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就职演讲稿对组织部长的批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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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就职演讲稿对组织部长的批评

学生会就职演讲稿-对组织部长的批评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0年间受贿4000多万,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万,单笔受贿最多达600万元……”当云南曲靖市委原组织部长、副书记李云忠被法警押上审判席时,以往发号施令,不可一世的霸道风光在他脸上荡然无存,他只是一个耷拉着脑袋,神情沮丧的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李云忠买官卖官,敛财300余万,严重败坏了曲靖政治生态;架空招投标,“倒卖”公共工程,受贿3700万;怕分赃不均,竟与行贿老板签“分赃协议”!

  2016年12月1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云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物品、房屋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涉及未追缴的赃款部分,由侦查机关依法继续追缴。

  一本正经与贪得无厌

  在被查办之前,李云忠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在一种人生中,李云忠一本正经,道貌岸然。

作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他为人谦虚,待人温和,是下属和同事眼中“工作严谨、廉洁自律”的典范。

一次朋友邀请李云忠吃饭,得知他喜欢抽烟,朋友便拿了条软“中华”烟送他,李云忠却连声推辞,坚决不要。

在场的人都感叹他为官清廉,连条烟都不收。

李云忠在几次会议上振振有词:

“当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廉政,尤其我们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更应如此,要带好这个头。

”有人听说他这个级别的干部,居然没钱买房,对他更是佩服。

认为他甘于清贫,是难得的好干部。

曲靖市的几次民主测评,李云忠得票数都很高。

  然而,就是这位一本正经的“好干部”,在另一种人生中,却是颐指气使、不可一世,是老板们众星捧月的“三哥”。

他变着花样弄权敛财。

“三哥”喜欢抽烟,老板们便一箱一箱地往他家送各种高档烟;“三哥”爱打牌,一打就是一个通宵,只要“三哥”高兴,老板们再忙也奉陪到底;“三哥”缺钱花,老板们更是二话不说,想方设法孝敬他。

据检察机关查实,李云忠在曲靖任组织部长期间,仅在为他人岗位调整、谋求职务升迁方面,就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和索取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万元,收受玉溪“境界”香烟150条,折合人民币万元。

  这两种人生,格格不入,李云忠却“切换”自如,左右逢源。

究其原因,在于其思想蜕化,早已丧失了党性、没有了廉耻,因而已经习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

表面“廉洁奉公”的面具,正是他大肆敛财、腐败堕落的“保护色”。

而一旦和老板们相处,他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不免放浪形骸、原形毕露。

  按道理说,李云忠是组织部长,主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不分管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上没有多少话语权。

但他却不那么认为,他常说:

“我虽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着管工程的干部!

  他利用职务便利,越位乱权,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并从中收受贿赂高达3600余万元,最大的一笔达600万元!

李云忠为多名私企老板承揽工程,在曲靖市的八个县中,就涉及六个,共计20多个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项目表面上看来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监督到位,事实上李云忠通过打招呼或安排下属与开发商协商等方式,早就将招投标制度架空。

  曲靖市某房地产老板周某认为李云忠“神通广大”,多次向李云忠行贿共300余万元。

有一次,李云忠弄到一个项目,转给周某。

周某又将该项目转给别人做,一转手就赚了500万元,可周某最后只给了李云忠90万元好处费。

当李云忠从其他老板处得知真相后,大发雷霆,大骂周某是在“打发叫花子”。

  后来,李云忠又搞到一个9000多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再次找到周某。

但这次他“吃一堑长一智”,提出要按照五五开的比例分配利润,周某坚决不同意。

李云忠又提出要四六开,周某同意后,李云忠又以周某不可信为由,要求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分红比例。

一个领导干部,居然和私企老板签订分赃协议,干出了如此荒唐的事,令人不可思议,充分暴露了李云忠贪得无厌的丑恶嘴脸。

  开办“茶室”,疯狂敛财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云忠就和搞工程的老板“朋友”杨某熟识,杨某多次给他送钱,李云忠从忐忑不安到欣然接受。

后来,杨某做生意缺钱,他听说后“江湖救急”,把收受来的贿赂借给杨某,可”借”得并不便宜,一年要48%的利息!

