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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发展报告

2004年南宁市财政发展报告

南宁市财政局黄圣俭

200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建设大南宁的中心任务,以实现经济发展“三突破”为目标,全力推进农业稳市、工业强市、商贸活市、城建美市四大工程。

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克服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出口退税机制调整和遭遇禽流感等自然灾害、煤电汽油紧张等各种政策性和客观性减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认真分析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针对性地调整财政工作思路,加强财政收入目标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积极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依法治税,完善税源控制机制,清理非政策性减免税,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克服消化不利因素,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都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完成74.63亿元,比上年增长22.23%,财政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

落实责任、强化征管、

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市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自己的中心工作来抓。

坚决执行分级分部门的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及时把人大通过的预算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分解到收入征管部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征收积极性。

密切与税务部门和国库部门的联系,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征管。

通过定期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和深入细致的税源调查,全面掌握收入进度,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出现的问题,为克服困难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同时,对财政收入的结构进行预警分析,适当调整非税收入的增长速度,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35%,财政收入的规模、增长率和质量均位于全区前茅。

全年完成国税收入38.65亿元,同比增收入4.98亿元,增长14.79%,其中,实现自治区税务局考核口径税收收入36.86亿元(扣除中央企业所得税固定收入0.97亿元、出口退税包括免、抵税地方负担25%部分0.82万元),完成自治区税务局下达任务的100.17%,比上年同期32.83亿元增收4.03亿元,增长12.27%。

实现南宁市政府考核口径税收收入30.36亿元(扣除个人利息所得税收入、中央企业所得税固定收入、出口退税地方负担25%部分、专员办退税),比2003年实际入库数25.53亿元增收4.83亿元,增长18.91%,完成南宁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0.21%。

同时,国税部门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6.56亿元,同比增长60.15%,超额完成自治区税务局年初下达的“保九争十”的任务。

全市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无论是收入总额还是增收额,都是国税局成立10年来的最好水平,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达到21.76亿元,成为首个收入突破20亿元的税种,而且主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的增长都在两位数以上。

全年完成地税收入35.78亿元,首次突破3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较上年同期增收7.5亿元,增长26.52%,增幅均高于全区、全国水平。

其中:

完成市级收入35.62亿元,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年度计划的103.25%,同比增收7.36亿元,增长26.04%。

在组织的地方税收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继续稳定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8.29%、35.62%和35.77%,其中:

房地产营业税增收19022.7万元,同比增长68.53%,建筑安装营业税增收7999.8万元,同比增长22.09%,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增收2007.4万元,同比增长35.14%;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南宁市经济快速发展

2004年,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市委提出的经济发展“三突破”的目标,加大了支持经济建设的力度,积极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努力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大力支持“农业稳市工程”。

按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

200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并足额拨付1.5亿元用于农村“三大会战”建设。

同时安排各种支农资金5412万元,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南宁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还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税降低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二是着力支持“工业强市百亿投资工程”。

加快提高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心,选择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帮助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升级。

2004年市财政安排工业结构调整资金1.25亿元,用于工业技改项目补助、贴息、城区工业经济园建设和铝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支柱财源。

安排资金2800万元用于高新区、经开区、东盟工业园(华侨投资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做大、做强、做精、做稳一批新兴财源。

把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作为转变理财思路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全市财政共安排用于民营企业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6458万元,争取上级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4万元。

同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费扶持政策,调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轻中小企业税负1000多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全力支持“城建美市百亿投资工程”。

2004年,为改善城市环境,确保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178项,计划总投资122.1亿元。

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压缩国债规模、紧缩银根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继续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通过向银行特别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经营城市、财政专项筹措、城区和业主自筹、招商引资等渠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共落实项目建设资金88.05亿元,建成了总长49.6公里的城市道路、全长26.2公里邕江北岸堤路园工程、永和大桥及竹溪立交桥等五座桥梁,完善会展中心一期和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完成了市容景观“1858”工程和市区351条小街小巷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136工程”三年中变化目标,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提供了一流的市容景观和服务设施,改善了南宁市经济发展的硬环境。

四是积极支持“商贸活市百亿投资工程”。

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由市本级财政安排了一定资金引导推动宾馆、物流、旅游、中介咨询、信息等服务业加速发展,全面提升南宁市作为首府城市的服务业水平。

财政改革向深度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2004年市财政部门的各项改革继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由于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支持改革,从而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2004年市本级上报市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增加到55个,基层预算单位增加到319个,编制质量逐步提高。

主要是编审部门预算的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规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及编制的具体时间要求;调整和完善了市本级基础支出综合预算定额标准:

一是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经过测算并结合上年预算定额执行情况,适当提高交通费等部分支出项目的定额标准,并分类分档进行调整;二是根据中小学“一费制”改革,适当调整学校类事业单位的定额标准。

同时,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的管理,该拨付的经费一定要按预算时间办理,已审定的项目不能随意调整,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办理,严格预算追加。

