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房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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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药房操作规程
宿州市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文件名称:
药品购进、验收、销售操作程序
编号SZHKQP0022007
起草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07.10.01
批准日期2007.10.02
招待日期:
2007.10.03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实施药房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
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购进药品时药品购进人员应先编制药品购进计划,并联系供货单位询问价格,产地,确定数量后,计划拟好后报质管员审核,审批后同意后予以采购。
采购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3、药品到货后,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并按规定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购进品种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库。
4.6、按照不同类型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顾客的相关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对在帐药品进行销售出账,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销售人员要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销售出库。
文件名称: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编号:
HFDYFQP02-2013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13.11.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2011年9月版
版本号:
2013年第二版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处方审核人员为门店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方。
4.2.处方审核人员,认真对处方所列药品进行审核,查看是否存在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如有应当告知处方持有人,仍需调配,须经处方医生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方可调配,无以上情况,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予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4.3、调配人员,门店在岗人员,对处方进行调配,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处方所列品种。
4.4、核对人员,门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对调配人员调配过的药品,经核对人员核对后无误,蒋药品销售给顾客
文件名称: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编号:
HFDYFQP04-2013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版本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实施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药品拆零销售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拆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
门店经过专门培训拆零药品销售人员。
4、管理程序
4.1、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购买拆零销售的药品时,将顾客的需求告知门店拆零销售专员。
4.2、拆零销售人员,对照顾客的需求,调配好药品交付复核人员,复核后销售给顾客。
4.3、拆零销售包装要洁净、卫生,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4.4、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4.5、拆零销售人员,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4.6拆零销售定义:
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的方式。
文件名称: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编号:
HFDYFQP05-2013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版本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
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4、管理程序
4.1、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的为: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类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4.2、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宿州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文件名称:
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编号SZHKQP0062007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07.10.01
批准日期2007.10.02
执行日期:
200.10.03
版本号:
03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
养护员、营业员、质管员。
目的:
保证药品质量,减少财产损失,促进药品流通。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范围:
本店经营的所有药品。
责任人:
营业员、养护员、验收员、质管员。
一丶营业员接到有验收员签字来货清单及购进验收记录,根据记录项目逐一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再检查一下实物,
如发现有以下情况拒绝收货并上报质量管理员:
1、货单不符;
2、质量异常;
3、包装不牢或破损;
4、标志模糊。
二、上述工作完成后,营业员将药品按陈列要求分类摆放。
三、养护员按药品属性将药品分别储存于:
1、阴凉(温度<=20);
2、冷库(温度2-10);
3、常温(温度0-30);
4、药房相对温度保持在45-75%之间。
四丶对营业场所的近效期药品(有效期只剩六个月的药品),养护员逐月一次逐批填写“近效其药品催销表”并加强进行检查养护;
在药品陈列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按药房“有问题处理程序”处理,发现质量疑有问题药品,按药房“质量疑有的药品处理程序”处理,发现不合格药品,按药房“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程序”处理;
六、营业员在质量管理员指导下对药品进行合理摆放,并检查储存条件。
养护员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定时对药房温湿度进行记录,使用相应的温温度调控设施设备,调整和保持适宜的温温度环境;
七、按照药房《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进行销售
八、养护人员按月对门店陈列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养护员对照计算机系统,分批导出品种养护表格对陈列药品进行实货检查。
养护中对照实货进行养护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到养护表格中形成养护记录。
发现问题通知下架、停止销售,并按相关程序上报处理,合格品继续销售
文件名称:
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
编号:
SZHKQP0072007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07.10.01
批准日期2007.10.02
执行日期:
2007.10.03
版本号:
03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
养护、营业员、质管员、验收员。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全过程。
3、责任者:
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验收人员,在验收需要冷藏药品,药品到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迅速将需冷藏药品放入门店冷藏设备中,门店冷藏设备中的品种应该整齐陈列,不能混乱存放,价格标牌要与品种相对应。
标价牌要放置在平时查看不需要打开冷藏设备的位置。
4.2销售需冷藏药品时,应该在顾客交完销售额后,核对好销售缴费小票信息后,再将需冷藏药品从冷藏设备中取出,交予顾客。
文件名称:
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编号:
SZHKQP0072007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07.10.01
批准日期2007.10.02
执行日期:
2007.10.03
版本号:
03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
养护、营业员、质管员、验收员。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
通过制定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全过程。
3、责任者:
门店验收、养护、收营员等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身份确认信息,登录计算机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
4.2、进入系统后各岗位人员根据公司培训的操作方法,进行规范操作
4.3、验收人员负责验收的系统全套工作,收银员负责系统总全套工作,养护人员负责系统中养护全套工作。
宿州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文件名称:
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编号:
SZHKQP0072007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2007.10.01
批准日期2007.10.02
执行日期:
2007.10.03
版本号:
03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
养护、营业员、质管员、验收员。
目的:
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杜绝不合格药品流通,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范围:
企业经营药品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责任人:
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养护员、验收员、质量管理员。
内容:
凡与国家法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合的药品,均属于不合格药品。
一、在药品购进验收中,验收员发现不合格时,应
1、拒收,不得销售。
2、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
3、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应存放于药房设置的不合格区,挂红牌标志。
4、及时通知供货方处理,尽量减少药房损失。
5、怀疑为假劣药品的,应按规定由质量管理员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二、在销售时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单”报质管员确认。
确认不合格的,
1、由质管员出具“不合格药品停售通知单”,立即停止销售。
2、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到不合格药品区。
3、尽可能的追回已售出的药品。
三、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断为不合格药品的,或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的不合格药品时应:
1、立即停止销售,并尽可能追回已经售出的药品。
2、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并做好有关记录。
3、澄清原因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等待处理。
四、不合格药品的报损由发现的各岗位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由质量管理员进行审批。
五、不合格药品的销毁退换货处理时,须在质管员的监督进行,并详细填写有关记录。
六、对质量不合格药品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采取纠正措施。
八、质管员对不合格药品的情况每月进行情况汇总一次,上报企业负责人。
九、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应按规定及时、完整、逐项填写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随意撕毁或涂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更改处由本人签字。
十、不合格药品相关处理记录应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