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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安全稳定工作

监狱安全稳定工作

【篇一:

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的思考】

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的思考

广西韦寿华

构建科学的监管安全长效机制是监管工作当务之急。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处于传统经验的水平上,靠的是民警的严防死守,只能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很难实现监管安全长效性目标。

因此,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研究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牢牢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监管稳定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思路,建立健全监狱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对于全面提高监狱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

没有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构建科学的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维护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前提和基础。

“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国的大政方针,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最低期望,同时也是改革新形势监狱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

监狱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机器整体功能的发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

确保监狱长期安全稳定,是罪犯改造质量得以提高的具体体现。

监狱安全稳定是监狱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刑罚执行目的的前提条件。

从监狱的职能来看,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必须保障监狱的安全与稳定。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监狱的安全工作,并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监狱安全保障制度。

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贯重视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建立了“内管、外警、群众联防”三道防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一般罪犯控制为基础,以特殊罪犯控制为重点,融组织控制、纪律控制、预先防范、惩罚打击、思想教育于一体的监狱安全稳定制度。

虽然监狱的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警戒防范功能较弱,有的监狱甚至连最基本的警戒设施也没有,却较好地实现了监狱安全。

近年来,主要影响安全的指标下降到了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

仅脱逃而言,每年都呈下降的趋势,同时狱内发案率也呈大幅下降。

在肯定监狱安全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呈现出的相对持续稳定状态,是在政治高压下的暂时稳定,不是基础性、治本性的稳定。

一方面,监狱时刻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来抓,无论是监狱上级机关的要求,还是监狱自身的要求,都时时处处突出监狱安全,有的把监管改造罪犯简化到仅仅维护监狱安全;另一方面,监狱并没有形成一个能确保持久稳定的长效运行机制,监狱的安全问题

相当突出,重、特大案件仍有波动和起伏。

建立和完善监狱安全的保障体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才能实现监狱的长治久安。

二、影响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因素

维护监狱安全与稳定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当前繁重的监狱工作中,少数民警处理不好监管改造和其它工作的关系,摆不正安全稳定的首要地位,给监管改造工作造成重大隐患,影响监狱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影响监管安全首要地位确立的因素较多,它既有主观方面因素,又有客观方面因素;既有个体素质方面因素,又有工作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因素。

综合起来分析,大致可分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人的思想认识是影响监管安全首要地位确立的一个主要因素,其它方面的因素都是由此而派生。

对监管改造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突出表现为认识上的三个误区。

一是认为监管改造工作目标是“软”任务,改造目标完成与否对全局工作影响不大,对本单位的经济效益高低影响较小,故把改造工作没有放在首要位置。

二是认为监管改造工作举措是“虚”功,做好做坏、做实做虚,无关紧要。

三是认为监管改造工作成绩是“空”的结果,得到的经济实惠少、责任风险大,奉献与索取不平衡。

在上述三个误区的影响下,造成少数民警对监管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不住工作重点,特别是当监管改造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发生矛盾时候,导致少数民警重生产、轻改造的现象,严重削弱了监管安

全首要地位的进一步确立。

(二)领导者因素影响

领导者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决策者和组织者,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综合素质的高低,主要表现在:

一是体现在领导者本身素质上,作为一名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必须具备统揽全局、管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能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把监管安全工作作为其它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着不让,将监管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而在监狱工作的实践中,少数领导缺乏基层工作经验,表现为自觉和不自觉地放松改造工作,热衷于抓其它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是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由于受大气候、大环境的影响,组织部门在考核、使用基层民警问题上,不能把善抓改造工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首选条件,而注重把被考核对象是否懂生产、善抓经济工作作为首选条件,久而久之,形成用人机制上的恶性循环,使一批管教业务精、善管理的民警难以走上抓改造工作的领导岗位,无形中也削弱了监管改造工作应有的地位。

(三)舆论导向上偏差

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安全与稳定。

(四)工作机制上不规范

工作机制上不规范也是影响监管安全首要地位确立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工作实践中,影响监管安全首要地位确立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

第一,在日常的工作安排上,表现为议生产经营的话题多,而谈论改造工作的话题少。

第二,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上,表现为重生产、轻改造现象。

第三,在对待工作失误的处理上,监狱对发生“三防”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发生生产经营工作失误责任人二者间不能平等对待。

第四,在既得利益的分配上也不均衡,年内完成了改造工作主要任务,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也只能是得到“三防”奖金,造成部分基层民警心理上的不平衡。

三、完善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思考

监狱稳定具有历史性、综合性、动态性的特点,因此,维护监狱稳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

打造“平安监狱”除了宏观上要立足长远,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外,当前还必须坚持“稳定抓机制”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造监管安全长效防范机制。

