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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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

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2.能力:

初步学会运用公民人身权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知识:

知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教学重点】

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一、导入新课 

请看我给同学们带来的新闻周报。

1、常州市妇联在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持续举行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

2,琼海市万泉中学初一女生小唯(化名)在学校宿舍被7名女同学群殴。

3、上海“11·15”火灾遇难人数上升至58人又有4名嫌犯被刑拘(视频)。

4、四川威远发生煤矿透水事故28人被困井下(视频)。

教师:

由此可见,现实生活中,侵害我们健康甚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

那么,怎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

怎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更加快乐、安宁?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思想品德课堂,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二、探究新课

探究1: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展示河北大学校园“飙车案”有关文字与图片。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的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生活区,发生了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官二代”校园“飙车案”。

两位被撞女生分别是陈晓凤和张晶晶,两人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0级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学生,且是同宿舍好友。

10月17日17时20分,伤情严重的陈晓凤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与陈晓凤一起被撞的张晶晶,伤情为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右手手指淤肿,左手手臂擦伤,现在解放军二五二医院外科住院部的12楼病房接受治疗。

画外音:

这是死者家人怀抱女孩陈晓凤照片伤心欲绝的情景,这是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张晶晶同学。

教师:

陈晓凤和张晶晶分别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学生回答;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

教师:

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让我们了解一下。

展示图片内容;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教师:

陈晓凤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一个鲜花般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了。

那么,陈晓凤是一名怎样的女孩?

让我们调查追踪,走进陈晓凤。

展示材料与图片。

据生前好友介绍,晓凤身高160厘米,留着中长直发,性格开朗、爱说话、老实稳重、学习刻苦。

上大学后,陈晓凤选学了跆拳道课,并且爱上了滑轮滑。

事发当时,陈晓凤刚参加完一个社团舞会后,在张晶晶的搀扶下学习轮滑。

“要求上进”是陈晓凤留给其辅导员杨子波的印象,开学初,她就参加了班级组织委员的竞选。

陈晓凤和哥哥陈林打小就感情很好。

“我管她叫妞,她学过素描,比较干练,有自己的思维。

”陈林回忆说,“晓凤的两个奋斗目标是双学位和公务员。

画外音:

这就是性格开朗,纯真的女孩陈晓凤。

(提醒同学注意不同颜色的字体)

教师设疑:

看了这则报道,同学们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大家感慨颇多……你认为,同学们会有哪些感慨呢?

学生交流、讨论,发言。

想听听老师的感慨么?

想!

学生齐声。

教师:

最打动老师的是陈晓凤“有自己的思维”。

我们中国有13亿人口,不缺人,缺什么呢?

学生:

缺人才。

教师:

是啊,缺人才,缺创新型的人才。

而创新型的人才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不人云亦云。

拿她哥哥陈林的话说就是有“有自己的思维”,陈晓凤“学习刻苦”,“要求上进”,“比较干练,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奋斗目标。

也许,她就是创新型的人才。

可惜啊,她是块金子,有的同学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可她还没来得及闪光就被融化了;她是颗星星,有的同学说,是星星就要闪耀,可她还没来得及闪耀就坠落了。

由此,你对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新的认识?

得出什么结论?

学生交流、讨论,发言。

教师与学生共同小结: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教师:

河北大学校院“飙车案”后续进展情况如何?

让我们继续调查追踪。

请看视频:

河北大学校院“飙车案”跟踪报道

教师设疑:

陈晓凤和张晶晶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警方依法对肇事者李启铭刑事拘留。

并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1、为什么要对李启铭刑事拘留?

这说明了什么?

2、肇事者李启铭将被“依法予以惩处”,你感悟到什么道理?

学生交流,讨论,回答。

教师小结。

展示多媒体图片内容: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还给予特殊的保护。

为什么呢?

让我们自主探究。

出示多媒体图片。

思考:

为什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学生回答:

略。

教师:

我们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同学们了解一下相关键接(如果想更具体了解未成年人的内容,同学们可以在网上查到)。

展示多媒体图片。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22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探究2:

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师。

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当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应怎么办呢?

