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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经济思想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李平民

【内容提要】孙中山倡导“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以振兴中华,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文明,但坚决反对全盘西化;主张通过发展工商业以富国强兵,但设想通过实行“社会主义”以避免资本主义弊端而后来居上。

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孙中山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虽然具有很大的空想性,但不乏真知灼见,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关键词】均贫富/三民主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政治革命/振兴中华

【正文】

孙中山是中国伟大的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被列宁评价为“充满着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的革命的民主主义者”和“在主观上是社会主义者”,被毛泽东评价为“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江泽民把他与毛泽东、邓小平相提并论,称他是一个世纪以来在中国“三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中所产生的“三位站在时代前列的伟大人物”之一。

孙中山的伟大不仅在于他领导辛亥革命,推翻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还在于他创立了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博大精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其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内容丰富、集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三民主义的主要内容

孙中山首先喊出“振兴中华”的口号,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

他羡慕西方国家的文明、民主和富强,把他们看作中国仿效的榜样,但是,他“站在时代的前列”,高瞻远瞩,敏锐地观察到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和阴暗面,坚决反对步西方的后尘,照搬西方的模式,主张中国“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所谓“政治革命”,即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学习西方的民主制度,实行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所谓社会革命”,即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振兴中华”的中心问题,主张中国“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实行“社会主义”,即民生主义。

孙中山从青年时代起即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强烈地憎恨压迫者和剥削者。

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悬殊深恶痛绝,批判“各大公司联合而实行托拉斯”的资本主义世界是“怪雾妖霾,惨雨腥风”。

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说:

“欧美强矣,其民实困”,并断言:

“欧美社会之祸”已经“积重难返”,“社会革命其将不远”。

一年之后,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说:

“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需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

欧美各国,善果被那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有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

”他指出:

“凡有识见的人,皆知道,社会革命,欧美是决不能免的。

这真是前车之鉴。

”(注:

《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一卷,第327-328页。

)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德国1918年“十一月革命”等,证明了孙中山的英明预见。

孙中山高瞻远瞩地指出,中国只有“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才能“突飞雄步”、“后来居上”。

孙中山十分关注社会问题,向往中国古代所倡导的大同社会,为振兴中华一生振臂倡导“天下为公”,亲笔书写《礼运·大同》的全文以激励全党: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谋闭而不兴。

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注:

《孙中山选集》,手迹之一。

孙中山常常把以“天下为公”为主要内容的“大同主义”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并一生多次强调自己是“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

早在1903年12月17日,他在复友人函中就说:

“所谓社会主义者,乃弟所极思所不能须臾忘者。

”(注:

《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一卷,第228页。

)在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发刊词(1905年10月)孙中山第一次提出了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并把民生主义解释为“平均地权”,以后又陆续补充上“土地国有”、“耕者有其田”、“均贫富”、“节制资本”等内容。

按照孙中山的说法,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是"socialism"一词的不同译法。

孙中山在他的演讲和著作中,不止一次地强调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声称:

“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实行,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区别。

”(注:

《孙中山全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36页、第830页。

1905年5月,孙中山曾以“中国的社会主义者”的身份前往布鲁塞尔访问国际社会党执行局,要求接纳他领导的革命组织为第二国际成员。

据是年5月20日比利时《人民报》报道,孙中山在会见第二国际执行局主席王德威尔德和书记处书记胡斯曼时说:

“中国的社会主义者要采取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弊病”,以便“在将来建立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即不经过资本主义社会阶段,由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他说:

“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

”孙中山在同比利时《前进报》的一位记者谈话时宣布:

“中国社会党将派代表参加下一届斯图加特大会。

”(注:

参见韩佳辰主编: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大事记》(1866-1948年),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一卷,第134页。

)是年7月,孙中山离欧前往日本,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日本正式成立。

10月30日,《民报》创刊号的发刊词中提出民生主义的主张,嗣后连载有关俄国革命的报道和评论,号召中国人民“闻风而起,效法俄国人民起来革命”。

(注:

转引自b·普拉萨德:

《奴役和自由》,英文版,新德里,1979年,第182页。

二、“均贫富”、“节制资本”是孙中山“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孙中山看来,“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经济,解决社会问题,尤其是解决人民的生存问题。

