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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基本知识与经营安全

农药基本知识和经营安全

一、农药基本知识

(一)概述

农药是指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中主要用于防治各种病虫、鼠害和杂草的各种药物的总称。

大多数农药都属于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类危化品—毒害品。

它是当代农林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对于确保农作物高产、稳产和产品质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与农药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没有化学农药工业,基本不使用化学农药,自1957年天津农药厂(当时叫天津1605工厂)开始生产我国第一个化学农药品种—对硫磷(1605)后,50年来,我国农药行业发展迅速,现已形成了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料中间体、科研开发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

农药生产量从1986年的23万吨(折百)增加到2007年的约115万吨(折百),是全球农药生产第一大国,同时也是出口大国约60%为出口。

可常年生产280多个品种的原药和3000多个制剂产品,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新型农药的使用及广大农药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农药品种的亩用量和毒性逐渐下降,使用量的不断减少和农药毒性的不断降低,将有效促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利于农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全体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农药的分类

1、杀虫剂

(1)有机磷酸酯类:

有机磷农药是一类含磷的有机化合物,是磷酸衍生物,属于磷酸酯类化合物。

根据化学结构,可分为以下六类。

A磷酸酯:

如久效磷、磷铵、二溴磷、敌敌畏等。

B一硫代磷酸酯:

如对硫磷、甲基对硫磷、辛硫磷、杀螟松、喹硫磷、二嗪农、水铵硫磷、内吸磷、氧化乐果等。

C二硫代磷酸酯:

如马拉硫磷、乐果、稻丰散、乙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磷、三硫磷、甲拌磷等。

D膦酸酯:

如敌百虫。

E磷酰胺、硫代磷酰胺:

如独效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等。

F焦磷酸酯:

如特普、治螟灵等。

(2)氨基甲酸酯类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含有氨基甲酸基团的酯类化合物,它是甲酸的衍生物。

如速灭威、叶蝉散、呋喃丹、涕灭威等。

(3)有机氮类

有机氮杀虫剂系指除氨基甲酸酯及有机磷酸酯之外的其他含氮杀虫剂。

如杀虫剂、杀虫脒、杀螟丹、杀虫双、杀虫单等。

(4)拟除虫菊酯类

拟除虫菊酯是依据天然除虫菊花中的杀虫有效成分除虫菊素的化学结构人工合成的类似物。

A光敏性拟除虫菊酯:

如丙烯菊酯、胺菊酯、苄呋菊酯等。

它们受光照射后极易分解,不适用于农田防治害虫,主要用于防治室内及卫生害虫。

B耐光性拟除虫菊酯:

如氯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功夫菊酯等。

(5)有机氯类

有机氯杀虫剂是一类含氯元素的碳氢化合物。

如滴滴涕、六六六、毒杀芬、灭蚁灵、氯丹等。

(6)有机氟

如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等。

(7)无机杀虫剂

是以天然矿物质为原料的无机化合物,如砷酸钙、亚砷酸、氟化钠等。

(8)植物性杀虫剂

如鱼藤精、烟碱、除虫菊等。

(9)微生物杀虫剂

能使害虫致病的真菌、细菌、病毒,通过人工大量培养,作为农药防治害虫。

如苏去金杆菌、杀螟杆菌、白僵菌等。

(10)昆虫生长调节剂

如早熟素1号、灭幼脲、噻嗪酮等。

(11)昆虫行为调节剂

可分为信息素和拒食剂。

信息素包括性信息素如性引诱剂、报警信息素如驱避剂;拒食剂如印楝素等。

2、杀菌剂:

(1)有机硫类

是指化学结构中含有硫元素的有机化合物。

常用的品种有四类:

A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

如代森锌、代森铵、福美双、福美锌等。

B氨基磺酸类:

如敌锈钠和敌克松等。

C硫代磺酸类:

如抗菌剂401和402。

D、三氯甲硫基类:

