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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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汇编
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汇编
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
第一篇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为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五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集中活动,切实开展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于6月份第一周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
为促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从6月1日起,以局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日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下旬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的购、销、存、及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排查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导涉药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活动,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性食堂和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村、社区、校园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采取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排查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务求实效。
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善于总结以往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第二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局、市局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严厉打击“四非”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在全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
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
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
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
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
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
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
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三篇
市人大、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代表驻会酒店及周边餐饮店食品购销,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对本区域尤其是驻会酒店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重点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体检的检查;二是完善餐饮器具消毒设施,规范操作及消毒记录;三是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四是加强对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供货者资质及餐饮具检验报告单。
对不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单者,现场予以取缔并立案处理;五是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灭蝇灯悬挂及使用。
六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督,前厅严禁使用煤气罐,后厨设立煤气罐房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予以取缔。
七是加强夜间烧烤的整顿整理,督促引导夜间出店占道烧烤者进店规范经营。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要以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针对本区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把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
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
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食药监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树、创、促”活动成果,着力解决思想不解放、科学监管意识差;学习氛围不浓、依法行政意识差;眼界不开阔、全局协作意识差;政治不敏感、精神不振奋、岗位责任意识差;官本意识强、办事效率低、服务宗旨意识差;形式主义强、工作标准低、求实创新意识差等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监管、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敢打硬仗、堪当重任的领导班子,着力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新时期食药监干部队伍,为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崭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目标要求:
在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本着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实现“五个新”,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新增强;推进监管改革创新、破解监管难题的能力有新提高;通过加强科学监管促进产业发展的环境有新优化;拒绝理由、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的作风有新改进;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实践有新业绩。
二、主要内容
“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要把两者有机结合,同时与开展“药品安全规范年”活动相结合,与深化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要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五项活动”、完善“五项制度”。
开展五项活动:
1、扎实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一是要注重思想意识和良好作风的养成教育,注重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礼仪教育,注重知行合一,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言行举止做起,组织一些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活动,作为思想道德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此促进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的提升、精神面貌的改善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
二是要深入抓好党的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特别要从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糖脂宁假药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要通过警示教育彻底消除干部队伍中“以官为本”的思想,切实树立“以民为本”理念,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体现在实际行动上,真正把“六种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开展“创服务型机关”、提质提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
一是实施“服务窗口亮化工程”、“服务延伸工程”,以依法、简便、快捷、规范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要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主动服务、阳光操作、建章立制、加强约束,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沟通零距离、服务零障碍、工作零差错”,真正让服务窗口亮起来。
要优化许可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窗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授权窗口审批、一个窗口收件和出件”的运作模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把新开办药店的验收和GSP认证两项检查合并进行,方便新开办药店的验收和开业,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全面梳理和清理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对上级已经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要立即无条件取消;要杜绝出现任何“隐性”收费项目,坚决防止以任何名义擅自增加相对人额外义务或负担。
对重大项目不仅要在有关手续上提供快捷服务,更要在政策、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行专人跟踪、全程服务。
三是量化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法与普法的关系,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告知教育在先,坚持人性化执法,同时要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是全面梳理监管工作中的各种“创新”手段,坚持“四看”标准:
一看是否擅自扩大了部门权力,二看是否擅自扩大了审批和监管的弹性与空间,三看是否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擅自增加了相对人额外的义务和负担,四看是否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了收费项目。
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坚决取消,不得再继续执行。
六是开展树文明新风、塑部门形象活动。
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表率作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和作风训练养成,进一步规范公务政务行为,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文明公务员。
努力打造一支讲文明、讲团结、知礼仪、重诚信、守纪律的新型干部队伍。
七是积极参加市县政府组织的“百企千村帮扶工程”。
围绕安商、亲商,以保增长、促发展为目标,选择中小型企业和特困村、欠发展村作为重点对象,开展大走访活动,从开辟市场要素、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壮大集体经济、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入手,选派得力干部驻点帮扶,解决问题,共渡难关。
3、继续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服务基层活动。
巩固深化“树创促”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长效服务机制,增强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解决问题的实效,继续通过深入调研找准药械质量控制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改进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改进我们的监管工作。
4、认真开展“网上晒成绩”活动。
以机关内外网物理隔离改造为基础,在杜绝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玩游戏、闲聊天、观看影视节目、网上购物、炒股票等活动的同时,以各项主要业务工作在局域网内电子报表制度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作风转变,并为领导提供实时可靠的监管数据和决策依据。
要通过“晒成绩”,不断促进把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使机关干部养成勤、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5、广泛开展集中民智、问计于民活动。
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群众意见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市县局领导班子每两个月确定一个“恳谈日”,就如何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恳谈活动。
市局要完善局网站建设,注重收集来自网络的意见、建议、举报投诉和咨询,并建立落实和反馈机制,做到事事有明确回音、件件有准确着落。
对通过征求意见、恳谈及网络等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排查、创优争先活动。
要制定具体整改举措,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五项制度:
1、考核评议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干部竞争上岗;结合年度考核和日常网上报表、网上日志的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完成质量,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服务对象意见,对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定档。
对评议和考核处在末位的,或长期不能完成进度、缺乏责任心的,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或必要的岗位调整。
2、末位淘汰制。
积极参加市县政府组织的群众性评议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活动,请社会各界对我们干部的履职情况、作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和定量打分,对评议和考核处在末位的干部,坚决实行一年黄牌警示、两年待岗培训制度。
3、干部轮岗制。
对重点岗位的干部坚持定期轮岗,真正让能干事的有岗位、肯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力争从根本上改变论资排辈、混资历、拉关系的现象,并有效达到锻炼干部、强化监督的目的。
4、工作落实责任制。
各项工作都要细化、量化、目标化,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身上,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全部在内网公开,加强效能监察和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工作落实。
5、追究问责制。
承诺事项、工作职责没有按时完成的,对下属单位发生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给予谈话诫免、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实施步骤
围绕主题和内容,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强力推进、营造声势阶段(3月初——3月底)
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沉下去、所有干部动起来,广大群众感受到”的强大声势。
1、动员学习。
市局3月初召开大会动员部署,各县局、药检所在全系统大会后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部署。
要采取中心组学习、开设讲座、报告辅导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胡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