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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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XX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XX省安委会《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坚持和实现“三个导向”(即以“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问题导向、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以“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绝重特大事故”为结果导向),加快完善和落实“六个关键”(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进“五项任务”(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引导),推进“三个转变”(即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重点推动,三年巩固提升”的阶段任务要求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 

以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全县所有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

企业要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五到位”。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中央、省、市驻芦企业和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下属企业全面落实“十个一次”措施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落实好本级“十个一次”的相关措施。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职责,和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各行业领域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制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

企业要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3.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巩固“双千示范”工程成果,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

 

2020年底前,全县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

2021年底前,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创建。

2022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鼓励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三级标准化企业向二级及以上标准化提升。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教育培训。

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员工,按制度规定严肃惩处。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合格证。

新任职的应在任职后6个月内取得安全合格证。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后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在三年内对高危企业的班组长(工段长)全面轮训一遍,提升班组长(工段长)、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新进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培训合格率100%。

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培育1家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到2022年底前,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委托培养等方式,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

企业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规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促进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要将宣传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利用岗前培训、班前班后会引导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安全技能,逐步形成安全制度与安全文化、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融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传承载体。

 

(三)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尤其是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按照《XX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X安办字〔2016〕X号),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加强动态分级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注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和后果、控制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4.加强隐患排查。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鼓励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依托XX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企业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乡镇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建设。

 

1.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2.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

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全面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评估管控,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情况。

 

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引导。

 

1.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

行业内企业要落实《XX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X安〔2018〕X号)要求,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送总结情况。

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企业,列为整治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健全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全县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由县、乡监管部门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

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为100%,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XX省安委会关于印发XX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X安〔2018〕X号),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3.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要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4.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

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由企业依据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公布在职工易见常见的地方,以便职工群众监督。

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由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岗位职责分别进行明确,经员工签字后留档备查,作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芦和县属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芦和县属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芦和县属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县推广。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芦和县属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芦和县属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

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要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差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会诊”,合力攻坚,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三)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

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乡镇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四)注重典型引路。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促先进,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

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联系人及电话:

XX,XX。

 

邮箱:

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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