如灭菌丹和克菌丹。

(2)有机磷酸酯类

是一类含有磷元素的有机杀菌剂,如稻瘟净、民稻瘟净、克瘟散、乙膦铝、定菌磷等。

(3)苯类

是一类含有苯环结构的有机化合物,如六氯苯、五氯硝基苯、托布津、甲基托布津、百菌清、四氯苯肽等。

(4)杂环类

是一类含有杂环结构的有机化合物。

如多菌灵、氯甲基吡啶等。

(5)无机杀菌剂

是指以天然矿物为原料的杀菌剂。

如硫酸铜、杀菌铜、王铜、波尔多液、升汞、甘汞、硫黄、多硫化钡、石硫合剂等。

(6)微生物杀菌剂

是用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作为防治植物病害的药剂,又称为抗生素,如井冈霉素、春雷霉素、稻瘟散等。

3、除草剂:

(1)酰胺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有酰胺基团的除草剂,如敌稗、丁草胺、甲草胺、大惠利、都尔、杀草胺等。

(2)二硝基苯胺类

在化学结构中苯胺上含二个硝基的除草剂,如氟乐灵、地乐胺、除草通等。

(3)氨基甲酸酯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有按基甲酸基团的除草剂,如杀草丹、禾大壮、磺草灵、优克稗等。

(4)脲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脲基的除草剂,如敌草隆、绿麦隆等。

(5)酚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苯酚的除草剂,如五氯酚钠、二硝酚等。

(6)二苯醚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二苯醚的除草剂,如除草醚、杂草焚等。

(7)三氮苯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三氮苯环的除草剂,如扑草净、西草净等。

(8)苯氧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有苯氧基的除草剂,如2甲4氯、盖草能等。

(9)有机磷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磷的有机除草剂,如草甘膦、草特磷等。

(10)杂环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有各种杂环的除草剂,如灭草松、恶草灵等。

(11)磺酰脲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磺酰脲的除草剂,如农得时,甲磺隆等。

(12)咪唑啉酮类

在化学结构中含有咪唑啉酮环的除草剂,如咪草烟。

4、杀鼠剂:

如毒鼠砾、磷化锌等。

5、植物生产调节剂:

如助状素、赤霉素、乙烯利等。

(三)农药的剂型

由于大部分农药原药不能直接使用,必须加工成不同的剂型,以便更好发挥它的作用,根据其使用方法和形状一般分下列十种剂型:

1、乳油:

(代号为)

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一种农药剂型,主要由农药原药、溶剂和乳化剂组成,溶剂的用途主要是溶解和稀释农药原药,帮助乳化分散,增加乳油流动性等,常用的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等。

乳化剂的作用是降低不相溶的两相液体(如油与水)界面上分子之间的表面张力,并形成界面保护膜,使其中一相液体以细小液滴均匀分散在另一相液体中,形成不透明、分散、发泡等作用。

农药乳油要求外观清晰透明、无颗粒、无絮状物,在正常条件下贮存不分层,不沉淀,并保持原有的乳化性能和药效,乳油加入水中后应有较好的分散性。

稳定性好的乳液,油珠直径一般在0.1-1微米之间,如乙草胺乳油,三唑磷乳油,敌敌畏乳油等。

2、粉剂:

(代号为D)

粉剂是由农药原药和填料混合加工而成,填料种类很多,常用的有粘土、高岭土、滑石、硅藻土等。

如2%达嗪硫磷粉剂,粉剂主要用于喷粉、撒粉、拌毒土等,不能加水喷雾。

3、可湿性粉剂:

(代号为)

可湿性粉剂是由农药原药,填料和湿润剂混合加工而成,它对填料的要求及选择与粉剂相似,但对粉粒细度要求更高,对可湿性粉剂的质量要求应有好的湿润性和较高的悬浮率,使用时可加水稀释,用于喷雾,如40%敌百虫可湿性粉剂。

4、颗粒剂:

(代号为G)