(一)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监管措施

1、健全矛盾疏导化解机制

抓好源头疏导。

一是抓决策源头防矛盾,监狱党委在监狱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增进民警

【篇二:

狠抓监管制度落实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狠抓监管制度落实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狱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展的一年,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当前狱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如何在坚持抓好监狱经济工作的前提前,切实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监管改造工作,完成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的目标,是摆在我狱全体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以自己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经验,个人认为,需要抓好11项工作,增强四种意识。

任何监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充分反映出当前监管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同时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监管改造工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隐患和不足,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高度重视。

我们务必要对当前严峻的狱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要结合近期省内外发生的改造、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迅速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一次深入的安全意识教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要牢固确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不动摇,把安全为天的理念扎扎实实地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

要狠抓监管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是安全的根本保障,没有严格的制度,再怎么完备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们要从狠抓监管安全制度入手,切实做好超前防范工作。

重点要抓好以下11项制度的落实:

1、民警直接管理制度。

带值班民警深入罪犯“三大现场”,在岗在位、在位尽责,确保罪犯24小时不脱管失控。

这里重点强调除“劳动现场”以外现场的管理:

一是要加强休息日留监罪犯的管理,值班民警必须保证至少每半个小时进监检查一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备查。

二是要加强对罪犯起床后和就寝前的洗漱以及监内自由活动时间的监控和管理,一名民警坐在值班室,另外一名民警必须不间断对监房内的情况予以巡视,严禁两个民警都坐在值班室,任由罪犯自由活动。

三是加强对罪犯外出就医时的直接管理,1名罪犯外出就诊至少应有2名民警负责押解,原则上每次带罪犯去医院检查就诊不超过4人。

要切实做好罪犯候诊、检查、拿药、上厕所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民警必须保证寸步不离。

除因检查需要,整个就医过程中不得解除戒具。

四是加强对罪犯集体学习、看电视、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时的管理。

要按照带班的要求,始终保持2名以上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五是加强会见以及亲情电话过程中的直接管理。

带领罪犯会见及拔打亲情电话过程中,必须坚持直接管理,密切注意罪犯及犯属的一举一动,认真监听谈话内容,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作出处理。

2、清监搜身制度。

进一步强化带值班民警的清监搜身工作责任,值班民警每天必须清监2—3个罪犯小组(包括储藏室、厕所、晒衣场等公共部位),重点抽查5—8名罪犯个人,每天清监搜身情况要做好记录。

对于罪犯收工、会见结束、包括打开水罪犯、勤杂罪犯、外协装卸货罪犯劳动结束时都要进行严格的搜身;要加强对手持探测仪的使用和管理。

对于罪犯中的重点人头,还要进行必须的人工搜身,防止绳索等非金属违禁品流入监内。

3、互监组制度。

事实证明,罪犯的互监组制度是发现和防范罪犯异常举动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制度,所有罪犯必须编入互监组,绝不允许有没有互监组的特殊罪犯存在。

除非民警找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或安排罪犯会见等特殊情况,不管是罪犯上厕所、打开水还是其他任何情况,都必须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绝不允许有罪犯脱离互监组独自行动现象发生。

干警临时带押罪犯时,也必须编排临时互监组,一定要坚持板块移动。

4、劳动工具管理制度。

罪犯劳动使用的剪刀、机台的压针板必须全部实行链式管理,剪刀一律平头钝化,带值班民警要加强检查,严禁将压针板的链式装置人为掰大,防护装置损坏或有抽出来可能性。

对特殊劳动工具如三监区缝盘的缝衣用的针要严格推行“以旧换新”制度,绝不允许出现一名罪犯有多根缝衣用针的现象。

对于回收的、废弃的劳动工具要及时予以清理;每个分监区每一个班次均明确一名民警专门负责工具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5、门卫管理制度。

监狱门卫要认真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特别是外协师傅进入监管区的,

必须核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进行必要的搜身,对没有民警陪同的,一律不予放行;对进出监管区大门的外来人员、,必须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人身检查,并履行提醒告示之责,严禁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监内;对进出监管区大门的车辆,应严格检查驾驶室、车底盘、车厢、工具箱等部位。

出监车辆应在监内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可开启大门放行。

对出监的人员需认真核清其身份,得到确认后方可放行。

检查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放行,并需及时向监狱及狱政科报告。

6、狱情分析制度。

进一步健全罪犯互监互控网络,对耳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重要部位和重点罪犯都有耳目监控,不但要布建、使用好罪犯耳目,同时还要切实利用好罪犯中的积极力量,对于积极向民警汇报情况且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论功行赏。

对于长期没有汇报情况的耳目、信息员,及时予以撤换,特别是对明明知道问题却隐瞒不报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要坚持好每周一次的狱情分析制度,不可流于形式。

