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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中共长沙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

中共长沙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

(2009年11月17日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图为新农村示范村宁乡县关山村面貌一新石祯专摄

《中共长沙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中指出,按照主城区——都市圈——城郊带分类指导,努力实现空间形态上城乡有别、社会形态上城乡一体。

中心区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

带动先导区、望城县城、长沙县城等都市圈融入中心区,鼓励浏阳市区、宁乡县城发展成为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中等城市。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促进城市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和转化利用,推动城市与农村之间统筹协调和共同发展的过程。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未来,既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缩小城乡之间差距的根本举措、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又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提高区域城市化水平的必经阶段、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当前,长沙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日益增强,四县(市)均挺进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行列,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高级阶段,初步具备了较强的城市带动力、农村承接力和市场转化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既是我们必须把握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任务,更是我们必须抢抓的历史机遇。

为科学有序地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长沙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纲要。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一化三基”战略,按照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跳出农村建设农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调整农业发展农业的基本思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党的建设为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管理体制一体化,致力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镇村关系,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一条体现时代特征、符合“两型”特点、具有长沙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子。

  现在起至2010年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现在起至2010年为启动试点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纲要、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2011年到2012年

  2011年到2012年为重点突破阶段,主要任务是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创新各项政策制度,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体系,部分地区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管理体制的一体化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3年起

  从2013年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和推进办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到2014年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在都市圈内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

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着眼于全局、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实践,切实转变一切不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破除一切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弊端,以规划的引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城乡一体化路子,以统筹的方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以制度的保证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

  

(二)惠民为本。

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连续性和普惠性,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在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上实现更大突破,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利民惠民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利民惠民政策广覆盖,让城乡居民共创共享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果。

  (三)协调发展。

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统筹起来,坚持中心城区、中心集镇和中心村庄并重,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并进,在城市和农村的互动发展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

  (四)有序推进。

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注重加强农村这个薄弱环节,整合资源、增加农村建设投入,综合施策、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聚合要素、放宽农村市场准入,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树立全域规划、全面规划理念,实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形成相互配套、全面对接的规划体系。

强化区域功能定位,加快编制城乡空间结构、城镇体系、土地利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以及生态环境规划,形成城乡发展的整体优势,实现城乡发展的互促共进。

深化县域、镇域总体规划,重点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2.严格城乡规划管理。

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在试点总结基础上,建立涵盖规划、环保、建设、国土职能的乡镇联合管理所。

探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动的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制度、重大规划编制项目协作制度、规划法规与技术标准会商制度,以及城乡统筹共享的信息系统。

形成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实现规划编制实施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功能。

  3.强化前瞻规划研究。

搞好城乡统筹规划研究,建设复合型城市。

加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注重城市空间拓展有序推进和功能布局的不断优化,为新兴发展区域和县市的空间拓展、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思路和规划依据。

注重保持城乡个性、彰显城乡魅力研究,促进中心城区的聚集辐射功能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区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有序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二)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

城市设施建设与农村设施建设并重、生产设施建设与生活设施建设并重、产业设施建设与生态设施建设并重,通盘谋划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强化城乡空间联系,优化城乡发展布局。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乡对接延伸,做到布局统一规划、项目统筹安排、功能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联合共建、联网共享。

  2.突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

针对农村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加快以农村公路通达、电力扩容、安全用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四大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具体项目、建立推进机制。

同步推进公共交通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市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通讯、信息网络一体化,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3.创新基础设施管理模式。

创新基础设施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效应专项研究,注重发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和带动引领效应。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的建设、运营和管护机制。

  (三)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1.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加快建立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

加快农村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共同进步。

  2.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以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并轨,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居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3.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

科学界定市、县(市)区事权、财权,合理划分市、县(市)区财政收支范围,确保县(市)区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进一步增强县(市)区、乡镇两级的公共服务能力。

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市、县(市)区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推进财税体制创新,加快市、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

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合作医疗、养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投入。

采取财政贴息、适当补助、税费减免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四)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1.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编制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制定重要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

立足产业与城镇、园区和基地的有效对接,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园区。

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扶植优势农产品生产,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产业协调发展架构与产业园区整合机制,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和功能集合构建,形成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深度整合、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共享的产业布局。

