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5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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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50题
1.[单选题]2000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
2001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
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
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当然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正确答案为B.
8358#
2.[单选题]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
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集团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
子公司与钢厂的买卖总价款额达到800万元时,集团总公司以书面通知钢厂终止保证合同,但在钢厂收到该通知之前钢厂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
钢厂收到通知后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
集团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是:
A.1000万元
B.900万元
C.850万元
D.750万元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见《担保法》第27条,未定保证期间的最高额保证,保证人可以享有任意解除权,可以单方的、随时的通知债权人解除该保证合同。
在保证合同解除之前,已经发生的债务,保证人要负保证责任,但是对于解除之后发生的就不再负担了。
而另一个迷惑项是,债权人交给债务人的价值50万元的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但是子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而集团公司作为保证人却向主债权人提出了异议,这个异议不会对主债务额的数额产生影响。
8388#
3.[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签定之日2002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定金条款规定甲自合同生效次日起一星期内交付定金,后甲因资金周转不便到7月10日才支付定金,下列日期哪个是定金条款的生效日期?
A.7月1日
B.7月2日
C.7月7日
D.7月10日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详见《担保法》第90条。
8556#
4.[单选题]海深公司于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天原公司发出采购150吨药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天原公司。
天原公司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海深公司,时逢海深公司总经理外出参加国际会议,5月9日海深公司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并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
B.5月8日4月11日
C.5月9日4月14日
D.5月10日4月14日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24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与承诺均以到达相对人时开始生效,期限也就从此时开始计算。
8559#
5.[单选题]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
“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
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格式合同的解释。
本案虽未明示,但倘若就责任承担问题发生纠纷,其争点必然是,王某在下班后使用公司机器设备而受伤的情形是否在该格式条款范围之内。
《合同法》第41条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因此,解释该条款时,应以王某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是为完成其份内的定额工作量为准,判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695#
6.[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的,可以同时适用
C.若低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增加其数额
D.若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适当降低其数额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B项错误。
ACD三项表述正确。
10060#
7.[单选题]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
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
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有质权。
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
11327#
8.[单选题][2003年]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
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
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故选D.
11356#
9.[单选题][2005年]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考点:
相邻关系
详解:
甲丙之间有合同关系,应按合同关系处理。
乙无权阻止甲在其门口通过,因为这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应予以容忍。
评论:
相邻关系相对比较容易,其本质是在必要范围内予以容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甲丙的合同没有登记,不发生地役权的效力,但在债法上有拘束力,应按合同处理。
11359#
10.[单选题][2005年]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点:
自助行为
详解:
为维护自己的债权而暂时扣留债务人随身财物,属于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具有阻却违法性的效力,排除侵权的构成。
由于不属于双务合同,因此也非抗辩权的衍使。
评论:
自助行为不常考到,但一般都较为典型,而考点大都是与侵权行为、抗辩权相区分。
11.[单选题][2006年真题]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
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所以B项是正确的、C项是错误的。
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36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因此A项不正确。
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中规定的“为个人欣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12906#
12.[单选题][2007年真题]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
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29条进一步规定: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题中,由于庞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答案应选D。
12915#
13.[单选题][2008年真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本题中,德胜公司是一家法人企业,虽然其总部、分支机构以及主营业机构所在的地方不同,但是这不影响德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
因此,只要是德胜公司的财产,都要用来清偿公司债务,而德胜公司的财产包括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
本题B选项正确。
16616#
14.[单选题][2009年真题]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
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
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
因此,A项错误。
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
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据此可知,本题中丙将甲已经发表的杂文译成维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16969#
15.[单选题]张某和孙某是邻居,一天,张某出差到外地,本来估计当天就能赶回来,结果因生急病困在当地.张某家里养了一只宠物犬,因无人照料不停地吠叫.孙某不忍小狗挨饿,于是破窗而入,将小狗抱回自己的家中.孙某为狗买t司料花费了300元,给小狗洗澡时,小狗四处乱窜,打破了孙某家中昂贵的花瓶,孙某修复花瓶花费了2000元.张某回来后却不愿支付有关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孙某可以立即将小狗变卖
B.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花瓶修复费和饲料费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孙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张某可以留置小狗,但是不能直接将其变卖,A项错误,D项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花瓶修复费用的说法正确.由于管理人在管理环节没有过错,因此虽损坏张某的窗户,但是不构成侵权,不负担赔偿责任.B错误.无因管理人无权请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C错误。
16993#
16.[单选题]甲乙是朋友,甲非常喜爱乙的一串水晶手链,几次提出要求购买,乙均未答应.某日乙多年不见的好友丙到乙家中玩,看见手链,提出用自己的瑞士手表与乙的手链互换戴几天,乙非常愉快的答应了.次日丙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甲,甲认出手链提出要买该手链,丙想到跟乙提出用瑞士手表换水晶手链,乙应该会答应,于是以500元将手链卖给甲.几日后乙向丙索还该手链时,丙告诉乙已被卖给甲,并提出将瑞士手表送给乙作为赔偿.乙非常生气,称该手链是自己男友所赠不能随便送人,于是乙就找到甲索还手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有返还义务,因买卖该手链的合同是无权处分,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追认
B.甲无返还义务,因其买手链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
C.甲买该手链构成善意取得,但合同是效力待定,因乙拒绝追认而不生效,因此甲应当返还
D.甲有返还义务,因出卖该手链的丙是无权代理,且未取得本人的追认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在被处分的财产为动产且受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依然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甲明知手链的所有人为乙却依然从借用人丙处购得该手链,因此其主观上不具有善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依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由于权利人并未追认该买卖合同且无处分权人也末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因此该买卖合同不生效.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水晶手链.A正确.B错误.C错误.无权代理需丙以甲的名义出卖手链,本题丙为无权处分,而并非无权代理.D错误.
