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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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德化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我县学校安定稳定局面,结合我县实际,重新修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尽量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对已发生的校园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教学与生活秩序稳定。

  三、适用范围

  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德化县行政区域内的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由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处置。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

发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具有突发性或难以预见,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

  

(一)安全事故:

游泳溺水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和危房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拥挤踩踏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中毒事故等,致师生重伤、死亡。

  

(二)公共卫生事件:

群体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病因等,致师生发病、死亡。

  (三)社会安全事件:

在校师生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纠纷、学生之间较大规模纠纷、非组织的政治性群体聚会或游行、学生各类自杀死亡、因教学改革或拖欠教师工资等原因引发的教职员工集体上访、教师体罚行为致学生死亡或伤残或病重住院、严重影响校园教学秩序或群众生活秩序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校园突发事件级别

  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

  在个别校园发生,致师生重伤,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进行处置,或由当地党委、政府协同教育部门可以协调解决的校园突发事件。

  

(二)重大校园突发事件

  在个别校园发生,致师生伤亡,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需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与学校共同参与处理的校园突发事件。

  (三)特大校园突发事件

  发生师生死亡3人以上,或对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需由县委、县政府或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协调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处理解决的,或需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协助处置的校园突发事件。

  五、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曾宪堡

县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

许华忠

德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黄文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员

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建设局、环保局、监察局、信访局、安委办、交管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修改、完善《德化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有效处置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各类学校预防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二)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县教育局副局长杨奇成任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股股长赖育鹤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执法监察股,教育局设应急值班室。

特定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应急值班室电话:

23522538、23585380,传真:

23529320。

  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责任制、校园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到反映迅速、处置及时;受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制订与组织实施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督促检查预防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会商与研讨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应对方案及预防措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各类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和续报处置情况,及时传递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重要部署及有关指示、要求。

  (三)各相应工作机构

  1.教育局设立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总指挥

黄文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23592898

 

副总指挥

赖礼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23513872

黄榕生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23585312

林丽芳

教育局副局长

23592880

陈为正

教育纪工委书记

23522571

杨奇成

教育局副局长

23596882

下设机构、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

执法监察股股长

23522538

23585380

新闻宣传组组长

德育股股长

23585387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23522538

财务中心主任

23585325

救援行动组组长、

副组长

组织人事股股长

23512671

基建办主任

23567662

治安维护组组长

督导室副主任

23522360

疏散引导组组长、

副组长

中教股股长

23512673

初教股股长

23512672

医疗救护组组长

招生办主任

23522851

事故调查组组长

执法监察股股长

23593191

善后工作组组长

计财股股长

23514672

机动组组长

电大工作站站长

23529192

备注:

各股室人员为对应机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①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

  ②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③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④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①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②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③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

  ①按事实通报情况;

  ②负责接待记者;

  ③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4)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①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

  ②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5)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①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②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③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6)治安维护组的主要职责

  治安维护组在事故发生后协调公安干警及学校保卫人员保护现场,稳定师生情绪,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7)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①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②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8)医疗救护组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9)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原因展开深入调查,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善后工作小组

  ①负责事后现场清理;

  ②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11)机动组的职责

  ①服从指挥中心调配,支援各组行动;

  ②根据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要求,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2.全县各学校必须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负责编制本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本校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校园突发事件。

各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乡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备案。

  六、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电话:

23522538、23585380),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校园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全县各学校也要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二)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所有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

  (三)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或接报后15分钟内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报告,同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

  (四)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及时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反映迅速,处置及时有力,提高应对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非法组织政治活动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党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事发学校漏报或不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七、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实行局长(校长)责任制。

  

(一)处置工作环节

  一是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二)事件调查与定性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教育局及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有关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三)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校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同时请求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公安、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事发学校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如实报告县教育局。

  2.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发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内续报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德化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并按规定时限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视现场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已超出县级应急处置职责或应急资源处置能力,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要立即提高应急级别,请求县委、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确定为特大级的校园突发事件,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要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规定进行先期处置。

接报后,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县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学校共同处置。

  如突发事件出现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蔓延、扩大、发展的趋势,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应急速请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迅速带领有关部门人员亲自到达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如突发现场人员伤亡继续增加或形势继续恶化,已难以控制局势,并超出我县应急处置职责或应急资源处置能力的,县现场处置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工委、教育局请求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

  八、预防和处置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员档案。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要建立单位人员档案,各学校要建立师生档案。

内容包括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和联系电话,并及时更新,保证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每一位人员。

  

(二)层层建立责任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校领导对本学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

  (三)建立防范长效机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各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立足防患,牢固树立“防患先于处置”的思想,杜绝对校园安全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建立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

  (四)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各学校应对阶段性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暑假学生游泳溺水、夏季食物中毒等)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布置工作,组织会商预防,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分工责任。

  (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各学校必须根据实际,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单位、应急人员、应急资源救援档案库,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增强和提高师生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九、事件调查报告

  

(一)事件调查分工。

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

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学校为主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

  

(二)事件报告范围。

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后,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学校要对案件的产生、处置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家属抚恤及补偿、责任人的处理、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

  十、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和学校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德化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德化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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