要把防脱逃、防重特大案件、防自杀作为监管安全防范的重点,突出对监管安全事故危险源的排查。

要切实增强敌情意识,提高把握狱情的能力,特别是要能够及时发现重大狱情动向,要不断拓展狱情收集渠道,提高分析质量,及时获取深层次狱情信息,做到敌动我知、敌未动我先知,防患于未然。

7、罪犯行为规范管理相关规定。

要切实加强对罪犯遵守行为规范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一是要严格执行监狱关于罪犯统一着囚服及佩戴联号牌的规定,所有罪犯一律着囚服,佩戴联号牌。

二是分监区必须至少每半月组织罪犯理一次发,经常性组织罪犯剃须。

8、督查检查制度。

要进一步加大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督查的力度,各级督查组必须切实发挥好作用,通过严格的督查、严厉的惩处,确保监管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要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绝不能做“老好人”。

对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民警予以嘉奖,对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单位和民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罚得违反制度者刻骨铭心,下次不再违反。

9、请示报告制度。

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以下几种情形的,必须及时向监狱报告。

罪犯发生伤残的(包括自伤、他伤和工伤);罪犯发生自杀或有自杀迹象的;罪犯有脱逃、行凶等迹象或行为的;罪犯私藏通讯工具、毒品、钝锐器、绳索等重大违禁物品的;罪犯生病急需就诊的;民警、职工、外协人员与罪犯关系异常的;其它应当立即报告的情况的。

10、重点人头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罪犯中重点人头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对排摸出来的,具有行凶、脱逃、自杀等严重危险倾向及其它破坏行为的重点人头,要做到排准控牢,逐一落实防控措施,牢牢掌握防范主动权。

对顽危犯、重危分子、身份未确认罪犯等重点人员,要严格夹控等管控措施。

对问题犯、矛盾激化犯要及早控制,加强教育疏导。

对精神障碍类罪犯,加强治疗和控制。

对现实危险较大的罪犯,必要时可采取禁闭、单独监禁等安全措施。

对特定岗位罪犯要动态把握其改造表现,做到管理不脱节、不失控,教育措施跟得上。

11、手机等违禁物品管理规定。

严禁罪犯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现金、毒品等违禁品。

禁止民警、职工、外协将移动电话带入监区。

违反规定带入的,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努力实现监狱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危机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清醒地认识到平静中隐藏的危机,安全中潜伏的危险。

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坚决消除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牢固树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坚决消除“小胜即满,小胜即安”的思想;要牢固树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牢记肩负的使命和承担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是增强制度意识,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近年来,省局和监狱在监狱安全工作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应该说制度是比较完善了,关键是执行制度的意识不够强。

因此,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执行制度的意识上。

要把执行制度作

为一种责任加以强化落实,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必须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在执行制度的方式方法上可以有所创新,但绝不允许抛开制度另搞一套。

要把执行制度作为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内容,物防、技防这些都是有形的安全屏障,而执行制度是一道无形的安全屏障,是“人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道无形的屏障比有形的屏障功能更强大、作用范围更宽广、发挥作用更持久。

要把执行制度作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衡量领导的能力首先看执行制度的能力,衡量领导的水平首先看执行制度的水平,衡量领导的作风首先看执行制度是否雷厉风行。

三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合力。

要坚持各单位“一把手”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的具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要进一步细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目标,使每个重要的场所、部位、人头、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都有具体明确的责任人,都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负责。

要经常组织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活动,既要认真查找自己分管范围和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又要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其他单位查找安全隐患,并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众人拾柴火焰高”,做好安全工作更需要群策群力,聚众人之智,集全监之力,才能真正打造维护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

监区、分监区的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带头排查安全隐患,带头强化安全工作措施,为广大民警做出示范,做好榜样。

四是强化督查意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有布置没有检查的工作是敷衍了事的工作,有检查不落实的工作是形式主义的工作。

监区要在监狱四级督查的基层上,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

实践证明,督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强化督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督查职责,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增加督查的频次,拓宽督查的范围;三是在督查中要放得下架子,拉得开面子,敢于动真碰硬;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要奖励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民警,追究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单位和民警的责任,要认真抓工作,动真抓问题。

相信经过进一步理清思路,进一步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进一步严格管理,全面执行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改扩建的特殊时期,能够确保监狱监管工作的稳定,全面完成监管工作目标。

【篇三:

维护监狱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所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

由此看来,监狱的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刑罚执行价值的前提,是做好监狱各项工作的基础。

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

监狱管理各项工作中,安全稳定是第一位的,是监狱工作的核心、基础和前提,是评判监狱整体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

在押犯构成日趋复杂和严峻的形势下,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正视监狱在确保长期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规范监狱内部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日常化,推动和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

