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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格.docx

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格

 

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

T90834网格整改方案

(修订版)

 

报送单位:

泊头市人民政府

编制时间:

二零一七年五月

 

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方案

网格编号

T90834

泊头市人民政府

(盖章)

副网格长

(签章)

网格长

(签章)

副总网格长

(签章)

总网格长

(签章)

目录

前言-1-

一、编制依据-3-

二、总体目标-4-

三、网格位置-6-

四、网格排查登记情况-7-

五、网格整改管理机制-7-

六、工作内容-7-

(一)热点网格内严格落实《泊头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7-

(二)强化重点整改措施-10-

1、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10-

2、加快治理淘汰燃煤锅炉-11-

3、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12-

4、强化铸造企业全面整改提升,达标排放-13-

七、保障措施-15-

(一)成立组织-15-

(二)落实主体责任-15-

(三)层层传导压力-15-

(四)落实整改方案-15-

(五)强化督导落实-16-

(六)加强舆论宣传-16-

(七)严格考核问责-16-

附表泊头市T90834网格整改明细表

前言

热点网格排查工作是环保部在2017年一季度开展的一项大气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

根据从部气象卫星云图获取的2016年全年污染严重程度依次划分出区域中心点向外延伸至1.5公里形成的正方形网格,称为热点网格;本次共获取3.6万个网格,排查工作试点从华北地区抽取10%的严重污染热点网格3600个。

热点网格排查的目的是通过排查清网格内的所有涉气污染源状况分布(包括企业、小区、门店、加油站、居民取暖等),环保部聘请第三方进行科学性的数据分析,得出形成热点的主要成因,进而实现精准治污的目标。

本次排查从沧州市选取了126个热点网格,涉及泊头市12个。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的函》的要求,以及沧州市热点网格排查工作相关要求,泊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各乡镇、街办处、工业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近日,沧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总网格长根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结果,组织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领导小组成员,逐网格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受泊头市人民政府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整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环境分析,编制完成了《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方案》。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人民政府、泊头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

(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7)《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3月25日;

(8)《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1月3日;

(9)《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年5月27日;

(10)《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

(11)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发(2008)83号;

(12)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

(13)《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办发[2015]7号;

(14)《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2016年12月16日;

(15)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及六省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2月17日;

(16)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2017年3月31日;

(17)《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7年5月3日;

(18)《泊头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7年5月9日;

(1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的函》;

(20)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手册》,2017年5月;

(21)沧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沧环领办(2017)20号。

(22)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登记表》,2017年4月

(23)《泊头市“散乱污”企业排查统计表》,2017年

二、总体目标

以环保部大气热点网格工作试点为契机,通过周密组织、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建章立制,采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手段,全面解决热点网格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顺利实现泊头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有效改善泊头市大气环境质量。

热点网格区域内2017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6年下降10%左右(下降至64微克/立方米左右),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同期下降14%以上。

优良天数较上年显著增多,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实现热点网格区域内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网格位置

左上角为安庄南(献县),右上角为董庄南700米(献县),左下角为西辛庄西700米,右下角为前牛屯村西南角。

该网格涉及到的区域为营子镇。

其中包含西杨庄村、东辛庄村。

T90834网格卫星图

四、网格排查登记情况

网格里有涉气企业10家,其中“散乱污”企业2家;铸造企业3家,均使用电炉。

网格里有散煤取暖居民1072户,经营性燃煤商户1家。

五、网格整改管理机制

总网格长

副总网格长

网格代码

网格长

副网格长

网格监督员

姓名

工作单位

姓名

工作单位

张荣霞

王雷

T90834

冯文涛

营子镇政府

林勇

营子镇政府

赵洪烈

六、工作内容

(一)热点网格内严格落实《泊头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煤改电、煤改气,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1)推进煤改气(电),热点网格内市区建成区不能实现集中供热的社区、城中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经营性商厦、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热点网格内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优先接入集中供热,不能接入的区域必须实现电力、天然气、地源热等清洁能源采暖,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3、强化农村散煤替代。

(1)热点网格内全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2)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建成全密闭洁净型煤配煤中心,形成覆盖网格区域内所有乡镇村的洁净型煤供应网络,洁净型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4、强化煤质监管。

(1)热点网格内健全煤炭质量检验体系,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定期对用煤单位煤质进行抽查检测。

(2)强化热点网格内流通领域煤质抽检工作,对销售不达标煤炭的经营单位从严查处。

(3)严格煤炭经营环境监管,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对煤炭经营网点开展集中整治,市区建成区内取缔全部散煤销售点,实行散煤集中定点销售管理,严厉打击无执照、无场地非法销售行为。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

