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7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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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78
泰富宇贸易有限公司
规章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人事管理制度[001]号
版次:
A
生效日期:
2014年7月8日
签发:
(董事长)
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及使每位员工都能清晰公司的请假流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权责部门
(一)人事行政部:
是公司员工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考勤的汇总核查。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出勤休假的日常管理工作,凡出现瞒报、漏报的,经公司研究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适当处罚。
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核算及年度个人工作考评、年度效益奖考评的核算依据。
(二)员工违反考勤制度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与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年度效益奖、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
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8:
00。
第五条考勤办法及违纪处理
(一)考勤办法:
1、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记录认真考勤。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规定认真查岗,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生各类违纪应汇总通报;
(3)妥善保管各种有效公差(请/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考勤员于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考勤情况,做出考勤汇总表交人事行政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2、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出,外出前应自觉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除外),作为月度考勤的备查依据,于每月1日交至人事行政部。
未经部门审批擅自外出,情节严重的以旷工论处。
3、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员工出差审批单》,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实际出差时间有差异的,须填写《出勤情况说明单》。
凡过期或未填写《员工出差审批单》者,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5、值班和加班:
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公司将支付加班费,具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每月统一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6、迟到、早退:
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离开,视为早退。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核实,经直属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7、违纪:
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自第3次开始按旷工半天处理。
8、旷工: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满未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旷工按事假工资的2倍扣发,并给予相应处罚。
9、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需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原因并出证明,经主管领导按请假审批程序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复核存档,作为月末考勤统计依据。
员工请假超过三天以上(含三天)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以便于部门安排工作。
事假长度:
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特殊情况者,须按请假权限办理特批手续。
第六条请、休假管理
(一)请、休假申请流程
1、员工请、休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依公司的给假核准权限的规定签核并办理好工作委托后方可休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如因患病或突发事件未能先行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勿以短信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完成请假申请后,所有《请假申请单》需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档,《请假申请单》未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的,按旷工结算工资。
3、员工休假或出差完毕,应及时回本部门报到,若实际时间与申请不符,需进行销假或补假手续。
(二)请(休)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在2天(含2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在3天(含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3、员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含3天)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产假提前30天,以便于部门安排工作。
4、公司属下各项目部员工的请(休)假参照本规定制定,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5、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享受以下带薪法定休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员工享有的法定节日
(1)、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第八条婚假
1、员工符合《婚姻法》的规定,适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享受婚假3天,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可增加12天。
2、婚假期间按标准工资全额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员工转正但服务不满一年结婚的,须在满一年后休假。
3、婚假须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假期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假期结束后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再婚人员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第九条产假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可享受产假、小产假及陪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小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小产假。
3、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陪产假,陪产假为10天,休假期限为子女出生后6个月内。
4、哺乳假:
婴儿一周岁以内,公司给予母亲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以上产假须提供医院的有效证明或子女出生证明。
产假、小产假及陪产假须一次性休完,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如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者,一律不予享受有关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按标准工资发放。
第十条丧假
1、如员工有直系亲属逝世,可给予3天有薪假期及相应的路程假。
直系亲属定义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2、丧假期间工资按标准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事假
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获批准后的事假均为无薪假期,以小时或日起为计算单位按本人工资标准在当月扣除。
第十二条病假
1、正式员工凭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方可享受带薪病假。
2、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员工因病请假10天(含)内(需凭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假条等予以证明),按照标准工资80%发放;超过10天不超过30天(含30天)按照标准工资的60%发放;超过30天病假工资按照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按照劳动规定的薪资待遇发放。
根据国家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地方最低工资水平的80%。
(1)规定的医疗期外以及不能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2)按规定休产假人员,不得申请病假,确因患病需要治疗的除外。
(3)病假天数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十三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经深圳市相关劳动保障部门鉴定需治疗休息的,按工伤假处理,未确认为因工受伤的,按病假处理;工伤痊愈上班后,属旧伤复发并提供有效医院证明的,仍按工伤假处理。
医疗期间工资按标准工资发放。
2、员工工伤经医院确认痊愈者,应及时复工,如拒不复工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年休假
1、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员工年休假假期。
2、全日制员工,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入职满1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有薪年假,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公式为: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年休假天数=员工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
张三在A公司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B公司工作,那么他今年在B公司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
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应为5天,那么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
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张三今年的休假天数是2天。
4、年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原则上应在业务淡季安排休年假),年休假的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春节假期前后不得申请年休假。
5、公司的年假有效期统一规定为当年的公历1月1日超至12月31日,年假不得累积,不能跨年度使用。
12月31日前未休完上年度带薪年假的,视为自愿放弃,过期作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并不做任何补偿:
(1)当年连续或累计休病假达2个月以上的人员;
(2)休产假的当年;
(3)当年累计无薪事假达20天(含20天)以上的人员;
(4)当年无故旷工累计2天的人员;
(5)自离职提请日;
(6)年度内受过公司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等级的处罚;
(7)凡经公司批准安排休假而本人不休假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五条其它相关规定
1、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工作调动的,其当年积累的加班补休或调休假,原则上不能延至新的工作岗位,但可以继续享受年休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的,以此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为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和外传。
第十九条制度的修改、修订及换版须经总经理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
附件:
1、《员工外出登记表》
2、《员工出差审批单》
3、《出勤情况说明单》
4、《加班审批单》
5、《请假申请单》
6、《调休单》
附件1:
《员工外出登记表》
附件2:
《员工出差审批单》
附件3:
出勤情况说明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事由
时间确认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附件4:
《加班审批单》
附件5:
请假申请表
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
所属部门
职位
假期类别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考试□探亲
□工伤□其他
请假时段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请假事由及工作安排
签名/日期:
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人事行政部意见:
签名/日期:
分管领导审核:
签名/日期:
总经理审核:
签名/日期:
董事长审批:
签名/日期:
说明:
1、按格式要求填写,请假前一日逐级审批。
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电话向主管领导报告,
否则视为旷工,需在返回公司一日内补请假单。
2、病假、产假须出具医院证明(生育医学证明、孕妇检查卡、婴儿出生证明);婚假应附结婚证
书复印件丧假应附亲属死亡证明。
3、此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附件6:
调休申请单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调休时间
加班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调休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共计天时
调休原因
休假期间代理工作安排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人事行政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注:
1、在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时,需注明休假期间工作代理安排,当事人无法确认工作代理人的,由部门负责人协助安排代理人工作。
2、若请假用作调休时,须提供相关领导审批后的《加班审批单》作为调休依据。
此表由人事行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