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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办公室

第一篇医院工作制度

第一节行政工勤工作制度

一、医院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支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3、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患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的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7、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8、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二、党建工作制度

1、坚持传统的党员教育形式,落实五本一册(即支委会、支委生活会、小组生活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记录本,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点名册),分别由组织委员和小组长专门保管。

2、支委会每月2至5日召开,主要研究党务工作,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组织。

3、支委生活会、小组生活会、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季末25至30日进行,分别由书记或副书记,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组织。

4、党课:

每月一次,每月10日前进行,以党的基本知识,党内法规教育、党章时事为内容,准备好授课教材。

由书记、组织、宣传委员负责组织进行。

5、建立党员(包括非党科室正副职)目标管理及责任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责任区活动情况,认真记载每个同志的主要成绩和失误,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6、党支部监督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检查院长、科主任决策落实情况。

7、建立党员(包括党科室正副职)目标责任管理制,填写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检查,年终反馈。

8、加强党员活动,平时由党小组自行安排。

党支部每半年统一组织党员义务活动一次。

9、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月向党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党小组长汇总向党支部汇报。

10、评议党员、评议领导班子,评选优秀党员按市安排时间每年进行一次。

三、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制度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医院办公室主任参加。

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可邀请其他院级领导与会。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

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需填写议题单,提交给主管院长,由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2、院周会制度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

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下午进行。

院周会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门诊例会制度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门诊部主任主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

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的工作。

4、医院工作信息发布会

医院领导每季度向全院职工或科室负责人发布一次院内信息,主要介绍医疗教学、物资供应、财政收支、基本建设、技术培训、思想工作、党团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信息发布会由院办、党办准备。

5、患者家属座谈会制度

(一)家属座谈会每周召开一次,要求病情允许的、能活动的患者及陪床者参加。

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会议。

内容:

(1)患者及陪护对医院管理、医疗、护理的要求和意见,以便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生护士素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护质量。

(2)征求患者及陪护对饮食的要求和意见。

(3)向患者及陪护宣传住院规则及须知,陪探制度、卫生常识、有关疾病知识,住院期间注意的事项等。

(二)患者及陪护反映的意见、要求,尽可能答复、解决或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三)要有会议记录、有主持人、日期、会议内容、处理措施、结果。

6、职代会制度

每年举行一次,由工会筹备,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下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

四、行政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每周一次。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业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五、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设置呼叫转移,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长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领导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六、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七、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救治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丢失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八、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

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办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保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九、人才招聘制度

1、每年人事科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制定用人计划,招聘不同岗位工作人员。

2、对医院内部临时工作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后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签署意见,进入候选名单。

经笔试、面试层层考核,择优录取,并将录取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签署招聘协议,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3、对于新招聘院外初级职称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笔试、面试层层考核,择优录取,将录取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签署招聘协议,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4、对于新招聘院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由所在科室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签署意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后,直接签署协议,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5、其他后勤工作岗位人员,参照以上临床人员招聘程序。

十、离退休制度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办公室负责掌握,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到年龄随时按月办理离退休手续。

2、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工作确实需要的,可以延长到60周岁办理离退休手续。

其他人员的延长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向老干部科介绍其关系。

十一、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1、返聘人员职责与要求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3)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2、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返聘期间待遇根据个人职称和对医院贡献而定。

(2)返聘期间不担任科室职务的,予以取消其职务津贴。

3、返聘与解聘手续

(1)返聘首先科室需要,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签署意见,分管职能科室审核后报分管院长,由院委会研究决定批准后聘任,签定合同人事科备案。

(2)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十二、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

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

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七、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由司机班调度派车,凭通知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节假日、中午和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需出车时,按轮流值班表,可由总值班人员根据情况派车,保证会诊及接送病人的医疗用车。

2、值班司机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有事离开时应向有关人员说明去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出车。

3、救护车辆专供抢救运送病人使用,不得调做他用,特殊情况需用时,必须经院长批准。

各科室因临床需要需用车辆时应于急诊科沟通联系,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急救车辆,开具收费单,到收费窗口结算,凭收费票据出车。

并且由急诊科负责救护车上一切医用抢救药品、设备等处于备用状态。

4、对于因公外出人员,原则上3人以上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司机班统一派车,3人以下凭交通往返票据到财务科报销。

5、车辆平时放在指定位置,保持车辆清洁,处于良好状态。

6、所有车辆外出,均应建立车辆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用车时间、里程登记清楚备查。

7、所有车辆用油、车用耗材计划预算,由司机班管理统一,做好车辆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做到定点用油,定点维修,定点结算,保证行车安全。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节约开支。

十八、考勤制度

1、休班:

干部职工原则上休星期日,不得连休,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掌握。

院、科领导及职能科室无特殊情况均休星期日,医务科、门诊部、财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星期日均应留有值班人员,各科室将值班表交办公室备案。

2、考勤办法:

各科主任、护士长对所属人员上班后先考勤,职能科室、门诊科室上午8点,下午(夏季2点半,冬季2点)到考勤点录入考勤信息。

考勤情况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必须在次月22日前交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后交财务科计算发放工资、奖金,逾期不报的科室工资转下月发放。

3、请销假:

病事假均执行请假条制度,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逐级报批,即:

院长向卫计局请假;副院长向院长请假;科主任向主管院长请假;护士长向总护理部主任请假;一般人员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

批准权限为科主任、护士长三天以内;主管院长七天以内;七天以上由院长批准。

事假由本人写好请假条,病假由省级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逐级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

凡请假者必须在考勤前办好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上班期间各科室主任因公离院必须向主管院长报告,护士长向护理部报告,并做好登记,私事下班后办理。

医生出诊经科主任同意后,科主任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到医务科登记,否则视为脱岗。