颗粒剂是由农药原药,载体和助剂混合而成。

载体对原药起附着和稀释作用,是形成颗粒的基础(粒基),因此要求载体不分解农药,具有适宜的硬度、密度、吸附性和湿水解体等性质,常用作载体的物质如白炭黑、硅藻土、陶土、粘土、红砖、锯末等。

常见的助剂有粘结剂(包衣剂)、吸附剂等。

颗粒剂用于撒施,具有使用方便,操作安全,应用范围广及延长药效等优点。

如5%地虫硫磷颗粒剂,10%辛硫磷颗粒剂,高毒农药颗粒剂一般作土壤处理或拌种沟施。

5、水剂:

水剂主要由农药原药和水组成,有的还加入少量防腐剂,它以水作溶剂,农药原药在水中有较高的溶解度,有的农药原药以盐的形式存在于水中,水剂加工方便,成本较低如杀虫双等。

但有的农药在水中不稳定,长期贮存易分解失效。

6、悬浮剂:

悬浮剂是一种可流动液体的制剂,它由农药原药、分散剂、乳化剂、助剂等混合加工而成,使用时兑水喷雾,如40%多菌灵悬浮剂。

7、超低容量喷雾剂:

(代号为)

超低容量喷雾剂是一种油状制剂,它是由农药原药和溶剂混合加工而成,有的还加有少量助溶剂、稳定剂等,这种制剂专供超低容量喷雾机使用,或飞机超低容量喷雾,不需稀释而直接喷洒,由于该药剂喷出雾粒细、浓度高,单位受药面积上附着量多,因此加工该种制剂的农药必须高效、低毒、溶剂挥发性低,密度大、闪点高、对作物安全,如25%敌百虫乳油等。

8、可溶性粉剂:

可溶性粉剂是由水溶性农药原药和少量水溶性填料混合粉碎而成的水溶性粉剂,有的还加入少量表面活性剂,使用时加水溶解即成水溶液,供喷雾使用,如80%敌百虫可溶性粉剂等。

9、微胶囊剂:

微胶囊剂是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将农药液滴包裹起来的微形囊。

10、烟剂:

烟剂由农药原药、燃料(如木屑粉)、助燃剂(氧化剂)、消燃剂(如陶土)等制成的粉状物,点燃后可燃烧,但没有火焰,农药有效成分因受热而气化,在空气中受冷又凝聚成固体沉积在作物上,达到防治病虫害的目的,它主要用于防治森林、仓库、病虫害,如2.5%百菌清烟剂。

(四)农药的毒性:

毒性:

指毒物引起机种损伤的能力,它是同进入体内的毒物是相联系的衡量毒性大小的常用指标是50(或50),即半数致死剂量,指染毒动物半数死亡的剂量或浓度,该数值越大,表示该毒物的毒性越小,数值越小,表示该毒物毒性越大,我国暂行的农药毒性分级标准见下表:

 

农药急性毒性分级暂行标准

Ⅰ高毒

Ⅱ中毒

Ⅲ低毒

大鼠经口50(毫克/千克)

大鼠经皮50(毫克/千克),24小时

大鼠吸入50(克/立方米),1小时

鱼类(鲤鱼),48小时

如、甲胺磷:

50值为

12-15㎏(大鼠经口)

氰化钠:

50值为

6-15㎏(大鼠经口)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表现有五个方面即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迟发性神经毒性:

1、农药对高等动物的毒性

(1)急性毒性

一些毒性较高的农药,如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甲胺磷、苏化203等高毒农药,经口进入或者皮肤接触或者呼吸道进入体内后,在短期内(数分钟、数小时以致数天内)可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如头昏、恶心、乏力、呕吐、盗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等病态。

若不及时抢救,就会有生命危险。

(2)亚急性毒性

中毒症状与急性毒性类似,但是在中毒前有一较长时间的农药接触史。

从接触农药到出现中毒症状比急性中毒稍缓慢(数天或数月)。

受害者可以是个别的,也可是群体。

例如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摄食了农药严重污染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故,或者某些专业售药或施药人员,或者农药厂的生产工人,由于劳动保护条件差,长时间地接触农药而引起的中毒事故。