一、影响监狱监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防线不牢,存在认知误区

民警安全首位意识树立不牢,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

机意识不强,对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长期性缺乏深刻认识,抱有侥幸心理是影响监管安全稳定主要因素,其它方面的因素都是由此衍生出来。

在实际工作中

突出表现为认知上的“三大误区”:

一是存在重生产、轻监

管的误区。

认为生产指标是硬指标,监管改造目标是软任务。

在这种错误认知的影响下,造成少数民警对监管改造工作重

视程度不够,尤其是生产任务与监管工作发生矛盾的时候,

将更多的精力向生产指标倾斜,而忽视了监管安全;二是存

在安全防范周期性的误区。

比较注重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

以及上级机关来狱检查期间的安全稳定。

虽然这种做法有一

定的必要,但这种周期性防范的短期行为易令民警产生麻痹

大意思想,缺乏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措施;

三是存在厌战、畏难或侥幸误区。

“脱逃难免论”、“自杀难

控论”、“四无目标难实现论”在一些民警思想中客观存在。

一些民警则将监管安全稳定全部寄予高墙、电网、监控等物

防、技防措施,抱有侥幸心理。

(二)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打折扣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邵雷同志曾指出:

监管制度和防

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系列监管

安全制度都是从好的经验和血的教训中提炼和总结出来的。

但现实工作中,一系列监管制度却时常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现:

一是由于一线民警长期超负

荷运转,警力和体力得不到有效的调节,便对监管工作产生

了倦怠,对一些常见问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无动于衷,

致使监管制度形同虚设。

二是民警刑罚执行过程中不按制度

办事,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

三是对罪犯危险性认识不足,放松了对监管制度落实的要

求,有的甚至将执法权交由罪犯来行使,导致执法不严、界

限不清,对安全问题疏于防范。

(三)民警心理压力大,监狱激励机制不到位

日益严峻的监管形势导致民警心理压力增大,工作积极

性不高。

监狱对事故责任者的严厉处罚,以及晋升、升迁职

位的限制,使得民警长期处于一种身心消耗过度,精力衰竭

等状态。

导致民警在工作中表现为斗志衰退,表现出易怒、

消极、缺乏情感投入,对工作缺乏动力和热情,甚至有一种

负性的、冷漠的或是极端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工作。

民警权利

和义务存在不对等的矛盾。

上级规定对监管安全要实行重奖

重罚,但执行过程中基本都是轻奖重罚。

对在监管安全方面

一直保持稳定的民警没有切实可行的奖励办法。

在从严治警

的背景下,一些民警产生了强烈的“保饭碗”意识,不愿意

参与到正常的监管工作中区,只满足于“不跑人,不死人,

不出事”,自己的所作工作就已经足够了。

(四)监狱硬件建设滞后,管控防范工作不到位

目前部分监狱设施陈旧,电网老化,仍处于死看死守的

“人防”现状,“物防、技防”设施不达标,设施陈旧,装备落后,与当前监狱监管防范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有的监狱基层一线民警警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执勤需要。

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薄弱,成为监狱安全稳定的硬伤。

还有部分监狱管理松懈,安全监管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

没有完备的安全管控防范体系。

有些问题和隐患长期存在,却无法引起重视,以致安全检查年年抓,要求年年提、隐患年年有。

(五)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监狱现有民警队伍存在结构性素质问题。

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滞后,岗位能力和执法素质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监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重人治、轻法治,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甚至粗暴。

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作为或推诿责任”心理;部分民警则缺乏管理魄力和执法技巧,不善执法,不敢执法,面对罪犯的顶撞管理,抗拒改造,许多民警束手无策,形成“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适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执法尴尬。

上述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问题,形成的原因也是多元化的,既有体制的不健全,也有经费的紧缺;既有监狱民警素质不高,也有犯情复杂和社会方面的原因。

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将会影响监狱的长治久安及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对策思考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

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

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全局工作,着力打造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一)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

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前提。

在思想上认识到位。

牢固树立以安全稳定为首位的理念,确保安全稳定压倒一切。

改变过去监管安全稳定就是抓监管安全防范的思维,要把监管安全工作与监狱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既要认识到安全稳定是其它各项工作的基础,又要认识到只有准确公正执法,有效改造罪犯,监狱的安全稳定才有保障,二者形成良性互动。

并建立以监管一线民警为主,全员上阵,齐抓共管的监管安全工作体系。

维护监管安全稳定,人的因素起到决定作用,要树立“人防为先”的理念,增强自身首位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风险意识。

树立以物防为基础,人防为核心,技防为重点,联防为保障的四防一体化系统防范观念。

(二)夯实基础,狠抓各项监管制度落实

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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