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殊教育对孤残儿童的现状及发展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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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特殊教育对孤残儿童的现状及发展定稿

浅谈特殊教育中孤残儿童的现状及发展

一、特殊教育的特性

二、特殊教育的先进理念对孤残儿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确立以“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特殊教育价值观

2、树立以“人尽其才”为指导思想的特殊教育“育才观”

3、确立“面向全体有特殊需要儿童”为宗旨的特殊教育服务观

4、确立“因材施教“为原则的特殊教育效能观

三、当前儿童福利机构中特殊教育现状分析

1、特殊教育在儿童福利机构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2、儿童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接受教育程度层次参差不齐。

3、儿童福利机构师资队伍人才匮乏和特殊教育设施的不完善。

4、促进儿童福利机构中特殊教育发展的对策思考

5、根据孤残儿童教育需求的不同,不断完善孤残儿童教育体制。

四、目前我院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状况

1、对3-6岁适龄孤残儿童实施开放式特殊教育。

2、适龄儿童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孤残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五、改进巴州特殊教育的几点意见

1、完善教育设施,为孤残儿童营造优美的教育环境

2、多渠道开展特殊教育,全面提升孤残儿童的教育水平

3、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

4、实施阶段教育,保障孤残儿童的成长持续性。

 

浅谈巴州特殊教育对孤残儿童的现状及发展

内容摘要:

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是我州社会福利政策特殊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州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更好地关注孤残儿童的成长教育与发展,已成为我州孤残儿童教育领域应当探索的重要课题,我州要加大力度做好孤残儿童的特殊化教育问题,使孤残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的成长,让虽身患残疾的儿童同样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将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目标。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孤残儿童、重要性

一、特殊教育的特性

特殊教育,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简而言之,就是为了满足特殊对象的特殊学习需要而设计的教育。

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失去了父母的家庭,大多数还要遭受病痛与残疾的折磨,尽管也得到了较好的照料,但与在家庭中生活的孩子相比,他们面临一些特殊的困难,在生理、心理和性格的健全发育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依赖性交流,对周围环境过于警惕或比较漠然。

交往能力和学习能力较差,行为退缩或有攻击行为,在个性与社会性培养方面存在不足,在家庭伦理和亲情方面存在欠缺,比较难以融入社会等。

这是福利机构这一特殊环境下形成的一类极特殊的人群,他们有着共同的特征,有着共同的发展需求,对他们实施的教育具有特殊性:

首先,教育对象特殊,是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其次,教育目的特殊,除了帮助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外,更重要的是通过适合其特点的教育进行积极的早期干预和有意义的心理调适,促使他们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三是教育主体特殊,在依托国家现有教育体制的基础上,主要由福利机构身兼两职,承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双重任务,拓展教育资源,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模式。

二、特殊教育的先进理念对孤残儿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确立以“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特殊教育价值观

特殊儿童发展观认为:

特殊儿童的发展是绝对必要的,且又有无限潜力,教育对象生理残缺,特殊教育不能残缺。

未来社会对残疾人素质的要求是综合性的,特殊教育要从“谋生求职“的价值取向转向素质结构的优化,要面向未来,为残疾学生打好自立自强迎接挑战和终身发展的基础,注重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注重个性的发展、潜能的发掘,为促进残疾学生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

2、树立以“人尽其才”为指导思想的特殊教育“育才观”

培养人才是特殊教育的宗旨,“人人成才”、“育残成才”,包括培养成“英才”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对残疾儿进行科学的康复教育和教育性潜能开发同样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对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缩小与社会的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人们已认识到,照顾儿童的个别差异,是培养人才的

起点,允许儿童采取最有利于他学习的方法,是人人成才的道路。

特殊教育补偿缺陷与发展优势同是“育残成才”的重要手段,两者应是辩证统一、相铺相成的,应根据残疾类别、残障程度及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科学地确定培养的目标和方向,提供适合其特点和需要的教育。

3、确立“面向全体有特殊需要儿童”为宗旨的特殊教育服务观

特殊教育的概念则应扩展到适应残障儿童特点的普通教育、治疗教育、职业教育等。

特殊教育的安置形式也应以“满足个体发展需要,实现教育对象发展的最大化,并能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为出发点。

“回归主流”与“全纳性”是一种“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次、也是更高要求、更高难度的特殊教育,应是我们全社会努力的方向,为了拓展残疾人受教育的层次,特殊教育还必须逐步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使特殊教育能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

