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应急预案3584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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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应急预案35846

 

环保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

2017年8月8日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时,能及时和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根据中央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特编制《德阳市大恒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厂区内各单元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因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2.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件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3.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包括放射源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四企业的基本概况

建设单位:

法人: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项目占地113亩。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均由企业自筹。

五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

5.1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厂长()及技术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厂长处理,事故应急救援时,指挥部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5.2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环保部门下发的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制定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

在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

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

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应急预案由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结合厂的部门设置,组建有本企业特色的应急处置队伍成立应急救援专业工作组。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物资的建设;负责组织环境应急工作的各种保障。

检查、落实应急防范设施(备),应急器材和装备的准备及储存。

5、监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进行协助督促。

根据掌握厂内环境危险源的种类、性质、规模及分布情况,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6、负责组织预案的更新

7、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8、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9、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10、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程序执行。

11、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区域通报相关情况。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包括危害程度、受灾情况、处置过程等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增援请求,根据事态的发生变化,向周边区域通报相关情况。

12、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当发生重大或特重大环境事件时,要及时上报德阳市旌阳区环保局,且本单位各专业部门要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13、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应急机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均应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

①事故的发生、发展与终结;②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与性质;③任务分工与完成任务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度;④应急组织、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的适应性及完成任务情况;⑤公众采取的重大防护措施及其效果;⑥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

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均应收集整理。

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记载。

应急终止后交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存档。

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为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方便。

14、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演习及员工应急技能的培训。

落实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环境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组织落实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开展各种环境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组织演练,演练计划的组织由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同时做好记录,并进行演练的评价和总结。

六.风险源防范措施

对已确定的风险源和污染隐患,首先从设计、建设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采取防范措施,这是减少环境风险的基础。

然后根据其可能导致污染事件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事件的发生。

(1)对已确定的风险源和污染隐患,企业在考虑厂内职工和厂外敏感目标的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规定确定厂区的总平面布置:

风险物质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风、防雨和防渗漏设施,存放场地要采取防风和防雨设施,并且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2)将本公司事故池临时用作消防废水收集处理池,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水导入事故池。

加强管理,保证非事故状态和火灾事故状态下事故水池处理空闲状态。

事故水池管理由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的奖赏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3)除尘器系统

锅炉水膜除尘设备制定除尘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滤袋的完整,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此外,还应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以使其可以正确的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引发的设备事故。

(4)警示标志

在风险源和风险物质临时存放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由风险区所在厂部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5)风险物资管理

本公司风险物资应在专门的风险物资存放场地定点堆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补充购入,备足、备齐风险物资,以确保风险事件下处理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资。

风险物资贮存堆放场所应有专门标志,定置明确,能保证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

七.应急响应和措施

7.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根据本公司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Ⅳ级,具体如下: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如果发生较大火灾,外延至厂区外,事件涉及的有害影响扩大至厂区外的其它企业,需要动用市级应急救援力量才能控制。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生产废水在厂区造成溢流,事件涉及的有害影响为厂区内,但其有害影响不会扩大至厂区外的公共区域,需要动用公司应急救援力量才能控制。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当除尘系统发生故障出现恶劣气象条件造引起环境事件,事件涉及的有害影响为厂区内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需要动用厂区应急救援力量才能控制。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生产设备机油泄漏,需要动用所在部门岗位应急救援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厂区内其他单位。

7.2应急救援分级

针对本厂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内部的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可以划分为Ⅳ级预警。

1.Ⅳ级预警

生产设备机油泄漏的环境事件,岗位操作人员要履行其职责,及时清理泄漏油类。

并向厂级领导汇报泄漏原因及清理结果。

2.Ⅲ级预警

当除尘器处理系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与之相配套的设备的运行,并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专业维修单位排除系统故障后,再恢复设备的运行,以确保除尘器故障时的高浓度粉尘直排。

3.Ⅱ级预警

生产废水在厂区内溢流时,需要立即启用厂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厂级领导。

4.Ⅰ级预警

如果发生较大火灾,外延至厂区外,事件涉及的有害影响扩大至厂区外的其它企业,并立即启动本公司最高级别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市环境保护局,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地方应急预案,做好本公司和地方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服从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7.3.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厂区Ⅰ、Ⅱ、Ⅲ和Ⅳ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总指挥立即命令全厂生产工序停产,厂内应急抢险队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抢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在现场进行指挥。