辛亥革命刚刚胜利之后,孙中山就乐观地认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已经完成,革命所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完成民生主义,即“解决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

他强调说,中国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经济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一般人的生活问题”,即人民的“吃、穿、用、住、行”,其中“吃饭是民生的第一个重要问题,穿衣是民生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民生主义“不但是最高的理想,并且是社会的原动力,是一切历史活动的重心”。

(注:

《孙中山选集》,第802页、825页、807页。

发展工商业、“均贫富”、“节制资本”是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他曾对民生主义解释说,“民生主义,即均贫富等,不能富者压制贫者是也。

但民生主义在数十年,已有人行之,其人为何,即洪秀全是也。

洪秀全建设太平天国,所谓制度,即工人管理国家,货物为国家所有,即完全经济革命主义,亦即俄国今日之均产主义”。

孙中山一生倡导“均贫富”,他所设想的“均贫富”的主要办法是“土地国有”、“社会所有”、“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

孙中山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非常重视农民的土地问题。

同盟会的《军政府宣言》中提出的平均地权的办法是:

“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

”(注:

《孙中山选集》,第78页。

)孙中山曾给予详细解释说:

“比方地主有地价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两千;就算那地因将来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两千,以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有,这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

”(注: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9页。

)孙中山的实际意图是,在地价上涨时,国家按较低的价格把私人所有的土地收买下来,实现“土地国有”,但不立即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只是收取地租。

到那时,“私人将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得其所”。

(注:

《孙中山选集》,第78页。

)孙中山设想的“耕者有其田”的办法是,革命者到农村去,对农民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觉悟,使其增长本领。

待时机成熟后,在农民与地主之间,慢慢协商,“让农民可以得到利益,地主也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

”(注:

《孙中山选集》,第939页。

关于发展工商业问题,同盟会内部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以章太炎为代表,他把发展工商业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发展工商业必然导致贫富分化。

在1907年写的《讨满洲檄》中他写道:

“新学诸彦,震于泰西文明之名,劝工商,汗漫无制,乃使豪强兼并,细民无食,以成他日之社会革命。

”(注:

《民报增刊·天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三联书店,1963年,第二卷(下)第712-713页。

)他的意见是,为了避免将来的革命,最好不要步西方的后尘,发展工商业。

孙中山把发展工商业作为“振兴中华”的根本途径,以他为代表的多数同盟会会员坚持认为,发展工商业与实行“社会主义”并不矛盾。

孙中山把资本主义的罪恶归之于分配不均,而不认为是发展工商业的必然结果,只要“节制资本”就能避其祸。

当孙中山在国外获悉辛亥革命胜利的消息时,在巴黎向国内拍发的电报中写到:

“此后社会当以发展工商业为竞点,为中国开一新局面。

至于政权,皆以服务视之为要领。

”(注:

《国父全集》,第三册,第163页。

)他强调:

“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文明进步,必赖于此,非人力所能阻遏”,“发展中国工商业无论如何必须进行。

”(注:

《总理全集》,第一集,第674页。

)孙中山在长期革命斗争生涯中,一直为振兴实业、建设中国为己任。

尤其是1917-1919年间,他集中研究和策划中国的建设问题,呕心沥血,亲手制定了规模宏伟而又十分具体的《实业计划》,作为他的《建设方略之二》。

孙中山反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但他并不反对继承和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文明成果。

孙中山强调,中国搞“社会主义”必须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在西方已有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才能“突飞雄步,后来踞上”,即“使外国之资本主义造就中国之社会主义”。

孙中山对“节制资本”解释说:

“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注:

《孙中山选集》,第593页,第895页。

)他还说:

“要革命成功以后,不受英国美国现在的毛病,多数人都有钱,把全国的财富分得很均匀,便要实行民生主义,把全国大工矿业、大工业、大商业、大交通都由国家经营。

国家办理那些大实业,发了财以后,所得利益让全国人都可以均分。

”“则失业小民,务使各得其所,自食其力,既可补天演之缺憾,又深合真理之平允,斯社会主义之精神。

”(注:

