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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九章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运输事故的分析和预兆

运输系统危险源分析、预兆

地点

客观原因

预兆

危险程度

备注

主井运输、副井、采区斜巷提升

提升设备保护不全,安装不规范,未按规定经常检查钢丝绳,未及时更换,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有断丝,钢丝绳锈蚀严重

重大

 

第二节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建立循环检修制度,做到不检查不运行,轨道、钢丝绳、矿车联接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2、小绞车要求台台完好,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无极绳绞车加强日常管理,无极绳绞车钢丝由于井下环境恶劣容易对钢丝绳造成锈蚀、断丝等现象,对钢丝绳实行日检确保钢丝绳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

4、架空乘人装置易产生钢丝绳脱轮坠伤事故,加强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巡查工作。

5、加强打点、把钩人员的责任制,做到销子插牢,钩头、保险绳挂牢,矿车之间联接良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出走钩信号。

6、斜巷提升,必须在斜巷上下口设置安全挡,安全挡处于常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

斜巷内按规定每10m安装好一组地辊,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7、严禁蹬钩头上下,行车时严禁行人。

斜巷的上下口,均应有可靠的声光信号。

8、掘进工作面的斜巷管理:

绞车、钢丝绳、信号、保险挡必须班班检查,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严禁走钩,并作好记录。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制度。

我公司已实行运输大巷人车分流制度。

9、斜巷段车辆掉道时,人员要站在车辆的上方处理掉道,严禁站在车辆下方。

10、开拓、掘进头上下山施工时,严格按照措施的规定执行斜巷运输。

11、加强运输巷道行人管理。

绞车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严禁行人,行人严禁行车"的规定,安全设施做到齐全可靠。

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我公司已实行运输大巷人车分流制度。

1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13、一坡三挡"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我公司已安装使用30型号挡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当班发现问题,必须停止运输,待问题处理完好之后,才能运输。

14、加强主井、运输大巷、副井、的运输管理。

严格安规定检查试验防跑车装置。

日常检查运输信号及其它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输送机巷每隔50m设置一水管拔哨,用于日常洒水、灭尘和防火。

16、地面大型设备的吊装要有专人现场指挥,吊装绳、环,在吊装前必须仔细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节运输事故的处理措施

1、现场负责人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人工呼吸。

伤员被救以后,就当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

如发现伤员呼吸已停止,应立即将其移至通风安全的地方,使其平卧在地上,松开衣领和裤带,进行长时间的人工呼吸。

4、胸外心脏按压。

发现伤员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以及按压,并坚持到心跳恢。

5、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6、车辆脱轨复位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监护整个复位过程,将脱轨车辆掩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用钢轨、撬杠使车辆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手握钢轨、撬杠时,不能够握满把,防止压、挤手。

无论何种情况,复位时,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严禁探入两车之间作业。

7、抬道期间严禁与抬道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附近逗留或作业。

8、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第十章供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供电事故的预防

1、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供电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供电安全工作。

2、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特殊工种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3、井下的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经过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的检查,取得合格证后设备方可下井,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4、加强“三大保护”及各种综合保护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合格的过流保护装置和检漏保护装置及接地保护装置并坚持正确使用。

损坏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带电搬运电器设备。

5、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极的设备维修检修制度,定期检查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做好维修保养,杜绝设备带病运转,严格停送电制度。

6、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所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机电科汇报。

7、安装设备必须按规定留好通道,设备与巷道帮顶之间必须留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井下峒室必须挂好警示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无人值班的峒室必须安门加锁,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9、峒室值班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10、各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转,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

11、停电检修设备必须实行挂牌制度,严格执行停电、验收、放电、打接地线规定,非检修人员不准随意送电。

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必须有专职或临时指派的电器维修工进行,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严格按工作程序和技术措施操作。

1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

13、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内高压电器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器设备进行修理,经修理单位和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受此限制。

