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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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整治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年来,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全体人员采取集体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提高执法效率打下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利用电视、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

今年3月15日,我局积极组织参加了由工商局与消费者协会主办的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给过往群众散发有关商务执法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帮助群众了解有关酒类流通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成品油市场、盐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净化市场环境。

执法大队人员还教给群众一些简单的识别假冒伪劣酒品的方法及如何辨别病害肉、注水肉。

我们在“3·15”宣传咨询活动中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树立了商务部门形象。

  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案件情况

  设立12312举报投诉中心以来,接受投诉咨询人数显著增加,并且做到了立即受理、立即转办、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止目前,我局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共56件,其中举报13件,转办的投诉1件,办结率为100%。

主要涉及酒类流通32件、成品油市场13件、盐业管理10件、报废汽车回收1件。

  

(二)生猪屠宰、酒类、成品油、盐业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今年4月凤凰县商务局成立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亲任组长的商务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投入30余万元建设“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三是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全部公开上墙;四是添置电脑、空调、档案柜等全套硬件设备。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后,多次开展商务系列整治活动,净化流通市场。

还与部门联动,先后开展成品油市场,酒类流通和打击私屠滥宰及病死猪,病害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9月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工商、公安、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酒类专项整治活动,共抽调执法人员50余名,邀请了湖南省洋酒协会以及湘西酒鬼酒、喜力和百威啤酒厂专业鉴酒专家进行现场辨认,对全县大型宾馆、餐馆单位及KTV、酒吧等酒类经销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依法查处。

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9家,查获涉嫌假冒杰克丹尼、芝华士12年等进口洋酒359瓶,百威、喜力、山城等啤酒8755瓶,长城干红长城赤霞珠等红酒182瓶,国窖1573、郎酒等高档白酒118瓶,价值50余万元,罚没收入万元。

  为确保肉食品安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联合领导小组,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工商、畜牧、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设立整治工作班子,制定了《凤凰县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方案》,在《方案》中对12个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把工作职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在打击私屠滥宰的活动中,对重点区域杜田、木根井、黄家寨等城乡结合部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苗头,及时打击。

先后出动巡查车32台次,组织巡查143人次。

在县城沱江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

公安局抽调人员配合执法队巡查,及时处置阻碍专项整治的人和事,为专项整治保驾护航。

畜牧局对个别入场生猪无检疫证明,入场把关不严的问题,加强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前的检疫工作,组织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进行驻场检疫,建立检疫台账,完善病死猪病害猪肉追索体系,对无检疫证明和无耳标的生猪进行补检,整治期间共补入场生猪856头,禁止了不合格生猪入屠宰场。

加大了入场生猪“瘦肉精”检测力度,检测比例由原来的2%增加到5%,3-5月入场生猪共抽检166头,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屠宰企业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加强了生猪入场,肉品出厂台账,完善票证登记,强化了无害化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工商局加强市场巡查,严查白板肉上市,注水肉和注入有害物质基础的猪肉上市,严查病死猪肉和病害猪肉上市,发现问题,坚决打击,保证市场猪肉产品100%的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加强了市场、超市等售肉单位和个人的索票索证,监督建立肉品安全台账,保证100%的用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大了对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监管力度,落实索票索证和台账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台账,确保餐饮环节的用肉安全,所使用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7月出动执法人员60名,对两个市场的腊制品进行了排查,十家腊肉经销点和十五家腊肉包装经营户进行了抽查,与五家腊制品加工作坊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同时商务局牵头,七部门联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超市,餐饮、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工地食堂、肉品加工企业等用肉台账检查,一查是否登记台账,二查用肉来源,三看查否索证索票,四查是否有私宰肉、病害肉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

整治工作与预防甲流感紧密结合,建立了屠宰企业日报制度,实行了肉品市场行情监测周报,密切关注市场肉品供应和肉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吃肉。

  严把入场关,做到凡进必检。

2016年以来,凡进入沱江屠宰场待宰的生猪做到每头必检,畜牧检疫人员做到24小时执班,做到必须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耳标,运输车辆消毒证方能入场,无产场检疫合格证的,必须补检方能入场。