同时,加强了备选项目预算的编审工作,规范和完善了备选项目预算的申报、审核程序,并引进备选项目库管理的办法,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项目库管理,实行项目滚动管理,规范了项目预算的管理,从而部门预算的编制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制定了《关于南宁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南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代理银行业务流程》《关于办理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从2004年7月1日起,将137个预算单位列入集中支付试点改革,使试点单位增加到174个,试点单位占全部应实行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50.58%。

2004年核定试点单位定额36716.06万元,实际支付32566.28万元,资金结存率11.30%。

(三)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市本级预算单位2004年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部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此项改革,从2003年起对市本级预算单位进行试点,截止2004年7月1日,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基本实行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1.非税收入改革的基本思路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市财政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取消部门和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改革收入缴款方式,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票据管理制度;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系统,提高收缴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非税收入当日直达国库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2.成立机构,精心组织

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市财政部门成立了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办公室,全面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局长秦赣江担任;副局长刘志烈、预算外局局长颜孔刚、罚没处副主任黄小兰担任副主任。

成员从预算外局、罚没处、采购处、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等部门抽人组成。

办公室下设政策制定组、改革宣传组、技术支持组、账户审核组四个工作小组,并制定各小组的工作职责,编制倒计时工作表。

改革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3.主要工作和成效

分步实施和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市财政部门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开展工作,确定了改革分三步走的工作目标。

第一步,2003年7月1日起,从实行部门预算的26个部门中选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文化局、建设局、计生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司法局、公安局、中级法院、民政局、市政局等14个部门作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

试点阶段工作侧重于摸清情况、选定方案、测试程序、解决问题。

按照改革的目标,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南宁市实际,经过多次测试完善,较为成功地完成了第一阶段试点的工作。

主要做法是:

选取各种类型的单位,多点结合,对方案的运行过程实施进行全程跟踪,遇到问题,及时完善解决。

第二步,2003年8月20日起对市教育局及其所属单位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在第一步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第二步试点工作选择了具有布点多、金额小、时间期短、业务量大的教育局及其所属单位进行试点,力求使改革从难点进行突破。

第三步,2004年7月1日起,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基本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非税收入改革启动后,由于准备充分,政策宣传到位(包括政府下发非税收入改革通知、晚报、电台、电视台宣传),措施得力,提高了认识,克服困难,使各单位统一了思想,积极配合,支持改革,实现了非税收入当日直达国库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目标,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2003年—2004年非税收入达8.43亿元,其中:

2003年为1.87亿元,2004年为6.56亿元。

2004年7月23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增加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列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

为此,市财政部门对部分有以上收入的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调整和补充,使非税收入的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2004年政府采购支出实现18.09亿元,政府采购规模比2003年的7.54亿元,增长139.92%;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节约资金2.64亿元,资金的平均节约率为12.74%。

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主,公开招标的方式占采购资金总额的79.27%。

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以部门预算为依托,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要求使用全盘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政府采购规范管理。

二是在采购办法上采取了既规范又有利于扩大规模的办法。

如对于一些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标准化的货物,通过简单快捷的网上采购方式实现采购。

三是加强与工程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范围,工程项目占政府采购资金总额的66.32%。

四是在深度上,把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全部实现依法采购。

主要的做法是:

完善管理与执行职责,建议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已于2004年10月明确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于12月底成立了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从此,实现了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也意味着南宁市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为建立职责定位准确、分工细致明确、程序清晰合理和协调配合有序的管理体制打下基础。

以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为突破口,促进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指定媒体的管理,明确责任,制定了具体的信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加大了对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力度。

由于内抓了基础管理,建章立制,外抓了检查监督协调沟通,监督与服务并举,有效地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是关系农村经济健康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

自2003年2月南宁市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市财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了税费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经自治区税费改革办公室检查验收,14个县区都能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基本实现村村减员,户户受益。

同时针对个别地方计税土地面积仍没有签字确认,少数农户没有体现减负等遗留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加以解决,巩固税改的成果,使改革后全市470万农民减免2.3亿元,人均减负48.87元,达到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136目标”

三年中变化的顺利实现

2004年城建筹资目标122.7亿元,在上年63.74亿元增加58.96亿元,任务增长92.50%。

面对艰巨的任务,市筹资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好筹资工作,主要的措施有: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各筹资责任单位筹资积极性,推进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以便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

市筹资办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起草了《南宁市筹集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奖励办法》(试行),并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而促进了南宁市筹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为了使市政府更好地及时掌握政府负债情况,市筹资办对由政府负担的相关单位银行贷款合同进行了集中管理、归档和统计、分析,并对市筹资办的档案做了进一步的分类,以便于管理、查询,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奖励先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筹资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南宁市城市建设“136”目标的实现,2004年初市政府对在2003年筹资工作中成绩比较优异、贡献突出的15个筹资先进单位和101名筹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为了圆满完成2004年筹资任务,按照“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年初筹资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43个筹资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各单位的筹资内容、任务、时间及要求写进了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并将筹资任务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任务与奖励挂钩,逐级跟踪考核,促进了各责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做到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按目标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同时,兑现奖励了2003年度完成筹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风险抵押金。