(3)慢性毒性

有的农药虽然急性毒性不高,但性质稳定,使用后不易分解消失,污染环境及食品,高等动物长期少量摄食后,在体内积累,引起内脏器官机能受损,或者阻碍了正常的生理代谢过程而发生毒害。

慢性中毒一般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难以鉴别,诊断也比较困难。

受害者大都是群体。

(4)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

致突变性:

突变是指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的性状发生了改变,可以是细胞染色体、基因或的改变。

改变了的遗传物质在细胞分裂的过程中遗传给后代细胞,使新细胞获得新的遗传性。

能诱发突变的化学物称为诱变剂(或称突变原)。

诱变剂作用于生殖细胞,可能产生死胎或畸形后代;诱变剂作用于体细胞可以诱发肿瘤。

所有细胞的突变与肌瘤的发生引起畸形有密切关系,无论是体细胞或生殖细胞,突变率的增加对人体是不利的。

因此,人们对农药的致突变性的试验研究十分关注。

据报道,有致突变性的农药有西力生、敌松双、六六六、、狄氏剂、艾氏剂、七氯、敌敌畏、乐果、敌百虫、西维因、克菌丹、灭菌丹、胺草灵等。

致畸性:

致畸是指化学毒物(包括化学农药)进入母体后扰乱了正常的胚胎发育,造成先天性畸形。

能引起畸形的化学物质称为致畸原。

哺乳动物胚胎和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对致畸原往往比成年动物更敏感,所以容易发生畸形。

有的化学毒物虽不引起畸形,但对胚胎发育有不利影响。

例如受精卵死亡、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死胎等,称为胚胎毒性。

据报道,对动物有致畸性和胚胎毒性的农药有敌枯双、有机汞、螟蛉畏、2,4、2,4,5、2-甲氯、开乐散、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芬、五氯硝基苯、甲基对硫磷、久效磷、西维因、代森锌、代森猛、克菌丹、灭菌丹、敌菌丹、砷酸盐等;有胚胎毒性的农药有六六六、林丹、对硫磷、二嗪农、毒虫畏、福美铁等。

致癌性:

致癌是指致癌物质进入动物体内以后,引起动物体的某一部位产生肿瘤。

目前认为人类肿瘤大部分直接与环境化学物质有关,能引起肿瘤或促进肿瘤发生的化学物质都称为化学致癌原。

化学致癌原引起肿瘤一般需要数年或更长时间。

据报道,对实验动物有致癌性的农药有杀虫脒、、六六六、毒杀芬、狄氏剂、艾氏剂、灭草隆、敌草隆、二溴氯丙烷、无机砷等。

还有一些物质,它本身虽无致癌作用,但它与致癌物质共同作用于动物时,能使本来未达到致癌剂量的致癌物质发生致癌作用。

这些物质称为促癌剂,如巴豆油、吐温等各种表面活性剂。

所以对农药的溶剂、填充料、乳化剂等的选择也要引起注意。

应当指当,有的动物致癌性试验是在很大剂量时得出的结果,与农药在实际使用产生的少量残留致癌危险性有一定距离。

动物之间存在差异,人与动物间差异更大。

对动物致癌的不一定对人致癌。

总之,农药对人的致癌性还有待深入研究,但一定要高度关注。

(5)迟发性神经毒性

某些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后1~2周,能产生神经中毒。

主要症状有肌肉疼痛,下肢软弱无力,运动失调,进一步发展为下肢麻痹症,严重时上肢也要影响。

这种中毒症状,称为迟发性神经毒性。

据报道,敌百虫、马拉硫磷、对硫磷、杀螟松、三硫磷、伊皮恩、皮蝇磷、溴苯磷及胺草灵均有迟发性神经毒性。

鸡特别敏感,猫、狗、牛、绵羊也敏感。

2、毒药对鱼类的毒性

鱼在短期内出现活动减弱、失去平衡、昏迷麻痹、停止取食,直至死亡。

中毒死亡的速度与农药的种类及浓度、鱼的种类、水温及水质等因素有关。

不同种类的农药对鱼的毒性不一样,一般大部分氨基甲酸酯及有机磷杀虫剂以及除草剂对鱼毒性小,比较安全。

有机氯、汞制剂、鱼藤精及某些拟除虫菊酯农药对鱼毒性较大,易发生急性中毒。

水中农药浓度高,鱼中毒死亡快。

水温高毒性增强。

3、农药对害虫天敌的毒性

在自然界害虫与天敌之间,在正常的情况下保持均衡状态。

天敌以害虫为食料,当害虫密度增加时,天敌数量也相应增加。

由于一般天敌对农药比较敏感,它们的繁殖速度又比害虫慢,因此,如果农药使用不当,造成天敌大量死亡,因而引起害虫的再猖獗。

因此,在开展综合防治工作中,了解农药对害虫天敌的毒性,同时掌握害虫及各种天敌的发生规律,选择防治效果好而对天敌毒性小的农药以及最有利的施药时间,才能协调化学防治和自然生物防治,达到保护益虫控制害虫的目的。

4、农药的残留毒性

化学农药使用后,在环境中受阳光、土壤微生物、植物体内酶系等的分解作用,以及在水中的水解作用,农药逐渐降解而消失毒性。

如果农药没解毒或者产生有毒的代谢物而残留在作物上或环境中,污染食品及生活环境,长期少量被人畜吸入,并在人畜体内积累,对人畜可能发生毒害作用,这就是人们关注的农药残留问题。

残留农药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来自食品。

而食品中的残留农药主要来自农田施药的直接污染;或者作物从污染环境中吸收农药;或者通过生物富集与食物链,使畜产品和水产品中含有残留农药。

因此,世界各国都规定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控制残留农药进入人体,防止农药残毒。

(五)、农药的毒杀作用

1、杀虫作用方式

(1)胃毒作用

杀虫剂随食物一起被害虫吞食后,在肠液中溶解和被肠壁细胞吸收到致毒部位,引起害虫中毒死亡,称为胃毒作用。

具有胃毒作用的药剂称为胃毒剂,如砷酸铅、敌百虫等。

(2)触杀作用

害虫接触杀虫剂后药剂从体表进入体内,干扰害虫正常的生理代谢过程或破坏虫体某组织,引起害虫中毒死亡,称为触杀作用。

具有触杀作用的药剂称为触杀剂,如对硫磷、马拉硫磷、氰戌菊酯等。

(3)熏蒸作用

杀虫剂本身气化挥发出来的气体,或者杀虫剂与其它药品作用后产生毒气,害虫经呼吸系统吸入毒的气体而中毒死亡,这种作用称为熏蒸作用。

具熏蒸作用的药剂称为熏蒸剂,如磷化铝、溴甲烷、氯化苦等。

(4)内吸作用

农药喷施于植物上或水土中后,由于药剂的穿透性能和植物的吸收作用而进入植物体内,并随植物体内汁液传导至植株各个部分,使整个植物体汁液在一定时间内带毒,并对植物无害。