14、雨季前机电科组织外线电工,对我公司两趟10供电线路,全矿井的高压供电线路,各变电所的变、配电设施、避雷设施检查、检修一遍,对查出的问题在雨季前全部处理完毕,机电科对全公司使用的避雷器进行耐压试验,对使用中的避雷针、避雷带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如有问题,立即处理。

15、雨季期间值班电工要全部待命,应随叫随到,不得脱岗。

16、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能保证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8、各变电所必须按《规程》配备绝缘胶鞋、手套,并定期做耐压试验。

19、对地面照明用电,每年组织对职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工作,在冬季严禁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自行取暖。

第二节供电事故的处理

1、矿井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机电科、调度室应立即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停风区域内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2、全矿井突发停电事故,当主通风机不能运转造成全矿井停风时,调度室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通知主扇风机司机,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向井下通风。

3、全矿井突发停电、停风事故,井下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负责全部撤离停电、停风区域内所有人员,并切断供电开关,设置安全标志和警标,必须把现场安全和撤人情况及时间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4、全矿井突发停电、停风事故,公司应急救援小分队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以便尽快恢复供电,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5、井下恢复供电时,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后,先送风,后送电,逐级送电。

6、井下各巷口、岔口应设立明显的救援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7、本预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到井下每一个职工中,一旦出现突发事故,保证安全有序,积极应对。

第三节预防性电气试验事故预防与处理

(一)预防性电气试验事故的预防措施

1、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2、试验人员必须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3、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处理方法。

4、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试验时必须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

5、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

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6、对煤矿供电系统中的电机、高压开关设备、电缆、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绝缘子、电抗器、电容器、绝缘油、避雷器、母线、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等的试验,应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

7、在进行与温度、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等),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空气的湿度、温度。

绝缘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

8、进行预防性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9、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和可能发生瓦斯突出的地点,要有专用局部通风机,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10、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1、试验工作结束时,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二)预防性电气试验事故的处理措施

1、春防试验时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2、试验时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及电动机等,应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变压器(已隔离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灭火,不能扑灭时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或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试验时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4、出现有关电气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消除异常后方可进行继续作业。

5、发生因操作问题造成其它开关保护动作时,检查无异常后,应立即恢复其它开关的原运行方式。

第四节矿井“夏季供电雷击”灾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矿井“夏季供电雷击”灾害事故的预防

1、由机电科制定详细电气预防性实验计划。

2、由机电科制定并做好10变电所电气预防性实验的计划,确保在雷雨季节来临以前完成电气预防性实验。

3、在雨季前对10变电所避雷针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接地电阻值要符合规定,变电所室外避雷器试验合格。

4、雷击期间,变电所值班员要加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5、机电科负责安排做好雷击期间过电压保护的技术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高压操作必须戴合格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靴,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工作中不得做与本操作无关的事。

7、严格执行停电检修工作票制度。

8、进入变电所内人员要严格遵守变电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在变电所内吸烟,严禁酒后和情绪不稳定人员进入变电所。

9、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室外、室内设备的巡检,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时,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待查清问题、落实清楚,不影响安全运行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10、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向接班值班员交待清楚,交接班期间遇有操作任务时,必须操作完毕再交班。

11、雷雨天气,如确实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2、雷击时,严禁进行室外刀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工作。

13、变电所室内、室外所使用的棉纱、塑料袋等易被风吹走的物品必须使用工具袋装好,严禁乱丢乱放,防止被风吹到高压线路和带电设备上。

(二)矿井“夏季供电雷击”灾害事故的处理

1、出现上述灾害性天气造成矿井停电、主扇风机停止运转而导致矿井停产时,立即由调度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调度室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关单位人员紧急撤离,并快速向副井底集合,并分批次撤离到地面。

各采区各地点作业人员撤离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3、指挥小组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分析事故的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事件发生后,调度人员应详细记录受影响地点报告的基本情况,根据领导安排,通知有关单位准备好队伍、物资和设备,全面掌握抢险现场情况,做好调度记录。

