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颉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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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颉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07123

制定单位:

法学院

制定人(执笔人):

刘烁玲

审核人:

阙占文

制定(或修订)时间:

2016年8月26日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总述

本课程大纲是以2014年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编制的。

课程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程代码

07123

英文名称

AdministrativeLawandAdministrativeLitigationLaw

课程性质

专业必修主干课程

先修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

总学时数

48

周学时数

3

开课学院

法学院

任课教师

方颉琳

编写人

刘烁玲

编写时间

2016.8.26

课程负责人

袁明圣

大纲主审人

阙占文

使用教材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教学参考资料

1.张尚鷟主编:

《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杨海坤主编:

《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版;

3.姜明安主编:

《公法理论研究与公法教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美]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

《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5.[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

《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6.[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

《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

《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8.[德]佛里德赫尔穆.胡芬著莫光华译《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龚祥瑞著: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课程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一是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二是掌握行政行为的种类,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三是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帮助其他课程的学习。

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

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课程教学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科的理论并根据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为法学类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是法律专业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必修课。

行政法学素有“小宪法”和“动态的宪法”之称,因而其首先与宪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而行政法的许多理论知识亦有赖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与储备。

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有着许多相通之外,尤其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更为紧密,因为在我国,其许多相关理论与规定即是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重点:

行政法特征和基本原则难点:

行政诉讼等

 

课程考试

期末闭卷考试。

其成绩评定方法:

平时成绩(考勤)20%,考试成绩80%。

平时成绩以考勤、提问为主;考试题型包括: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二、教学时数分配

章目

教学内容

学时

教学时数分配

课堂讲授

实验(上机)

第一编

行政法基础理论

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

第二编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6

第三编

行政行为概述

3

行政立法与行政许可

3

行政征收与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与行政裁决

3

行政奖励、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程序法、行政法制监督

3

第三编

行政复议法

6

第四编

行政诉讼法

9

第五编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3

机动

3

合计

 

     48

三、单元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和内容设置

第一编行政法基础理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熟悉行政法的含义、特征和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掌握行政法的渊源。

【重点难点】重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难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二、行政法

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行政法的渊源

二、行政法的分类

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一、行政法的地位

二、行政法的作用

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五节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主体的基本理论;熟悉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掌握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重点难点】重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难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

一、行政主体的含义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

第二节行政主体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

一、行政主体的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

(三)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

(四)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

二、行政主体的地位

三、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第三节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含义

(二)行政机关的特征

(三)我国行政机关体系

(四)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二、行政主体与被授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四、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第三编 行政行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熟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掌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及其种类,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及原则,行政征收的原则,行政征用的救济,行政确认的特征,行政给付的特征的及种类,行政奖励的特征及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裁决的种类,行政调解的特征,行政处罚的特征、程序及原则,行政指导的特征及法律救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及种类。

【重点难点】重点是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及其种类,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及原则,行政征收的原则,行政征用的救济,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特征、程序及原则;难点是行政指导的特征及法律救济。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含义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五、行政行为的功能

六、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生效要件

七、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

八、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九、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废止与消灭

第二节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二、行政立法行为

三、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许可法定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合理裁量的原则;便民、效率的原则;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原则。

《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征收体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三、行政征用

主要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征用。

集体土地的征用,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地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

四、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即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包括:

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六、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它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两种基本类型。

八、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九、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的,以国家政策、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十、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财产罚(罚款、没收);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十一、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十二、行政合同

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而缔结的契约,称为“行政合同”,或称为“行政契约”。

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15题。

第三节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概述

二、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三、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四、行政程序法治化

第四编 行政复议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熟悉行政复议的程序;掌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

【重点难点】重点是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难点是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二、行政复议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

一、行政复议的原则

二、行政复议的作用

第三节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一、复议申请人

二、复议被申请人

三、第三人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具体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复议的排除

第五节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

一、复议管辖

二、复议机关

第六节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五个阶段。

第五编 行政诉讼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熟悉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

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四、新中国行政诉讼的发展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三、行政诉讼法的功能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一)选择复议原则

(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三)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四)不适用调解原则

(五)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六)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

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三、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第五节行政诉讼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二、级别管辖

三、地域管辖(区域管辖、土地管辖)

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四、裁定管辖

第六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1、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

2、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5、诉讼代理人

二、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

1、行政诉讼原告

(一)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转移。

2、行政诉讼被告

(一)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在特定案件中,原告必须确定适当的被告,其所提起的诉讼才有可能被法院受理。

确定被告的原则和标准。

法院可以征得原告同意后,追加或者变更被告。

3、共同诉讼人

共同原告;共同被告。

必须的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

1、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与诉讼地位

2、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

第七节 行政诉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

一、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与受理

2、第一审程序

(一)审判组织形式和审理方式

(二)审理前的准备事项

(三)开庭审理的程序

准备事项;出庭情况审查内容;法庭调查的内容;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公开宣判。

(四)诉讼阻却

延期审理;延长审限;撤诉;缺席判决;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移送。

3、第二审程序

概念与意义。

提起和受理。

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4、审判监督程序

概述。

提起。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5、执行程序

概述。

执行根据和条件。

执行程序的提起与准备。

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

执行阻却:

中止;延期;终结。

执行回转和再执行。

六、判决、裁定与决定

二、行政诉讼证据

1、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与种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被告负担原则。

原告责任。

时限。

来源。

3、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一元化标准: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

概念和意义。

有关质证的主要内容。

5、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

审查规则。

认证规则。

认证时间。

三、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1、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

程序规范的适用。

实体规范的适用。

2、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规则

不同等级规范冲突。

相同等级规范冲突。

第六编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理解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熟悉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的各种观点;熟悉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掌握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重点难点】重点是行政赔偿概念与特征,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难点是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

一、行政赔偿的含义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无过失责任原则

三、违法责任原则

第三节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

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

三、不予赔偿的情形

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一、行政赔偿请求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五节行政赔偿的程序

一、行政赔偿的提出

二、赔偿请求的处理

三、行政赔偿诉讼

四、行政赔偿的时效

第六节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行政赔偿方式

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

第七节行政追偿

一、行政追偿的概念

二、行政追偿的成立条件

第八节 行政补偿

一、行政补偿的含义

二、行政补偿的特征

三、行政补偿责任的宪法和法律基础

四、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五、行政补偿的原则

六、行政补偿的范围

七、行政补偿的方式

八、行政补偿标准

九、行政补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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