(三)加强管理,加大督办力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4年的筹资任务,市筹资办加大了筹资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与市政府督办科、市重点办、市目标办一起不定期地对筹资责任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筹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

2004年先后12次到各筹资单位对筹资工作进行检查,先后检查了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警支队、市威宁公司等单位,要求这些单位要及时将经营城市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确保“中国—东盟博览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时完成。

(四)加强与金融部门联系,积极争取银行贷款资金。

为确保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顺利召开,2004年南宁市城市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其中银行贷款筹资任务重,银行贷款筹资任务占南宁市城建项目全年筹资任务122.73亿元的58.45%,而2004年又恰逢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银根紧缩,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市筹资办在市领导的亲自指挥协调下,前后12次到各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

千方百计为金融单位排忧解难,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通过资产管理、联合贷款、间接银团等多种方式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

2004年,市筹资办共审定贷款合同、协议书37份,协调各有关单位签订银行贷款合同29个,向各相关银行、借款主体出具承诺函13份,累计签订贷款金额为65.33亿元,实际筹集到位资金为52.78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按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到位资金37.95亿元,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城市建设“136”目标“三年中变化”的顺利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平台,南宁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筹资办。

(五)实践经营城市理念,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

市筹资办面对今年筹资任务比较重、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及时调整筹资思路,逐步建立起以财政资金为导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机制。

1.继续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集中土地“供应权”和“经营权”,以实现土地资产增值的最大化,真正把“死资产”变成“活钞票”,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

2004年,南宁市利用土地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达9.67亿元。

2.加大力度推进经营城市筹资工作的开展。

为增大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市筹资部门创新经营城市思路,积极主动与计划、土地、规划、建设、市政、房产、交通等部门一起,逐步放开适合进行市场的公用事业的经营权,走向市场,引入竞争,通过市场运作,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城市资源价值的最大化。

加快协调出租车经营权出让、国有公房铺面出售、广告经营权拍卖、快速环道加油站定点权出让、“中国—东盟博览会”产品特殊经营权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出让,重点推进水务集团上市筹资、快速环境收费权转让、会展中心资产转让等大项目,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

由于全市各筹资部门卓有成效的筹资工作,“136”工程实施三年来,南宁市共筹集资金近200亿元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城市建设新格局,确保了“三年中变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教育、卫生、

社会保障和其他各项事业加速发展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2004年,全市共投入10051万元支持教育“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

其中:

支持教育危改工程3370万元,实施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3184万元;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安排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经费930万元,用于扶助3008名贫困学生就学205万元;投入“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319万元;培训市、县、乡师资140万元。

(二)支持科技事业发展。

全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2715万元,支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示范城市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动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特色农业技术集成示范等147个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技创新项目。

(三)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支持现有医院的改造,安排国家开发银行卫生项目软贷款贴息421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急救中心偿还西班牙政府贷款262万元,市中医院搬迁经费700万元;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安排农村卫生和改水改厕经费300万元;投入“光明工程”经费154万元,为城乡1780例经济困难白内障患者提供手术复明补助;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安排834万元用于提升50个一级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填平补齐药品、器具等设备。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做好“两个确保”。

2004年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2542万元、失业人员失业保障金4824万元,发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659万元。

全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年共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5505万元(含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公益性岗位5500个,培训经费145万元;安排社会保险补助1251万元,为120名下岗职工提供224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安排县区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663万元,为农村劳动力输出提供有效服务。

认真做好低保工作,为315086户次、77349人次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4649万元。

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投入1350万元建成300个五保新村,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金291万元。

积极做好农村灾民救灾救济工作,全年用于救灾专款1427万元,其中用于宾阳县灾后重建743万元。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财政秩序进一步好转

市财政部门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整顿财经秩序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并发挥最佳效益。

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依法管理预算收支,自觉维护财经律,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整顿规范会计秩序。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在健全管理制度上下大力气,市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提高“136”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如与市计委、市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的通知》,通过规范工程设计管理,从工程设计的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与市重点办、市园林局、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队一起印发了《关于南宁市城市道路建设涉及原有市政、交通设施及路树的拆除、迁移、回收、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效防止建设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提出的《关于对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特困户实行产权置换享受特殊政策的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转发各单位执行;制定了《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贷款资金使用办法》等。

这些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2.在项目资金管理上狠下功夫。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派出财务总监、财政专管员经常深入工程第一线,对工程的资金需求、拆迁补偿方案、工程资金使用进度、工程变更等进行认真的登记、检查、核实,取得显著成效。

如江北东堤路园工程排水管工程出现了施工队以次充好供货现象,市财政部门有关科室首先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及时采取补救,不但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保证了工程质量。

通过加强管理,使南宁市的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政经秩序。

1.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预算单位2003年度发放奖金、补贴、实物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联合调查组对18个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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