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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

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

项目名称:

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

设计号:

09050

委托单位:

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

承编单位: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

  甲  级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

  081124

院    长:

樊  晟       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规划师

总工程师:

毛  刚       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规划师

院规划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作室主任:

韩  华(副总师、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规划师)

责任总工:

韩  华

项目负责人:

伍小素(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

李  毅(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田  文(主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邓艳春(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黄  雯(工  程  师)

刘剑平(工  程  师)

王  涛(工  程  师)

张涌波(工  程  师)

协编单位:

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

前     言

受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的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工作组于2009年5月进驻现场开始开展工作,在苍溪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的直接参与配合及县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部门调研、和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等工作过程,提出了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大纲方案,并于2009年8月13日向苍溪县四大班子和相关部门汇报并通过大纲审查。

随后工作组根据大纲审查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深化、完善,现已形成正式规划方案,内容如下:

一、文字部分

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附件一:

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

附件二:

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

二、图纸部分

1、区位关系图

2、高程分析图     

3、坡度分析图

4、坡向分析图

5、综合现状分析图

6、用地布局规划图

7、绿地系统规划图

8、风貌景观规划图

9、片区间交通联系分析图

10、道路交通规划图

11、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

12、排水工程规划图

13、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14、环境保护及防灾规划图

15、远景轮廓规划图

16、近期建设规划图

17、近期住房建设布局图

18、空间管制规划图

19、城乡统筹规划图

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2

第四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2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增长边界    2

第二节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    2

第三节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3

第五章  城市绿地与景观规划    5

第一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

第二节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6

第六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7

第一节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7

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7

第七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9

第一节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9

第二节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9

第三节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10

第四节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10

第五节  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11

第六节  城市管线综合规划    11

第七节  城市环卫工程规划    11

第八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11

第九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十章  旧城更新规划    12

第十一章  城市空间管制规划    13

第十二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14

第十三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四章  实施规划建议    15

第十五章  附  则    16

附表一: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09年)    16

附表二:

近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15年)    17

附表三:

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17

附表四:

城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2009~2015年)    18

附表五:

规划区范围统计表    18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苍溪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山区,广元市东南部。

近年来,在2003年版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苍溪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

目前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随着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启动建设,以及苍溪城市自身的变化和发展需求,原“03规划”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引导、促进苍溪县城市发展建设,促进苍溪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对苍溪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30年。

近期:

2009至2015年;中期:

2015至2020年;远期:

2021至2030年;远景:

2030年以后到本世纪中叶。

第3条  本规划由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组成。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苍溪县辖行政区划范围,辖39个乡(镇),幅员面积2330平方公里。

2008年县域总人口78.7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3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37%,人口密度338人/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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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即:

东至文焕的阎家坝、罗家沟、金垭子;北至回水社区;西至杨家坝、庙垭社区和群辉社区;南至胡家梁(与阆中接壤处),范围约60平方公里。

第4条  苍溪城市规划区范围为:

北至陵江镇边界、白鹤乡五显村、浙水乡玄都村;东至白鹤乡东风村、云峰镇民合村;西至亭子乡五福村、白桥镇上马村、东青镇寨山村;南至与阆中交界处。

包括陵江镇全域及云峰镇、东青镇、白桥镇、亭子乡、浙水乡、白鹤乡等七个镇乡的47个村,规划区面积约270平方公里。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城市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和城市规划管理,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5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是对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的法律文件,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同时作用,具有法律效力。

第6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粗体字下画线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7条  本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由苍溪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是苍溪县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8条  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苍溪县域城镇等级结构为四级。

一级中心城镇:

即苍溪县城陵江镇。

二级副中心镇:

即县域副中心歧坪镇。

三级重点城镇:

为片区级中心镇。

包括元坝镇、白桥镇、五龙镇、东溪镇、龙站镇共5个镇。

四级一般城镇:

除以上城镇以外的其它城镇。

共13镇2乡。

第9条  城镇规模结构

城镇规模划分为四级:

≥20万人;1-5万人;0.5—1万人;<0.5万人。

一级中心城镇:

县城陵江镇≥20万人。

二级副中心镇:

县域副中心歧坪镇1-5万人。

三级重点城镇:

