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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销售联盟合作协议内容

商城销售联盟合作协议内容

1、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1“商城”由公司注册并运营、域名为的网站。

∙1.2“商城商品”指商城网上所有陈列并供出售的商品和服务。

∙1.3“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其他实体/个人。

∙1.4“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同意在其拥有和/或经营的网站上设置至商城的链接,以促进对商城的访问量以及商场商品的销售;商城同意联盟会员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就商城商品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销售提成。

∙1.5“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所拥有和/或经营的任何并与商城建立联盟合作关系的网站。

∙1.6“联盟广告代理商”是联盟会员的一部分,允许将商城的推广下放给他们合作的会员网站。

∙1.7“佣金销售提成”指联盟会员在联盟合作项下就商城商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和支付的佣金费用提成。

∙1.8“客户”指购买商城商品和/或接受商城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1.9“企业客户”指以集团购物方式在商城购买相关商品货或服务的客户,且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客户,在商城“用户级别”中显示为“企业客户”的客户。

∙1.10“校园客户”是指全国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学校教职工在网上商城注册

∙的用户,在商城“用户级别”中显示为“校园用户”的客户指通过高校代理购物方式在商城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客户。

2、销售联盟

∙2.1商城与联盟会员同意依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建立销售联盟合作,目的是推广商城的商品或服务并藉以扩大商城的市场影响力。

∙2.2联盟会员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件和方式通过销售联盟合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3、申请

∙3.1联盟会员应向商城提交参加联盟合作的申请,并按照商城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

商城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含有以下下列内容的网站不能作为合作推广对象: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域名与商城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侵犯任何第三方(含商城)知识产权、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3.2联盟会员必须按照商城的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地填写注册信息,如有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商城有权酌情扣除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直至取消其联盟会员的资格。

商城尚并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赔偿任何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3商城企业客户和校园客户不得申请成为联盟会员。

违反本规定,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取得联盟会员资格的,商城有权取消其联盟会员资格,不予支付相应的佣金的销售提成并有权要求其退还商城已支付的佣金销售提成。

4、商城的权利和义务

∙4.1商城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联盟会员应配合商城的检查和监督。

∙4.2商城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商城的链接。

∙4.3商城负责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商城商品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并将该等销售数据定期或不时地提供给联盟会员。

联盟会员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的使用限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4.4商城将独自处理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订购商城商品的订单,负责商城商品的销售、配送、货款回收及售后服务。

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商城的正常经营行为。

∙4.5商城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商城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就上述收益向商城提出任何主张。

∙4.6通过联盟合作购买商城商品的顾客即为商城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为商城所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商城披露客户信息。

5.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5.1联盟会员应按照商城的要求提供实施联盟合作的计划,供商城审查。

经商城认可后,方可实施。

∙5.2联盟会员应按照商城要求或以经商城认可的方式在联盟网站上设置至商城的链接。

该等链接应置放于经双方确认的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须随时更新。

联盟会员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商城的要求,未经商城许可,不得随意修改、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

∙5.3商城授权联盟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商城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所含知识产权)。

联盟会员确认上述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属于商城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可能对商城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跟商城合作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

∙5.4联盟会员应确保将商城通过联盟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与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与商城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明确区分,不致造成混淆并误导消费者。

∙5.5联盟会员应向商城提交联盟网站书面申请,以便审核该网站是否适宜进行合作。

联盟会员必须按照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的相关信息。

如因联盟会员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联盟会员违反上述就联盟网站内容的保证而造成任何损失,联盟会员应予以全额赔偿。

∙5.6联盟会员声明与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商城所不时要求的作为商城联盟会员的资格。

联盟会员应按照商城的要求,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相关证照及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ICP经营许可证等)。

∙5.7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就联盟会员与商城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

如果联盟会员违反此项规定,商城有权正式通知联盟会员,要求联盟会员在商城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否则,商城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销售提成,若因此给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商城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承担赔偿责任。

∙5.8联盟会员不可在XX、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城”“”“网”“优惠券”“360buy”等关键词来推广。

不得做这些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360buy”“jingdong”“jdsc”“jingdongshangcheng”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商城网站内容等各种仿钓鱼网站,来推广商城的商品和服务。

同时禁止联盟网站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团购,代购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商城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销售提成。

,及承担10万元违约金。

∙5.9无论何种原因,联盟会员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商城造成损失、损害的,联盟会员应向商城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

