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融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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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融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协议书
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协议书
葛二大融航电合同[2013]第17号
甲方: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施工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了甲方承担的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及工程情况后,经过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金属结构安装I标安全监测工程施工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书。
一、施工项目及单价内容
1.1施工项目:
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金属结构安装I标安全监测工程。
(1)乙方应负责本合同工程观测仪器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仪器安装前的率定、安装埋设和维护,施工期观测及其观测资料的整编,观测仪器设备和观测资料的移交,并为发包人永久观测人员接收施工期观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等。
(2)乙方应派遣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观测专业人员。
被推荐的观测专业人员简历应在观测仪器设备开始安装埋设前21天报送监理人审查。
观测专业人员应在类似工程中负责过观测设施的安装埋设及观测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并能按施工图纸要求,对观测仪器设备的选购、测试、率定、安装、观测和维护提供业务指导。
(3)乙方应负责完成发包人为蓄水期的运行安全要求进行的各项观测工作,并为蓄水期的观测及时安装必要的观测仪器和设备。
(4)乙方应负责提供为安装观测仪器设备所需的各种辅助材料,采购这些材料的费用包括在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费用内。
1.2甲方视工程需要,可对乙方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得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调整的理由。
1.3工程质量等级:
优良
1.4乙方应熟习和掌握本工程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监测工程的条款。
二、合同价款
2.1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详见《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一,变更项目单价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未列工程量,合同总价最终以符合合同计量与结算支付条款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合同单价之和为准。
2.2该工程采用单价计量承包方式,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和本工程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的符合本合同“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条款要求的工程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双方结算依据,本工程范围内不发生计日工费用。
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工程三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不包含在单价中,其费用由甲方统一缴纳。
其它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的各项有关税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交纳(若经双方同意,甲方财务可从其工程结算款中代扣代缴)。
三、合同工期及调整
3.1合同工期:
从2014年2月18日甲方通知进场至通知退场约两年时间内
3.2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
乙方应当按要求停止施工,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和避免损失。
在暂停施工的原因消除后,甲方应提前48小时(或双方另行约定时间)通知乙方复工,乙方应按甲方复工通知的要求恢复施工。
或在暂停施工的原因消除后,甲方收到乙方复工请求书后48小时内(或双方另行约定时间)未予答复(节假日顺延)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乙方原因甲方通知乙方暂停施工期间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通知乙方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和避免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如暂停施工期间超过30天后仍未收到甲方复工通知的,乙方可以要求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办理已完工程的结算。
3.3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工期顺延;由于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在报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可顺延工期,否则不予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导致业主、监理对甲方罚款及索赔的,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人员及设备
4.1开工前,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进场人员清单(附件四)。
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并及时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申报人员变动报表。
在本合同履行中,《乙方进场人员清单》中的人员发生变化,应在当月或当次结算时向甲方报送变更后的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单》。
否则,甲方有权在对乙方当月或当次结算时,按每人1000-3000元/月对乙方处以罚款。
4.2乙方设备使用的一切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单价之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并给乙方下达工程施工形象要求与月施工进度计划。
5.1.2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
5.1.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规划,现场的施工管理与协调。
5.1.4甲方负责关键和特殊施工程序制定,负责审定乙方上报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现场的施工技术指导。
5.1.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工程施工的电源,并负责生产用电主干网络的铺设维护,接口点及计量点以甲方(关于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布设的通知)最近点为接口。
施工用水乙方自行解决。
5.1.6甲方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款结算。
5.1.7甲方有行使对乙方的施工指挥、调度管理权、质量环保安全管理监督权、物资材料使用监督管理权;当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投入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组织的周例会、月例会等,乙方负责人应按甲方要求参加。
5.1.8当乙方发生无视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更换作业人员、停工整顿、直至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承担对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相关的法律责任)。
5.1.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施工(工作)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分包或转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退分包或转包队伍,并自行清结相关债务,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相关的法律责任)。
5.1.10甲乙双方同时签订施工质量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环境保护责任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1.11甲方相关部门要将本合同工程质量控制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告知乙方,约定分包工程质量的质量等级(本告知不消除或减免乙方责任)。
乙方应充分了解了本合同工程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并确认有能力做到安全环保、按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本合同施工任务。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和监督,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质量安全环保检查和检验。
5.1.13变更工程项目由甲方确定并与乙方签订变更补充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开工前,乙方应按甲方总网络计划编制并向甲方提交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期保证措施,并确保提供能够满足施工需求能力的人力、设备资源,按照甲方月进度计划及施工强度要求组织施工。
