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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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请款报销制度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资产收购规范化操作指导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使用办法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报表考核办法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
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
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
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
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
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
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
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
3.2.3负责生产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
3.2.4广告部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
3.2.5总经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3.2.6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7市场部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3.2.8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及工资性补贴支出指标,及员工基本保险、员工贺仪与奠仪以及员工生日等福利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
3.3货币资金收支信息反馈
3.3.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
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
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
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3.3.2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应按日向销售公司提交销货回款清单,定期与分公司、子公司财务部核对资金往来帐务;
3.3.3财务部应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向有关领导报送货币资金收支日报表,按月报送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表,并提出相应建议;
3.3.4财务部应及时掌握货币资金收支信息,有权参加产品销售会议,物资订货会议以及重大合同协议的签署,随时掌握货币资金收支动态。
4.现金管理
4.1现金使用范围包括:
4.1.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4.1.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讲课费、稿费、咨询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报酬;
4.1.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1.4支付各种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1.5向不用银行结算的个人或单位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4.1.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1.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1.8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4.2现金库存限额。
根据的远近和交通便利与否等具体情况,依据三至五天的正常开支的需要量,由银行核定库存限额。
现金库存限额一经核定,必须严格遵守。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立即送存开户银行。
需大额支付现金时,提前与开户行联系,取款当日将现金支付完毕。
4.3财务部设立订本式“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按日登记;同时由其他专职人员将有关业务录入电脑记帐。
月末“现金日记帐”余额应与电脑记录的“现金总帐”余额和库存现金数额相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4.4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4.4.1出纳人员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的现金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4.4.2现金收付款凭证必须大小写金额相符,原始单据齐备,且审签手续齐全,收款人在收支凭证上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收付款项,并当面点清;
4.4.3收付款项办理完毕,出纳人员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及出纳员名章戳记,对报销的附件加盖“附件”戳记;
4.4.4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4.4.5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实存额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日清月结;
4.4.6在实现电算化条件下,现金日记帐与总帐的核对,收支凭证与帐簿的核对,帐存与实存的核对,仍由出纳人员负责。
4.5现金内部控制
4.5.1出纳人员无权进行现金帐务的处理,不得先收或付款后,才将单据交会计人员制单;
4.5.2收付款事项,必须有人经手、有人验收、有人批准,做到凭证规范、手续齐全。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得保留帐外现金(公款);
4.5.3审核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现金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银行存款管理
5.1严格执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
但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必须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
其余存款帐户的开立,也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规定进行。
5.2子公司的基本账户一般交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管理,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可以在工作就近地开设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以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特殊情况需使用基本账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5.3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只能办理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5.4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正确运用银行结算方式。
目前采用的结算方式一般有: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结算、汇兑结算等。
5.5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5.5.1财务部内部银行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银行存款总分类核算。
并设立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帐”,对银行存款的收付结存进行序时登记。
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入帐。
“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月末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帐的月末余额相符;
5.5.2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
如有未达帐项需将已经入帐而银行未入帐的项目和银行已入帐而未入帐的项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经过调整后,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应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
5.5.3各公司需要支付的款项,超过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限额以上的,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各单位在请款时,必须提供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以及请款的用途、金额,按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方得付款;
5.5.4财务部内部银行一般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空头支票;
5.5.5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
签发支票必须凭审签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或请款单作为依据。
签发支票,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支票有效图章,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签发时,分管图章的人员要同时盖章,才能作为银行付款有效凭证(支票)。