4、检查与惩罚:

旷工者一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日者,除罚款外,免当月奖金,累计旷工七日者,按自动离岗处理,上报卫计局。

迟到、早退每人次罚款5元,脱岗每次罚款20元。

院领导及有关人员每周检查出勤情况,查出问题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因迟到、早退、脱岗造成事故者,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关于各种假日期间的规定

1、各种假日的时间安排

产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享受5个月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享受4个月产假。

产假期间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暂且停发,自上班满3个月后予以补发。

丧假:

直系亲属5天,祖父母3天。

婚假:

7天

2、各种假日期间的生活待遇:

(1)工伤假期间工资及一切待遇照发。

(2)婚假、丧假、产假在规定期限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期限不发工资。

(3)临时工病、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4)事假:

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七天者,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予以停发,由个人补齐。

(5)病假:

需持石家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发现行工资的30%作为生活费;超过3个月,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6)对超过假期规定期限,仍不能上岗者,除停止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医院将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

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工、同工同酬人员。

二十、干部考核制度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和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的责任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4、每年年终进行中层干部考核。

二十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若干规定

1、为了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和廉政建设,规范医、护、技执业行为,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利,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2、本院干部职工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

3、本院干部职工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暂停3-6个月的执业活动,罚款30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上报卫计局,吊销医(护)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职人员擅自开办诊所或与他人合办诊所的;

(二)在其他医疗机构兼职或向其介绍患者收取好处费的;

(三)未经同意私自做院外手术的;

(四)出具计划生育假证明,做计划生育假手术的;

(五)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出具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4、违反本院廉政建设制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非法财务、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通报批评,调出原科室、脱岗培训3-6个月,其间停发工资等所有福利待遇、停止执业活动3-6个月,处非法所得10倍罚款。

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收取患者红包和物品及好处费的;

(二)借患者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开搭车药或做搭车检查的。

(三)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或所谓“劳务费”“手续费”据为己有的。

5、违反本院规章制度,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扣全年奖金,给予2年降低一个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处罚。

(一)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接受患者宴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因旷工、迟到、早退、脱岗造成医疗纠纷的。

6、违反本院规章制度,为个人或科室谋取不正当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非法所得10倍罚款,撤销科室主任及相关副主任、护士长职务,扣发科室半年奖金。

(一)集体私收费的;

(二)科室和个人向患者及家属兜售药品或其他物品的。

7、违反本院组织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100元,写出深刻检查。

如第二次发生罚款加倍,给予通报批评,本人调出原科室。

(一)与患者发生争吵的;

(二)工作期间饮酒的;

(三)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或打麻将聚众赌博的;

(四)上班时间做私活的;

(五)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

(六)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不配戴上岗证的;

(七)在病区和走廊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的。

8、违反本规定第三、四、五条的科室除处分当事人罚款外,扣主管院长、主任或护士长当月津贴。

9、违反本规定第四、五、六、七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取消优秀个人指标,并列为全院行风建设重点科室。

10、我院实行行风建设举报有奖制度,对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的人,给予保密、鼓励和奖励。

案件查实的,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

11、对违反规定需要罚款或退款者由办公室通知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不得半途而废。

否则扣财务科长的工资。

二十三、办公室工作制度

1、负责综合工作,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工作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向院长汇报,并提供改进工作的参考意见。

负责起草、印发情况反映或工作简报等事宜。

2、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对于院长或由行政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分别情况传达督办,做到上传下达和下传上达,沟通行政科室之间某些工作方面的联系并做好协调。

3、负责文秘工作,建立正规的文秘制度,做好上级相关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

文件的转递传阅要及时,拟办意见要恰当,领导阅批后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和催办,处理要有结果,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还应向来文领导机关报告。

4、负责草拟、审核、印发医院行政性文件,对于业务科室以医院名义草拟的行文,要加以审核,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后才能打出。

5、负责做好印签的保管、使用。

签发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出差证事宜。

6、处理来信来访。

负责对外来办事人员的接洽,安排参观访问,接待外宾的来访。

7、协助院长具体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8、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总结与借鉴工作,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9、负责管理会议室,监督会议室卫生,会议室音响设备由信息科负责管理、维护,会场布置、安排由牵头科室负责。

二十四、人事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医院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

同时根据我院人事管理的实际,拟定相应的人事工作条规和办法。

2、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拟定和实施各类人员培养计划。

3、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4、做好国家及省突贡专家、享受政府特贴、先进工作者的选拔工作。

5、负责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6、负责人事调配工作。

7、办理合同制工人、同工同酬人员的招聘、面试、录用、合同管理工作。

8、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困难补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工作。

对临时用工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

9、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10、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

12、负责组织对每年进院的新职工的岗前教育工作。

13、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九、精神文明建设措施

1、对科室进行不定期抽查,包括医务人员精神面貌、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技术操作等方面,一项不合格扣科室及个人积分,与奖金挂钩,建立奖罚文明制度。

2、选出科室典型事迹,优秀科室,优秀个人,写成书面材料,做为年终评优秀条件及晋升条件。

3、建立患者意见箱,根据意见涉及方面,酌情扣除科室积分,并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或改不完善,扣科室或个人奖金。

4、如发现违法违纪案件(包括吃请受礼,吵架、与患者家属发生口角),按行风规定进行处理。

5、定期进行医德考核,并与评优晋职及奖金挂钩。

开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成绩优秀给予奖励。

6、定期组织义诊活动,开展爱心送医送药服务。

7、认真学习各时期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写出思想汇报。

五十、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有何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患者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6、公开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7、公开张贴致患者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第二篇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第一节党建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和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计划、决议,并组织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的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党的生活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督促党小组生活,做好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办理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党内统计、接转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等日常工作。

三、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四、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内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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