16997#
17.[单选题]甲的父亲病重,为了治病,甲决定将自己家的房屋卖掉.遂对乙说:
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20万元,现在10万元卖给你吧,乙欣然同意.后甲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C.乙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
D.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该条款强调“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当处于危难境地的人被动接受不利条件时,才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而处于危难境地的人主动提出“不利条件”,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甲的决定是出于其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甲乙的行为合法有效,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乙与甲订立合同时并没有隐瞒或故意欺骗等行为,不构成欺诈,C选项错误.甲在卖房时讲明情况,乙对合同内容没有重大误解,因此D选项错误.
17973#
18.[单选题]甲男22周岁,乙女19周岁,双方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但是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女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的理由,申请时已经消失,故本题只能选B选项,ACD选项错误。
17975#
19.[单选题]甲在其父死亡后考虑到其父遗产不多,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但在其兄弟乙、丙分割其父遗产前意外发现遗产中有经济价值极高的祖传文物,此时甲翻悔,则以下哪项说法正确?
A.根据法律重新分割
B.既已放弃,即已绝对放弃继承权
C.仅对意外发现的祖传文物部分有继承权
D.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翻悔理由依法裁判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50条规定: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据此,遗产分割前继承人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本题只有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18113#
20.[单选题]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在民法原理上,根据是否有法律的原因,占有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根据或原因的占有,如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不具有法律原因或根据的占有,如对遗失物的占有。
因此,本题中乙对拾得的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丙对偷得的相机也是无权占有,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是否以所有人的意思占有,占有可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所有人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占有,他主占有是指非以所有人的意思进行的占有,因此在本题中丁对相机的占有是自主占有,C选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占有人是否对标的物直接进行事实上的占领,占有还可以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直接对标的物进行管领和控制,如出租人为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则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进行管领和控制,而不直接对标的物进行事实上的控制,如出租人对房屋的占有。
因此,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D选项正确,不当选。
21.[多选题]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参考答案:
A,C,D
您的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得法律关系得丧变更的权利。
追认权的行使令越权代理行为有效;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令受遗赠人能够获得遗赠物;解除权的行使令租赁关系解除。
ACD当选。
催告权的行使仅仅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通知,不足以导致法律关系得丧变更,更接近于请求权。
B不选。
3366#
22.[多选题]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
?
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
?
四年十月十五日。
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参考答案:
A,B
您的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知识点]合同解释的原则
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
?
三年十月十五日运用了文义解释,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运用了整体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分为文义解释原则、整体解释原则、目的解释原则、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文义解释指根据所用词句的含义来解释条款的含义。
整体解释指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整体联系上阐明某一合同用语的含义。
目的解释指根据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确定其用语的含义。
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指按照习惯或惯例的含义来确定合同的文字或条款的含义
8013#
23.[多选题]张某因一次重伤变为不能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妻子常某不愿承担监护人责任,张某的父母也不愿担任监护人。
可由下列哪些单位在张某的妻子乙与父母中指定?
A.法院
B.行政部门
C.甲所在的单位
D.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参考答案:
C,D
您的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的指定。
8016#
24.[多选题]张明下落不明已达3年,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明为失踪人?
A.父母
B.张明之妻
C.与张明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雇主
D.子女
参考答案:
A,B,D
您的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规定,宣告失踪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民法通则意见》第25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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