(1)制定热点网格内市区建成区工业企业退城规划,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采取搬迁或取缔措施。

(2)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城搬迁并重,推进园区、市区建成区内污染企业有序退出,鼓励达标排放污染企业按照工业布局规划实施搬迁。

7、严格执法监管。

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热点网格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

(1)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

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喷淋等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2)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做好料堆场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热点网格内工业企业料堆实现规范管理,粉状物料实行封闭式储存和输送。

9、加强道路扬尘管控。

强化热点网格内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机械化湿式清扫、精细化保洁、重点区域雾炮抑尘、全方位洒水一体化作业。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对沿街绿化带和行道树每周至少进行1次洒水冲洗,保持叶片清洁,土基湿润,避免二次扬尘。

10、控制渣土运输扬尘。

加强热点网格内渣土运输监管,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营运。

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无牌照、无手续,故意遮挡、污损牌照,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11、严管过境大型车辆。

大力整治超载超限运输,科学组织实施市区建成区过境黄牌货车绕行措施,抓住富镇和正港路泊头南皮界两个节点,实行严管,降低过境大型重型货车流量,减少污染。

12、严查不达标车辆。

对重型柴油车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坚决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并按上限处罚。

13、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步伐。

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和保养维护网络,强力推进新增和更换的出租车为电动车或新能源车。

14、严管餐饮油烟。

热点网格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开展昼夜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5、严禁露天焚烧。

(1)建立热点网格内秸秆禁烧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实现对热点网格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巡查,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高秸秆肥料化、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2)全面清除热点网格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垃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在市区和周边地区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6、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按照“禁平时、控节日”的要求,严格执行《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泊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泊政字〔2016〕41号),除春节和元宵节外,严控平时烟花爆竹的燃放。

(二)强化重点整改措施

1、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散乱污”企业清单制度,交河镇政府要结合热点网格排查结果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明确每一家企业的整治措施、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

(1)关停取缔类。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6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2)整合搬迁类。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市开发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工业。

同时,要于6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9月底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3)整治改造类。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要科学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结构特点、装备、产能,对上述企业通过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6月底前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

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予以关停取缔。

2、加快治理淘汰燃煤锅炉

网格区域内燃煤锅炉实施“一台一账、一台一策”,按照《泊头市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泊头市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逐台确定改造方案,落实治理责任。

(1)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快取暖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

结合集中供热建设情况,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本网格区域纳入集中供热范围。

大气热点网格区域内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分散取暖燃煤锅炉一律拆除。

(2)全面落实工业燃煤锅炉达标排放计划,淘汰整治分散燃煤锅炉

2017年6月底前完成违法“散乱污”工业企业分散燃煤锅炉取缔工作。

2017年10月底前,热点网格内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

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医院、学校等)燃煤锅炉全部完成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

2017年9月底前,全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下蒸汽锅炉以及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完成治理改造,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限值(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燃油、燃气锅炉同步实施)。

对网格内保留工业生产锅炉,逐台制定升级达标改造计划及完成时限,超过时限完不成整改任务、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

全面强化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环保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未按期淘汰的责令关闭。

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限期吊销排污许可证。

3、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为改善热点网格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河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沧州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和《泊头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热点网格排查登记工业污染源应率先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热点网格排查登记的所有涉气工业企业应对结合本企业污染物排放实际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核查排污节点治理实际状况,于2017年6月20日前聘请第三方编制完成本企业排放污染物评估报告;于2017年7月15日前根据排污评估报告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全面达标整改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本企业整改工作,全面实现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热点网格内企业率先实施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电路改造工程,分阶段实现企业污染物防治设施分表计电,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精准管理,有效利用技术手段解决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全面监管到位难度大等问题。

4、强化铸造企业全面整改提升,达标排放

(1)热点网格内铸造企业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整改:

(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项)

a原辅材料分区封闭、半封闭贮存,不得露天堆放;对不能再生的废砂和废渣等,要建设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环评要求集中处置。

b各产生污染的工序全部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熔炼工部对中频无芯感应电炉的治理:

在电炉上方安装采用高温滤料的集气罩,与袋式除尘器管道连接。

对冲天炉的治理:

在加料口设置固定罩体,使烟尘能迅速被吸入管道,经除尘器过滤粉尘后排出。

铁水孕育除渣工序电炉企业:

在铁水包上方安装与采用高温滤料的袋式除尘器相连接的集气罩。

冲天炉企业:

选择一个安装有固定除尘设施的地点进行孕育除渣。

浇注工序实型铸造企业:

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治理,企业须固定浇注场地,安装集气装置,或建设移动式集气装置将浇注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处理。

砂型工艺和其它树脂砂工艺浇注:

原则上固定浇注工位,在浇注平台设侧吸集气罩,与除尘器管道连接;不能固定浇铸工位的,需安装移动式集气装置。

铸件落砂、清理工序要有固定的清理工位,须在密闭间内进行,粉尘通过集气装置进入除尘设施经过滤后达标排放。

清理打磨工序要有固定的工位,粉尘通过集气装置进入除尘设施经过滤后达标排放。

铸件表面处理工艺喷涂、喷漆、浸漆工序须在车间内固定密闭区域进行,并安装治理设备,严禁露天操作。

(2)鼓励企业转型提升

a鼓励适合的企业采用冲天炉改中频感应电炉生产。

既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又可提高铸件的品质。

b鼓励企业提升生产装备水平。

砂型铸造的造型和制芯工序采用自动造型、制芯生产线;须配套自动、封闭型砂处理生产装置,合理设计生产线处理能力,确保铸造用砂及时回收,避免铸造砂长时间堆放。

购买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保证产品的优良质量和稳定的使用性能,检验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企业须选取优质原辅材料。

冲天炉铸造企业:

须采用铸造专用焦炭;铸造用辅助材料:

须选用铸造用砂、浇注过滤网、浇注陶瓷管、工业用聚乙烯泡沫型、涂料等优质辅料。

落实铸造企业现场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5S管理体系(5S管理就是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提高现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保证车间内通道始终畅通,造型、浇注、清理等工位分区明确,各种工具摆放规范有序,保持企业内外、车间内部干净、整洁有序。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泊头市成立了大气热点网格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张荣霞同志任组长,副市长王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乡镇政府、开发区和街办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全力推进热点网格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

泊头市大气热点网格总网格长由市长张荣霞同志担任;副总网格长由副市长王雷同志担任;T90834热点网格网格长由营子镇政府冯文涛同志担任。

营子镇政府对T90834热点网格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直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热点网格整改工作负监管责任。

围绕控制指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督办。

(三)层层传导压力

要把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网格长、副网格长、企业等相关责任,落实针对性措施,持续改善热点网格区域环境质量。

(四)落实整改方案

营子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T90834热点网格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确保省、沧州市、泊头市关于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热点网格整改工作。

(五)强化督导落实

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推进办公室对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汇总、周通报制度。

泊头市委督查室、泊头市政府督查室和泊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推进办公室要开展常态化督查,实行周调度制度,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和未按时限完成既定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加强舆论宣传

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结合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安排,采取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七)严格考核问责

将年度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由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采取约谈、通报、处分、一票否决、引咎辞职等方式,严肃问责,处理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因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附表

泊头市T90834网格整改明细表

基本情况

整改明细

序号

经度

纬度

企事业单位或工商经营户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生产经营地址

污染源类型

主要污染物种类

主要排污生产设备名称

数量

燃料类型

燃料使用量或主要产品产量

锅炉淘汰

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及达标排放

VOCS达标排放整治

扬尘整治

散乱污企业取缔

其他

责任人

责任单位

相关部门责任人

完成时限

备注(标明规上企业)

1

116.37858

38.188231

沧州国英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911309815909565467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粉尘

1吨电炉

1

铸件21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2

116.37894

38.187756

沧州市顺泰铸造有限公司

91130981336149941R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粉尘

1吨电炉

1

铸件2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3

116.38765

38.182214

泊头市鑫鹏铸造机械加工厂

911309817524389885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粉尘

1吨电炉

1

铸件22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4

116.37776

38.175555

泊头市兴军铸造厂

77619606-3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二氧化硫、粉尘、氮氧化物

3吨冲天炉

1

煤炭

铸件15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5

116.38599

38.189832

泊头市润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3618009-2

营子镇西杨庄

非高架污染源

粉尘

1吨电炉

1

铸件21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6

116.38584

38.189341

泊头市鑫昊宇采暖炉具有限公司

911309810631100120

营子镇西杨庄

非高架污染源

二氧化硫、粉尘、氮氧化物

3吨冲天炉

1

煤炭

铸件16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7

116.40083

38.187943

泊头市华舜铸造有限公司

911309813201066648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二氧化硫、粉尘、氮氧化物

3吨冲天炉

1

煤炭

铸件1400吨/年

 

 

 

 

 

车间规整

物料苫盖

吕振杰

营子镇镇府

林勇

6.15

 

8

116.39585

38.178815

泊头市培庆铸造有限公司

91130981336130490N

营子镇后军屯

非高架污染源

二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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