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探究元明清时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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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探究元明清时期
元明清时期
角度
(1)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的创行是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变革。
省的名称一直沿用到当代。
元代以前各朝代的地方行政体制,无论是两级制还是三级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中央与地方行政区之间空当过大的缺陷。
而元代行省既是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本身又具有中央派出机构的特点,有效地弥补了这一空当,使全国的行政体制基本上做到了上下结合、浑然一体。
行省的权力很大,地方军政大权基本都掌握在行省手中,表现出与隋唐以来地方权力逐渐削弱趋势的某种不协调。
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适应当时形势的较为有效的措施。
元代作为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巩固地方统治成为比加强中央集权更加迫切的任务。
为此,各地军、政两方面必须密切合作,以便遇事能够迅速作出决策。
在这样的背景下,行省就成为军政合一的地方统治核心。
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有路、府、州、县四等,其设置存在混乱之处。
路直属于省。
府有两类:
一类直属于省,与路平级;一类隶属于路。
州也有两类:
一类直属于省,与路、直隶府平级;一类则隶属于路和直隶府。
大体说来,省为地方一级行政区,路为二级行政区。
府与州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时是二级行政区,有时是三级行政区。
中间层级虽然混乱,但省与县两级基本稳定,因此地方行政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到明代,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省、府(州)、县三级行政制度。
角度
(2)明代内阁体制的变迁
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后,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在皇权空前加强的同时,也带来许多不便。
全国政务最后都集中到皇帝身上,使朱元璋深感分身乏术。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置春夏秋冬四辅官,负责“协赞政事”,但不久就废罢不设。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但不参与机密决策,这是后来内阁制的雏形。
内阁制度的初步形成,是在明成祖朱棣时期。
朱棣命翰林院官员解缙、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胡俨进入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
从此以后,阁臣的设置成为常制,内阁成为一个稳定的官僚机构。
然而,此时阁臣只是中级官员,权位远远不及六部尚书,在很多情况下,内阁不过是一个“备顾问”的办事机构,没有多大实权。
其后,内阁制度进一步发展,权力超过六部。
明成祖以后,不断提升阁臣官阶,其地位与权力也相应改变,阁职渐崇。
同时出现了内阁的“票拟”,即阁臣有权草拟对臣僚各种章奏的处理意见,这是内阁的最大权力所在。
阁臣获得票拟权,也就是直接掌握了处理国家政事的大权,因此,人们把明代内阁之职比作古之丞相。
明代内阁的作用,关键在于阁臣能否得到皇帝重用及其办事效能的高低。
自正统以后近百年间,内阁并无多少实权,权力操于宦官之手。
自嘉靖中叶迄万历初年的五十余年间,大学士夏言、严嵩、张居正相继入阁为首辅,总揽政务,其他官员不过奉行而已,内阁真正成为国家中枢机构,达到鼎盛时期。
张居正死后,阁材乏人,宦官逐渐窃持权柄,魏忠贤擅权乱政,组成阉党内阁。
到崇祯一朝,内阁已徒具形式,有名无实。
尽管明中叶出现了“无宰相之名,行宰相之实”的权臣,而且阁臣也常被称为“相”,但严格意义上说内阁最多只具有”准宰相“的性质而非真正的宰相。
作为一项新出现的政治措施,明代内阁虽然在一定时间内发挥过一定作用,但更多情况下却助长了皇帝的惰性,对社会进步并没有什么积极意义。
清代承袭了内阁之制,直到雍正创设军机处时废止。
角度(3)明清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清地方行政机构:
中央
蒙古盟旗理藩院将军辖区行省
(西藏)
道
府
县
将军辖区:
北方边境设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盛京将军、乌里雅苏台将军和伊犁将军五个军事管理区。