  2.改善产业结构。

进一步推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化,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升级,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切实提高城乡产业关联度、市场集中度和经济融合度。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注重以产业组织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的改善,建立高效率的产业配置结构、专业化的产业部门结构和集群型的产业区域结构。

  3.加快产业升级。

做好推动长沙产业升级的统筹规划,坚持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和农业企业一起抓,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管理升级一齐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进一步完善科技研发与产业升级的有效对接机制,加强中国长沙—重点高校人才战略合作联盟建设,努力办好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为产业升级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五)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

  1.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以绿化规划、绿化产业、绿化共建为重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成生态区、生态轴和生态网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提高市域全境以及城区内部的生态连通性,实现区域功能互补、生态容量提升。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以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循环经济、生态经济。

  2.强化城乡生态环境管理。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步伐。

以城乡环境整治工程为抓手,重点解决工业企业污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城乡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

大力开展水环境治理,改善城乡水体质量。

切实抓紧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建筑施工管理,重点整治渣土运输,降低城市扬尘污染。

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

  3.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生态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建设和保育。

加强城乡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的查处力度。

研究制定对生态农业、生态工程、生态旅游项目的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

统筹推进城乡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逐步将城区环卫管理模式延伸到农村地区。

  (六)推进管理体制一体化

  1.理顺城乡行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的关系,加快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权限下放,形成城市工作、农村工作相互对接、良性互动的管理格局。

完善市级部门统筹城乡发展职能,重点强化涉农职能设置。

研究扩大区级管理权限问题。

城市公共服务已覆盖或即将覆盖的乡镇,适时实施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逐步将“城中村”纳入城区一体化管理体系。

稳步推进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中心镇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推进乡镇及事业站所改革,进一步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规范城乡经济社会管理。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以镇为单位组建市场运作主体,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促进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以供销合作社为骨干力量、主导力量和带动力量,重点发展土地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合作组织。

规范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推进城市近郊农村社区化改造,构建规范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

加快社区服务向新村庄、集居点延伸,启动农村新社区试点工作。

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构建城乡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3.统筹城乡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调动和激发城乡居民推动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打破人才工作城乡二元分割、实现城乡人才事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编制人才规划、制定人才政策、配置人才资源、实施人才项目、提供人才服务和建立人才机制上切实做到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人才的一体化开发。

四、制度创新

  

(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

  1.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完善农民承包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益,提升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价值。

鼓励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积极稳妥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保障、以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置换城镇房产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率先探索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组织指导和统一管理,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2.加强土地综合整治。

统一编制全市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整体控制作用。

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行政村,以道路整理、村庄整理和耕地整理为重点,以综合规划、整合投入、集合要素为途径,拓展土地整治内涵,提升综合整治水平,达到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土地整治成果,为建设现代新村庄打下坚实基础。

  3.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持生态的和谐统一。

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规模挂钩试点,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农村建设用地跨乡镇、跨县(市)区置换,充分取得土地级差效益。

开发土地增值潜能,探索建立土地非农升值收益城乡分配机制。

  

(二)创新人口户籍制度

  1.推进一元化管理。

适时取消农业与非农的户口性质差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依公民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市内户口准入制。

实行以身份证为核心凭证的社会管理模式,探索居住证管理制度等辅助政策。

以强化基础信息应用为重点,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2.引导集中式居住。

最大限度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加快人口由农村向城镇、小城镇向大中城市梯度转移。

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且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有条件准入的管理办法。

统筹城乡人才资源配置,继续实施鼓励引进人才、投资兴业的户籍政策,加快推进外来人口本地化。

  3.完善关联性政策。

及时全面清理以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制订的各类政策文件,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探索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进一步简化户口办理程序。

规范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资产收益等关联性政策,逐步解决依附在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城乡差别和政策限制。

  (三)创新社会保障制度

  1.建立养老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一纳入两改变”的要求,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安置办法。

贯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通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

积极推进新老农保制度创新和衔接协调,全面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范围内无障碍转移接续,切实维护各参保群体的利益。

  2.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保障制度、经办管理、缴费和补助标准、待遇水平的“四统一”。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增强保障能力。