元坝镇1-5万人;其他镇0.5—1万人。

四级一般城镇:

0.2—1万人。

第10条  城镇职能结构

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工贸型、农贸型和旅游型4种职能。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11条  城市性质:

广元市副中心城市,四川省重要的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以红色旅游及梨乡文化为特色的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第12条  城市人口规模:

2015年为15万人,2020年为20万人,2030年为30万人。

远景城市人口按35~40万人控制。

第13条  城市用地规模:

2015年,城市用地约15.1平方公里;2020年,城市用地约20平方公里;2030年,城市用地31.4平方公里。

第四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增长边界

第14条  城市发展方向选择:

按照“拓展东西,提升南北”的发展思路,规划提出城市发展方向为“北延、东拓、西跨、南跃”即:

?

    北延——在肖家坝、北门沟已建设完成后,城市继续向北发展,延伸至回水镇区。

?

    东拓——依托212国道及正启动修建的嘉陵江二桥向东发展文焕片区。

?

    西跨——依托在城市西侧规划建设的南广高速公路、南渝铁路及庙垭火车站,城市向西跨越“两路一江”向杨家坝及庙垭区域发展。

?

    南跃——城市向南不仅要发展江南新区,而且要跃过江南新区继续向南发展至古梁村、胡家梁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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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第15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东至文焕的阎家坝、罗家沟、金垭子;北至回水社区;西至杨家坝、庙垭和群辉社区;南至胡家梁,范围约60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16条  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布局结构为:

“一城三片九组团”,即将苍溪城市按区位划分为江北、江南、百利工业区三个片区,按用地分布状况划分为九个相对独立的组团。

城市空间形态为;以嘉陵江为主轴,呈“沿江带状”组团式组合型城市格局。

第17条  城市功能分区

将城市划分为江北片区、江南片区、百利工业区三个功能片区,共包含老城、肖家坝、武当、回水、文焕、杜里坝、杨家坝、庙垭、花家坝9个功能组团。

(一)江北片区(五个组团):

以旧城区为主,城市主中心区。

以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综合发展区。

该片区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15万人。

江北片区各组团功能定位为:

1、老城组团:

以行政、商业服务、居住为主的综合性功能组团;

2、肖家坝组团:

以教育科技、水电能源配套、居住为主的科技园区。

3、武当组团:

以食品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小区。

4、回水组团:

以梨博园为核心的旅游生态景区。

5、文焕组团:

以布置无污染或轻污染工业及配套居住为主的工业组团。

(二)江南片区(四个组团):

以江南新区为主,是城市副中心区。

以对外交通、仓储物流、信息科研、居住为主的综合性新区,该区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人。

江南片区包括杜里坝、杨家坝、庙垭、花家坝4个组团,各组团功能定位为:

1、杜里坝组团:

及江南新区,为城市副中心,以对外交通、文化体育、居住为主的综合性组团。

2、杨家坝组团:

以科研、居住为主的生活性功能组团。

3、庙垭组团:

以火车站、仓储、物流、市场为主的功能组团。

4、花家坝组团:

以旅游配套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组团。

(三)百利工业区(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百利工业区位于城市南部,为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包含古梁村、石家坝村、百利坝、胡家梁等区域。

该工业园区用地分为两片:

嘉陵江以北为古梁村片,嘉陵江以南为胡家梁片,园区建设分为一期(古梁村片)和二期(胡家梁片)两个发展时段,发展规模10平方公里。

第三节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18条  工业用地布局

城市工业用地分为武当、文焕、百利坝三个工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总计694.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15%,人均23.16平方米。

(1)武当工业集中区:

位于老城区东侧。

在现状已完成一期用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用地规模,完成二期建设。

工业门类以食品饮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一、二类工业为主。

(2)文焕工业组团:

位于城东文焕桥东侧的八字墙沟。

依托212国道,在文焕片区南部集中布置工业用地,以布置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一、二类工业为主。

(3)百利工业区:

为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位于城市南部相对独立的区域,处于城市下风下水方向,为城市二、三类工业规划用地。

园区用地分为一期(古梁村)和二期(胡家梁),一期用地以天然气配套设施加工为主,二期用地为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生产区。