让我们继续追踪调查。

出示材料和图片。

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现住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卫士小区12号楼2单元201室,河北传媒学院播音主持专业2010年6月毕业,目前在保定某单位工作。

10月16日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生活区南门被拦截住时,李启铭“嚣张”地说“看把我车刮的……我爸是李刚”。

经警方确认,李启铭父亲的确是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

河北大学即在北市区公安分局辖区。

画外音:

这就是“嚣张”地说出:

“我爸是李刚”的肇事者李启铭。

教师设疑:

面对号称“官二代”的李启铭这样“嚣张”的肇事者。

陈晓凤的家属和张晶晶应怎么办?

出示多媒体图片

有的同学说:

算了吧,人家势力大,我们惹不起,给点钱就算了!

有的同学说:

这不能算完,要以牙还牙,以恶对恶.等处理好这事后,花钱找“黑道”上的人与李启铭“算总帐”!

教师:

你同意他们的观点吗?

假如这样做,可能会_______________。

学生交流、讨论,回答。

教师:

当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交流、讨论,发言。

教师总结:

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

教师:

我们知道了当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应如何去做。

但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的现象,我们该怎么办呢?

让我们一起走进生活。

展示材料:

李明的家庭经济情况不错,平时他对衣着要求较高。

父母很宠爱他,给他买名牌服装,平时的零用钱也不少。

一天放学路上,李明在小区的路口被两个“小混混”拦住了,领头的说:

“听说你挺有钱,怎么样,借一些给哥们用用。

”看着他们人高马大,李明没有动,所有的钱都让他俩给掏走了,损失了一些钱财,可他保护了自己的生命健康。

教师:

上述材料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问答:

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教师:

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何呢?

让我来考考你。

出示多媒体图片。

如果遇到下列情形,你会怎么做?

1、独自一人在家看电视时,电视插头打出火花,线路发出难闻气味道……

2、课间休息时,同学邀我去爬篮球架……

3、骑车至十字路口,红灯亮了……

学生回答:

(略)。

教师:

看来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错。

在现实生活中,多一份防范,就多一份安全。

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中,你有哪些好的自我保护方法?

请同学们分组讨论,献计献策。

(具体给同学分组,看哪些组的同学表现最好)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

教师:

这些做法,都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那么,当别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我们应怎么办呢。

让我们先看看河北大学校园“飙车案”中陈晓凤的同学们是如何做的。

出示多媒体材料。

学生反应——

事发地段、易百超市门口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传统的学生休闲玩耍场地,平时就有好多人在那里打羽毛球、练习轮滑、练功。

10月16日,黑色轿车撞人后,很多学生围拢过来,“大概有100多目击者”。

有学生拨打110、120,有学生帮忙维护现场秩序,有学生对现场进行拍照,有学生跑到校医院去叫值班医生并帮助拿救援设备,还有很多学生去通知门卫关门拦截车辆,特别是以武术协会成员为主的学生还追赶肇事车辆……

教师:

同学们的上述做法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

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教师小结;因此,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决不能做侵犯和危害别人生命与健康的事。

那么,在学校与同学们相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下面请看给大家带来的亲情启示。

出示多媒体材料。

学生齐读:

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嬉闹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三、静听反思

教师:

同学们,现在让我们进入我们这节课的静听反思环节。

出示多媒体图片内容。

我有这样的感受……

今后,我打算……

我还有什么困惑或问题……

学生回答。

老师适当点评。

学生提出问题:

课本相关键接中展示的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8条规定和第16条规定。

老师出示的图片中选择是第10条和22条的规定。

这有什么不同吗?

教师:

这些同学学习很认真,善于发现问题;有自己的思维。

值得表扬!

我选择的内容是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更加完善与丰富。

这说明教材的编写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

(同学们也可以在网上查查)

教师。

请看我给大家的课外作业。

1、在XX上查寻如果家庭、学校突然发生火灾,我们应该如何逃生?

2、请你课外阅读:

《中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手册》。

本书包括了大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有助于同学们掌握自护知识、增强自护能力,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孙云晓主编,中国文联出版社。

教师:

最后,让我们在《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歌声中结束我们的课程,并祝愿每个老师、每个同学年年健康,岁岁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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