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上印鉴。
填写错误的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
发生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在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的,应由丢失支票人负责;
5.5.6财务部负责人及审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核实,对支票和印鉴的保管进行检查,以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
5.5.7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凭证及帐目要妥善保管,按时归档,不得丢失或毁损。
6.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6.1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
其种类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6.2其他货币资金必须分类建立明细帐,以反映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减少、结存情况。
其使用情况应经常进行清理。
6.3信用卡的开设,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持卡人要正确使用信用卡,不得违约和透支。
如有违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持卡人负责。
财务部对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情况严格进行监控。
7.外币业务管理
7.1外汇资金收支,必须逐笔登记,妥善保管,并注意手续必须齐备。
要坚持货币计量原则,合理确定记帐本位币;要正确设置外币项目,实行双重计价制。
凡是发生了外币业务,除按记帐本位币统一记录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外币在相应的外币项目中进行记录。
7.2外汇资金应合理选用折合汇率。
外币业务发生时,为增加核算的准确性,可选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作为折合汇率。
7.3汇兑损益
7.3.1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
凡是由于汇率变化造成记帐本位币与帐面记帐本位币的差额,或者期末编制会计报表而出现的折合差额,均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7.3.2筹建期间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7.3.3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7.3.4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7.3.5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第二章请款报销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款项支付和报销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和各分子公司。
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管理原则
3.1货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的货币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即:
公司(含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银行存款基本帐户,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帐户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
各子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核定可单独使用一个银行存款一般帐户,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按当月计划拨款,各子公司按工作进度和公司有关规定自主使用。
个别子公司因特殊情况(地域限制、经营方式需要等)需要自主使用银行基本帐户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日常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
3.2.1每年12月20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次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和费用管理要求编制次年的日常资金使用总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年度用款计划。
公司财务部按总用款计划编制货币资金筹集、使用计划。
3.2.2每月4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工作需要编制本月的日常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月用款计划。
公司财务部按月计划和工作进度向各子公司拨款,各子公司财务部按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后根据工作进度用款。
3.2.3专项资金使用单项审批
3.2.3.1专项资金使用指计划外的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性支出和专项物资采购等资金使用;
3.2.3.2专项资金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等用款单位事先提出单项用款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及将达到的效果、用款数额和具体用款时间,根据数额大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才能用款。
额度较大的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投资性质的资金使用,还需履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有关审批程序,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审批形式:
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国家有关审批机关批准等)。
4.请款程序
4.1各分子公司请款
各分子公司申请当月计划内拨款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填制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付款凭证”,经分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
若属专项资金使用或计划外的其它支出,则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等有关资料。
4.2个人请款
各公司和个人实际用款时先由经办人到本公司财务部领取专用请款单(根据用途分为“出差申请”、“专项借款申请”“应付帐款结算申请”“专项业务费申请”)——在请款单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请款的事由和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将请款单连同有关合同、计划、发票或专项资金单项审批报告—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报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超过分子公司领导权限的,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按规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3备用金借款
行政、销售等常有零星支出的公司,允许其有关人员借支一部分备用金。
备用金数额严格控制,以不超过10天零星支出量为限,由用款公司和财务部共同确定。
备用金经济责任落实到人,由经办人凭经批准的借据到财务部借款。
备用金到年底须全数归还公司,次年再重新办理借款。
4.4财务部审核(指公司财务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等)
各级财务部收到请款单据时,先审查其用款是否为计划内开支,如属计划外的开支或专项资金开支,是否有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专项报告;再审核有关合同和预算是否已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准;最后审查其请款单有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有关单据是否真实合法等。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才能支付款项。
5.各级领导审核责任和审批权限
5.1部门负责人:
对本部门的开支负责。
审核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2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对本公司的各项开支负责。
审批本公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3公司分管领导: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开支负责。
审批公司分管部门日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批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单笔开支金额在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审查超过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年度、月用款计划,对计划发表明确意见。
5.4公司总经理:
审批年度、月用款计划;审批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大额经济合同;审批公司分管领导单笔金额审批权限以上至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与董事长共同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以上(指本制度规定限额)、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额度以内的专项资金和投资性支出(含购买无形资产、大宗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对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大额支出,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
