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6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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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65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为有效防治职业病的发生,切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21年--2023年期间,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煤矿不断强化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全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不断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各种危害因素较为严重,国家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夯实煤炭生产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生产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防治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先进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实行统一领导、安全科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2021年--2023年间,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要达到并实现以下目标:
(1)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2%以内。
(2)杜绝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杜绝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有效控制慢性尘肺病事故。
(3)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做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率100%,对工作场所粉尘、毒物、噪声、高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100%。
(4)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5)对工作场所安设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做到设置率100%。
。
(6)做好本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所有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100%。
(8)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9)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齐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工作条件和环境适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措施切实可行。
四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一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
二是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三是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的监测,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一是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避免使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量减少和降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二是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三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四是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五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六是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三是按要求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正确规范使用。
四是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是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五)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一是尘肺病防治。
以防治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尘肺病防治技术和发病规律调查研究。
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工艺,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二是重大职业中毒防治。
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
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六)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
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CO中毒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
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完善保险等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等特殊保护政策。
三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100%。
四是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开展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
(八)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
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
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预防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各基层队组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是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安全科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工会组织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二是各基层队组要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环节和地点、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三是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四)保证经费投入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按照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和财务规定提取防治费用,确保经费充足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