未设分隔缝,设缝要求应明确。

GB50345-2012第4.7.4条

GB50096-2011第5.8.5条

27、楼梯间首层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GB50016-2014第5.5.30条

28、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不满足2600X1700MMDBJ03-63-2014第B-G0109条

29、合用前室外窗与相邻门窗洞口的间距不满足1.0米GB50016-2014第6.4.1.1条

30、出屋面消防电梯机房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

GB50016-2014第7.3.6条

31、严寒地区屋面未采用內排水。

GB50345-2012第4.2.9条

32、楼梯间中间平台处的外窗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后确影响梯段疏散。

GB50096-2011第5.8.1条

33、某些室内栏杆装设后开启扇无法开启。

34、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大于15m。

35、消防泵房的安全出口未直通室外。

GB50016-2014第8.1.6条

37、消防水泵房的地面低于相邻地下室地面,未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38、地下车库地面应设置排水设施。

汽车库停车位的楼地面上未设车轮挡;地面应作排水设计,排水坡度≥1%;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JGJ100-98第4.1.18、4.1.19、4.1.20条。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未设置减速措施。

JGJ100-2015第3.1.7条。

39、地下车库未在平面图中标注清楚行驶方向,每层的交通流线应周转顺畅,车道的上下行应标注清楚,包括车道入口及内部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规范要求。

JGJ100-2015第4.1.10条

40、汽车坡道转弯处的最小环形车道内半径不宜小于4米。

JGJ100-2015第4.2.10.5条,

41、环形坡道处的弯道超高不明确。

42、地下变配电室未采取防止水淹的措施。

43、应绘制墙身大样图明确外墙、地面、与主体交界处及顶板等做法未明确,送排风井出地面的做法未绘制大样图,其他汽车坡道的大样图应绘制,明确坡道采光顶的材质等。

44、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电动汽车的充电车位。

45、丙类库房应为乙级防火门,储藏间等有储藏性质的房间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见《建规》5.5.18条、6.2.3之4条。

只设置普通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46、设备用房开向走廊的门和车库的门在完全开启后净距小于1.40m,见《建规》5.5.18条。

47、地下汽车坡道与车库停车区域应用防火卷帘隔开,见《汽车库防火规范》5.3.3条。

48、室外楼梯周围门窗洞口距室外疏散梯的间距尺寸,不满足《建规》6.4.5之5条。

49、变电站内值班室的甲级防火窗是固定防火窗还是火灾时可自动关闭,未在门窗表中注明,

50、防火墙内转角两侧的门窗洞口,其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见《建规》6.1.4条。

设计中小于4m

51、楼梯间外墙与楼梯上空的外墙属于防火分区边界,防火墙两侧的外窗间距不满足2m,见《建规》6.1.3条。

52、地上各层所有有外窗的楼梯间,前室及其合用前室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满足1m,见《建规》6.4.1之1条。

53、立面救援窗口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未对救援窗口的玻璃有相应说明,见《建规》7.2.5条。

54、楼梯间在楼层处楼梯间防火门完全开启后应确保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见《建规》6.4.11之3条。

有不满足。

55、楼梯间在地上、地下防火边界处,未做防火封堵。

56、大会议室、多功能厅未注明人数,音响室与会议室之间的窗未为乙级防火窗。

音响室门未用乙级防火门。

57、说明雨蓬玻璃必须使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见《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8.2.2条,未在墙身及门头详图中明确。

58、门窗详图中有多个门窗或幕墙没有画出详图,

59、核心筒平面中缺少楼梯两侧扶手中心线净尺寸。

60、楼梯详图休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校核尺寸,见通则6.7.3条,楼梯间挑空处护栏应表示构造做法及高度。

61、车库入口段未表示缓坡坡度。

62、墙身详图利用玻璃幕墙横向框架做防护栏杆时应明确其抗水平推力,上人屋面玻璃护栏及室外楼梯玻璃栏板、自动扶梯挑空处的护栏也有同样问题。

玻璃栏板未明确为安全玻璃。

63、卫生间详图中有卫生洁具,单无障碍拉杆的构造做法。

1)、居住区内商业建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公共绿地、停车位及活动场地未考虑无障碍设计。

(3)、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时仅考虑水平无障碍设计,竖向交通、卫生间等设计未能配套。

(4)、无障碍设计不规范,平台宽度、坡道坡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坡道未在两侧均设扶手,坡道标准图选用有误。

(5)、无障碍设计候梯厅深度不够

(6)、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7)、无障碍设计的门未安装观察玻璃,门把手一侧预留一定宽度的墙面,在门扇下方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坡过渡。

(8)、在危险地段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

64、、

(1)阳台和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的高度、做法和标注不详或有误,可踏面计算时应注意屋面找坡高度、保温防水层厚度、变形缝突出高度等因素,应注明防护栏杆承受荷载能力,应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2)、楼梯平台或过道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m。

有误。

(3)、楼梯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4)、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有不满足。

(5)电动门、卷帘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另设平开门,或在门上未设平开疏散门。

(6)、强风、地震地区瓦屋面每块瓦片均未作加固措施。

(7)、无楼梯通达的屋面未设上屋面的检修人孔或外墙爬梯。

(8)、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常只设一个。

65、

(1)上层住户(含复式下层)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2)、阳台未表达地漏和排水方向、坡度。

(3)、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4)、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包括正面或侧面),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防坠落雨篷应超出上部阳台外缘0.6m。

构造未注。

(5)、住宅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

有低0.8.

(6)、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有不满足。

(7)、住宅建筑中楼梯、电梯直通下部汽车库的出入口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根据GB50096-2011第6.9.6条,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8)、住宅未按套数设置信报箱。

GB50631-2010第3.0.1条

(9)、临空处防护栏杆的净高未符合GB50096-2011第6.1.3条的要求,栏杆净高应从可踏部位起计算,且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

(10)、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GB50096-2011第6.3.4条,不满足1.3m。

(11)、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单元未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的轿箱内净尺寸不应小于1.6m×1.5m(宽×深)。

GB50096-2011第6.4.2条

(12)、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GB50096-2011第6.4.7条。

有遗漏。

(13)、住宅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GB50096-2011第6.6.2条.不满足。

(22)、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m。

GB50096-2011第6.6.3条。

不满足。

(23)、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满足1.2m。

GB50096-2011第6.6.4条

(24)、竖向排气道的出口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

GB50096-2011第6.8.5条。

有不满足。

(25)、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与物业用房等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

GB50096-2011第6.10.4条。

有不满足。

(26)、住宅室内复式楼梯标注甲方自理或二次装修时,也应按规范在图中注明梯段、平台、踏步及栏杆等相关要求。

未注明。

66、立面图未按“建规”第7.2.4条、7.2.5条要求画出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及标志。

67、消防方面:

(1)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

(2)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3)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防火卷帘。

(4).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1000平方米。

(非车库用房)

(5)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6)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

(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