同时,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书面提交《乙方单位进场人员清单》及《乙方单位进场设备清单》。
5.2.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附录中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适用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及甲方编制的制定关键和特殊施工程序、以及甲方审定乙方上报的施工技术方案等组织施工,并按照甲方现场的施工技术指导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保证所施工内容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
5.2.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无视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指挥的,无条件接受甲方做出的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更换作业人员、停工整顿、直至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的决定,并承担对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相关的法律责任)。
5.2.4乙方的负责人应确保常驻工地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离开工地须取得甲方项目经理书面批准。
乙方的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或调整,应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离开。
5.2.5乙方须按甲方总进度计划组织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计划,进行合理的劳动力组合。
当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时,对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投入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无条件执行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2.6由于甲方的责任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5.2.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质检、安全、环保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上报相关资料。
5.2.8服从甲方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和监督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和奖惩制度,如违反甲方规定和制度,根据甲方的奖惩规定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5.2.9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经监理或甲方检验确认不合格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甲方对此不支付任何费用。
5.2.10乙方保证所承接的本合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如业主及甲方认为乙方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代为增设,所发生费用无需乙方签证确认均由乙方承担。
5.2.11乙方负责办理(或委托甲方办理)乙方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建筑施工人员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此项保险费由甲方按乙方月结算工程款的0.5%从乙方月进度款中扣除。
5.2.1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各类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乙方应按隶属关系立即上报所属上级组织并通知甲方,按隶属关系组织事故处理和进行善后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处理费用。
5.2.13乙方应按监理人指示采购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耐用、精度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承包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50天向监理人报送拟采购的仪器设备详细资料,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若监理人认为仪器设备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则应按监理人指示立即予以更换。
5.2.14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和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设备安装和埋设,并负责仪埋设备的日常维护。
2.2.15乙方负责施工期观测,承包人应在仪器设备安装完毕后及时记录初始读数,并按监理人批准的观测规程进行施工期观测,直至向发包人移交观测设施和观测工作为止;在施工观测期间,承包人应按期向监理人提交观测资料;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期的观测和资料整编分析,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包括观测初始数据在内的观测记录,并应按监理人指示报送观测成果分析报告,乙方应使用批准的格式将各项仪器的有关参数、仪器安装埋设后的初始读数和全部仪器设备档案卡等整编成册。
5.2.16观测仪器设备交付验收前,乙方应向监理人提交主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
乙方应为发包人接受观测仪器设备和顺利进行观测工作的交接,以及为发包人在施工期的日常观测提供一切方便。
六、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书签定生效后,乙方不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
7.1甲方负责外部预测仪器设备的购买(全站仪、电子水准仪、铟钢尺、塔尺、全站仪棱镜),除此外的仪埋设备和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若乙方需要甲方供应材料,可向甲方申请,甲方按采购价加4%的采保费调拨给乙方。
7.7材料核销
乙方领用甲方的任何材料均不核销,从乙方结算产值中扣除。
八、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
8.1工程计量
8.1.1工程计量程序
(1)乙方于每月25日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填报《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月)价款结算申请书》,并附相关签证凭证,同时提供上月员工工资发放清单。
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填报并提供已完工程量凭证申请核实的,则视为乙方对其所完成工程量和价款结算核对权的放弃,并以甲方单方确认和办理的工程量和价款结算为依据,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量。
只有经过甲方、监理、业主质量评定合格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或工序方可进行工程计量。
有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或工序乙方必须进行返工返修处理,且费用自理,并经重新进行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的才能进行工程计量认定。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总工对工程量进行复审。
(4)甲方经营管理部根据合同复核工程量,并确定是否为可结工程量,对于可结工程量方可办理结算。
8.1.2无效的工程计量签证
(1)未全部履行完毕上述工程计量程序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2)工程计量签证资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其他人员签证为无效签证。
(3)签证工程量超过设计量、设计修改量的为无效签证。
对于无效签证,应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的该工程设计量、设计修改量为依据,对此乙方无异议。
8.2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8.2.1甲方经营管理部于次月10日前根据上述签证工程量,复核实际应结算工程量后向乙方办理相应工程量结算。
8.2.2甲方在对乙方办理当月或当次结算时,乙方应同时对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的乙方使用的生活用水、生活用电按2.15元/度计,水按1.00元/m3),对乙方的质量、安全、环保罚款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作为甲方财务部门记帐时应扣乙方费用的依据。
如乙方届时持有异议而又不能提供相应明确有效的依据,则以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或凭证为准,并签字确认,作为甲方财务部门对乙方扣款的依据。
8.2.3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方商务经理对上述所有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签字,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结算生效。
8.2.4甲乙双方办理完当期的进度结算,乙方向甲方财务提交合规票据后,甲方在扣除预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扣除由职能部门审核的用水、用电费用、住房租金、机械设备租赁费、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安全环保罚款及其他代扣费用后(待业主向甲方办理相应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后),经项目经理同意,甲方向乙方办理财务支付。