当害虫刺吸了含毒的植物汁液后即中毒死亡,称为内吸作用。

具内吸作用的药剂称为内吸剂,如内吸磷、乐果、甲胺磷、呋喃丹等。

内吸作用是对植物而言,对害虫来说实际上是胃毒作用。

(5)驱避作用

有些药剂本身虽无毒力或毒效很低,但由于具有特殊气味或颜色,使用后可使害虫不来为害,具有这种性能的药剂称为驱避剂,如香茅油、樟脑丸等。

(6)拒食作用

有些农药能影响昆虫的取食,当害虫接触药剂后不再取食,或者减少取食量,使害虫饥饿而死。

具有这种性能的药剂称为拒食剂,如杀虫脒,印楝素等。

(7)引诱作用

有些药剂本身虽无毒力或毒效很低,但使用后可引诱害虫前来取食或引诱异性昆虫。

具有引诱作用的药剂的药剂称为引诱剂,如防治麦田粘虫常用糖醋衣蛾;棉田、果园等地常用某种性引诱剂扑捉某种雄性(或雌性)昆虫,进行虫情发生预测预报。

(8)不育作用

有些农药使用后作用于昆虫的生殖系统,影响昆虫生殖细胞的成熟分裂或受精过程而造成不孕,具有这种性能的药剂称为不育剂,如替派()。

(9)干扰生长发育

有些农药能扰乱昆虫正常的生长发育过程,影响害虫蜕皮、**或产生生理形态上的变化而形成畸形虫体,导致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如灭幼脲、早熟素等。

有的药剂能干扰昆虫内激素的合成或释放,从而影响昆虫的生长发育。

(10)增效作用

有些化合物本身无毒力或毒效很低,但与其它杀虫剂混合后能提高该种杀虫剂的防治效果,具有这种性质的化合物称为增效剂,如增效磷、增效醚等。

2、杀虫作用机制

农药的作用机制是十分复杂的,许多农药的杀虫作用机制至今还不清楚。

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大多数是作用于动物的神经系统,干扰正常的神经传导,使动物行为紊乱,出现中毒症状,以致动物死亡。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进入虫体后与乙酰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酰化酶和氨基甲化酶,从而乙酰胆碱酯酶失去了分解乙酰胆碱的活力,神经突触部位大量乙酰胆碱积累,对突触后膜产生反复的激活作用。

同时突触部位的正常的神经传导受阻。

中毒昆虫最初出现高度兴奋、痉挛,最后瘫痪、死亡。

除虫菊酯和作用于神经膜,改变了神经膜的结构,干扰昆虫正常的神经传导。

中毒昆虫最初表现出高度兴奋,接着出现痉挛、麻痹与死亡。

沙蚕毒类似物也是作用地突触部位,阻塞突触传导,害虫表现出的中毒症状不同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除虫菊酯等农药,中毒昆虫一般没有过度兴奋,而是迅速麻痹,以致死亡。

此外,含砷、氟的杀虫剂、氰氢酸()、鱼藤酮等药剂是抑制昆虫的呼吸酶,干扰呼吸代谢,使害虫中毒死亡。

灭幼脲、噻嗪酮(扑虱灵)、定虫隆等影响昆虫表皮成分几丁质的形成,使害虫**受阻,形成畸形虫体或死亡。

有的药剂可抑制昆虫体内的解毒酶,产生增效作用。

如敌百虫、稻瘟净、异稻瘟净等与马拉硫磷混用,可防治马拉硫磷抗性黑尾叶蝉;增效醚、增效磷是多功能氧化有效抑制剂,与拟除虫菊酯、敌百虫等混用,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3、杀菌作用方式

(1)保护作用

病原生物沿未侵入寄主作物之前,在作物表面喷撒药剂,以达到防病目的,称为保护作用,如波尔多液、克菌丹、拌种灵、稻瘟酞等。

(2)治疗作用

病原生物已经侵入作物体内,在其潜伏期间喷撒药剂,以抑制其继续在作物体内扩展或消除其为害,称为治疗作用,如异稻瘟净、乙磷铝、瑞毒霉等。

(3)内吸作用

药剂能通过植物的根、茎、叶、芽等部位吸收进入植物体内,并在植物内传导、存留或产生代谢物质,从而起到防治植物病害的作用,称为内吸作用,如萎锈灵、多菌灵、苯来特、托布津等。

4、杀菌作用机制

杀菌剂对病原菌的毒杀作用通常是药剂彻底杀死了病原菌,使病原菌不能复活;或者药剂抑制了病原菌菌丝的生长、孢子的开成等。

前者称为杀菌作用,后者称为抑菌作用。

药剂无论杀菌或抑菌,都是影响病原菌正常的生理生化过程,使病原菌死亡或停止生长。

代森类、福美类、克菌丹、百菌清等杀菌剂主要是抑制病原菌细胞体内的某种呼吸酶,干扰病原菌的呼吸代谢,导致影响孢子的萌发。

异稻瘟净、甲基托布津、抗生素等影响病原菌细胞壁的形成。

苯来特、多菌灵、磺酰胺类、放线菌素D等干扰核酸的合成。

放线菌酮、春雷霉素等影响蛋白质的合成。

5、除草作用方式

(1)内吸作用

除草剂使用后能被杂草的根、茎、叶、芽等部位吸收和传导,并使杂草枯萎死亡,这种除草剂称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

