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网络组织院长分管院长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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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网络组织院长分管院长医院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网络组织

院长

分管院长

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安保科

科室(部门)责任人

物业公司

科室工人

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建立、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和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核。

  4.加强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意识,对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消毒隔离技术操作等院感三基进行定期考核及评价。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规范消毒隔离、职业防护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无菌技术操作、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加强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等院感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工作。

  7.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证明进行核查,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督察。

  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规定要求执行并及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9.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建立主要目标菌预警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规范、合理应用水平。

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及时予以干预。

  10.完善医院感染信息化监控管理系统,全方位实行信息化监控管理。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网络组织,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2.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3.医疗废物按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盛装医疗废物前,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确保无破损、渗漏,并注明产生科室、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殊说明。

盛装的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盒)3/4满时,应当使用专用封口带等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移散。

  5.放入包装袋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消毒(灭菌),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医疗废物收集员按确定的内部运送时间、路线,每天将科室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存地。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其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医疗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过程中转让、买卖及丢弃。

8.各科室、医疗废物收集员、暂存地专职人员之间交接时必须在医院内部“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和“医疗废物处置运送交接单”上双签名,签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9.医疗废物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暂存地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人员交接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单至少保存5年。

10.按规范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设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专人管理。

医疗废物在医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或防腐保存。

  11.医疗废物收集员、暂存地专职人员要按要求作好个人防护,运送工具每日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移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清洁和消毒。

  12.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专人负责,并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13.处理后的污水、污泥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1、医院内的所有固体医疗废弃物均集中分类处理,最终去向市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固废处理中心。

2、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3、禁止在非出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按五种(感染性、化学性、损伤性、药物性、病理性)分别放入相应的黄色专用垃圾袋中。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6、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他物品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7、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运送制度

1、医疗废物专职收集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收集暂时贮存地点。

2、专职收集运送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收集暂时贮存地点。

3、专职收集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5、每天收集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环境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备、设施,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应当设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厂、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废物运送人员几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要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要有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要有易于清洁和消毒。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要避免阳光直射。

8、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世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世标识。

9、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本院和市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固废处理中心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采用医疗废物专用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医疗废物专用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固废处理中心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

3、转移联单由本院和固废处理中心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的登记、安全防护制度

1、医院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部门)人员、保洁公司工人、专职收集人员以及固废处理中心回收工人,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来源、种类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

登记资料保存3年。

2、医疗垃圾在产生地运出时,应在垃圾袋醒目处贴上填有科室和日期的标签。

3、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4、一旦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请依照《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办理。

5、按照确定的内部医疗运送时间、路线,用专门的防渗漏、防遗撒的运输工具、专用电梯,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并与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地工作人员作好交接工作。

6、运送医疗垃圾工具在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和清洁。

7、在运送医疗废物时,运送人员需做好自身防护(穿好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在接触垃圾前后及时洗手。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8、不得将印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专用垃圾袋另作他用。

江阴市人民医院废弃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一般废弃物的管理、处置:

凡来自公共场所、过道、公共区域、食堂、门急诊、病区等的生活垃圾,一律由保洁公司保洁员、环境卫生保洁员等打扫、装入普通垃圾袋(黑色),由专人每天统一回收到医院垃圾收集房,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2、病理性废弃物的管理、处置:

医院病理科、手术室、妇产科、检验科、实验室等临床部门废弃的人体(实验用动物)组织、脏器、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传染性废弃物等医用废弃物,报废的过期药品,由各相关部门卫生保洁员负责装入做好标记的专用黄色医疗废物袋,由专职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回收。

3、医用废弃塑料制品的管理、处置:

医院医用废弃塑料制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外包装等),由医院专职工人负责回收,总务科统一处理。

4、放射性废弃物的管理、处置:

医院放射性废弃物的管理、处置由医院相关科室(部门)按国家有关放射性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单独管理、处置。

5、医院病人标本检测后废弃的浓缩液处置:

检验科、实验室试验后的浓缩废弃液的处理,先加入含氯消毒剂(使混合液中有效氯达1000mg/L)作用30min后,将其倒入厕所。

6、医院污水的处理:

医院的污水处理由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做好记录。

7.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畅通,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8.工作人员做好自身保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9.每月做好污水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定期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两次。

10.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每年年初产生单位要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向环保、卫生等部门申报。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人为第一负责人。

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方案,设置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做好产生、处置交接记录,杜绝应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人员培训,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规范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医疗垃圾的单独分类收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杜绝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现象的发生。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按要求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定期消毒和清洁。

医疗垃圾暂存地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密集区、给排污明渠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

6、将生产的医疗废物依法交接市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置,严禁自行处置。

7、按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收集箱(桶),收集箱(桶)要防渗漏,并按规定在外表面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

多次重复收集箱(桶)每次使用后清洁和消毒,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及时收集运至暂存地,并做好交接记录。

