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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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

 

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

 

 

新铝热电检修部

2016年5月

 

1 目的

为了明确检修部各车间之间设备分工及分工界限,便于落实设备检修维护责任和车间内部管理,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检修部负责检修维护管理的所有设备。

3引用、关联及参考文件

《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5执行程序

5.1车间分工准则

5.1.1热力管道的划分以墙、阀门、法兰和焊口为界;以墙为界是指介质流向穿墙部分后外侧为界;以阀门为界是指以接出管道上的(总管附近)一次门为界,门及门前的管道属主管道;其它无一次门及次要热力管道可以交接处焊口为界,交接处焊口归接出支管所属车间负责。

5.1.2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为界时,中间的密封垫归阀门(法兰)方。

5.1.3以厂房为界时均以送出部分外墙面为分界面。

5.1.4全厂所有动力电缆由电气车间负责;汽机房6.3米(含)以下、锅炉房12.6米以下电缆桥架、槽盒由电气车间负责,汽机房6.3米(不含)以上、锅炉房12.6米(不含)以上电缆桥架、槽盒由热控车间负责;电缆沟及附属设施由电气车间负责;全厂防雷装置及接地系统设备由电气车间负责。

5.1.5转动机械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螺栓及找中心归机务车间负责;对轮及其防护罩的配制由机务负责;转动设备共用一个基础台板的由机务车间负责,转动设备和电机各自使用单独台板时,分别由对应设备所属车间负责;对轮的报废由机务负责鉴定,电机侧对轮拆装归电气车间负责;滑动轴承电动机的轴承部分归机务;电动机冷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侧第一道法兰为界,电动机侧法兰以里归电气车间,法兰的拆装及密封垫的更换归机务车间负责。

5.1.6设备的给油脂工作由各车间各自负责。

5.1.7测量使用的一次元件及承压部件,如平衡罐、节流孔板、温度套管的拆装和加工归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协助;其设计、变更、安装技术条件等均归热控车间负责;就地翻板液位计归机务车间。

5.1.8热工仪表以一次门为界,门(不含)以后归热控车间;就地安装没有阀门的压力表的拆装由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压力表及校验;温度一次元件套管由主设备所属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套管;温度元件由热控车间负责;无套管的温度元件及发电机、电动机中埋入的温度元件由主设备使用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备件和校验。

5.1.9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机构有明显分界处,则电动机头与控制装置归热控车间负责,减速机构及阀体归机务负责;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装置没有明显分界处,则阀体归机务车间负责,其它全部归热控车间负责。

5.1.10非检修部管辖的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归管辖部门负责拆装,检修部热控车间协助检验和调校。

5.1.11电动执行机构归热控负责,其中电动机部分的故障确认和检修由电气车间配合完成(包括电机烧毁后的缠绕);机务车间负责所有电动、气动执行机构开、关位置的确认;机务车间负责电、气动执行机构的拆装工作,热控车间负责跟踪。

5.1.12气动执行机构气源部分:

机务车间负责控制气源母管以及由母管引出支管的第一个截止阀门,热控车间负责截止阀门后至气动执行机构;截止阀门的备品备件和维护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3气动执行机构本体部分:

气动执行机构的定位器、电磁阀等控制部分由热控车间负责,气动执行机构的气缸部分及备品备件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4需要机务车间协助拆装的电动执行机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5需要热控车间协助的气动门气缸相关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6所有管道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机务的接口为电磁阀或转换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转换器线圈归热控车间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归机务负责(与热控元件连接的二次门除外)。

5.1.17全厂照明、检修电源由电气负责;热控设备、盘柜的照明由热控自行负责。

5.1.18工业水系统、雨水系统、排污系统、消防水系统转机及阀门归汽机车间,泵房外管架或地下管网以去各车间所辖区域支管的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以后(含焊口)的所有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归各车间负责,母管归公用车间负责。

特殊消防机务部分归各管辖区域,控制系统(如雨淋阀等)归公用车间,必要时热控车间提供支持及配合。

5.1.19加药系统和取样系统以加药间和取样间墙壁为划分界线,送出墙壁后的管道、设备等由所属或使用车间负责。

5.1.20全厂的地下管网、综合管架上的公用系统(如生活水、工业水、消防水、采暖等系统)以母管支出第一道焊口为界,支出焊口以外(含焊口)归所属各使用车间负责,其余部分归公用车间负责。

