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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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意见

吉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意见

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

吉教法字[2014]7号【发布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

2014.07.21【实施日期】

2014.07.21【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xp10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教法字〔2014〕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背景与目的长期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运用执法手段管理教育的意识不强、实践经验不足,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职责不清、执法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健全等问题。

这一状况已1/3不能完全适应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对完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新要求。

当前,迫切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形成职权清晰、分工明确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

深入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教育领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破解当前教育管理面临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管办评分离要求,建设学校依法依章自主办学、政府依法实施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并实施监督的新型教育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

为保障教育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序推进,需先行在若干地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践教育领域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具体途径、办法和模式,总结形成有利于在我省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和深化我省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试点工作内容改革试点工作涉及的行政执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梳理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依据,明确和落实执法责任,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改革调整执法职能配置,适当集中行政行政执法权,促进决策、执法与监督的适度分离。

2.系统搜集教育领域的常见、典型违法行为,分类概括违法行为的特征、危害及查处依据;分析具体执法安全,总结执法经验与方法;提出以执法手段,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路与办法。

3.整合调整行政执法力量,设立专门执法机构或者队伍,将分散在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具有共同特征的执法权,相对集中,综合行使;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探索2/3建立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4.依据法律规定,转变执法方式,适应教育活动和教育管理特点,创新执法方式与手3/3

吉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意见_2016年吉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预测试题及参考答案2016年吉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认为正确的,请在每题括号里打“√”;认为错误的,则打“×”。

每小题0.5分,共10分)1、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

a是b非正确答案a2、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a是b非正确答案a3、行政执法人员代为保管暂扣物品或者违法建筑内的财物的,可根据市场价格酌情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a是b非正确答案b4、行政执法人员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不接受暂扣。

a是b非正确答案b5、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从严进行告诫、引导,并给予行政处罚。

a是b非正确答案b6、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可作为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a是b非正确答案b7、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a是b非正确答案a8、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

但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行政1机关承担。

a是b非正确答案b9、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a是b非正确答案a10、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是b非正确答案b11、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实施;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a是b非正确答案b12、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由区级以下行政机关承担。

a是b非正确答案b13、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a是b非正确答案b14、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重复实施查封、扣押。

a是b非正确答案b15、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或事后补交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a是b非正确答案b16、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2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a是b非正确答案a17、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a是b非正确答案b18、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普通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a是b非正确答案a19、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是b非正确答案a2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可以申辩。

a是b非正确答案b二、选择题(下列每小题中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小括号中。

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机构中不属行政执法主体的是(b)a、×市税务局c、×省质量技术监督局b、×县公安局治安科d、×县人民政府2、行政权力的核心是(c)。

a、政府权利b、政府属性c、政府责任d、政府能力3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表述不正确的有(d)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省政府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市人民政府的规章的效力相同。

4、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不正确的是(d)a、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b、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d、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5、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b)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6、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b)。

a、预防b、惩罚与教育c、杜绝d、警示7、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c)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4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8、下列各项措施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c)a、撤职c、责令停产停业b、扣押d、开除9、1998年甲违反海关法的规定,走私香烟入境,尚未达到犯罪标准。

2001年,甲走私的违法行为被举报。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c)a、由公安机关处罚,

吉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意见_吉林省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与对策研究XX.cn吉林省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与对策研究作者:

乌洗尘来源:

《行政与法》2014年第09期摘要:

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准确把握当前吉林省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剖析其原因,最终做到对症下药,既有利于不断提升全省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将法治吉林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关键词:

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体制中图分类号:

d63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8207(2014)09-0030-05收稿日期:

2014-05-05作者简介:

乌洗尘(1980—),男,内蒙古通辽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省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法治环境既是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

法治的重心在于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重心在于行政执法。

一般认为,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吉林省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笔者着眼于吉林省省情,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当前制约吉林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性因素进行了剖析,以期为新形势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思路。

一、近年来吉林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建立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2008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市、县政府严格行政执法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按照国务院部署,吉林省先后制定了《吉林省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若干规定》和《吉林省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两次修订《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全省各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多管齐下,使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体表现为:

一是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近年来,吉林省33个市、县及经济开发区开展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从体制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多头重复执法问题;[1]建立了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行政违法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取消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7项收费标准。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XX.cn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有效遏制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各类行政处罚、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

三是执法巡检考评力度不断增强。

近年来,吉林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和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考评,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此外,多次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在全省开展了“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办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726件。

围绕土地、林地、拆迁补偿、房屋登记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环节,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及时纠正了一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吉林省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需清醒地认识到,比照吉林省振兴发展的实际需要与群众的期盼,吉林省的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为:

(一)执法主体有待整合,人员素质仍需提升⒈执法主体及人员设定不够协调。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主体的设置应具有法定性。

即执法主体只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目前,吉林省多数地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设定较为规范,一般均会定期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示公告。

但由于各地区执法环境和状况各异,个别地区仍存在着执法主体设定和人员配备不够科学的现象。

如吉林省白城地区现有行政执法主体395个,其中,白城市本级有行政执法主体70个,洮北区有27个,大安市有72个,洮南市有70个,镇赉县有106个,通榆县有50个。

而据2007年对“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一次调查显示,在357个市级政府和2793个县级政府中,平均每个市级政府有6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平均每个县级政府有4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

[2]近年来,尽管行政执法主体数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但从上述数据看,白城地区(一区、两市、两县)行政执法主体的数量(除洮北区外)普遍高于国家平均数值。

此外,白城地区一些市县还存在着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成反比的现象。

截至2013年末,白城地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097人,平均每个执法主体大约15人。

而据调研结果看,洮北区执法主体数量最少(27个),仅占白城地区的6.8%,但平均每个执法主体人员数量却达到28人;镇赉县执法主体数量最多(106个),占白城地区的27%,但平均每个执法主体人员数量却最少,只有8人;通榆县虽仅有50个行政执法主体,但执法人员却高达961人。

凡此种种,我们有必要深思:

在行政执法领域是否意味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越多越有利于解决执法中的难题。

在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数量的配备上该如何设置才更加合理与均衡,更适合本地执法的实际需要。

在同等情况下,一些县城在编制、人员配备上设定的执法主体或人员数量何以比地级市还要多。

这些执法主体或执法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毋庸置疑,在行政执法领域,如果执法主体过多,难免会产生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这对于地方集中执法权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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