8.2.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向甲方报送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书面指定的结算资金往来收付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按本合同甲方要求办理工程款结算。
8.3完工结算与合同价款结清证明
乙方承担的本合同施工内容完工后,乙方按照甲方批准的格式提交《承包项目完工结算书》、《合同价款结清证明》。
《承包项目完工结算书》的结算支付程序同月进度结算与支付程序相同。
双方办理《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完(竣)工价款结算书》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办理的全部《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结算书(月)价款结算书》。
九、质量保证金
9.1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
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1%作为进度保证金。
9.2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结清书》)之日开始算起。
9.3乙方应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及维护,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9.4若乙方拒绝或拖延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而由甲方组织修复的,甲方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5工程保修期满且修复了全部质量缺陷后,甲方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安全保证金
10.1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
10.2安全保证金实行考核返还的办法。
在施工期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国家、甲方、上级单位对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和责任执行相应的处罚规定。
工程完工,乙方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将安全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乙方。
10.3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与终止
11.1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1.1乙方施工按本合同甲方要求或乙方工期保证措施工期滞后达20天以上,或在甲方规定的赶工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
11.1.2乙方发生质量或者安全环保事故,拒绝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验收不合格;
11.1.3乙方将甲方按规定预付的工程款挪作他用,使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11.1.4擅自变卖甲供材料物资的;
11.1.5本合同工程业主或者监理要求将乙方清退出场的。
11.1.6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发生集体斗殴事件的。
11.1.7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达三个月以上的。
11.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1.2.2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或项目取消;
11.2.3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合同施工项目取消。
11.3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单位办理交接,交接过程必须清楚,不得有任何阻拦行为。
同时,尽快从工地上搬走乙方的材料、机械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十二、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保修期满,且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
12.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乙方应及时发放其本合同工程所雇员工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其员工工资发放清单。
如果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结算款予以代发,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并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因乙方拖欠其所雇员工工资受到当地劳动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补充修订,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由湖北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12.5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合同所签署的承诺书、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质量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环境保护责任书、本合同所列附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12.6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2.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双一份。
十三、附件
13.1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以上承包单价为合同单价。
13.2施工图纸清单(见附件二)。
13.3工程适用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清单(见附件三)
13.4乙方单位进场人员清单(见附件四)
13.6合同价款结清书(见附件五)
甲方: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委任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合同附件一
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组号8
安全监测工程
8-17-1
内部观测部分
8-17-1-1
应变计(三向)
组
7
6000.00
42000
8-17-1-2
无应力计
支
7
2600.00
18200
8-17-1-3
钢筋计
支
10
2500.00
25000
8-17-1-4
温度计
支
5
800.00
4000
8-17-1-5
渗压计
支
9
5000.00
45000
8-17-1-6
基岩变位计
支
6
5500.00
30000
8-17-1-7
四芯电缆
米
700
13.00
9100
8-17-1-8
五芯电缆
米
6000
14.00
84000
8-17-1-9
振弦读数仪
台
1
42000.00
42000
8-17-1-10
数字比例电桥
台
1
11000.00
11000
8-17-2
外部观测
8-17-2-1
全站仪
套
1
甲方购买
8-17-2-2
电子水准仪
台
1
甲方购买
8-17-2-3
铟钢尺
把
2
甲方购买
8-17-2-4
塔尺
把
2
甲方购买
8-17-2-5
全站仪棱镜
个
4
甲方购买
8-17-2-6
铜标心
个
13
450.00
5850
8-17-3
渗流观测
8-17-3-1
扬压力孔隙水压力计
个
8
5800.00
46400
8-17-3-2
四芯电缆
米
500
13.00
6500
8-17-4
自动化观测
0
8-17-4-1
集线箱
个
3
6000.00
18000
8-17-4-2
数据采集模块
套
6
380000
8-17-5
工程量及材料
8-17-5-1
扬压力钻孔
米
280
280.00
78400
8-17-5-2
钢管
米
280
100.00
28000
8-17-5-3
测压管进水段
米
8
200.00
1600
8-17-5-4
钻孔式测压管孔口装置
套
8
1500.00
12000
8-17-5-5
基岩变形计钻孔
米
30
300.00
9000
8-17-5-6
静力水准测点墩C20砼
个
7
1000.00
7000
8-17-5-7
沉陷观测墩C20砼
个
7
1000.00
7000
8-17-5-8
观测便道
米
150
500.00
75000
8-17-5-9
观测房
M2
6
1500.00
9000
8-17-6
施工期监测
项
1
600000
600000
合计
1594050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合同附件二
施工图纸清单
序号
图纸或文件名称
编号
份数
1
一期工程内部观测布置图
(45211S-050-001)
1
2
一期工程扬压力观测布置图
(45211S-050-002)
1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三
工程适用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清单
(按合同要求使用)
序号
规程、规范及标准名称
编号
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2897-2006)
2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T17942-2000)
3
《水位观测标准》
(GB/T50138-2010)
4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2898-2009)
5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
(SL245-1999)
6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JTJ218-2005)
7
《水利水电工程岩体观测规程》
(DL/T5006-2007)
8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178-2003)
9
《混凝土坝监测仪器系列型谱》
(DL/T948-2005)
10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