一、二期用地共计10平方公里。

第19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现状粮食仓库;城市新增仓储用地结合火车站、码头、主要交通线出入口及工业用地布置。

规划布置庙垭、江南、张家坝三处集中仓储物流区;其他日用百货等生活性仓储结合商业金融用地在各组团灵活布置;百利工业区仓储依据内部功能要求布置;新增危险品仓库须远离城市建设区域择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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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1)规划在庙垭火车站布置货运周转仓库区,主要由仓储、集装、运输、批发市场等设施组成。

(2)规划在江南新区组团西侧靠近高速路出口方向、江南大道西段布置为物流集散中心配套的仓储用地,主要由仓储、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等组成。

(3)依托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码头建设,规划在江南新区组团南部张家坝布置为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配套的仓储用地。

(4)近期在文焕片区西侧靠近212过境路布置一处应急物质仓库。

规划仓储用地128.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4.08%,人均4.28平方米。

第20条  居住用地布局

城市居住用地按片区以组团形式布置,分为城北旧城居住片区、江南新区居住片区、杨家坝居住片区、文焕居住组团和花家坝居住组团。

规划居住用地753.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03%,人均25.12平方米。

(1)旧城居住片区:

包括老城与肖家坝两个居住组团。

居住用地规模215公顷,居住人口约8.5万人。

(2)江南居住片区:

城市未来主要的生活居住区,同时也是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配套的居住区,用地规模130公顷,居住人口约6万人。

(3)杨家坝居住片区:

包括杨家坝、庙垭两个组团,用地规模117公顷,居住人口约5.5万人。

(4)文焕居住组团:

为工业区配套和安置拆迁农户(包括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征地农户的拆迁安置)为主的居住用地,用地规模166公顷,居住人口约6.5万人。

(5)花家坝居住组团:

为依托旅游景区的生态居住组团,用地规模94公顷,居住人口约3.5万人。

第21条  居住区配套建设

居住区配套必须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规划中学8所,其中新增3所,即江南、文焕、杨家坝组团各规划一所。

规划小学13所,其中新增7所,分别为江南3所,文焕1所,杨家坝2所,花家坝1所。

居住区公园绿地主要布置在居住区中心,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道接口不宜太多。

在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相关规范配建停车场与停车位,每个停车位用地按25--30平方米计。

第22条  城市人口住房需求总量:

到2030年,苍溪城市人口住房需求为78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需建设住房约40万平方米。

第23条  建设标准

廉租房:

面向低收入和特困的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市的暂住人口,主要为解决暂时住房困难。

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

面向中低收入的小部分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镇的农业人口的低端。

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大于70平方米。

普通商品住房:

面向中低收入的大部分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市的农业人口高端,住房需求量较大。

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大于90平方米。

中高档商品住房:

面向高收入的小部分城市居民,住房需求量较小,套型建筑面积按市场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第24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研等用地。

根据各类公共设施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尊重传统和习惯行为,充分发挥级差地租效益,采取城市——居住区——小区分级成套合理布局各类设施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分级构成相适应,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06.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2.97%,人均13.56平方米。

第25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老城区城市行政中心格局;规划在江南新区组团安排部分行政用地,解决城市新增行政办公用地的需求及安排灾后重建行政办公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居委会等基础行政办公用地随居住区的建设而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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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4.89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1.34%,人均1.50平方米。

第26条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保留旧城区商业金融用地,老城区仍为城市商贸中心区。

规划江南新区为城市商贸金融副中心。

在江南新区组团西端物流集散中心布置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商业设施用地;在组团中部布置高档商业、金融、会展中心、宾馆接待等用地;在杜里坝沿江布置餐饮、会所、饭店宾馆等用地。

各片区及组团商业金融用地结合各自建设用地和道路格局相应地集中布置。

其中花家坝商业服务用地主要布置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宾馆、饭店及游乐场所。

规划保留武当市场、梨乡市场、晟北市场和文化馆服装市场,迁址关闭金穗临时市场和八角井水果市场。

新建城市农贸市场随居住小区的建设而设置。

农贸市场的建设原则上不宜以街代市,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配置,其营业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231.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7.39%,人均7.73平方米。