4、确立“因材施教“为原则的特殊教育效能观

1994年,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会议发表的“萨垃曼卡宣言”指出:

每一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的设计和教学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到这些特点及需要。

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尤为突出,更加需要“因材施教”。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大一统”的教育模式、不能按残疾儿童的特征进行教学与设计,教育效能不尽人意。

在世界范围内,学生个别差异的研究已逐步成为新的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办法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个别化教育的思想已在许多国家发展成法定的特殊教育手段,有的已演变成一个重要的特殊教育管理工具。

个别化教育着眼于个体差异,在科学全面诊断的基础上为每一位学生设计“个别教学计划”,已残疾学生为中心来确定培养目标,选择“适应成长需要的课程”和教育方法,立足于提供最少受限制的环境和“符合其特点与需要的教育”,保证因材施教效果的最大化,从而促进教育质量和效能的提高。

三、当前儿童福利机构中特殊教育现状分析

  1、特殊教育在儿童福利机构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大部分都是因残疾而遭到遗弃的儿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大部分的儿童福利院把孤残儿童的抚养作为整个工作的重点,把开展特殊教育的工作放在了次要和辅助的位置,使得儿童福利机构在特殊教育上投入的人力、物力十分有限。

另外,特殊儿童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政府和教育部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教育部门并没有将儿童福利机构中的特殊教育纳入到他们指导、帮助的范围内,这也使得特殊教育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开展过程中缺乏充足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信息。

 2、儿童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接受教育程度层次参差不齐。

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儿童大多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而被家人所遗弃的,常见的残疾主要是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语言障碍或运动障碍等,而这些孤残儿童无论在生理状况、智力水平、性格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都是不同的,由于他们的个体差异和所处环境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教育需要,所以说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在接受特殊教育时每个人的接受教育程度层次是参差不齐的,这也为特殊教育工作者在开展教育的同时提出了难题。

  3、儿童福利机构师资队伍人才匮乏和特殊教育设施的不完善。

目前许多儿童福利机构在教育功能设施上不能满足孤残儿童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需求,一些儿童福利机构往往由于部分教学仪器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严重缺乏,也使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开展特殊教育遇到了一定的物质困难。

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规模偏小,数量不足,我国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量仅有3、4万人,师生比例为1:

21.7,越是贫困的地区和学校,特殊教育的师资缺口越大,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开展特殊教育缺少了专业的人才配备。

四、目前我院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状况

1、对3-6岁适龄孤残儿童实施开放式特殊教育。

目前我院开设两个特教班,现在有10余名孤残儿童在特教班上课接受学习教育,在特教班里,教师仔细观察他们,了解他们,为每位儿童建立教育档案,制定计划目标,及时捕捉他们行为中的各种信息,并及时作出反应。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一定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尊重孩子的自主性,要注意为孩子创造一个开放、温暖、和谐、宽松的教育氛围,使孤残儿童快乐成长。

  2、适龄儿童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进入学校学习是孤残儿童融入社会最关键的一步,我院的孤残儿童达到学龄时,院里会为他们联系附近的学校,让他们接受社会上的学校接受教育。

我院孤残儿童在刚开始上学时,极度自卑,自信心不足,针对他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他正确的引导,使他重新树立起自信心,确立自我的价值,为今后迈向社会做好准备。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孤残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由于孤残儿童从小生活在福利院,生活环境的单一枯燥,造成了他们在心理上有一定的障碍,进而使他们养成一些孤僻、不合群的行为举止。

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人格健全、和谐发展。

因此对于孤残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孤残儿童人格的健全,和谐地发展。

我院从孤残儿童心理障碍的共同点的基础上出发,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进行分别施教,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适当心理疏导等方法来促进孤残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五、促进儿童福利机构中特殊教育发展的对策思考

  完善配套设施、大力培养优秀特殊教育人才,促进孤残儿童教育的发展。

儿童福利机构中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教育环境是孤残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基本前提。

完善配套教育设施在设计上要符合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的要求,要能够按照不同孤残儿童的不同需求,不同功能来配备,这样才有利于教育水平的提高。

完善对孤残儿童教育的基本保障,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中的教育设施,促进孤残儿童的全面发展。

  儿童福利机构要加大力度引进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经过专业的教育培训,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福利机构中需要教育的儿童,有效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中现有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让儿童福利机构中的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及时接受最新的、丰富的特教信息和知识。

 六、根据孤残儿童教育需求的不同,不断完善孤残儿童教育体制。

  

(1)大力发展早期教育。

有关研究表明:

人大脑的发育与年龄的增长成反比,因此,孤残儿童的年龄越小,越是进行快速教育学习的好时机,儿童福利机构通过对两周岁以内的婴幼儿开展早期教育工作,从而使这些孤残婴幼儿的身体、认知、情感等方面发育有进一步的提高,使他们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起点。

  

(2)探索康复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

康复和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使孩子们的身体协调性得到提高,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患儿的生理机能的重新组合,让孤残儿童在学习中得到了康复,康复的过程中也在学习,使儿童在运动、语言、机能、社交、个性以及情感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孤残儿童的缺陷。

  (3)贯彻落实义务教育。

我国在上世纪末,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为广大适龄儿童提供了公平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对于儿童福利机构中符合九年义务教育的孤残儿童都要努力创造一切条件让这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够进入到社会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确保每个具备上学能力的孤残儿童与普通家庭孩子一样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

  (4)重视孤残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儿童福利机构要根据孩子的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把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重教育引导孩子增强自信,懂得自强,学会自立,从小培养树立正常的人生价值取向,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及时帮助儿童排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对孤残儿童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引导。

  (5)开展大龄儿童技能培训。

随着孤残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福利机构中大龄孤残儿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开展大龄儿童技能培训是儿童福利机构教育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

加强大龄儿童技能培训,着重培养他们的生存能力,重点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培养各种技能,为他们将来能够自食其力,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七、改进巴州特殊教育的几点意见

1、完善教育设施,为孤残儿童营造优美的教育环境

近年,民政部实施“蓝天计划”,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

我市紧紧抓住实施“蓝天计划”的契机,严格按照民政部《“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符合孤残儿童成长的特点,围绕孤残儿童身心发展、性格培养和全面发展的需求,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我院在新址的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完善服务功能为导向,重点为孤残儿童提供良好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

新的福利院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我院现有孤残儿童60余名,这些儿童60%以上都存在不同的智力和身体残疾,为了更好地提高这些孤残儿童的教育质量,我院根据智障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需要开展多元化教育。

在我院新址中设立有音乐教育室、舞蹈室、绘画室、多媒体室、多功能厅、大龄儿童技能培训室,创造一切对孤残儿童成长有益的教育环境,充分开发孩子的智力,激发孩子的潜能,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物质保障。

  2、多渠道开展特殊教育,全面提升孤残儿童的教育水平

  在我院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上级关于做好孤儿培养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依法维护每个孤残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扎实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3、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

我院积极从自身观念入手,切实转变以前的“养、治为主,教育为辅”的传统的观念和服务方式,主动打破在服务理念上仅仅满足于能够使孤残儿童吃好,穿好的现状,努力探索适合我院的特殊教育途径和方法。

我院领导,真正在工作中做到带头创新,突破传统观念,把对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重要内容。

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教育部门和专业特殊教育机构的指导,拓宽特殊教育信息。

另一方面,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为职工开展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提高特教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

  4、实施阶段教育,保障孤残儿童的成长持续性。

儿童成长持续性是在孤残儿童已有的发展水平出发,一步一个台阶地引导他们向前不断迈进,获得连贯的持续的理想的发展。

我院根据孤残儿童年龄和智力状况特点,专门为孤残儿童制定了特殊教育方案,把培养孤残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智力作为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重点。

 对于我院0-3岁的孤残儿童实行早期教育。

早期教育是孤残儿童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3岁以前是孤残儿童早期教育的最佳时期,通过对这些孤残儿童进行评估,了解这些儿童的发育水平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成长过程中给与进行早期教育干预。

我院现在有15名婴幼儿正在接受早期教育,老师们通过给他们做婴儿操,抚触训练,增进孩子们与教师的感情交流,通过和他们唱歌、说话,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和交往能力的发展,使他们的潜在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儿童福利院的孩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有些孩子虽然身患残疾,但他们一样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于智障与残疾孩子来说,及时开展特殊教育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特殊教育的开展让孩子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让我们对今后的特教工作更加的有信心!

更让智障儿童看到了希望与未来!

尽管特教工作枯燥、乏味,但我们一定要一步一步坚实的走下去,孩子是一片未开垦的土地,如果我们肯举起锄头,就一定能够开辟出一片希望的田地!

 

参考文献:

1、窦玉沛《社会福利》杂志20046期

2、陈治有《社会福利》杂志20069期

3、廖欣《社会福利》杂志20075期

4、张书平《社会福利》杂志20082期

5、李慧《社会福利》杂志20096期

6、王亚辉《社会福利》杂志201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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