《孙中山丛书》,上海广益书局,第三卷,第4页。

孙中山认识到,人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是密不可分的,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所以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平等。

他说:

“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

”“社会主义国家,一真自由、平等、博爱之境域也。

”人人平等,无贵贱之差,无贫富之别,无种族之分,轻重厚薄,无有不均。

“人人皆为生产分子”,“丰衣足食,家给人足”,(注:

《孙中山丛书》,上海广益书局,第三卷,第59页。

)官吏都是人民的公仆,政府的权利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而不应当成为“少数人得而私的工具”。

为了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博爱,孙中山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青年时期起就立志“改良祖国、拯救同群”,以洪秀全自命,以“大寇”而闻名。

他为实现“国家自由”和“吾民真正之幸福”,不惜“失谋生之地位”,去“固有之资产”,长期亡命海外。

其家事遗嘱中所言“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八个字,是对自己高尚人格的公正评价。

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决心把自己的理想付诸实践。

他和大批革命党人不仅以身作则,以公仆精神为社会服务,并且在短短时间里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符合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原则的政策和法令,但可惜的是,由于袁世凯篡权和后来的军阀混战,孙中山的理想并未能在自己的生前实现。

孙中山的等贵贱、均贫富的“社会主义”的思想也影响到他的国家观。

孙中山承认国家是暴力机器,认为国家就是“霸道”的产物,与“王道”背道而驰。

他说:

“用中国的政治历史来证明,中国人说王道顺乎自然,换句话说,自然力就是王道,武力就是霸道,用霸道造就的团体,便是国家。

”“自古至今,造就国家没有不是用霸道的。

”孙中山认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国家:

“各尽其生利之能,各取其衣食所需,不相妨害,不相竞争,致治之极,政府遂处于无为之地位,而归之于消灭之一途。

”(注: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第186页;第四卷,第419页。

)孙中山主张尽量缩小中央的权利,实行最大限度的权利分散,即实行“群众自治”或“地方自治”,以至最后消灭国家。

孙中山晚年还主张实行“人民独裁”政体,认为俄国的“人民独裁”政体“当然比较代议制政体改良得多”。

虽然孙中山主张最终消灭国家,但他认为消灭国家是在遥远的未来。

他承认国家是霸道的产物,但也肯定它是“互助之体”,“人人生死所在的地方”。

辛亥革命胜利后,他不仅不主张消灭国家权力,还竭力主张“军法之治”,“以达到革命建设之目的”。

可见孙中山的国家观具有现实性。

三、孙中山“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与时代潮流

英雄造时势,时势也造英雄。

正如马克思所说:

“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伟大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伟大人物来。

”(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第一卷,第450页。

)孙中山也不例外,他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特殊时代所产生的伟大人物,他的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时期。

在这个时期里,一方面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东西方的距离迅速拉开;另一方面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和资本已达到很高的程度,各种形式的垄断组织已在经济中占居支配地位。

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互融合,形成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势力。

各种金融寡头势力凭借雄厚的资本力量,实际上成为这些国家的统治者。

贫富悬殊、阶级分化加剧、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等现象,使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矛盾日益激化,政局动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物质财富似乎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志,人文学科和人文精神日益被人忽视。

当经济日益繁荣和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时,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增长。

戊戌变法失败后流亡日本、欧美各国的康有为目睹了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他在《大同书》中曾作过如下描述:

“近年工人联党之争,挟制业主,腾跃于欧美,今不过萌孽耳。

又工党之联结,后此必愈甚,恐或酿成铁血之祸,其争不在强弱之国,而在贫富之群矣。

从此百年,全球注目者,必在于此。

故此者人群之说愈昌,均产之说愈盛,乃为此后之大论题也。

”(注:

康有为:

《大同书》,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396页。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广泛传播,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蓬勃兴起,成为世界一大潮流;另一方面欧美各国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潮也泛滥一时,并在亚洲一些国家产生一定影响。

