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森林防火专题会发言与副县长在民政暨低保核查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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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森林防火专题会发言与副县长在民政暨低保核查会讲话汇编

副县长在森林防火专题会发言与副县长在民政暨低保核查会讲话汇编

副县长在森林防火专题会发言

一、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进入3月份以来,我县森林火情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县3月10日至27日就发生火情6起,火警2起,市防火指挥部通知热点查询2起,分别是管头镇境内3起,昌宁镇境内3起,关王庙乡境内1起,台头镇境内1起。

其中因燎埝引发火情5起,吸烟1起,2起正在查实。

昨天我从临汾上来的途中在秦王山发现光华镇境内的南坡池有村民在地里烧荒草,浓烟滚滚,还是我给李镇长打的电话,派出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拘留。

短短的十几天就发生了9起火情,仅27日一天就达5起。

因此说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当然客观上讲,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着四方面不利因素。

一是气候条件不利。

据气象专家分析预测,与常年同期相比,今春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气候干旱,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春耕生产不利。

目前我县春耕生产已经全面展开,农民烧荒燎埝等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明显增多,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接二连三发生火情,再次给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

三是风俗习惯不利。

清明节即将到来,进入林区踏青和扫墓人员增多,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现象无法彻底禁绝,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新的困难。

四是集中换届不利。

今年是地方党政机关集中换届之年,从上到下,人心不稳,势必对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产生一定影响。

对此,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村委干部,决不能有半点麻痹松懈,对不利气候带来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认识,对野外火源增多带来的火险隐患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和敢打必胜的信念,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作风不松懈,措施早落实,工作早到位。

二、频发火情的根本原因

大家记忆犹新的XX年的“4•28”和去年的“3•19”森林大火,起火原因都是因为野外用火引发的,都是因为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人为因素造成的。

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它不仅烧毁了山林资源,而且在扑火中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重要的是它破坏了生态平衡,短时间内又难以恢复,滞后了经济发展速度,给全县的发展造成无法估测的损失,同时也给各级干部造成了很大的被动。

每场森林火灾过后,我们教训都是沉痛的,但认识只是短暂的。

为啥这样说,县委、县政府一年不知召开多少次安全工作会议,杨书记、郝县长每次开会都嘱咐大家要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而且县上先后成立了森林消防大队,应急分队,配备了车辆,配齐了装备。

还在154个有林重点村都确定一名防火信息员。

按理说不应该这么频繁发生森林火情,但我们还是出现了半个月就有9起火情的尴尬局面。

究其原因,除气候条件不利等客观因素外,也暴露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地方领导责任意识淡漠,麻痹思想严重,侥幸心理突出,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二是防扑火措施落实不到位。

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火源管理存在漏洞,工作部署存在盲区,仅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三是领导责任不到位。

部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不好,没有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

部分地方没有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或者尽管查了,但没有跟踪落实,问题依然存在。

就森林防火工作来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是隐患,我们宁可把问题估计得严重一些,要求再严格一些,工作再细致一些,万万不可掉以轻心,疏于防范,造成工作被动。

三、对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

一是要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

尽管今年开春以来,已连续下了两场较大降雪,降低了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但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9起火情就给我们敲响警钟,越是在这个时候,森林防火的弦越不能放松,森林防火的力度越不能减弱,在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就是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大家一定要克服“森林防火基本靠天”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既要靠天,更要靠人”的思想,各级领导一定要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全县工作负责的原则,抓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要加大“一个宣传”。

森林防火必须全民皆兵,所有宣传教育都要面向群众,让群众起来参与防火。

要宣传《森林法》和《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一旦失火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整个秩序的严重破坏;宣传纵火可能受到的严厉责任追究;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火意识。

要动用一切力量,运用一切手段,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

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三大林场要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要把县上发布的防火令张贴到林区的集市、村庄和交通干线,要把防火知识宣传彩页发至每个学生和农户;县电视台不仅要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而且从今天开始,要对发生的每一起火情公开曝光。

三是要落实“两项制度”。

一是要落实好监控制度。

要坚持做到巡查与监测相结合,管火与管人相结合,人工了望与电子眼监控相结合,牢牢看住在林区放牧的、上坟烧纸的、开山采石的和田间作业的,看住在野外玩火的儿童,特别是看住痴、呆、憨、傻、疯等丧失行为能力的人进入林区,严管火种,严控火情,严防死守。

二要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三条纪律”。

“六个不准”是:

不准上山拾柴,不准上山挖药材,不准上山狩猎,不准在林区内烧木炭,不准在连接林地的耕地内烧秸杆,不准在林地内搞公益性活动。

“三条纪律”是:

凡是在林区或者靠近林区的沟边、路边、地边烤火取暖,烧荒燎埝,上坟燃放鞭炮,对森林资源构成威胁,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凡是发生一起火情,决不能一扑了之,一律依法追究纵火者的刑事责任;凡是因为监管不到位,发生火情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和损失,一律予以追究责任。