如草甘膦、苯氧乙酸、三氯苯类及取代脲类等。

(2)触杀作用

除草剂接触杂草后杀伤接触部位,特别是绿色部位,使杂草枯死,这种除草剂称为触杀型除草剂。

如五氯酚钠、除草醚、敌特、百草枯等。

6、除草作用机制

除草剂杀死杂草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有的至今尚未清楚。

就目前所知,三氯苯类、脲类、酰胺类、氨胺类基甲酸酯类等除草剂的除草机制是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导致植物体内糖的缺乏饥饿而死。

此类除草剂施工用后光照越强,杀草效果越明显。

五氯酚钠、敌特、苯氧类等除草剂是干扰植物的呼吸作用,抑制能量代谢,使植物体各种生理、生化过程无法进行而死亡。

有的除草剂抑制植物细胞的正常分裂,导致杂草死亡,如氟乐灵、稳杀得、禾草灵、磺酰脲类等。

燕麦敌抑制核酸的合成,进而影响蛋白质的合成,阻碍了细胞的生长。

2,4主要是影响植物体内自然的生长调节剂(吲哚乙酸)的运输,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引起死亡。

拉索主要是抑制植物自然激素赤霉素,使芽的营养中断,造成植物幼芽死亡。

还有一些除草剂与植物中的激素产生拮抗作用,如毒草胺被禾本科植物吸收后与吲哚乙酸产生拮抗,使其失活性,导致植物死亡。

应当指当,由于作物与杂草之间往往因形态结构或生理、生化反应的差异,使除草剂产生了选择毒性。

例如水稻植株体内含有分解敌稗的酰胺酶系,而物草中比酶含量极少,因而稻田使用敌稗可杀死草,而水稻安全。

有些除草剂本身不具有选择性或选择性很差,能过人们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如时差、位差等而表现出选择性。

所谓时差选择,即使杂草的发生期与药效期准时,而让农作物生长敏感期错开,如麦田除草使用草甘膦(灭生性)可在麦播种前施药。

位差选择,是利用农作物与杂草生长位置的不同,如根系的深浅、茎叶或心叶的高低不同而产生选择性,如草甘膦可在桑、茶、果园中使用。

掌握除草剂选择毒性的原理和方法,能有效地达到杀草而不伤害农作物的目的。

(六)、农药的危险特性

大多数农药都属危险化学品,有些农药尽管不属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载明的物品,但仍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农药危险特性主要表现

(1)燃烧爆炸性

农药乳油中由于含有大量溶剂,如苯、甲苯、二甲、甲醇等,致使部分农药具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因此应将农药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场所,远离高温和火源。

(2)毒害性

大部分农药都是有毒的,少数农药还有其它危害特点。

(3)残留特性

由于农药要直接作用于农作物,因此必然会有极少数农药在人类食品中残存,因此对农药残留问题,世界各国都给予了高度关注,我国近几年每年因农药残留问题至少使农产品受损上百亿元。

(4)环境污染特性

由于农药使用后一部分会直接进入环境,造成土地、水体受到污染,特别农药乳油中的有机溶剂在环境中不易降解,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尽管农药具有上述危险特性,但只要我们加强管理,完全可以将危险和危害以及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人类可以接受的程度。

二、农药经营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农药,防止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为农民的增产增收提供优质安全的农药作为一名农药的经销商,除了加强对消费者进行农药使用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技术服务,因此,我们除了要掌握有关农药的安全知识和特性外,还要从采购、运输、储存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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