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271030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49.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docx

交通部安全监理复习提纲

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复习提纲

1、安全发展P1:

☆十六届五中全会:

十一五规划提出“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现目标、发展原则)。

☆安全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在劳动者生命权利和职业健康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稳定发展,建立和完善安定团结、和谐进步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2、安全事故的特点。

P3:

严重性、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

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原则目标、新时期预防为主方针新内涵。

P4

☆在新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新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4、综合治理含义及有关内容P4:

☆综合治理是指为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5、“四不放过”原则及其四层含义P6:

6、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P5: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

“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企业中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2.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原则:

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全员性参与管理、持续改进)☆3.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

即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指标考核、评优评先)。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①事故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③安全隐患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④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

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

⒍同步协调发展原则。

7、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含义P6:

“安全具有否决权”是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在对项目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其他指标虽已顺利完成,该项目就不能认为是已实现了最优化目标,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8、动态安全管理原则P6:

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全员性参与管理、持续改进)。

9、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同步协调发展原则P7:

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

它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

这是解决生产管理中安全与生产统一的一项重要原则。

10、安全生产五种关系(重点理解安全与危险并存、安全与危险的相对性与绝对性)P7:

(1)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相互依赖而存在的。

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

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

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

可见,在事物的运动中,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和危险。

(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3)安全与质量同步:

安全是质量的基础。

可以说质量是“本”,安全是“标”,两者密不可分。

只有标本兼治,才能使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可见,安全与质量是同步的。

从广义上看,质量包含安全工作质量,安全概念也包含着质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

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要素的角度出发,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出发。

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

(4)安全与速度互促:

安全是进度的前提。

(5)安全与效益兼顾: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会改善作业条件,带来经济效益,安全与效益是一致的,安全促进了效益的增长。

11、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P8:

法的形式,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行政处罚主要形式、(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为罚主要形式P15:

(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或者取消从业资格。

1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有关规定P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上述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必要时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概念P11: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从技术上采取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14、“三类人员”含义P11:

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P11:

直接、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施工中使用的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应在验收、登记有关规定P11: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概念P12: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8、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有关规定P12: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必须办理!

19、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及主刑包括内容、行政处罚主要形式P13: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行政处罚主要有:

警戒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拆除工程资料报送要求及相关规定P17: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1、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处理方式P17: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2、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行为P17: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暂时停工,拒不整改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应建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4)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5)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违法行为※

1)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构成违法行为。

2)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就构成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便构成违法行为。

△工程监理单位是在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同时,也在履行一种社会监督义务,即使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需要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对报告提出不及时,也是违法行为。

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就构成违法行为。

23、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的有关内容P18:

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如果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4、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地位P19: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掌握施工单位所处地位)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低于投标价的1%,并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规定: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25、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有关内容P20: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关规定P22:

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上岗;2)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的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包含新材料、新工艺)时的上岗培训。

27、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P21: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8、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概念及意义P25:

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

☆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

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29、工程安全监理的行为主体有关内容P25:

◇工程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监理属外部监管。

《建筑法》规定: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

工程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督管理人员,而不是生产管理人员,当监理人员在审查方案或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时,只能够向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发出监理指令或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监理工作是一个整体,不可将安全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隔离开来。

30、工程安全监理的依据及作用P25/27:

1、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如: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

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包括: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作用:

1、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3、有利于规范工程参与各方行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4、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对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仅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而且改变了以往单靠政府采用安全检查方式把关的做法,充分利用市场规则共同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31、安全事故的致因分析理论主要有哪些?

P301.海因希里事故因果理论2.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3.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4.约翰逊和斯奇巴的人机轨迹交叉理论。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P31:

它是在海因希里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五个要素:

1、管理缺陷:

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2、基本原因:

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3、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

最终导致人员肉体损伤、死亡、财物损失的、不希望的事件。

,5、损失:

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坏统称为损失。

人员的伤害包括工伤、职业病、精神创伤等。

32、风险控制措施应具有哪些特点?

