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索赔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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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
LHJ-WI-TP/QC-029
版本号
受控
A0
日期
2013.07.20
文件名称
供方索赔管理规定
本页码
第3页共3页
文件编号
LHJ-WI-TP/QC-029
版本
A0
日期
2013.07.30
受控标识
供方索赔管理规定
序号
版本
修改内容
修订人
日期
备注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供应商因品质、环保异常事故等问题的索赔,有效的监督推动供应商实施持续改进,确保提供本公司产品的符合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因品质、环保等异常事故问题发生的费用索赔。
3.职责
3.1品质中心SQE负责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反馈供应商、采购部、财务部、事业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供应商索赔费用的初步计算;
3.2采购部负责何供应商谈判确认索赔金额;
3.3财务部负责具体扣款的执行;
3.4总经理负责供应商索赔款项的审核;
4.程序
4.1SQE根据《TP来料检验标准》对原材料实施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填写《供应商品质改善要求书》将异常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同时以《来料异常评审报告》的方式知会采购部和计划部;
4.2供应商收到本公司发放的《供应商品质改善要求书》后组织相关部门确认不合格,如果确认是供方的原因,则供应商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将回签完毕的《供应商品质改善要求书》以E-mail、传真、快递的方式传达给SQE;
4.3如果供方对《来料品质不合格处理通知》存在异议,供方可以联系SQE确认不合格根源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必要时供方可以派人来本公司检讨确认;
4.4当本公司和供应商协商需要对不合格品实施扣款时候,SQE计算索赔金额,然后和供应商商谈索赔金额,同时要求供应商在《供应商索赔通知单》签字回传,SQE组织品质、采购、财务部等部门对《供应商索赔通知单》进行评审,评审完毕SQE将评审结果发给供应商和相关部门;
4.4.1本公司对供应商实施索赔依据为本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环境保证协议》、《零缺陷协议》等等有效文件;
4.4.2供方不合格品需要本公司返工、返修、重工产生人工成本时候,除与供应商特殊商定外,工时按照RMB30元/时进行计算;
4.4.3批量不合格需要报废时,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含税单价×实际产生的不合格数量
4.4.4因供应商延迟交货导致本公司不能及时生产不能及时向客户交货,索赔金额=客户对本公司的罚款金额×延迟交付的罚款系数(1.05~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取舍)
4.4.5供方产品出现环保问题,经双方确认属实后,本公司就地报废该批产品,同时索赔金额按照双方签订的《环境保证协议》执行。
4.4.6供应商派人处理不合格品并及时补货,当该批不合格品没有对本公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可以免于处罚。
4.4.7索赔方式包括:
直接在货款扣除、供应商现金支付、补货等等方式。
4.5采购部在接到经过评审的《供应商索赔通知单》后联系供应商业务员实施扣款,财务部负责具体扣款的实施;
4.6SQE将每一笔供应商扣款都登记在《供应商索赔通知单汇总表》中,采购部定期向品质部回复扣款执行情况,SQE按月和采购部、财务部进行对账,核对供应商扣款实施情况。
4.7SQE和供方确认不合格后,只要供应商认可原材料存在不合格,即使供应商不在《供应商索赔通知单》签字确认,本公司也有权实施扣款。
4.8经过评审确认的扣款金额一般不能更改,特殊情况下需经品质经理以上人员签字方可以提出更改。
5.相关文件、记录
5.1《TP来料检验标准》
5.2《来料异常评审报告》
5.3《供应商品质改善要求书》
5.4《供应商索赔通知单》
5.5《供应商索赔通知单汇总表》
发现不合格品
7.流程图
确认不合格品
NG
OK
计算索赔费用
确认索赔费用
NG
OK
采购实施扣款
财务监督扣款
SQE汇总扣款并对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