5、各井下生产、辅助单位,生产科室及其他有下井工作人员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命令后必须指派专人赶赴井口及办公室同时清点、登记上井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人员升井情况。

6、矿灯房、自救器室必须立即进行不间断清点矿灯及自救器情况,发现有人员没有及时交还矿灯、自救器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7、井下职工在“接到撤人升井”命令后,必须在当班安全负责人的带领下(岗位工自行撤离)按照避灾路线乘坐猴车或步行有序撤离至副井口,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还矿灯、自救器,并到检身房进行升井人员登计,严禁先洗澡或直接回家。

8、升井时,由井下安监员、各单位跟班人员、班组长共同负责维持升井秩序,确保有序升井;各单位跟班人员必须在本单位人员升井后方可升井。

9、组织灾害处置的同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遇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医疗器械和备用电源等,以备随时应用。

第四节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我公司目前使用的特种设备有:

空压机储气罐、蒸汽锅炉。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种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换证。

2、对特种设备必须按期进行检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及时上报机电科。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阀、释压阀、压力表的日常检查。

4、保证锅炉水处理设施完好,合理处理水质,锅炉水质应符合1576标准,严禁锅炉使用生水及不合格水质。

 

5、定时巡检、维护,确保锅炉各类辅机设施(电控系统、鼓引风系统、除尘器、各类泵)完好、运转正常,各类数据(压力、温度、水位、流量)准确无误。

第十一章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排水系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排水系统事故的预防

1、主排水泵风机司机必须熟悉排水泵供电系统,熟悉各阀门的用途。

2、司机应每小时对运行中的水泵巡视一次,检查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各指示仪表是否齐全完好,指示是否正常,水泵、电机及各部轴承温度是否超限,对轮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3、备用水泵机组应定期轮换运行或空转电动机,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水泵机组待修率不超过一台。

4、供电线路及系统要定期检查检修,保证可靠供电可靠。

5、通迅线路必须畅通。

6、每年要对水泵性能测定一次。

7、及时做好每月、每季度的水泵小修和中修工作,保证水泵的台台完好工作。

8、在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做水泵的联合试运转,确保水泵联合试运成功,并做好试运转记录。

9、机电科必须安排专职队对主排水泵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10、其他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排水系统事故的处理

1、当水泵发生任何事故时,当班值班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便于通知检修人员掌握井下故障情况进行对事故快速处理。

2、如果是工作运转时的泵电源发生故障,则立即把启动开关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并闭锁,再送另一备用电源回路,开启备用水泵;如果是开关故障,判断是简单检修则就地处理如果开关需要在地面检修应立即升井检修并更换开关下井安装。

3、水泵在正常运转时注意观察盘根滴水情况,如果是水泵主体运转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发生在主泵体内部的故障能需就地解决处理的就地处理,如需在地面拆泵大修的应及时把泵体运上井进行大修。

4、当任一回路电源停电时,值班司机应使用另一回路电源进行排水工作,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查明原因。

5、当两趟排水管路有任一管路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或漏水现象,在下井处理时应及时通知值班司机把此管路的阀门关掉在进行处理,排水时使用另一排水管路。

6、检修完毕后对检修水泵应试运转半小时确认运转正常方可离开。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本及设备事故运行记录。

第二节主扇停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的预防

1、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主要通风机司机要按规定时间对配电柜、各仪表指示情况、绝缘及消防用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3、主要通风机司机进行操作时要认真仔细,避免误操作。

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主要通风机的月度检查规定,对主要通风机房电气设备及主要通风机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修。

5、加强设备巡检,充分利用日常检修时间排查、处理设备隐患。

(二)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的处理

1、当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同时汇报机电一值班,并说明停止运转的时间及现象。

确认由于设备故障导致停止运转时,立即按正常程序启动备用通风机(倒机)。

2、当启动备用通风机失败时,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

机电科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设备进行抢修,同时打开防爆门,形成自然通风。

3、根据设备故障严重程度,判断抢修时间并汇报公司调度室,由公司值班矿领导决定井下是否停电撤人。

第三节提升系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预防发生重大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矿井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规定。

