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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

监理细则

 

编制:

批准:

 

2009年11月23日

 

目录

一、监理细则编制依据…………………………………………………………………………3

二、工程概况……………………………………………………………………………………3

三、工程实体监理措施…………………………………………………………………………5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一、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S/T139-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验收标准CJG5146-200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二、工程概况:

(1)外墙填充墙除钢筋砼墙外均采用200厚加气砼砌块;内墙填充墙采用200和100厚的加气砼砌块。

砌块砂浆均采用M5水泥砂浆(外墙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

(2)门窗:

采用铝合金门窗、木门及部分防火门。

门窗型材不小于70系列,壁厚:

一般铝合金门窗1.5mm,铝合金弹簧门2.0mm;玻璃厚度:

门6~12mm,窗5mm。

外窗及阳台门的抗风强度F≥(3~4)W。

(W。

为当地基本风压值);气密性C≤1.5m3/m.h;水密性S≥0.4W。

(3)地面工程:

1地下室商场、书房、邮局、居委会、垃圾站、电梯厅、消防控制室、变配电房均采用10mm厚陶瓷地砖地面;

2地下室放机房、水泵房、空调冷冻房、楼梯间、储藏间均采用20mm厚1:

2水泥砂浆面层;

3塔楼首层大堂、塔楼首层架空层、标准层电梯厅、塔楼内客厅、卧室、走廊均采用10mm厚陶瓷地砖;

4塔楼楼梯间、机房采用20mm厚水泥砂浆面层;

5住宅厨房、阳台采用10mm厚防滑地砖面层。

(4)屋面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采用倒置式刚柔防水。

1屋面一做法:

钢筋砼屋面板清扫干净;20厚氯丁胶防水砂浆找平、压光;刷绿色丙烯酸涂料两遍。

2屋面二做法:

钢筋砼屋面板清扫干净;20厚(最薄处)1:

8水泥陶粒找1%坡;20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层,表面分缝、压光;2厚聚氨酯防水涂料;15厚1:

2.5水泥砂浆保护层;40厚C30UEA补偿收缩砼(内配¢4@150双向钢筋)防水层,表面分缝、压光,8~10厚地砖铺平压实,缝宽5,1:

1水泥砂浆填缝。

3地防4做法:

钢筋砼结构自防水,抗渗等级S8;1.0厚DS200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遇地下室侧墙、柱子上反1000mm;土工布保护层;C20细石砼找坡0.5%,最薄处40mm;碎石滤水层150厚;种植土或室外硬地。

(5)外墙:

地面以上外墙为防水涂料外墙面;地下室钢筋砼外墙面采用柔性防水卷材。

1防水涂料外墙面

(一):

15厚氯丁胶乳白防水砂浆;5厚1:

2.5水泥砂浆;喷白色涂料一遍;喷氯碳漆一遍。

2防水涂料外墙面

(二):

刷素水泥浆一遍(内渗水重3~5%白乳胶);15厚氯丁胶乳防水砂浆;5厚1:

2.5水泥砂浆;喷白色涂料一遍;喷氯碳漆一遍。

3地下室钢筋砼外墙面:

钢筋砼自防水,抗渗S8;刮素水泥浆一遍;3厚BAC防水卷材;40厚聚苯乙烯泡沫板,用聚醋酸乙烯胶粘剂点粘;石粉回填、夯实。

(6)顶棚:

顶棚根据不同部位分别采用混合砂浆顶棚、水泥砂浆顶棚、吊顶顶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顶棚。

三、工程实体监理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及其品种、规格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相

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检查。

2、墙体节能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3、墙体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b.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c.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5、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c.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d.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现场拉拔试验。

6、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设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砂浆抹灰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7、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性能。

8、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材接缝应平整、严密。

9、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出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10、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筑的有机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保温材料应达到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屋面节能工程

1、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

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核素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保温后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c.屋面热桥部位

d.隔气层

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三控项目有如下8条

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6、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节点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规范第6章的要求验收。

7、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屋面的隔气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气层应完整、严密。

一般项目:

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面正确。

b.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c.板材应粘结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2、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3、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面节能工程

1、建筑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节能工程。

2、地面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须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c.保温材料粘结

d.隔断热桥部位。

三控项目:

1、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定。

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5、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严格施工。

6、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b.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c.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面层不得渗漏。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并应符合验收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其主要控制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缘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和规定。

a.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回收效率。

b.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c.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d.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写技术列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功率。

b.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c.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d.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4、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管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c.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d.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复合设计要求。

5、组分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复合:

a.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复合设计要求。

b.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c.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做漏风量检测,其漏风量应复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294的规定。

d.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

6、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复合下列规定:

a.规格、数量应复合设计要求。

b.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c.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d.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7、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规格、数量应复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8、带热回收功能的双门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复合设计要求,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可靠。

9、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道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道(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门与仪表的安装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10、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c.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膜或其它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d.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e.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f.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g.带有防潮层隔气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h.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11、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热层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c.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d.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e.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纹、裂缝等缺

陷。

f.防潮层的主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g.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h.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i.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12、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

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13、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无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进行封口。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建筑配电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规范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其主控项目内容: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一般项目:

  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相关章节的规定和规范的规定。

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它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3、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涉及进行复核。

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涉及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涉及单位进行涉及变更,并经原节能涉及审查机构批准。

4、施工单位应依据涉及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

5、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6、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复核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n的不间断试运行。

7、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

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

8、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

其主控项目是:

1)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b.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门前后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c.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

d.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

e.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f.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g.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

3)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控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空调与采暖的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应成功运行,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

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8)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规范控制功能。

9)综合控制系统应对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进行功能检测,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0)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

四:

资料存挡管理

(1)节能工程监理资料应及时单独组卷、归档。

(2)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节能工程材料/设备控制资料、施工管理及施工记录资料、现场检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及时单独组卷、归档。

(3)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如资料审查不合格,监理不得组织验收。

五: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是在所有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应通过有关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系统功能检验和整个分部工程的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和调试合格的情况下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验收组织、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300-2001)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

(3)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进行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和节能工程专项资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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