最早向中国介绍社会主义思想的是英国传教士威廉士1887年在上海创办的《万国公报》。

该报很早就登载过巴黎公社和第一国际日内瓦大会消息。

随后,它又介绍欧美各派社会主义学说,把它统称为“大同学”或“安民新学”。

1899年2月,该报第一次提到马克思及其学说。

在中国人自己的报刊上最早出现社会主义一词是在1901年1月。

中国留日学生主办的《译书汇编》中写到:

“西国学者,悯贫富之不等,而为佣工者,往往受资本家之压制,随有倡均贫富,制恒产之说者,谓之社会主义。

”中国人在自己的著作中最早介绍马克思学说的当推梁启超。

1902年10月14日,他在《新民丛报》第18号上发表了《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一文,其中写到:

“麦喀士(即马克思——引者)日尔曼人,社会主义之泰斗也。

”但梁启超并不理解社会主义,他说:

“社会主义,近百年来世界之特产物也,概括其最要之意,不过曰:

‘土地归公、资本归公、专以劳力为百物价值之源泉’。

中国古代井田制正与今世之社会主义同一立脚点。

”(注:

梁启超:

《中国之社会主义》,《新民丛报》,46-48号。

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马君武、朱执信、廖仲恺等也开始介绍社会主义学说,称之为“最新之公理”。

但是,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他们的心目中是极为混乱的。

《民报》上虽然有人提到马克思,片段地介绍了《共产党宣言》的内容,但他们并不了解马克思主义,他们至多把马克思主义看作可以并存的各种社会主义学说中的一种。

他们把无政府主义、社会改良主义、西方资产阶级政府实行的社会改良政策等等,甚至把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实行的某些土地政策都看作是社会主义。

中国的无政府主义者从开始起,就一直标榜自己是主张“社会主义”以至“共产主义”的,早期的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张继1907年起组织“社会主义讲习所”时,在广告中说:

“近岁以来,社会主义盛行于西欧,蔓延于日本,而中国学者则鲜闻其说,虽有志之士渐知民族主义,然仅辩种族之异同,不复计民生之休戚。

……同人有鉴于此,又慨社会主义之不明,拟搜集东西方前哲各学术,参考互验,发挥光大,以饷吾民。

”(注:

《社会主义讲习会广告》,《天义》第三卷,1907年,7月10日。

)无政府主义者宣传“劳动神圣”、主张“财产公有”、“人人劳动”,认为工人、农民才是社会的主人。

早期无政府主义刊物曾片段地刊载过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

直到五四运动前夕,不少无政府主义者还同马克思主义者合作,而不是象后来那样尖锐对立。

孙中山为振兴中华一生倡导“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他的“社会主义”思想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开始了海外的流亡生活,长期旅居日本。

当时日本的社会主义者已有相当的影响,孙中山通过与日本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幸得秋水等人交往,深受影响。

对孙中山影响较大的是美国人亨利·乔治的思想。

亨利·乔治于1878年写的《进步与贫困》一书把土地看作是医治资本主义一切罪恶的“万灵膏”,并主张用征收高额土地税的办法实行土地国有。

亨利·乔治的思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度被大多数社会主义者认为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中途站”,而掀起了土地改革运动。

亨利·乔治的思想是孙中山土地国有思想的直接来源。

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难免具有很大的空想性,不可能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境遇,更不可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但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进步。

1912年7月15日,列宁曾在《涅瓦明星报》上发表《中国的民生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对孙中山的“社会主义”进行了经典的评价。

列宁称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是“真正人民的伟大的思想”,是“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

列宁指出:

“没有真诚的民主主义的高涨,中国人民就不能摆脱历来的奴隶地位而求得真正的解放,只有这种高涨才能激发劳动群众,使他们创造奇迹。

”同时,列宁也指出,孙中山战斗的民主主义思想体系带有民粹主义的特色,因为它“首先是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其次是同宣传和实行激进的土地改革的计划结合在一起的。

”(注:

《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二卷,第425页。

由资产阶级实行土地国有,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而只能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开辟道路。

但是,孙中山“在主观上是社会主义者”,“充满着崇高的精神和英雄气概”。

辛亥革命后,他继续为“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而探索,为“振兴中华”而奋斗,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升华。

1924年,“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提出,标志着孙中山从旧三民主义向新三民主义阶段转变的完成,从而使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开辟了道路,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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