审批权限的具体分类见附表《审批权限一览表》
6.报销程序及规定
6.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单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报帐
即:
报帐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据以报帐。
6.2财务部审核要点:
有关单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等。
如属实物购进(包括宣传资料、办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货人签名,原材料、包装材料等是否有入库单、本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等凭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人签名、存放地点和使用责任人是否填写清楚等。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以报帐并结算原借款或补足备用金。
6.3报帐时限:
所有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帐。
即:
差旅费借款在出差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因特殊工作关系不能及时报帐的,需在时限内书面告知财务部,书面报告需经直属上级批准);市内办事和办公用品购置一般在当天、最迟不超过第三个工作日报帐;固定资产购置在实物验收、安装完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
如未按时报帐,将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严重时将给予行政处分。
定额通讯费、交通费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报销该月费用。
7.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每月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月4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将汇总情况报告公司办公会,由办公会决定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公司将结合审计情况调整各单位的用款计划,以确保公司资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年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第三章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成立内部银行以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货币资金。
为搞好内部银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
3.内部银行的职能
3.1内部银行是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
内部银行外对公司的开户银行:
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手续,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现金的收付等工作;内部银行内对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帐户,所有对外款项的收付和内部单位之间款项往来均通过内部银行结算。
3.2内部银行引入银行的机制进行资金管理,考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规模和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月末按“应收内部借款”余额积数计收各单位借款利息、按“应付内部存款”余额积数计付各单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参考银行同档次利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计收利息暂缓执行)。
3.3与内部银行在同城的分支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在银行开户,异地的分支机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在其当地开立一个一般存款帐户。
4.会计凭证使用及流转
内部银行使用的会计凭证除银行的凭证外,内部使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转帐凭证”(格式附后)。
其使用方法如下:
4.1付款凭证:
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通过银行转帐和现金支付的付款业务,由付款单位填制。
付款单位必须在凭证上填写款项用途及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并连同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付款依据送内部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4.2收款凭证:
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收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的银行转帐收款和现金收款业务,一般由内部银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单位填制。
内部银行或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单位或个人交来的现金时填制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须填明款项来源、付款或交款单位名称和金额等内容。
4.3转帐凭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第三联收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业务,不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的结算。
该凭证由划帐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单位,也可以是付款单位。
凭证上须填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并附送有效原始凭证等资料。
4.4银行收、付凭单等原始凭证一律留内部银行附记帐凭证,以便查对。
5.结帐、对帐、报表
5.1内部银行每日的凭证必须在次日上午12点以前入帐,并结出当日各单位内部借款、存款余额。
月末结帐后打出明细帐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单位核对帐目、一份留内部银行装订成册备查。
各单位核对帐时如发现有误,应及时与内部银行联系,找出差异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帐相符。
各单位月末如有未达帐项的,要编制未达帐调节表。
5.2内部银行月末结帐时,要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未达帐调节表,以保证帐实相符。
在规定时间内,内部银行要向公司总部报送资产负债表。
公司汇总报表时将“应付内部存款”“内部借款”与“应收内部借款”“内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额的,是借方余额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是贷方余额的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
6.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6.1各子、分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存贷合一的结算帐户,增设“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6.2子、分公司帐务处理
子、分公司付款时:
借:
XXXX(资产、费用类科目)
贷:
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子、分公司收款时:
借:
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贷:
应收帐款等
子、分公司内部转帐时:
借或贷:
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贷或借:
XXXX有关科目
6.3内部银行的帐务处理:
增设“应收内部借款”“应付内部存款”科目核算。
对一个核算单位只开设一个结算帐户,根据其原内部往来科目余额的性质确定其是借款帐户还是存款帐户。
付款时:
借:
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X公司
贷:
银行存款(或现金)
收款时:
借:
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
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
内部转帐时:
借;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甲公司
贷:
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乙公司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第四章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增进资金运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原则
3.1结算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3.2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项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核对、催收等配合工作。
3.3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反映清楚。
记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理的债权债务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处理有误的业务凭据要进行帐务调整。
4.应收帐款
4.1应收帐款按交易发生时的债权金额入帐。
并以购货单位为对象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有关责任公司或个人为对象设置二级明细帐,及时登记帐簿,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4.2赊销业务应由商务部按公司规定签订赊销业务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