各车间协助、由公用车间负责完成地下管网走向标定(图纸和现场)。

公用车间负责泄露点土方开挖、回填。

5.1.21起重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由设备属地自行负责。

5.1.22暖通系统除了电源归电气车间管理以外,其余部分全部归公用车间管理。

5.1.23全厂排水、电缆等水泥沟道盖板维护处理归公用车间,使用部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并及时联系处理。

5.2各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汽机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1汽轮机本体:

汽轮机、发电机轴承及密封瓦、高中压联合汽门。

5.2.1.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

定冷水箱、冷却器、滤网、定冷水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3给水系统:

电动给水泵的液力耦合器、冷油器、电动给水泵电机轴承、除氧器和给水箱、电动给水泵和前置泵、高压给水加热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4凝结水系统:

排气装置、凝结水泵、轴封加热器、低压给水加热器、补给水泵、空冷风机等。

5.2.1.5补给水系统:

补给水水箱出口第一个手动门后的所有设备。

5.2.1.6真空系统:

水环式真空泵、分离器、冷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7闭式工业水系统:

水-水热交换器、闭冷水泵、滤网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8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前池、滤网、循环水泵、厂房内外循环水管道阀门。

5.2.1.9柴油发电机组(包括黑启动柴发系统):

柴油发电机室的柴油机的机务部分、油箱、风机及其管道阀门。

5.2.1.10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的汽机房内的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和阀门。

5.2.1.11汽机旁路系统:

高、低压旁路的管道及阀门。

5.2.1.12辅助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

5.2.1.13主汽轮机的抽汽系统:

主汽轮机的1号—8号段抽汽管道及阀门(包括给水泵汽轮机进汽部分)。

5.2.1.14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

高、低压给水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及疏水扩容器。

5.2.1.15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

主油箱、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高压密封备用油泵、排烟风机、除雾器、冷油器、滤网、顶轴油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6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净化系统:

污油箱、净油箱、输送泵等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7抗燃油系统:

油箱、冷油器、循环泵、净化装置、高压油泵、滤网、蓄能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8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

空侧工作密封油泵、空侧备用密封油泵、空侧滤网、空侧冷油器、氢侧密封油泵、氢侧滤网、氢侧冷油器、氢侧回油控制箱、空侧回油密封箱、排烟风机、机端平衡差压阀、励端平衡差压阀、空侧油主差压阀、空侧油备用差压阀等管道和阀门。

5.2.1.19压缩空气系统:

汽机房内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母管。

5.2.1.20发电机的气体系统:

汽机房内的发电机的氢气、二氧化碳和空气管道及阀门。

5.2.1.21汽机车间所辖设备区域的工业水系统。

5.2.1.22排污设备:

循环水泵房、汽机房和雨水泵房排水泵及管道阀门。

5.2.1.23汽轮机调节和保安系统。

5.2.1.24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化学部分

5.2.1.25一、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

澄清器化学进水管、澄清池、搅拌机、空气擦洗重力滤池、预处理加药系统、罗茨风机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6补给水处理系统:

压缩空气装置(化学部分)、炭床、阳床、阴床、混床、除盐水箱、酸碱系统、补给水水箱、加药装置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7凝结水精处理:

高速混床、体外再生床、树脂储存罐、酸碱系统、空气系统。

5.2.1.28制氢站:

电解装置、氢气储存罐以及管道、阀门。

5.2.1.29水汽取样系统:

水汽取样高温架,以及低温架的冷却水管和排污管。

5.2.1.30给水处理系统:

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给水、凝结水、冷却水加联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1炉内加药装置:

炉水加磷酸盐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2启动锅炉加药装置:

加磷酸盐和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3浓盐水处理系统:

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容器等设备(包括浓盐水循环冷却系统)。

5.2.1.348000立泵房内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5综合水泵房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6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属地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不含雨淋阀)。

(3)进入属地区域内的采暖系统(DN65及以上主管道除外)、水冲洗系统等。

(4)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2锅炉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2.1锅炉烟风系统:

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烟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构、消音装置、烟风道伸缩膨胀节及织物膨胀节。

5.2.2.2锅炉制粉系统:

磨煤机、给煤机及出入口挡板执行机构、石子煤缓冲斗及上下插板门、冷热风管道及阀门、一次风粉管道、落煤管及出口挡板门、煤粉管道出口缩孔门、波纹缩膨胀节等,原煤仓及出口挡板执行机构。

5.2.2.3燃烧系统:

燃烧器、燃尽风、燃油管道及阀门、油枪、煤粉燃烧器挡板门及辅助系统、内外二次风挡板、周界风挡板、油枪吹扫管道及阀门、油枪推进器、二次风箱及附属设备。

5.2.2.4锅炉本体: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水冷壁、汽包及附属设备、受热面及联箱;吹灰器及其蒸汽、疏水管道;炉侧汽水系统所属弹簧支吊架、固定支吊架、刚架及附属设备;炉本体所有人孔门、看火孔、所属弹簧支吊架、固定支吊架、刚架、走梯平台及其附属设备。

5.2.2.5锅炉管阀:

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主蒸汽、再热蒸汽、辅助蒸汽系统管道及附件;安全门、消音器;省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道;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疏水箱及附属设备;锅炉各种水位计(电接点水位计归热控车间负责,更换由锅炉车间配合)。

5.2.2.6锅炉冷却水系统:

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

5.2.2.7锅炉转机润滑油、液压油系统:

磨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气预热器润滑油系统;液压油系统油管道、阀门、安全阀支吊架及其附属设备。

5.2.2.8压缩空气系统: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干燥器、过滤器、系统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设备,锅炉房内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

5.2.2.9脱硝系统:

氨区设备;催化装置、稀释风机、吹灰器、喷射装置、SCR反应器及管道、阀门等。

5.2.2.10锅炉厂房:

本体、管道保温及其附属设备保温。

5.2.2.11启动锅炉:

汽包、水冷壁管、省煤器、过热器受热面管及联箱;汽包集中下降管及冷却水管道系统;炉侧主蒸汽、定排扩容器。

5.2.2.12启动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及其烟风管道、挡板门及附属设备。

5.2.2.13启动锅炉燃烧系统:

燃烧器、燃油管道阀门、油枪吹扫管道阀门及辅助系统。

5.2.2.14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2.1.15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属地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不含雨淋阀)。

(3)进入属地区域内的采暖系统(DN65及以上主管道除外)、水冲洗系统等。

(4)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3电气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3.1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2高压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3全部封闭母线。

5.2.3.4220KV升压站内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引接线等所有电气设备。

5.2.3.5发电机、发电机出口开关及其发电机冷却器、PT、CT、碳刷等附属设备。

5.2.3.6厂用及公用6KV配电设备和其他外围系统的6KV配电设备。

5.2.3.7厂用及公用380V配电设备和其他外围系统的380V配电设备。

5.2.3.8全厂所有交直流和高低压电动机。

5.2.3.9全厂所有6KV/380V低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10励磁系统电气设备。

5.2.3.11柴油发电机组(包括黑启动系统)电气设备。

5.2.3.12电除尘所有电气设备。

5.2.3.13脱硫系统所有电气设备。

5.2.3.14全厂动力电缆。

5.2.3.15全厂防雷装置及接地系统设备。

5.2.3.16全厂电梯、起重机械电气设备。

5.2.3.17全厂生产区域照明设备(包括烟囱照明)。

5.2.3.18全厂电缆沟、电缆架及其附属物。

5.2.3.19全厂空调及暖通设备的电气设备。

5.2.3.20全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气计量、测量仪表、远动、通讯装置及回路的维护、监督、试验。

5.2.3.21全厂电气设备的保护定值计算和校核,定值管理及下发定值通知单。

5.2.3.22负责NCS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5.2.3.23负责继电保护、电测、监控技术监督及其实施。

5.2.3.24220KV开关、停机电源、6KV开关的控制回路及所属的二次设备。

5.2.3.25400V电源开关、负荷开关的控制回路。

5.2.3.26所有管辖的继电保护及电气自动装置对应的CT、PT就地端子箱。

5.2.3.27发电机的励磁系统控制调节、保护装置及回路。

5.2.3.28主变压器、高厂变、冷却回路及控制箱。

5.2.3.29220V直流电动机的保护回路及所属设备。

5.2.3.30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5.2.3.31直流系统的浮充装置、直流监测仪及表计。

5.2.3.32柴油发电机的母线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控制及回路。

5.2.3.33全厂蓄电池。

5.2.3.34负责所管辖电气设备的DCS系统逻辑确认及传动。

5.2.3.35全厂电气设备的变频器。

5.2.3.36全厂火灾报警系统.