充分利用日常检修时间,对提升机进行检查、维修。

及时排除重大隐患。

2、建立健全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提升装置的过卷、过速、过负荷、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减速等保护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4、每月由机电科组织对主副井井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井筒检查三天之内,由机电科整理出井筒检查纪要,对检查出的问题,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写出措施经矿总工审批后执行。

6、主、副井提升机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7、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井筒装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定期专人检查。

8、每天由提升机司机对提升机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填入《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日检试验记录》,确保所有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9、每月由地测中心提供一次井筒监测数据,便于井筒监测数据的比较,及时采取措施。

10、每年由机电科组织,委托有资质的测试机构对主、副井提升机的主要保护、驱动、制动系统等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并根据测试报告,改进工作,提高性能。

11、爆破材料、特殊材料以及超长材料下井提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措施操作执行。

第四节主运输系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一)主运输系统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对主运输胶带机进行检查、维护。

2、建立、健全主胶带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对主运输胶带机实行管、用、修一体化,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明确。

4、主运输胶带机的烟雾、堆煤、温度、防滑保护以及防跑偏、超温自动洒水等保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

5、对主运输胶带机的液力偶合器等软启动情况进行动态观察,若出现异常,立即向皮带队及矿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处理。

6、主运输胶带机的张紧装置,紧急联锁停车装置,制动装置、防止逆转、超速保护装置,必须定期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主运输胶带机张紧系统的液压装置及张力压力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

8、对主运输胶带机张紧系统的钢丝绳及绳轮(包括基础)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涂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

9、对主运输胶带机张紧系统的张紧小车及滚筒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

10、张紧小车用溜槽或钢丝绳锁住并定期进行检查。

11、按规定各机头配足消防用品,不得挪做它用,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合格。

12、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等必须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下井前必须进行阻燃性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且胶带巷内每50m安置一消防洒水阀门,用来洒尘和灭火,阀门开关灵活可靠。

13、煤仓上口周围必须设置封闭严密、有效的栅栏,并设合格篦子。

14、在煤仓口清煤、更换清扫器皮子等施工工作时,要执行停电、挂牌、闭锁制度,并拉急停,必须系好安全带,生根牢固,并且人员不得进入栅栏内。

15、人员严禁跨越或站在胶带上或在胶带上方,若无法避免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与胶带机司机联系好,并停电、挂牌、闭锁。

16、行人跨越胶带处应设置过桥,由专人定期检查,确保固定牢固可靠。

(二)主运输系统事故的处理措施

1、断带和撕裂处理措施

当主运输胶带机发生断带和撕裂事故时,胶带机司机应立即向机电二队值班人员及公司调度室汇报,说明事故发生时间、现象和原因。

机电科制定出事故处理方案并进行逐一审批。

若出现断带事故,首先应排查有无人员受伤,在确定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按照恢复机架、拖放胶带的基本步骤恢复整机运转。

若出现胶带撕裂事故时,根据现场撕裂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共有三种方案:

(1)补订板卡,临时运行;

(2)修补撕裂处;(3)更换撕裂胶带。

2、主运输系统胶带着火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现胶带着火后,应立即拉下紧停,停止胶带机运行。

通过紧急喊话,通知整个的胶带机巷沿线。

通过最近的电话,汇报调度室。

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区域。

3、人员坠仓事故的处理措施

当发现人员坠仓时,必须立即停止胶带机运行,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公司调度室安排主井装载停止放煤,并将该仓的放煤闸板关在最小位置。

抢救人员将软梯从煤仓上口放下,沿软梯下一名抢救人员实施抢救。

抢救人员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两套安全带(自带一套,被抢救人员一套),当瓦斯浓度不超限时,实施抢救。

抢救人员首先来到被抢救人员跟前,给被抢救人员穿戴好安全带,与被抢救人员一起绑在软梯上。

抢救人员联系煤仓上口工作人员,上提软梯,将人员提到煤仓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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