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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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发布令》制定本计划。
一、2013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和死亡事故为0,轻伤负伤率不超过3‰;
2、电气重大火灾事故为0;
3、中毒事故、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为0;
4、重大设备事故为0;
5、全年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6、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7、道路交通重大责任事故为0;
8、全年职业病发病率为0;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达100%;
10、零事故运动全员参与100%;
11、月度公司安全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12、各类事故“四不放过”处理100%。
三、具体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3.1.1每年年底组织完成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运行评估,并在一季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和分厂安全现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1.2参加分厂安全工作会议和年底表彰会议,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1.3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整改率95%以上。
3.1.4定期参加制度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
3.1.5落实分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完成率100%。
3.1.6落实外来人员及委外施工的审批工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零事故。
3.1.7组织制定分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
3.1.8根据各管理室月度、年度安全检查结果,完成安全生产奖惩,评选出月度、年度优秀个人、优秀集体。
3.1.9组织、参与事故分析会,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率100%。
3.1.10按照公司指令及分厂实际,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零事故、班组安全建设、案例学习等安全活动。
3.2.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从技术角度上协助室主任完成负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2.2参加分厂安全工作会议和年底表彰会议,处理安全生产术问题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2.3按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组织整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率100%以上。
3.2.4定期参加制度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并跟踪落实整改。
3.2.5完成制度要求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完成率100%。
3.2.6落实负责项目的外来人员或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零事故。
3.2.7落实负责项目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
3.2.8组织、参与事故分析会,提出分管范围内的处理措施,确保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率100%。
3.2.9对分厂安全活动提供技术、设施支持,按期达标完成活动要求。
3.3.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生产条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3.2参加分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3.3组织整改作业区汇报的生产技术方面安全隐患,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3.5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3.6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完成率100%以上。
3.3.7合理安排生产条线岗位人员,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3.7落实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落实率100%。
3.3.8组织完成条线分厂安全活动要求,人员参与率100%、活动经费落实100%、保质保量完成活动内容100%。
3.4.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设备条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4.2参加分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4.3组织整改作业区汇报的设备方面安全隐患,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4.5按时完成设备方面安全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4.6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和考核,完成率100%以上。
3.4.7合理安排设备条线岗位人员,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4.8落实外来参观人员和委外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率100%。
3.4.9组织完成条线分厂安全活动要求,人员参与率100%、活动经费落实100%、保质保量完成活动内容100%。
3.5.1根据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综合管理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5.2参加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5.3汇总作业区汇报的安全隐患并落实相关责任人整改,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5.4按时完成安全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5.5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和考核,完成率100%以上。
3.5.6检查岗位安排和组织特殊工种培训,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5.7落实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成率100%。
3.5.8组织实施分厂安全活动,按时编制活动方案、监督检查活动落实100%、落实活动验收考核100%。
3.6.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支出达标完成率100%。
3.7.1按制度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完成率100%。
3.7.2班前培训完成率100%,按时参加分厂各项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到位率100%。
3.7.3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排查制度100%完成。
3.7.4参加分厂各项安全会议,工作落实率100%。
3.7.5作业区内部安全检查完成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违”,按照制度要求安全生产。
3.7.7按时完成分厂安全活动计划要求100%。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
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降;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
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
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盖章)
日期:
20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表
序号
考核目标
评价要点
分数
(100)
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备注
1
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起数;
2.伤亡人数;
3.职业病。
40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5分,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5分,发生死亡事故扣30分,发生职业病扣20分。
以责任状控制指标为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车间主任亲自抓(听取汇报或回报),亲自部署;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奖惩制度落实。
5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2—4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
每少一次扣2分;
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3分;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2—4分。
年终实地考核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安全月”活动情况;
3.特种工持证情况。
5
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4分;
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2—4分;
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扣2—4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2—4分。
年终考核
4
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治理
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10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6分;不合格的扣4分;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5分;
未及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5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扣2分。
年终考核
5
安全标志警示
1.安全标志牌;
2.安全警示牌。
5
安全标志牌不全,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2—3分;
日常考核
6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2.安全劳防资金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0
未按规定落实劳防资金,扣5—6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扣5—6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扣7—10分。
年终考核
7
安全检查整改情况
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的执行情况;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10
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2—4分;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扣5—10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4—8分。
日常考核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情况;
2。
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按规定经过演练。
5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2—4分;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时修订的扣2—4分;
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2—4分;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2分。
年终考核
9
报表和安全档案管理
1.及时、准备统计报送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调查表;
2.有关文件及材料及时报送、传达、办理情况;
3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及台帐。
5
统计信息未按时限上报或出现数值差错,每次扣1—3分,瞒报扣5分;
未按规定传达办理的扣1—4分;
相关档案,台帐不健全的扣2—4分。
日常考核
10
工作创新及评优情况
1.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旗有借鉴意义;
2.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盟有借鉴意义;
3.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旗获得表彰;
4.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盟获得表彰。
5
有一项得3分;
有一项得5分;
有一项得3分;
有一项得5分。
以相关文件材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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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010-00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012年7月1日发布2012年8月1日实施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从严管控临时性危险性作业,规范临时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临时危险性作业管理。
3责任
公司各部门。
4程序
4.1高危险性作业:
指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4.2高危险性作业的分类
动火作业:
指除固定动火区、固定用火作业外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使用电钻、砂轮、喷灯等临时性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指一种相对狭窄或有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有限空间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高处作业:
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指临时搭建的较大用电作业。
拆除(工程)作业:
指大型设备设施、物品物件等在拆除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
指利用起重机吊运设备、大型物件等转移过程的作业。
4.3高危险性作业的要求
公司对高危险性作业实施审批许可制度,凡需进行高危险性作业的部门都必须经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EHS部负责高危险性作业的审批许可管理。
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1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分三级执行:
一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储罐区等重要部位;二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指除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的办理程序
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2一二级动火作业最终审批权限到总经理室;三级动火作业最终审批权限到EHS部门。
.3.3申请人持合格的动火许可证到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交动火人持证上岗。
.3.4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方及动火人各一份(见附件一)。
.3.5一级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天;二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二天;三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天。
.4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
.4.1凡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道、容器、阴井等部位动火时,必须清除易燃易爆介质及沉淀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准动火。
.4.2凡可能与易燃易爆介质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动火时,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除一段管线。
设备内动火时,连接在设备上的所有物料、蒸汽等管线都要加堵盲板,打开人孔、排气管,切断电源,分析合格后,方准进入设备动火。
.4.4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区域内,在动火任务完成之前,不准再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4.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设专人看火,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严禁露天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好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8使用气焊(割)动火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距明火点均不应小于10米。
.5动火作业各级人员职责要求
.5.1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2从事电、气焊(割)等动火作业的执行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证者,方可独立承担动火作业,动火人应在动火证上签字。
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EHS部门报告。
.5.4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违章作业。
.5.5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负责准备灭火用具。
.5.6班组长负责本管理区域内的临时动火作业监管,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本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5.7各级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保证安全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和办理程序
.1指凡进入罐、锅、槽、池、井、炉或其它闭塞场所内的临时性作业,都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方及申请人各一份(见附件一)。
.4申请人持合格的许可证到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许可证交作业人持证上岗。
.5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执行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有限空间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违章作业。
.7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有专人负责对罐、锅、槽、池、井、炉或其它闭塞场所内的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分析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分析的执行人,对分析结果负责。
在许可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本人需在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签字认可。
.8有限空间作业人接到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条件时,有权拒绝进入作业,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9班组长负责本管理区域内的临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负责监护进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有限空间内氧气含量19.5%以上,空气良好,严禁用纯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
.10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
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所有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对检修的设备、设施、管线、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隔离。
.10.2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0.3进入运转设备检修前,必须将电源开关断开,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示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取牌合闸。
.10.4对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10.6在封闭式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系安全绳,绳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人拉住。
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要密切监护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他们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做好标志。
罐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准大于12伏。
.10.9作业结束,须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罐体。
罐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入罐抢救,否则不准进入。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和办理程序
.1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登高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方及登高作业人各一份(见附件一)。
.2登高作业许可证由申请登高作业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登高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申请人持合格的登高作业许可证到登高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登高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登高作业人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登高作业许可证交登高作业人持证上岗。
.4登高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执行登高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登高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登高作业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登高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登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5登高作业人接到登高作业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登高作业条件时,有权拒绝登高作业,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6登高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登高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违章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者垂直上方,且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
监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8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置围栏,并悬挂“严禁靠近!
”的警示标志,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9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角应扎紧,穿软底鞋。
.10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酒后人员、年老体弱、视力不佳等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高处作业,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所用工具、零件、小件物品要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
材料、边角余料应用绳系牢上、下吊送。
严禁上、下抛掷物品或工具。
.13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4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15高处作业时应避开电气线路,无法避开时,必须停电后进行作业。
.16遇有6级及6级以上强风或暴雨、雷电、大雪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7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
.18高处作业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状况,并做好记录。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要求和办理程序
.1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方及临时用电作业人各一份(见附件一)。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申请人持合格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临时用电作业现场,认真检查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临时用电作业人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临时用电作业人持证上岗。
.4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执行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临时用电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临时用电作业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5临时用电作业人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临时用电作业条件时,有权拒绝临时用电作业,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6临时用电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违章作业。
.7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施。
.8施工场地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离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9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10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11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拆除(工程)作业管理要求和办理程序
.1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拆除(工程)作业,必须办理拆除(工程)作业许可证,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方及拆除(工程)作业人各一份(见附件一)。
.2拆除(工程)作业许可证由申请拆除(工程)作业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拆除(工程)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申请人持合格的拆除(工程)作业许可证到拆除(工程)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拆除(工程)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拆除(工程)作业人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拆除(工程)作业许可证交拆除(工程)作业人持证上岗。
.4拆除(工程)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拆除(工程)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拆除(工程)作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