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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职能小组。

三.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3.2安全部负责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3.3财务部负责按安全部提报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4.1实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

4.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4.4安全部根据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事故事件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汇总。

4.5汇总材料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编写安全通报,奖惩情况记入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4.6安全通报及时下发至各部门单位,财务部依据安全通报中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4.7各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情况记入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考核记录中,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时实施。

4.8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实施奖励。

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1)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事故、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2)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

20-50元/人、次;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部门辖区内,发现烟、烟头、

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2OO元/次,并由责任部门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10元/次;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

(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6)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7)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8)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9)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10)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1)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12)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14)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20元/人。

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扣罚事故责任部门直接经济损失的2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并扣罚事故责任部门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并扣罚事故责任部门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部门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部门扣罚10-15元/人。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OO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15-3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部门扣罚100-2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3条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第4条其它未尽事宜,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批准: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3-2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三、内容与要求

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

(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

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

1

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7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铜板带厂企业标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铜板带厂安全生产,为全体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生产科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2.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管理内容

  3.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3.1.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3.1.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领导,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予以行政处分和处罚。

  3.1.2.1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单位扣罚500元,并扣事故主要责任者50元,年底不得评先,扣班长、机长、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抓安全副主任各10元。

事故超标,加倍罚款。

  3.1.2.2发生职工重伤事故,按集团公司的处罚规定,处罚每人次罚20000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视情节决定是否给予处分。

  3.1.2.3发生职工重大伤亡事故(指死亡一人或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对所在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主要负责人有如下行为导致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处二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3.1.2.3.1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1.2.3.2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3.1.2.3.3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

  3.1.2.3.4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陷患的。

  3.1.2.3.5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3.2安全管理的考核

  3.2.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2.1.1违章指挥职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3.2.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2.1.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2.1.4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3.2.1.5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2.1.6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2.2每发现“三违”行为一人次的罚当事人30元,同时发现“三违”人员三人及以上的罚当事人人均60元,并同时处罚班长、机长、车间主任各60元。

  3.2.2.1凡检查发现有“三违”人员,当时有车间领导在场未予纠

正,“三违”罚款全部由在场车间领导承担,并通报全厂。

  3.2.2.2不服从管理的“三违”人员除加倍罚款外,停止其工作,由生产科办班,培训期间待岗按洛铜生字(1999)02号文件处理。

  3.2.3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有困难无临时措施无计划。

每拖一天罚主管领导20元。

  3.2.4现场的安全设施,全厂人员都有保护的义务和权利,如发现人为损坏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视情节处以10-100元罚款。

  3.3其它事故考核

  3.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3.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3.4奖励

  3.4.1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3.4.1.1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有实效者。

  3.4.1.2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3.4.1.3防止各类事故者。

  3.4.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标准者。

  3.4.1.5在安全生产各种竞赛中成绩优异者。

  3.4.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3.4.1.7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

  3.4.2以上受奖励范围;生产科落实并提出奖励意见,经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批准,予以表彰和奖励,需要记功者由生产科向集团公司工会、生产部申报。

 4.附则

4.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生产安保科负责起草

本办法起草人:

王卓

本办法审核人:

林新建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自我保安意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生产和经营管理。

三、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各个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或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处罚

1、发生伤亡事故的,进行如下处罚(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从重处罚。

(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给予较重的处罚。

(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2、对有违章违纪行为的,进行如下处罚(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人员,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人员,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4)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5)堵塞、封闭安全通道,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6)对违反用电管理,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7)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1)车辆、各种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经检查认定为安全隐患,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对本部门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或本部门不能消除,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责任部门,要给予处罚。

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一年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4)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6、其他处罚

(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酌情给予处罚。

(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

偿。

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或特殊情况的,经公司安全部讨论后报安委会审议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五、实施与检查

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部门推荐,安委会审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给予奖励。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公司推荐上报安委会审议,公司负责人批准给予奖励。

3、经济处罚(扣除绩效奖金)由安全部会同财务管理部执行。

(1)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按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安委会审议,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本制度所罚款由财务管理部按“违规处罚通知单”从被罚单位和个人奖金中扣除,不计入生产成本。

(3)对所罚款项,财务管理部应设立专用帐户,列入暂存款——安全资金专款中,由公司安委会用于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2.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3.2安全部负责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定点承包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3.3财务部负责按安全部提报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4.工作要求

4.1实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

4.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4.4安全部根据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事故事件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汇总。

4.5汇总材料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编写安全通报,奖惩情况记入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4.6安全通报及时下发至各部门单位,财务部依据安全通报中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4.7各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情况记入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考核记录中,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时实施。

4.8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实施奖励。

5.相关文件: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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