第27条  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保留旧城区现状文化娱乐设施,在肖家坝建文化艺术中心。

规划江南新区为城市文化中心。

在新区东西向主干道北侧布置展览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文化娱乐设施。

市级文化中心主要集中在江南新区;片区级文化设施及文化广场结合片区中心布置;居住区级与居住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随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的建设而设置。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55.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76%,人均1.84平方米。

第28条  体育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体育设施,积极改造现有体育场馆;在江南片区中部设置城市体育运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布置标准体育场和各类运动训练场馆,以及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各片区组团及居住区、居住小区应结合公共绿地、文化广场等公共空间,配以相应的体育用地或体育设施;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倡导市民健身利用学校体育场地。

规划体育用地11.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38%,人均0.4平方米。

第29条  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现状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在江南新区组团布置灾后重建项目县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并规划布置县疾控中心和江南区级医院;按分级配套的原则和合理的服务半径新建城市级和各片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配套相应的社区医疗服务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0.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65%,人均0.68平方米。

第30条  教育科研用地

保留现状师范学校并在原置适当扩建;在江南新区蚕丝观东侧重建苍溪职中;对县城原有其他中小学按国家标准进行改扩建;新区开发建设中,原则上按《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两个居住小区建一所中学,一个小区建一所小学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规划在杨家坝组团东南端布置以天然气利用研发为主的科研、信息中心。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42.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34%,人均1.40平方米。

第31条  城区现状特殊用地0.17公顷,规划保留并适当扩大城区特殊用地,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28公顷。

第32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老城区在更新改造时应注重地下空间的利用,发展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仓储和地下商业等;新区建设必须配套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全面实现市政设施地下化、综合化;新建筑密集区地下空间容量达到地面建筑总量的10-15%左右;在各片区设置两处以上的集中地下空间,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第五章  城市绿地与景观规划

第一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33条  绿地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区、四园”“绿楔、绿环、绿网”的城市绿地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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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带”:

沿嘉陵江环绕城市的滨水绿化风景带。

(2)“两区”:

梨博园风景区和武当山-红军渡风景区。

(3)“四园”:

龚家山公园、少屏体育文化公园、杜里坝湿地公园、老瓦山森林公园。

(4)“绿楔”:

通过山体、河道形成的、楔入城市内部的,分隔不同组团的城市楔入绿地。

包括武当山、白鹤山、龚家山、老瓦山、少屏山、马鞍山、姜家山、寨子山等山体楔入绿地。

(5)“绿环”:

整个城市被外围山体绿化环抱。

(6)“绿网”:

由干道景观绿带、生活休闲绿带、防护绿带等共同构成的绿色网络。

第34条  旅游风景区

(1)武当山——红军渡风景区:

以道教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民俗为特色。

(2)梨博园风景区:

依托嘉陵江蓄水所形成的开阔水面,形成的以梨文化展示、梨乡民俗与农耕体验、梨休闲养生文化、水上休闲为特色的风景区。

第35条  城市公园

1、龚家山公园:

以攀登、观景、休闲为重点的城市公园。

2、杜里坝湿地公园:

以湿地水景为特色,以滨江休闲为重点的主题公园。

3、少屏体育文化公园:

江南新城的中心绿地,以体育运动、文化、休闲为主题的城市公园。

4、老瓦山森林公园:

以游憩、疗养、避暑、文化娱乐为主的城市公园。

第36条  滨水绿地

规划沿嘉陵江两岸结合防洪堤布置宽度不等的绿带;回水河、北门沟沿岸亦应布置一定宽度的绿带;绿带间适当布置一些游憩设施。

第37条  街头绿地

根据苍溪城市多组团的布局特点,除城市中心区、水岸等地段布置广场绿地、滨江绿地外,规划在各片区组团灵活布置大大小小的广场绿地及街头绿地。

第38条  防护绿地

1、规划在过境的铁路、公路两侧设隔离绿带。

隔离绿地的宽度,铁路中轴线两侧均不得低于50米,高速公路两侧路肩以外均不得低于50米,城市快速路两侧各控制20米绿化带。

2、高压输电线过境,设“高压走廊”,宽度按最高标塔高的两倍控制.

3、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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