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展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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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展望

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2010)

一、全市安全生产“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委和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相继颁布实施了《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南昌市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和完善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县区、开发区都建立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壮大了安全监管队伍;将安全生产纳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2004年,市政府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每年安排了5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市级公共设施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和奖励基金,明确了我市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目前我市安全生产现状不容乐观:

一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

从2002年到2005年12月份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607起,死亡1356人。

平均每月发生179起,死亡28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扭转;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市总数的70%左右;二是重大危险源情况。

我市共有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和自供站2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约为30个;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约为40个;三是事故隐患情况。

全市商场、超市、舞厅、酒吧、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较多的消防安全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建筑、危化品、非煤矿山等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主动性不够;四是安全投入情况。

我市自2003年起,督促引导各相关企业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施工与建设,安全设施投资必须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但目前全市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型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帐较多。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200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达到总体平稳;到2007年,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行政区域总人口10万人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GDP亿元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各项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三)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生产经营性事故控制指标:

杜绝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内。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指标:

到2010年不高于0.65。

●工矿商贸企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指标:

到2010年不高于10.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指标:

到2010年不高于9。

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指标:

到2010年,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支撑体系和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06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建立起独立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市、县、乡多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科技发展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建成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提高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安全科技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体系

配合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和出台有关单行法规、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如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事故隐患整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事故调查处理、处置紧急情况预案等,及时修订市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及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建筑、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更新机制。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健全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

落实“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体系。

各县区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指导成立中介机构安全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完善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机构及其监管队伍建设。

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

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在全市重点企业和各高危行业普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制度,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标准,通过一系列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调动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等行政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302号令,加大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

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安全科研资源,加强安全科技技术基础理论研究。

积极宣传各种先进安全科技成果,鼓励我市范围内的大专院校,或者是跨区域联合外地的大专院校针对我市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技术研究或促进相关研究成果的尽快转化,抓好安全科技示范、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战略性起步工程,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水平。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海事、铁路、民航、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按照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原则,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救护队伍,与重点企业救护队伍一起构成救护网络。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队伍演练,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水平,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现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与市属各救援组织体系联网,形成应急救援的全市联动机制。

(六)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中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完成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研究中心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七)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抓好企业法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按照“市内大商场,市郊大市场”的城市发展格局,将市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企业逐步向郊区搬迁。

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提高企业职工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加强对监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必须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相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

明确建筑、交通、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加强对城市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全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

(九)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

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全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

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

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

(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线”交越、民爆器材、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非煤矿山:

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在两年内非煤矿山数量减少15%。

危险化学品: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

对化学工业园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化学工业园区的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

重点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

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

烟花爆竹:

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烟花爆竹工厂化生产、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储存运输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民爆器材:

发展民爆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民爆器材自动化生产。

优化民爆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筑: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

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建立建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

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

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

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

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

重点开展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设施、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的监督检查,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项目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快重大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

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

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

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

加强监管救助基础建设,加快救助船舶更新改造。

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赣江等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

在交通繁忙的重点水域建立船舶定线制。

配合国家加快内河尤其是长江干线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

各级政府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我省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技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和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视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对本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要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大安全投入

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

(五)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适度提高企业成本中资源、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

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税计征方式,实行以储量为基数的计征制度。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缴纳标准,增加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将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事故预防和公益性、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制度。

(六)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将安全生产纳入行政许可的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承包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七)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八)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

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

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工程

建立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开展重要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难题的科学研究,促进重大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配置与完善安全监察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规划建设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大楼,推广运用应急处置先进技术,开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及指挥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等,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政府、企业、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研究,开发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领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设备和系统,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研究和开发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分级技术,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快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金安”工程规划要求,建立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安监)。

研究和开发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索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系统等,建立全市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

在省、市、县(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现无纸化公文传输,办文、发文等公文处理网络化,主要办公业务数字化、网络化。

完成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的基本建设,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与高危行业、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监测、监控系统。

(六)安全专业人才及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建立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设立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建设。

(七)职业卫生促进工程

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鼓励企业采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改善。

(八)安全文化创新工程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创作和推出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影视节目、文学作品和大众读物,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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