P39:

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33、安全风险、安全系统工程的概念P40安全风险:

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安全系统工程:

是以预测和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系统风险为重点、开发、研究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

包含两个系统:

事故致因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

34、事故致因系统涉及五个要素有关内容P41安全系统工程涉及两个系统对象:

事故致因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事故致因系统涉及四个要素——通常称“4M”要素即人(Men)机(Machine)、环境(Medium)、管理(Mangement)。

35、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危险源的分类P42:

主要生产过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6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3生物性危害危险、有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36、危险源识别的主要方法及步骤P44:

识别方法:

大致有6种包括:

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主要考虑工工艺过程)、事件树分析(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应用逻辑分析判断)、故障树分析(根据已发生的事故结果,进行分析去寻找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上述往往只使用一种不足以全面识别危险源,有时多半使用两种以上方法。

识别的步骤:

一般5步:

1划分作业活动,2危险源辨识,3风险评价,4判断风险是否容许,5制订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37、交通建设工程常见不安全行为的类别、“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包括哪些P48:

1)违章指挥、2)违章作业、3)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4)其他被动性不安全行为。

☆其中的“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上岗身体条件、违反上岗规定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护品等三种行为。

38、“起因物”、“致害物物”、“伤害方式”的定义P49☆起因物:

直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物体(品)(P49)☆致害物:

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直接招致(造成)伤害发生的物体(品),☆伤害方式:

致害物作用于被伤害者(人和物)的方式。

39、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伤害事故的类型、高处坠落定义P50:

类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40、事故要素在引发事故时的作用组合分类、引发事故的五种基本要素可有几种组合P52:

●☆事故要素在引发事故时的7种组合(表2-10):

●E型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五种要素同时存在)

●D-1型不安全状态,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

●D-2型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

●D-3型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

●C-1型不安全状态,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

●C-2型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

●B型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 

41、防止安全事故最基本的方法P53: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制度上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2).强化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

4).对工程技术方案进行审查与改进,强化安全防护技术。

5.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

对不适宜从事某种作业的人员进行调整。

6.必要的安全与防护装置与工具,必要的检查与监督,必要的惩戒。

☆这六种最基本的安全对策后来被归纳为众所周知的3E原则,即:

Engineering-工程技术、Education-教育、Enforcement-强制。

据致因理论:

98%的事故可以预防。

42、风险管理中所运用的对策有哪几种P37:

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风险控制措施P39:

◇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场址及场区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气安全对策措施;机械伤害对策措施;其他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面);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43、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P38:

a、消除,b、预防,c、减弱,d、隔绝,e、连锁,f、警告。

44、应急预案主要由哪几部分构成P56: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45、应急培训主要包括的内容P60:

☆1)、应急培训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P60

①报警②疏散③火灾应急培训④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

2)、预案训练和演习类型

①可根据演习规模进行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

②可根据演习内容进行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

46、安全隐患的定义。

P52:

47、隐患的概念P62、安全隐患及处理P64、对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及处理P168:

隐患是指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或不利环境因素。

☆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是在安全检查及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的。

1、一般安全问题:

可采用口头指出或签发安全工作指令的方法。

2、严重安全隐患:

现场监理会议、签发安全工作指令、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等。

P168☆1、对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

(1)施工单位凡收到监理工程师所签发的安全工作指令后,必须对安全工作指令中的要求整改事项实施整改。

整改后,应组织对整改到位的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认为合格,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的书面反馈报告后,应进行复查。

经复查,认为仍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到整改到位。

(3)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如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停工的,应书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对安全隐患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违章施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制度等各种违章违规现象以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可以口头处理,严重隐患应签发安全工作指令)。

(1)有隐患处理的记录,同时应有隐患整改和监理复查、消项的记录。

(2)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整改工作指令和施工单位反馈的隐患整改记录应合并存放。

即每一张监理工程师书面整改工作指令后面,都必须有相应的整改和复查消项工作指令记录。

(3)每月对当月安全隐患状况、原因分析、处理意见以及签发相关文件在监理月报中进行反映,对隐患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工作。

(4)对安全问题的专题书面报告应予以妥善保存,以作为安全问题或事故处理时的证明材料。

☆3、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的有关事项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跟踪检查直到整改消项。

48、进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P66

☆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依据:

熟悉P66

1)安全事故实况资料(时间、地点、描述、纪录、照片、录相等)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9、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内容、安全隐患处理报告主要内容P64

50、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原则、内容及报告方式P67

1)报告原则:

迅速、准确,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级报。

(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2)报告程序:

分五步上报(P6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4、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报告内容和方式:

共内容包括六个方面,报告方式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但应在12h内补齐书面材料

51、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原则P68: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 

5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施工单位报告程序P67,见上第50题。

5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P70三年。

 

54、分包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如何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P73

分包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