明代仿效宋朝中央对地方的集权制度,地方最高层级的省(布政司),设三司以分其权,虽避免做大割据,但事权散置,协调不利,尤其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应对。
明中叶后又设文官总督、巡抚,职权在三司之上,代表中央到该地区直接节制三司,统一征调军队、军粮物资。
集中指挥。
明代的督抚还不是以省为单位的固定辖区,具有临时性质,多担任军事方面职责。
清代在地方最高层级的省级设置集中行使权力的封疆大吏——总督、巡抚,总督节制一省、两省或三省的省级最高武官提督、总兵及管辖区的绿营兵,巡抚偏重文职、民政,军权轻,总督偏重军事而文职、财权轻。
军队征调权严格掌握在皇帝手中,地方将帅调动所部军队,必须上报中央“恭候圣旨“。
财权方面,中央控制甚严,地方留存少,督抚动用存留库银,300两以上须报中央户部核准。
皇帝独自掌握地方高级官员督抚、两司的”特简“任用权,可随时调换某地权势过大的督抚,皇帝还实行奏折制度直接掌握督抚的行政情况,直接对其掌控、指挥。
正由于中央集权高度强化,皇帝专制、乾纲独揽,控驭有方,所以虽有集诸权于一身的督抚,但类似唐代繁镇割据的现象并未重演,直到晚清,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
由于督抚经办各省洋务,具有自主性的财权,所统辖训练的防军、新军又有派系性,有些督抚又管外交,权力大增,如直隶、两江、湖广总督,权势增长,渐露坐大端倪,义和团时期,南方的两江总督、湖广总督拒不配合中央,实行“东南互保”(后来两广总督、山东巡抚也加入)。
清末直隶总督袁世凯挟持中央,也是明显的事例。
清朝灭亡异于以前各个朝代,未经反政府军事势力重创便迅即瓦解,也与中央集权失控,具有一定势力的督抚离心中央,地方与中央分奔离析有关。
总之,以公元前221年嬴政(前246-前211在位)称制"始皇帝"为端绪,至1912年清朝末代皇帝溥仪(1907-1912在位,年号宣统)逊位止,专制帝制历时2132年,共有492个皇帝登极。
此间政制起伏跌宕,而大势是中央集权于涨落间愈趋强化。
"王室与政府逐步分离,民众与政府则逐步接近"。
专制主义主要指的的是君主专制,是君主行使君权(皇权)的形式问题,,巩固皇位强化皇权主要有利用与摒弃外戚、削弱高级武官之权、削弱相权(任用低级官员、近臣代行宰相之权、以群相代单相双相、最终废除相权)、文化专制等形式。
秦汉以下,中国的王朝频繁更迭,但专制君主制却传承不辍,所谓"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又所谓"百代都行秦政制"。
这种"秦政"式的专制君主政制愈演愈烈。
秦汉尚有"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丞相,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然西汉以下朝廷也一直在寻求控制相权的办法,如西汉武帝建内朝以削减相权,东汉光武帝以尚书台取代"三公"之权,皆为此例。
东汉、魏、晋、隋、唐,高门大族享有政治特权,州牧、方镇则各领封疆,实权在握,构成中央皇权之外的势力中心。
至宋代,贵族制消弭,武人交权,地方权力被朝廷分割、直辖,终于实现了集权于朝廷。
延及明清,更集权于帝王个人,自明太祖以降,废除丞相制,并相权入君权,六部直接受制于皇帝,号称"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的内阁大学士,也只有"票拟"权(建议),而无"批红"权(决策),在多数情形下不过是帝王的秘书。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专制君主既掌政权,又兼控神权,"皇帝"的称号便意味着地上君主与上天主宰(至上神)的合一或同一,这与欧洲中世纪神权与王权分离的情形大不相同。
欧洲帝王需要执掌神权的教会为之加冕,连蔑视教会的拿破仑一世在称帝时也要举行教会加冕仪式。
在欧洲列国,帝王得到神权的认可与护佑,是王权取得合法性并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
而中国则不然,皇帝高踞宗教之上,以至有皇帝册封宗教领袖的事例,皇帝又往往被尊为至上神(宋徽宗称"道君"、慈禧太后称"老佛爷"之类)。
中国是政权、神权一元化的君主专制,
中央集权,是君主及中央对地方实行控驭、统治的形式,是统治体制问题。
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其特点是多层级式,主要表现为中央对地方最高一级的权力设置与掌控,并因此而出现多次变化,五代十管以前、北宋以后,是带有显著特点变化的两大阶段。
秦汉至五代十国,中央集权程度相对此后而言相对较低,主要表现为集诸权于一身尤其军权甚重的地方高层级官员权势发展导致中央失控,对中央形成威胁。
北宋至明清,中央集权强化,武官地位下降,官僚队伍文重武轻,未出现地方高层级武官歌剧反叛中央的现象。
(靖难之役、三藩之乱是先秦分封制残留导致结果,与官僚制下地方官员做大反叛不属同一性质。
)
角度(4)明清学术思潮的演变
明初,是朱学统治阶段。
程朱之学被统治者定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但学术成就并不突出。
明中期,王学(心学)崛起、传播。
代表人物王阳明进一步发展、完善了陆九渊的心学体系,遂有“陆王心学”之称,其主要思想,一是发挥陆九渊的“心即理”命题,主张“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天下无心外之物、心外之理;二是鼓吹“致良知”,良知是天理的另一种表述形式,指人最基本的“真诚恻怛”之心,每个人心中都隐含良知,但多被死鱼遮蔽,将其重新发现、扩充、实行、,是为致良知。