四是要做好“两个准备”。

一要准备好应急预案,各扑火成员单位,要根据扑火中队员的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防火指挥部决定在近期要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应急实战演练,通过实战演练一方面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培养森防队员团队精神,锻炼体能,熟悉扑火程序和技能,提高队员的自身素质。

二要准备好应急物资。

包括防火器材、野外交通工具、灭火弹、灭火器材等,都要准备充分。

三是各扑火队员无论是专业队,还是应急大队及民兵应急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必须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同志们,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会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共同维护好稳定发展的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副县长在民政暨低保核查会讲话

这次民政工作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国发(XX)2号文件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加快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才,局长对XX年民政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对XX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的民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温家宝总理在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

社会事业最能体现公平正义,直接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改革、发展的要求;社会事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反映了社会事业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

温总理的重要讲话贯穿着一个理念,概括为“政府工作中心就是民生”。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重要责任,民政工作中的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等多项工作都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尤其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对象正由特定目标群体向全体城乡居民拓展,民政工作功能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提供的公共服务正从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民政工作方式已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机制正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

可以说,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最直接桥梁和纽带,是“强县富民推进跨越”进程中的重要“推手”,是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定心丸”。

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国发(XX)2号文件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势,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民政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中去考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民政工作,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XX年民政工作再创佳绩

(一)抓住重点环节,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任务。

XX年,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把城乡低保工作列为重大民生工程或重大民生实事之一,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今年二月份要开始全面核查,三月底前要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四月初要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

低保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要把低保核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随时过问。

分管领导要率先熟悉政策和程序,亲自参与核查。

要确保核查人员到岗到位,社会事务办工作员、低保专职工作员、协管员被抽调的,要立即调回,决不能出现无人办事的情况。

要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乡镇干部参与入户核查,工作中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要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决不能走过场,闭门造车,暗箱操作,伪造数据。

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既要对XX年第一季度还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又要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入户核查必须户户见面。

调查核实的数据要准确、真实。

对不深入实际、不实事求是、违反操作程序、优亲厚友的,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

各乡镇一定要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工作程序,做好逐户审核工作,该纳入低保的必须纳入,不该纳入的坚决不能纳入。

要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做到民主评议的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张榜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完整。

县民政局要抽调业务精通、政策熟悉、政治素质好的干部成立复核工作组,按照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硬杠杠”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各乡镇要及时调整低保领导小组,要成立审核评审小组,加强对核查工作的领导和评审。

民政部门要强化对核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核查工作健康发展;公安部门要及时为无户籍的困难群众落户办证;督查督办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程序违规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二)继续抓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XX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的成功经验,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与农村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进行。

在实施粮食救助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粮食救助的三个必备条件(即“人均年自产粮食低于330斤、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平均水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农村低保户平均水平”)来确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和轮流救助。

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按要求在6、7、8三个月将救助粮发放到低保缺粮户。

(三)加强敬老院管理,推进五保供养工作

目前,全县已新建敬老院25所,床位1420张。

有农村五保对象2148人,其中集中供养364人,集中供养率仅为17%,床位利用率仅为25.6%,远远达不到省、市的要求。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未入住五保老人要及时组织入住,已经入住的要提高入住率和床位利用率。

要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

敬老院服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抓好院内环境卫生、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为五保老人提供优质服务,真正让五保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敬老院大家庭的温暖,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的供养环境。

(四)深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比例,实施好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

要努力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切实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五)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切实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国发(XX)2号文件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层面系统支持省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门对的鼎力支持。

就民政工作来说,文件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十多个方面对民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给予新的政策。

民政部门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新充实项目库,超前谋划,积极争取。

要加快救助站建设,及时完善内部设施,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力争在4月底投入使用;要抓紧完成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力争在6月底动工,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要及时启动殡仪馆、火葬场建设,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完善工作方案,主动与有意投资的企业家沟通洽谈,力争在12月底动工建设。

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主动做好征地拆迁和群众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圆满完成XX年各项工作任务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找准突破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

民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体构筑最后一道社会保障防线;要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要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探索解决日益老龄化的社会突出问题;要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社会活力;要加大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力度,建设和完善服务型政府;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要落实好拥军优抚安置各项任务,稳定军心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具体处理涉军对象上访问题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不能让事态扩大,更不能等事情闹大了再来解决或随意上交矛盾。

相关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和掌握有关政策,及时准确的给涉军对象解释或答复。

把握不准的政策要及时与民政部门和信访部门沟通,不能随意答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关键是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形成“一盘棋”思想,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会议上说的、文件上写的、方案上定的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民政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事业。

各乡镇要把民政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关注群众基本生活,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要健全协作机制。

“一根木柴燃不旺”。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

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更多的关心、支持。

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之势。

各有关单位也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

民政系统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学习贯彻国发(XX)2号文件精神、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

要严格规范民政资金运行渠道,完善各项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

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新时期的民政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让我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畏难情绪,敢于迎难而上,“干”字当头,“快”字为先,脚踏实地抒写民政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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