∙5.10商城联盟广告代理商旗下推广商城产品和服务的会员网站,同样适用于以上联盟会员的申请资格和联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联盟广告代理商旗下会员网站违反上述规定推广,联盟广告代理商有义务配合商城的监管和纠正,必要时停止和此网站的合作,否则,商城有权立即终止联盟广告代理商参与合作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若因此给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商城有权要求联盟广告代理商承担赔偿责任。

6.联盟合作网站佣金销售提成、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

∙6.1佣金销售提成的计算

∙6.1.1商城同意按照因联盟合作而产生的销售有效交易商城商品的销售金额向联盟会员支付计算佣金销售提成。

∙6.1.2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联盟会员销售提成的依据。

“有效购买行为”“有效交易”须同时满足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要求的行为:

∙(1a)客户通过联盟网站上设立的至商城的链接访问商城;

∙(2b)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商城商品;

∙(3c)商品买卖关系完成,商城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4d)同时关于返点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使用优惠券的订单,优惠券部分不参加返点;

∙退货的订单不参加返点;

∙企业用户不参加返点(企业用户,依据甲方审核机制确定:

必须是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

∙高校代理订单不参加返点(高校代理订单包括“高校代理-代理垫付”以及“高校代理-自己支付”两种类型的订单,是对于校园用户开设的特色服务。

∙系统自动拆分订单导致订单返点发生变化,不受理此类投诉,请以拆分后的订单返点为准。

∙运费不计算在有效订单金额之内;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订单不返点;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产生的符合有效订单条件的订单不参加返点,甲方亦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协议终止/解除前发生的有效订单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返点费用。

∙6.1.3佣金销售提成的金额按照商城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交易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即商品总金额扣除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优惠金额、运费金额)计算。

∙6.1.4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将按下列方式计算:

∙就联盟合作伙伴会员通过销售联盟合作为商城带来的净销售额,联盟合作伙伴会员可享受的佣金销售提成比例如下:

产品类目

返点

图书

8%

家用电器、汽车用品

2%

手机数码

1%

电脑、软件、办公

1%

家具、厨具、家庭

3%

服饰鞋帽

3%

个护化妆

3%

钟表首饰、礼品箱包

3%

运动健康

3%

母婴、玩具、乐器

3%

食品饮料、保健品

3%

∙注:

商品分类与商城首页的商品分类表保持一致;

∙如果佣金结算规则发生变化,请以联盟公告中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网站主存在任何问题,请与cps@联系;

∙6.1.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商城将不予计算并支付佣金销售提成:

(1)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通过联盟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商城15天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

(2)RD15天有效期内客户购买行为发生前最后一次点击进入商城为其它联盟用户广告链接。

∙(3)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商城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4)联盟会员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顾客客户对商城与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混淆的(例如,联盟会员试图影响商城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6.2佣金销售提成的支付

∙6.2.1商城于每月25-31日为联盟会员申请结算日,结算上个自然月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

申请时可以选择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联盟会按照国家规定代购劳务税后发放佣金。

申请之后通过商城审核,并且商城收到联盟会员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不能提供发票的会员请忽略此步骤),15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联盟会员支付款项。

∙6.2.2如若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不足100元,商城将于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累积至100元以上时支付。

若联盟会员在每个月的25-31日之间没有申请结算,只能累积至下个月的结算日一起申请结算,非结算日不能申请结算。

∙6.3联盟会员应确保在没有得到商城书面或邮件允许的前提下,其网站上不得发布或发放商城任何形式的优惠券或礼品卡信息,联盟会员有义务对此类信息进行阻止并向商城举报,商城可根据后果严重性决定是否扣除或减少联盟会员当月佣金销售提成费用。

7.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7.1本协议自联盟会员接受之时起生效。

∙7.2商城可以不时地合理变更联盟合作的方式及条款。

该等修改自商城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

如联盟会员不能接受上述修改,联盟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商城后)终止本协议。

联盟会员对本协议的继续执行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7.3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7.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佣金销售提成进行清算。

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销售提成。

商城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佣金销售提成数据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联盟会员必须在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与商城进行未付的佣金销售提成的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则视为联盟会员放弃未清算佣金销售提成的债权,商城不再承担任何清算与支付责任。

8.保密责任

∙8.1联盟会员应对其自商城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商城和商城产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除非经商城书面同意,联盟会员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9.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

但是,无论如何,商城在本协议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商城应付和已付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

∙9.2联盟会员违反保密协议的,应向商城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商城实际损失的,联盟会员应予以赔偿。

10.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10.2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商城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

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

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

(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4、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

如果没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二、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

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

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

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

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

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

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

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

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

确认。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

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

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

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

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

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

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

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

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

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

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

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

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

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

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

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

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

险。

二、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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