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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

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

五年(2016-2020年)规划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以辅导员为主体,还包括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的骨干力量。

自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有效实施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一个五年和第二个五年培训规划,提升了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发展,越来越需要构建以辅导员为主体,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学生工作体系,凝聚发展合力,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为切实促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根据中央16号文件、59号文件以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鄂发[2005]8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党[2013]9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39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鄂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供给侧改革,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全面服务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化、全员化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培养,全面推动我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和可持续发展。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着力完善培训培养标准化体系,使培训培养覆盖面更广;着力优化培训培养内容,使培训培养项目更加丰富;着力创新培训培养方式,使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着力完善培训培养机制,使培训培养质量更加过硬;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使培训培养水平显著提高。

——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政治素质、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全面提升。

促进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价值追求不断深化,文化修养持续提升,育人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和优秀政工干部。

三、主要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

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相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为重点,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加深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解,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史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知识水平,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二)道德情操培育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要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职业理想为出发点,抓住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开展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养成爱国守法、爱生敬业、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操守。

(三)文化素养涵育

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其文化素养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影响深远。

要以提升综合文化素养为根本,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社会科学、哲学、自然科学、传统文化等多门类知识培训,形成多学科协同创新、交叉融合,培养知识广博、视野开阔、思维全面、人文底蕴深厚的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

(四)职业能力塑造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服务等重要职责。

要以《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暂行)》为基本遵循,重点抓好网上网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学生党支部、班团组织及学生社团建设、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道德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及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民族宗教政策、安全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教育的能力和工作胜任力。

4、工作任务

(一)培训任务

1.培训对象全员化

构建以教育部培训为示范、省级培训为骨干、校级培训为基础的三级培训工作体系,力争5年培训基本覆盖到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并根据人员类别、学校类别、工作基础等,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达到分类别、分层次的培训目标,实现对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精准培训。

省教育厅每年举办若干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规模约1500人次。

各高校要加强对新入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培训,支持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确保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培训。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培训任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培训,自行或联合有培训资质的高校聘请专家开展学生工作队伍培训,或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参与相关高水平的专业性培训,确保每一名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以上培训,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至少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力争做到全员覆盖。

2.培训形式多元化

创新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形式,坚持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通识教育与分级分类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元化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

省教育厅每年定期开展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能力提升境外(国外)研修项目,选派省内高校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赴国外、省外及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和访问。

探索建立培训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各高校在举办校内培训有富余条件下,积极向湖北高校思政网贡献远程学习培训资源,或者通过湖北高校思政网及其他方式发布信息,积极吸引校外学员参与分享学习资源,推动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

各高校要鼓励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其他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教师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并在工作安排、课程协调和学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探索依托省内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重点学科的高校,举办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研究生班。

鼓励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学科点的高校划出一定的名额,为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及其他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教师提供在职深造机会。

3.培训师资专家化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提供专家支持和智力支撑。

注重从思想政治教育与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知名专家、中青年理论骨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级负责人、高校一线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少数民族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选聘培训师资,以省内专家为主,积极吸收省外专家,建立集理论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学科全面、结构合理的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专家师资库,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专家团队,不断优化培训师资配置,并加强培训师资储备和继续培养。

4.培训评价科学化

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质量评估标准,不断提升培训基地(承办高校)的培训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应对照质量评估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评。

省教育厅通过调研、座谈、检查、测评等多种方式,分步骤、分类别、分层次地对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质量评估。

(二)培养任务

1.培养机制长效化

实施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挂职锻炼计划。

积极选派高校学生工作骨干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国家基层服务等项目,结合援疆援藏援青干部人才计划、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挂职选派计划,积极争取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互派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挂职锻炼等合作交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培养长效机制。

推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在高校系统内挂职,加强高校之间的学习交流,通过“岗位校际交流”、互派访问学者、联合举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讨活动等形式,不断拓展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视野和思路,促进高校学生工作的交流融合与集成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选派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到党政机关、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等挂职交流、实践锻炼。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暂行)》,建立和完善辅导员教师、干部“双重身份”,职业、专业“双重培训”,职称、职级“双线晋升”制度。

各高校要按照“岗位单列、序列单列、评议单列”的原则,对辅导员评聘教师系列职务单列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其他学科高级岗位的平均水平。

对班主任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将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计算工作量。

对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职务评聘可参照辅导员评聘办法执行。

2.培养项目精品化

开展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

鼓励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生工作项目研究,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研究成果。

开展高校实践育人特色项目培育。

组织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到重要革命纪念地、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等开展社会考察和假期实践,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

广泛组织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开展假期家访,密切家校联系,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和精准扶贫帮困活动。

同时,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要积极指导或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其参与和承担的实践育人工作要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继续在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支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申报,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加强理论研究、提升专业素养。

鼓励各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划拨经费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工作队伍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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