2016年以来共检疫15万多头,其中补检35000多头,不合格生猪5900头,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入场关;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凡屠宰的猪胴体做到每头必检,摘除三腺。

共检验猪胴体12万多头,其中不合格肉品9500多公斤,确保肉品的出场关;加大市场监控力度;组织了工商执法队每天到市场、宾馆、集体用肉单位进行巡查,确保市场无“白板肉”,宾馆、集体用肉单位使用沱江屠宰场的合格肉品。

县商务局派员不定期的对市场进行督查,近年来尚未发现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和宾馆、集体用肉单位。

确保了入场到出场再到餐桌的肉品安全。

今年10月县人民政府以凤政通[2016]11号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冷鲜肉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规定了外埠冷鲜肉市场准入制度,准入条件,严格实行不合格肉类产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进一步强化了肉食品市场管理。

截止11月底我局共开展牲畜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11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达180多人次,查处无害化处理病猪371头,查处无害化处理病猪肉1300多公斤,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日常严格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确保了县城定点屠宰率100%、进场生猪检疫率100%、出厂肉食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食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县共有成品油经营户53家,其中加油站14户,有证经营的11户,无证经营的3户;加油点39户,有证经营的6户,无证经营的33户。

今年对齐良桥加油站、阿拉农机加油站和廖家桥加油站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共罚没收放39000元。

  一年来,全县盐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全年食盐管理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省盐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对本县食盐零售经营户实行统一编码,目前我局已换发新证48户。

2016年全县共销售加碘食盐1800吨,食用加碘盐100%;碘盐覆盖率、碘盐食用率达到规定指标。

为进一步净化盐业市场,我局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进行了碘缺乏病宣传和盐业法规宣传,共发放资料800份。

  3月16日我县出现的小包装碘盐抢购现象,我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了我县内市场供应稳定,并对擅自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整治打击,其中,吴新妹、张英、田帅、田茂军、唐明等人在城区不同地点擅自销售的食盐全部没收,共525包、155公斤,进一步规范了盐业市场的秩序。

  4月1日至10日由盐务管理局执法队对全县50所学校用盐情况进行检查,签订了学校食堂保证食盐安全承诺书50份,同时发现腊尔山民一中有异地盐使用情况,已没收处理并责令整改。

  今年7至10月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境内千工坪乡香炉山村、沱江镇三里湾村、山江镇星光村出现批这一量非加碘食盐,已经全部依法予以没收,该批盐的来源正在调查处理中,征对这一情况县盐务管理局一是采取通过电视媒体、入村入户、赶集等多种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食盐知识,杜绝零售终端环节;二是通过明查暗访调查来源;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同时,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洗染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进行了密切监管,真正使流通领域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1、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

  对定点屠宰、酒类、成品油等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

  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转交、反馈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工作守则、行为规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保密制度、规范用语等规章制度、联系点及各便民点职责,并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更加规范了12312联系点的工作。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按法律规定审定,凡不具备资格的一律禁止上岗执法,对有执法资格的,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

  3、依法办事。

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

截止目前,综合执法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无错案,无违法办案现象。

  4、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规范了执法档案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在商务执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商务执法监管工作,加大商务执法力度,提高商务执法水平,加强我局的执法工作。

  1、要继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继续利用商务之窗网站、“3·15”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制作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宣传,使服务对象能够更好的了解商务执法工作,同时接受群众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监督。

  2、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熟练掌握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目标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工作。

  

(1)定点屠宰方面: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使城区定点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定点率达到99%,保障全县人民能够吃上“放心肉”;

  

(2)酒类监管方面。

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行为,规范酒类流通渠道,建立酒类购销台帐,使县城台帐建立率达到90%,保障人民喝上“放心酒”;

  (3)成品油管理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动加油车、油罐车、非法经营成品油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二是完善各经营企业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用上“放心油”。

  (4)拓展执法领域、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典当、洗染业等领域的监管。

  4、拓展12312商务举报服务投诉中心功能,强化执法监管工作。

  总的来说,我们要认真总结过去的管理经验,找出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各方面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商务执法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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