8、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每天移交给市固废处理中心后要对暂存地环境和盛装容器清洁和消毒。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操作规程

1.各医疗废物产生地设有放置医疗废物区域,并以文字标明医疗废物名称。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应有效封口,并贴写中文标签,注明产生科室、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殊说明。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消毒(灭菌),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二、医疗废物运送操作规程

1.运送医疗废物人员在运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鞋、口罩、帽子、手套)。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车辆要有防渗漏、防遗散设施,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三、医疗废物暂存、登记操作规程

1.医疗废物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易于清洁消毒。

2.医疗废物暂存地应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

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

3.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或防腐保存。

4.医疗废物在暂存地存放不得超过2天。

5.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地及时清洁、消毒。

6.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部门,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处置操作规程

1.医疗废物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启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对病人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依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等规范标准,制订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组建专家组,组织专家组相关人员会诊,提出诊治意见及整改措施;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2、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处理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的责任部门,职责是及时准确地完成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和督办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作好有关记录;及时完成暴发事件的调查报告;负责上下级和院内的联络及协调工作。

3、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业务副院长、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部、护理部、检验中心、药学部主任及内、外、妇、儿、感染性疾病科、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和科护士长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感染病人及高危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

4、相关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等,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紧急报告程序

1、当疑有或出现医院暴发流行趋势时,经治医生应立即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报告,并立即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科室在短时间内(一周)发生5例以上疑似、3例以上同种同源病例(某一综合症、某一系统疾病、某一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暴发;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科室应以最短的时间(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院总值班报告(白天上班时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夜间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

3、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科室报告后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院长报告,并向医务部等相关部门通报;

4、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感染调查及监测工作;

5、经调查及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专家证实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在1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及疾控中心。

6、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

三、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措施:

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

2、科室应根据确定或初步确定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并对处理措施进行持续监测。

当感染源和感染途径不明确时,可以针对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在不停止调查的同时,采取比较广泛的控制措施,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修正评价。

3、积极救治患者,实行感染病人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同时保护易感人群,防止感染进一步扩散。

4、协助疾控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院内医院感染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进一步交叉感染和污染。

6、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7、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四、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紧急报告责任

1、院长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经管医生为医院感染暴发院内责任报告人

3、科主任为本科内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

4、任何科室和个人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

由于对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不及时、瞒报和谎报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按照规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为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院总值班报告(白天上班时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夜间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

3、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副院长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4、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处理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当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时,在12小时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10、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发生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应急预案》处理。

 

附: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报告

医院感染管理科

保护现场,避免污染扩散

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

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保局

组织相关部门(总务科、护理部)

现场调查

封锁现场,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消毒处理

 

评估消毒效果

调查事件的起因

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江阴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流程

1

 

2

3

4

 

5

 

6

 

7

 

8

 

9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路线

1、住院部3号楼医疗废弃物收集路线为:

①中心ICU1→中心ICU2→1F污物电梯厅出→大厅西门→医疗废弃物暂存处

②手术室→1F污物电梯厅出→大厅西门→医疗废弃物暂存处

③静配中心→供应室→1F污物电梯厅出→大厅西门→医疗废弃物暂存处(下午一次)

④20F→19F→18F→17F→16F→15F→14F→13F→12F→11F→10F→9F→

8F→7F→6F→1F污物电梯厅出→大厅西门→医疗废弃物暂存处

2、住院部2号楼医疗废物收取路线为:

16F→15F→14F→13F→12F→11F→10F→9F→8F→7F→6F→5F→4F→3F→2F→1F东侧污物电梯出→医疗废物暂存处

3、住院部10号楼医疗废物收集路线

6F→5F→4F→3F→2F→东侧电梯厅出→医疗废物暂存处

4、门急诊楼医疗废物收集路线

上午:

①血液净化中心→观察室→门诊手术室→放射科(CT室)→医疗废物暂存处

②急诊(急诊ICU)→中心采血室→内镜中心(心电图)→五官科→妇科→口腔科

→专家门诊→眼科→皮肤科→检验中心(细胞中心实验室)→医疗废物暂存处

下午:

①血液净化中心→观察室→儿科(疼痛科)→内镜中心(心电图)→妇科→口腔科→医疗废物暂存处

②体检一科→体检二科→美容科→内外科→眼科→专家门诊→皮肤科→检验科

→病理科→医疗废物暂存处

5、东区医疗废物收集路线

1号楼:

2号楼污物梯通过→输液室→妇科门诊→儿科门诊→B超室→儿科雾化门诊

→胃病专科→心电图室→通道污物电梯→外围→医疗废物暂存处

2号楼:

感染科九病区→十病区→发热门诊→化验室→消防楼梯→外围

→医疗废物暂存处

3号楼:

七病区→六病区→PICU→五病区→八病区→手术室→一病区

→外围→医疗废物暂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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