杨某在背地里骂李云忠不是人。

  为了既“安全”又快捷地敛财,李云忠可谓绞尽脑汁,他左思右想,反复考虑,最后“发明”了开办茶室的方法。

他投资在昆明开了一个“金兰茶室”。

为了显得“有档次”,又改名为“金兰会所”。

  为掩人耳目,李云忠并不出面经营茶室,只是将其视为捞钱的平台。

他以投资“金兰会所”为由,公然索贿,向一些熟识的老板索要了1000余万元,要来的资金并未用于投资“金兰会所”,而是购买房产和投资放贷。

即便如此,李云忠还是不满足,他曾以“金兰会所”经营不济、无力支付员工工资为由,连续三个月以同样的借口向建筑老板阮某索要45万元。

  通过“金兰会所”这个平台,李云忠财源滚滚而来,赚得“盆满钵满”。

一壶茶卖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老板们依然络绎不绝;向私企老板打个招呼,就能收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贿金。

这样一个绝佳的敛财“窝点”,让李云忠非常满意。

  人心不足蛇吞象。

李云忠开始谋划着在曲靖市也开设一个类似的茶室,老板们怕“吃不消”,纷纷反对,这个计划最终没有实施。

  开办茶室,是李云忠的“得意之笔”。

他自认为手法高明、方式隐蔽,实则不过是自欺欺人。

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大以后,李云忠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收敛、不愿收手,在罪恶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论价封官”干起卖官勾当

  xx年,将近50岁的李云忠担任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后,迎来了“大展身手”的舞台。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委托”“招呼”,只要是有利可图,他都“乐善好施”,变着花样弄权敛财。

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曾说,他作为组织部长,虽然决定不了由谁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但向书记推荐人选的建议权还是大的,一般县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有“决定权”的。

他视公器为商品,任人唯“钱”,严重败坏了曲靖政治生态表面上李云忠句句不离“选人用人制度规定”,背地里却“论价封官、以价议岗”,干着卖官的勾当。

  富源县煤矿商人郭某就瞄准了李云忠贪得无厌、敢于收钱的“软肋”,为谋取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位,向李云忠送上150万元。

李云忠欣然笑纳,随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让郭某顺利当上了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该县后所镇鸡蛋山煤矿老板龙某如法炮制,为其哥哥、时任富源县老厂镇镇长龙某职务升迁积极活动,向李云忠送去60万元,李云忠收下后,利用职权将龙某提拔为富源县副县长……

  拿人钱财的李云忠,把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毫无戒惧之心。

有一次,有位“买官者”在向他行贿后,对他安排的岗位不满意,居然在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前公然向其叫嚣并“摊牌”,害怕“东窗事发”的李云忠不得不“上下其手”,在常委会上极力建议市委主要领导撤销了该议题。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为害最烈、遗祸最深。

李云忠的严重违纪行为,导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官场“潜规则”盛行。

一些心术不正、动机不纯的人趁机以金钱“开道”,视“当官”为交易,费尽心机投机钻营,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明目张胆跑官要官,严重败坏了曲靖的政治生态,影响极为恶劣。

  嫉妒心理坍塌人生底线

  “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看不到半点党性,这是我最大的缺失。

我嫉妒别人有钱,就想着自己如何捞钱。

”案发后,李云忠忏悔说,贪婪之心,于他而言,不是简单的见财起意,不是“触景生情”,更不是一时糊涂,而是有很深的思想根源,灵魂深处不干净。

  李云忠不是没有艰苦奋斗的经历。

他靠着好学、勤奋和组织的培养,从昆明市盘龙区的一名警察,一步步成为省委组织部的干部、处长,曲靖市委组织部长,直至曲靖市委副书记。

在省委组织部期间,他就以“笔杆子”著称。

后来,职务逐步提升,当上了处长,爬格子的时间少了,和老板们觥筹交错的时候多了,“眼界”顿时一开。

两相对比,顿觉之前写材料太枯燥,简直是浪费生命。

  “看到别人有钱、别人发财,自觉不自觉地会盲目攀比,为什么他能我不能?

”“眼界”打开的李云忠,常常如此自问,内心煎熬不已。

尤其是当他看到一些学历、资历、能力不如自己的人,物质条件都比自己好,心理更是无法平衡,怨气、失落感油然而生,嫉妒、欲望不断累积,久而久之便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

  李云忠开始一心想着找路子发财。

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云忠就以买房手头紧为由,向搞工程的老板“朋友”杨某“借款”70万元,此后却绝口不提还钱之事。

等了一段时间,发现平安无事,他大受“鼓舞”,胆气日足。

“从那时起,自己的人生底线开始坍塌。

”李云忠案发后叹息道。

  授人以柄的“组织部长”

  因为先后10余次收受了煤矿老板徐某1370多万元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

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

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徐某腰缠万贯,在曲靖号称“黑白通吃”。

事实上,徐、李二人结识很早,但真正熟悉起来,还是李云忠的一次“义薄云天”。

徐某早年犯罪服刑,其弟找到李云忠,希望李云忠能帮助徐某“保外就医”。

李云忠一番运作后,徐某果然如愿。

其弟为表感谢,一次性送给李云忠10万元。

李云忠觉得事办成了,收点钱是应该的,于是心安理得地收下。

这也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

  出狱后,徐某亲自向李云忠奉上50万元表示谢意,李云忠欣然笑纳。

二人就此熟络,打得十分火热,有段时间,李云忠每个月都要上徐某家里“蹭”上两三顿饭。

徐某看准李云忠爱财,投其所好,用利益当诱饵,等李云忠“上钩”后,再加以胁迫,使李云忠变成了他的“牵线木偶”。

  李云忠曾经分别在2016年11月和2016年12月,两次收受了徐某送给其的500万元、600万元巨额贿赂。

因为现金太多,他叫来几个“心腹”朋友帮忙,分别用三四个纸箱装运,搬不动了就用脚踢、用脚推。

一名帮助其搬运贿金的“朋友”看到现金后目瞪口呆,惊叹道:

“长到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收受徐某贿赂之后,李云忠被徐某玩弄于股掌之间,对他的吩咐和“安排”言听计从。

  xx年1月的一天,徐某得知李云忠要到曲靖市任市委组织部长,遂约他外出泡脚。

泡完脚后,徐某向李云忠推荐:

“瞿某人不错,在乡镇干过,很能干,这个人来给你当助手会给你分担很多工作,你一定称心如意。

  李云忠不置可否。

后经徐某多次施压,李云忠不得不照办,瞿某顺利当上了曲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6年2月间,有一天徐某约李云忠到他家吃饭。

席间徐某直接对李云忠说:

“老哥,你的办公室主任不行,我给你推荐一个,周某的文字很强,人也不错,又听话。

我看他给你当办公室主任肯定行。

”之后,李云忠明觉得这样不妥,但只得无奈地按徐某的“吩咐”,违心将周某调任曲靖市委组织部任办公室主任……

  徐某嚣张跋扈,在李云忠升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后,还多次“提议”要给李云忠配备秘书和副秘书长。

面对得寸进尺变本加厉的徐某,李云忠实在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要求。

见李云忠不“听话”,徐某直截了当地要其退还600万元贿款,两人关系随即破裂。

可笑的是,当得知省纪委调查李云忠后,徐某还特地“叮嘱”李云忠,称其和李云忠什么关系都没有,不要把他牵出来。

当然,李云忠也告诫徐某,要他守口如瓶,死不认账。

  抓实证据28天结案

  李云忠的落马,源于群众的举报和云南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

2016年4月,云南省纪委赴曲靖就李云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2016年8月18日,经云南省委同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李云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当日,李云忠正在会泽县出席会议,为避免节外生枝,省纪委办案人员冒着滂沱大雨,在公安特警的配合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李云忠从入住的宾馆带走。

当纪委人员宣布对他实行“双规”时,尽管已知有不祥的“预兆”,但李云忠难掩往日的霸道,嘴上骂骂咧咧:

“你们凭什么对我进行双规,你们有证据吗?

”他很不情愿地跟着办案人员走出宾馆的大门。

  办案人员说,李云忠真是胆大包天,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他在中秋、春节期间照常收礼,毫无顾忌地通过帮老板“协调”工程项目,从中提成受贿,“进账”达30笔共500余万元。

甚至在组织对其进行初核调查前夕,李云忠依然不改贪婪本色,“忙着”在茶室和饭店收钱。

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此外,李云忠听闻组织在调查他的风声后,多次召集老板统一口径、串供、签订虚假投资协议、出假借条,订立攻守同盟,企图瞒天过海,对抗调查。

在2016年6月省纪委找其信访谈话了解有关情况时,他还叫屈诉苦,并相继向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写信“说明问题”,欲盖弥彰。

但这一切终成徒劳。

  李云忠到案后,自认为作案方式隐蔽,并与相关人员做了充分的反调查准备,一开始根本不愿意配合调查。

他又觉得自己在曲靖任职时间长达七年,“树大根深”,纪委奈何不了他。

头几天要么装哑巴,要么乱说一通。

办案人员不急不躁,先行对其政策攻心,并灵活运用证据,两天就击溃了他的幻想。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李云忠脸色苍白、语无伦次,认真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并感叹:

“我准备的方向搞反掉了,想不到你们会得到这些证据。

  该案的查办,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28天。

同年9月底,云南省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云忠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9月9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开庭审理了李云忠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xx年1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李云忠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干部四处处长、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曲靖市委副书记期间,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李云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李云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李云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请法院依法判处。

  法庭上,李云忠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忏悔。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李云忠声泪俱下地说:

“我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教我清正为官的父母。

我愿意接受法庭的公正裁决。

  2016年12月1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云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物品、房屋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涉及未追缴的赃款部分,由侦查机关依法继续追缴。

  编辑:

郑宾学生会组织部长就职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很荣幸能担任这次学生会的组织部部长,首先,我向各位介绍一下自己:

我是来自09级建筑系环艺专业的xxxx。

  我能真诚的与别人合作,并且协调好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对不良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因此,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

这一切证明:

我有能力成为学生会的一员。

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虚心地向别人学习。

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决不盲目从事,有计划的工作。

  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会经常与学生会的所有成员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学习的看法,努  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将以“奉献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兴蒙的发展尽心尽力。

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会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

  我知道,再多的豪言壮语也只不过是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

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定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实现今日的承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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