5.2.3.37全厂办公电话的管理。

5.2.1.36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4热控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4.1DCS系统(分散控制系统)的所有机柜(包括远程I/O柜)、总线设备、通讯系统、各工作站、操作员站、打印机、电子设备间设备等,DCS公用系统的相关设备。

5.2.4.2脱硫DCS系统电源、所有机柜、通讯系统、工作站、显示屏、打印机等设备。

5.2.4.3机组热控电源系统(包括热工交、直流电源系统、DCS电源系统、热工UPS电源系统等)。

5.2.4.4DEH系统(数字电液调节系统)及所属就地取样元件、执行机构的电子部件、抗燃油系统所属的热控设备。

(不包括各泵电机和电加热器及其相关的电气控制部分)

5.2.4.5TSI系统(汽轮机监测保护系统)中所属的机柜、测量装置、就地安装的测量探头、前置器、及电缆。

5.2.4.6汽机主保护ETS系统(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的所有热控设备。

5.2.4.7BPC(旁路控制)系统,包括所有就地取样元件、控制柜及系统所属热控设备。

5.2.4.8空预器所属热工设备。

5.2.4.9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5.2.4.10四管泄漏检测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5.2.4.11MCS系统(模拟量控制系统)所有一次元件、执行机构。

包括机组协调控制系统、给水控制系统、风烟控制系统、燃烧控制系统、汽温控制系统、高低加疏水、除氧器水位、凝汽器水位自动调节系统等所属热控设备。

5.2.4.12FSSS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中的一次元件、执行机构、给煤机控制单元的控制柜。

(包括点火系统的就地控制柜及所属热控设备)

5.2.4.13SCS系统(顺序控制系统),包括汽机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所属热控设备,炉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所属热控设备,及电气系统的控制逻辑。

5.2.4.14DAS(计算机监视)系统(包括远程I/O)所属的热控设备。

5.2.4.15除灰、除尘程控系统的机柜、通讯系统和各工作站。

5.2.4.16料位计、速度仪、变压器的温控仪等。

5.2.4.17化学仪表部分:

水汽取样的所有在线化学仪表(包括化学仪表的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表计)、循环水加药系统、水质分析系统、汽水取样恒温装置。

5.2.4.18全厂闭路电视系统的管理,对发生的缺陷及时协调和督促信息部进行处理。

5.2.4.19暖通系统的控制部分。

5.2.1.20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5灰硫车间设备责任范围

5.2.5.1底渣输送系统及渣水处理系统:

捞渣机、渣仓、排水泵、渣浆泵、缓冲水仓及排污泵。

5.2.5.2静电除尘器:

电除尘本体、阴阳极振打。

5.2.5.3干灰输送系统:

电除尘灰斗下仓泵及输灰管道、灰库及附属设备、输灰空压机、储气罐、灰斗气化风机、灰库气化风机、飞灰分选设备。

5.2.5.4脱硫烟道系统:

FGD出入口挡板门、旁路挡板门、挡板密封风机、烟道。

5.2.5.5SO2吸收系统:

吸收塔及搅拌器、除雾器、氧化风机、吸收塔循环泵、石膏排出泵。

5.2.5.6排空及浆液抛弃系统:

吸收塔排水坑泵及搅拌器、石膏脱水区排水坑泵及搅拌器、事故浆液箱及搅拌器、事故浆液泵。

5.2.5.7石膏脱水系统:

石膏浆液箱泵及搅拌器、石膏漩流站、真空皮带脱水机、真空泵、滤布/滤饼冲洗水箱及泵、滤液箱搅拌器及泵、石膏仓及附属设备。

5.2.5.8工艺水系统:

工艺水箱及工艺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及工艺水系统管道阀门。

5.2.5.9脱硫杂用气及仪用气系统:

脱硫储气罐及压缩空气管道。

5.2.5.10脱硫区域、渣水处理区域、灰库区域、电除尘区域、石灰石磨制区域内的工业水系统、冲洗水系统、常规消防水系统、生活水系统、污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设备及管道。

5.2.5.11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2.5.12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属地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不含雨淋阀)。

(3)进入属地区域内的采暖系统(DN65及以上主管道除外)、水冲洗系统等。

(4)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6公用车间设备责任范围

5.2.6.18000立方、30万立方蓄水池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泵房和预处理车间外管道、阀门等)。

5.2.6.2废水升压泵房内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6.3消防水系统:

各车间属地外公共区域的地下管网及地上消火栓等部分;特殊消防控制系统(如雨淋阀)的机务部分(控制部分由热控配合)。

5.2.6.4废水处理系统:

化学集中废水处理系统废水贮存池、酸碱废水暂存池、全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5.2.5.5负责全厂地下排水、雨排水及附属设备;地下管网走向标定(图纸和现场);指导、配合泄露点土方开挖、回填。

5.2.5.6全厂空调机的维护保养。

5.2.5.7采暖系统:

换热机组凝结水泵、循环水泵、补水泵、补水箱、凝结水箱、加热器、集水箱、分水箱及系统DN65(含)以上主管道及未进入各属地的公用区域设备的维护、消缺。

5.2.5.8全厂电梯的管理、维护。

5.2.5.9检修部管辖生产车辆的使用、调配、管理。

5.2.5.10全厂绿化水系统管道的管理及维护(各喷淋或滴灌头由绿化责任车间负责)。

5.2.5.11全厂洗手间设施的检修、维护。

5.2.5.12全厂透视围墙及道路的维修、管理。

5.2.5.13片区交由热电部负责的生活区换热机组及其它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

5.2.5.14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重大修理、改造工作的管理。

5.3各车间之间设备划分界面

5.3.1汽机车间与电气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1.1各类泵的找中心、连接对轮归汽机车间负责,电机就位由电气负责。

5.3.1.2汽轮机转子与发电机转子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归汽机车间负责;发电机轴瓦、油挡以及油系统归汽机车间负责。

发电机抽转子由汽机负责,电气配合。

5.3.1.3油、水系统以进入电动机、发电机本体的最后一个法兰为界,法兰归汽机车间负责,法兰以后归电气车间负责。

发电机氢气干燥器、油水探测器,以及这些设备的进出发电机的管道等附属管道归电气车间负责。

5.3.2汽机车间与热控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2.1汽轮机高、中压汽门油动机等的电液伺服阀与汽机车间接口为电液伺服阀,电液伺服阀上口所有设备(不含电液伺服阀)都归热控车间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归汽机车间负责;位置控制器的输出拐臂的第一个销子为界,销子及连接销子之后的机械设备属汽机车间负责。

5.3.2.2与化学仪表有关的恒温装置冷却水母管,归汽机车间负责。

5.3.3汽机车间与锅炉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机炉间相联的管道、辅汽系统等,以B列墙为界,墙以内部分由汽机车间负责,墙以外由锅炉车间负责。

5.3.4电气车间与热控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4.1所有就地控制柜内有PLC控制器的,PLC控制器归热控车间,热控电气分界点为热控机柜端子排,端子排下为电气负责。

部分主设备配置的PLC控制器由电气负责,热控提供支持。

5.3.4.2所有就地控制柜内有变频器的,变频器归电气车间,需要热控车间提供信号的,由热控车间负责将信号送到该柜端子排。

柜体按区域划分:

汽机房及化学区域归热控车间,锅炉及灰硫区域归电气车间。

5.3.4.3变压器温度计以及电气电控柜上的温度显示仪表等由电气车间拆装(包括接线)。

热控车间仅负责一次元件和仪表的校验。

5.3.4.4按钮、信号灯的划分原则是:

用于电气回路的由电气车间负责,用于热控回路的由热控车间负责。

5.3.4.5DCS热控电气分界点为热控机柜端子排,端子排下为电气负责。

5.3.4.6润滑油加热控制柜:

柜内温度显示表及所属信号电缆属热控管辖,其它部分属电气车间。

5.3.4.7盘车控制柜:

盘车控制PLC及所需热控信号、汽机侧油系统电磁阀归机务管辖,电磁阀线圈归热控管辖(如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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