完善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综合保险体系。

  3.健全城乡低保制度。

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救济、应保尽保。

探索实施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将各项城市社会救助政策向农村延伸。

完善城乡低保家庭准入制度和城乡家庭收入核算制度。

制定低保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办法。

完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制度,改善农村社会福利设施条件。

统筹城乡优抚安置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待遇差别。

  (四)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1.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支持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各种业务,积极培育竞争适度、开放有序、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加快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对乡镇的全覆盖。

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督管理,规范许可程序,强化资本约束。

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

  2.创新金融产品服务。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凡不违反法律规定、财产权益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村商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开发适合“三农”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农村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促进措施,切实增加对农有效信贷投放。

  3.完善投融资体制。

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种限制,引导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资本运营机制。

积极探索以财政投入作为资本金面向市场融资的办法,在“四大工程”建设投入上先行突破,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作用。

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项目融资平台、土地融资平台和招商融资平台,拓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资领域。

五、组织实施

  

(一)坚持以城带乡

  1.做大中心城市。

以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和省会城市首位度为核心,加快先导区建设,推动组团化发展,拉开城市框架,扩大城市规模,全面增强城市发展力、承载力、辐射力和凝聚力。

合理布局城市空间,协调发展中小城市,形成布局合理、梯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打造以城带乡的战略平台、以工促农的产业载体。

  2.推动融城发展。

把城市带动农村和农村融入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创新融入载体,优化融入环境,扩大城市和农村功能的融合、空间的融合、文化的融合、产业的融合和生态的融合。

构筑城乡融合、双向进入的经济联系,形成城乡联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更高层次谋划、更大范围统筹、更强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促进市县联动。

创新联动发展方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开拓区域发展空间。

健全市县联动的县(市)发展机制,强化市区、城镇与乡村的联系,以市带县,以城带乡,做到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市场共赢、服务共享。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提升城乡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形成城乡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各具特色、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态势。

  

(二)坚持以镇带村

  1.统筹镇村规划。

将镇村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加快村庄布点规划编制与审批,形成以产业布局规划为支撑,以基础设施规划为纽带,以中心镇、新村庄和集居点为节点,以公共服务规划为配套的科学规划体系。

着眼于镇村一体、用地集约的要求,规划好村庄住宅用地、经济发展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

各类规划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下来。

  2.实行镇村同建。

坚持镇村同建、资源共享、功能复合,以中心镇、新村庄和集居点为载体,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群发展、要素集约利用。

进一步加大中心镇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改造一批古镇、提升一批集镇、建设一批新镇。

科学配置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切实增强中心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积极鼓励中心镇依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园区建设。

  3.抓好镇村示范。

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镇村为实施主体,着力打造一批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高品位的示范镇和示范村。

制定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考核奖励,把示范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集聚能力、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小城市,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纽带,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浓郁现代气息和乡土特色的农村新社区,实现镇村布局合理、发展协调、设施配套、互促共进。

  (三)坚持以点带面

  1.分区建设。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水库、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等区域,非经特别许可严禁开发建设。

对具有生态意义、文化或景观价值等,适宜作为旅游、度假、休闲等低强度、低密度开发的特定用途的地区,严格限制建设。

对规划期安排新增城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的主要区域,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依照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时序,实现有序建设。

  2.分类指导。

按照主城区——都市圈——城郊带分类指导,努力实现空间形态上城乡有别、社会形态上城乡一体。

中心区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带动先导区、望城县城、长沙县城等都市圈融入中心区,鼓励浏阳市区、宁乡县城发展成为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中等城市;城郊带突出搞好中心镇、新村庄和集居点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宅基地整理、置换,向城镇和居民点集中居住。

  3.分步实施。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与加快园区建设结合、与推进环境整治结合、与建设“两型”城市结合、与实施重大项目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实施。

先期抓好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和景区村的整治改造,铺排启动一批中心镇和新村庄试点,为推进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加快推进大河西先导区的统筹城乡样板区建设,利用改革试验优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市成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工作班子,负责综合协调、规划建设和配套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纲要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加大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研究、舆论引导和支持服务力度,形成全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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