副总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具体组织、协调、指挥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时要立即队在车间,并由车间应急救援人员及时处理事故

发生Ⅳ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所在车间岗位应急救援人员及时处理事故

2.出现污染环境事件时,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求援的进展情况。

7.4.现场应急措施

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消灭事故。

工程抢险和抢修,具体负责人为总经理,参与抢险抢修人员为所有维修人员与操作人员。

指挥部负责每名参与抢险职工的通讯联络,在发生事故时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检查抢险人员防护用品的情况,做好个人防护。

在接到现场救灾指挥人员命令后,开始进行抢险抢修工作,抢险抢修期间要时刻与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当现场发出撤离命令后,及时组织抢险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清查人数。

7.5.抢险、处置及控制措施

7.5.1.应急抢险、处置队伍的调度

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对事故现场的危险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来对待。

事故应急指挥部是厂级事故应急最高领导机构。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组织、调度,对外报警、联络,事故善后处理。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度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布置实施救援,有效的控制事故发展,并组织救援人员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组织员工撤离、疏散,组织对受到伤害人员救治,做好善后工作。

7.5.2.抢险、处置方式、方法

抢险、救援主要采取隔离、堵漏、喷洒、拦截、覆盖等方式和方法进行处置。

7.5.3.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如果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现场应急人员撤离,并通知附近企业进行撤离以确保人员安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外部增援。

7.5.4.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控制

发生环境事件后,应保证污染治理设施在最大负荷下运行,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时,指挥部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修复,使其处于正常状态。

7.6.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7.6.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在采取必要的停产措施后进行撤离,集合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值班负责人对人数进行清点,并报告指挥部。

人员不全时,由指挥部决定抢救方案。

1.撤离方式方法

遇事要镇定,行动要有理智、秩序;恐慌、混乱的行为易发生危险;

疏散前若条件许可应关闭可能造成危险的电源、气源等,但情况危急时此步骤可省略。

应有秩序地沿路线进行疏散。

在疏散通道狭窄的情况下,如通过楼梯等处时不要奔跑,应手扶扶手以防跌倒。

2.撤离:

事故现场只允许留守必要的抢修人员、义务消防员、现

场指挥人员。

7.6.2.危险区的隔离

发生事故时,指挥部应及时派专人对危险区进行隔离,将事故地点周围出入口进行封锁,设置警示标志。

7.6.3.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发生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控程度决定现场应急人员是否撤离。

撤离时,现场应急人员撤离到公司办公区域,并由当班负责人清点人数后,向指挥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采取的抢险措施,进展情况,人员撤离情况等。

7.7.应急监测

发生环境事件后,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对可能受到污染的水体或大气进行监测。

监测人员应按照标准要求的方法及时到现场进行采样分析。

现场调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立刻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做好调查笔录,迅速判断、分析事故产生的污染因子并及时反馈情况。

现场采样及分析人员携带必需仪器,按指定路线和要求时限赶赴事故现场,并保证与现场调查人员取得联系。

7.8.应急终止

7.8.1.应急终止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

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7.8.2.应集终止的程序

1.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故责任单位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2.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3.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4.应急状态终止后,各专业应急小组应根据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7.8.3.事故危险解除通知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行动终止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

7.8.4.事故情况上报

主要内容:

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有关损失等情况。

根据事故的处置过程、事故上报内容涉及的记录、资料等进行妥善保存,向事故调查小组进行移交,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7.8.5.事故损失调查和责任认定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事故处置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持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请示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在进行现场应急的同时,应急办公室应当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有关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损失等方面的证据和资料,必要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请求公安司法部门介入和参与调查取证工作。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告一段落后,由应急办公室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据相关制度,拟定追究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的意见,报应急指挥部审批,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8.6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制环境应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环境事故等级;

2.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5.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响应程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6.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是否正确、及时;

7.好的做法、措施或存在的问题、漏洞;

8.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事故总结应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完成,并及时上报政府和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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