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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切眼安全技术措施

201切眼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本切眼沿煤层底板掘进,掘进方位角为166º,工程量为148米。

一、规格要求:

本切眼为矩形断面,巷道成型规格7000×2700(mm)。

二、施工方式:

采用二次成巷,一次掘进机掘进宽度为4500mm,二次放炮扩帮宽度为2500mm,成型后规格为7000×2700(mm)。

第一次掘进时上帮挂网并用树脂锚杆支护,在扩帮时,在切眼中间沿工作面方向打一排点柱以加强支护。

三、支护要求:

1、切眼采用“金属网、锚索、锚杆、钢带联合支护”,钢带排距为1000mm±50mm。

2、中线误差不少于设计要求(2250mm),不大于设计的100mm。

3、巷道高度误差不少于设计要求(2700mm),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00mm。

4、顶全部铺金属网,金属网搭接不小于50mm,搭接处每200mm用绑丝扎紧,并不少于3圈。

5、锚索采用φ24mm长度为7200mm,顶锚杆采用φ22mm长度为2200mm,帮锚杆采用φ16mm长度为1600mm的树脂锚杆,锚索采用200mm×200mm×15mm铁托盘,顶锚杆采用100mm×100mm×10mm铁托盘。

6、第一次掘进时顶板采用三根锚索、两根锚杆金属网配联合支护,扩帮时,采用两根锚索、两根锚杆、金属网配3.4米钢带进行支护,金属网、钢带必须搭接,搭接处必须用锚索支护。

具体要求见《附图》

7、顶锚杆必须用机械力矩板手拧紧,确保托盘紧贴顶板,锚索必须用张拉千斤顶锁紧,确保托盘紧贴顶板,锁具不松动,上帮塑料托盘必须锁紧。

8、锚索使用三根锚固剂(型号MSCK2360),顶锚杆使用二根锚固剂,帮锚杆使用一根锚固剂,不得偷工减料,保证巷道的支护强度。

9、必须保证单体液压支柱(DZ30)初撑力不少于90KN,每班班组长必须检查点柱的支护情况,发现有失效的液压支柱及时更换,保证工作面安全。

四、扩帮时爆破管理

1、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严格执行爆破说明书《附图》。

3、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舜发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严禁不同型号的爆炸材料混用。

6、扩帮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

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迎头装药人员不宜过多,爆破工严禁随意乱放置爆炸材料或把爆炸材料放置身上。

11、封炮眼时先封少量炮泥(2cm)再封水炮泥(1个),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14、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双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母线长度不少于110m,接头数不超过1个且不得有明接头。

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连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弯巷不少于75m。

1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方可进入爆破点,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3、爆破工及其它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迎头,防止因有拒爆、残爆未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出现问题。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6、放炮站岗:

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在150201运输顺槽站岗距离直巷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弯巷不少于75m。

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27、在放炮前,必须通知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撤退躲避,确保放炮安全。

工作面装药时,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严禁做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眼号

炮眼

名称

m

m

线

m

装药量

角度

m

连线方式

装药

Kg

水平

垂直

1-6

掏槽眼

1.7

1.2

0.5

6

3

18

3.6

75

75

0

0

0

1

0.5

线

7-14

辅助眼

1.6

0.5

0.5

8

3

24

4.8

900

90

0

0

0

1

0.5

15-32

周边眼

1.6

0.4

0.5

18

1

18

3.6

3

3

1

0.5

33-40

底眼

1.6

0.5

0.5

8

3

24

4.8

90

90

3

1

0.5

合计

40

16.8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由区(队)长负责组织学习本措施。

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

2、施工前,技术科必须提前给出开门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工前,必须对开门口左右各10m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加固,并将各种管路、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4、开工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准备各种支护材料。

5、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填装的规定,严禁放明炮、糊炮。

断面不够的地方采用风镐进行剔帮。

7、放炮时应在附近各个巷道上下出口设置警戒,严禁行人通过。

8、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开门处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当煤层因断层等地质构造影响出现煤体酥软破碎及其它变化时,或由岩石进入煤体、由煤体进入岩石时,或出现半煤岩掘进围岩体破碎时,必须加密锚网索间排距为800mm×800mm,并全铺网,防止出现冒顶及片帮。

9、必须沿煤层底板施工,严禁随意留设底煤,当煤层因断层等地质构造影响出现煤层底板起伏时,必须在掘进时及时变化坡度,防止因坡度变化不及时造成巷道出现失误。

出现因变化坡度顶煤变薄而无法留住顶煤,造成冒顶或出现成型差时必须加密锚杆间排距为800mm×800mm。

10、若出现冒顶时,必须及时降低循环进尺,并加密锚杆间排距。

严格加强顶板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11、掘进工作面所有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畅通无阻,对锚杆缺帽、锚索锁具活动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即时处理方可工作。

1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六、电煤钻(手持式风动钻机)操作:

(1)检查煤电钻的完好情况,保证其不缺件、附件齐全无松动、电缆无破皮失爆、外壳无破损现象,综合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开关灵敏转动方向及声音正常、选好钻头及钻杆,并互相扣紧牢固。

(2)在迎头移动煤电钻时,要一手提电缆,一手提电钻手把,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脚下踩稳(巷内刨出平台)防止踩空失脚。

打眼后要拔出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钻撤至无淋水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并把电缆盘挂好,钻杆放稳。

(3)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系好纽扣。

(4)严禁戴手套钻眼。

(5)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6)开眼时,钻头要轻触煤壁,然后启动电钻,电钻转动后要注意观察钻杆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钻进期间不准摆动钻杆,防止拆断伤人。

凡与钻眼无关人员一律躲开不要影响钻眼。

七、其它

通风、供电、防尘、探水等与《150202运输顺槽掘进规程》相一致。

 

正邦煤业有限公司

202切眼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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