,认为先致良知而后能格物;三是倡言“知行合一”,针对朱熹“知先行后”观点,强调认识与实践密不可分,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在修养理论方面,他继承了陆“发明本心”的思想,主张从“本心”入手去认识圣贤之心,以自己的内心为最高权威,反对用先验观念强制管辖心灵,体现出一定得平等和叛逆萌芽。
王艮的泰州学派是王阳明后学中的激进派,进一步发扬王氏轻视经典、先哲的思想倾向,提出“现成良知”之说,类似于禅宗的“顿悟”,将玄妙的天理世俗化,提出“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进而肯定物质欲望合理性,其末流带有“狂禅”色彩,李贽就鼓吹“童心”修养理,对传统的伦理道德标准多予否定。
这些“异端”思想一定程度上与明朝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社会风气变化的趋势相适应,影响颇为广泛。
从晚明到清前期,是对理学的总结批判阶段。
明末清初出现总结理学的著作,黄宗羲、全祖望的《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是这方面的巨著。
明王朝覆亡的现实,促使很多士大夫开始反思心学末流之弊,对其进行修正,并出现向理学回归的趋势。
顾炎武、黄宗羲、方以智、王夫之和颜元等思想家,他们关心国是,抨击时弊,主张革新朝政以救世济民,甚至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专制君主。
他们揭露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弊政,设计各种改革方案,提倡“工商皆本”,反对抑商以利于发展资本主义,这些都是进步的主张。
在学术上,他们从“务为有用”出发,提倡通经治世之学。
黄宗羲潜心于各种实际学问的研究,倡导注重研究史料和通经致用的风尚,所著《明儒学案》等,是我国古代学术思想史的开山巨著。
方以智在自然科学的研究、实践中,会通古今中西,融汇自然科学和哲学,创“质测即藏通几”的科学哲学观,其中蕴涵着早期启蒙思想的睿智。
顾炎武“以复古作维新”,在批评宋明理学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思想。
他一生以崇实致用的学风和孜孜不倦的学术实践,为清代汉学开创了多种治学门径。
王夫之在对经学、史学、天文历算等实际学问的刻苦钻研中,总结和发展了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建立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为实学思潮的高涨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和学者们,尽管在学术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使用不同的表述方式,但有两点是共同的:
第一,他们深感宋明理学空疏误国,空谈心性,力倡务实之风;第二,面对心学的禅宗化以至整个理学的衰败,多数学者在自我反思和抨击理学的过程中,自觉地探索和开辟治学新路以求济世。
继晚明早期启蒙思想的萌发,这一时期不少思想家的理论中也闪现着启蒙的光芒。
批判君主专制制度,初步要求“人”的权利和男女平等,提出“工商皆本”理念,揭露揭发科举制度的种种弊病,宣传学校议政的主张,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政治和经济要求。
虽然还缺乏广泛传播和更多的实践机会,且在各个领域仍存在着旧传统的束缚,但毕竟萌发了早期启蒙思想的新芽,对我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朝统治者仍然尊崇程朱理学,但理学思想无新发展,生命力并不旺盛。
大批学者沿着顾炎武等人倡导的实证研究一途,反对空言性理,致力于用考据方法整理研究古代文献,形成了被称为“汉学”、《朴学》的新学风,相反理学则被称为“宋学”受到冷遇。
乾嘉年间,汉学进入鼎盛因为被称为“乾嘉学派”,考据方法严密,对传统文化整理作出了贡献,但脱离现实。
嘉道年间,汉学危机显露,出现了以今文经学为代表得新思潮,着重从政治学方面探讨经书中的额“微言大义”,将孔子塑造为儒家教主和大政治家。
后来晚清兴起维新变法运动,经文经学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角度(5)海禁政策与闭关锁国
世界大势:
十四、十五世纪,东西方不少国家进入封建社会末期,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在封建母体中孕育。
在欧洲,意大利威尼斯等城市出现工场手工业、包买商人等新的经济因素,并迅速扩大到英、法等国家。
在中国,自宋元以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到明代中叶,东南沿海一些城市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这表明世界历史正在开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
然而,在这关键的时期,中国与欧洲国家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政策,导致中国由先进转为落后,与西方国家拉开了差距。
演变脉络:
自元代开始,中国就不断遭受来自海上的倭寇之患。
明初,方国珍、张士诚余党亡命海外,勾结倭寇侵扰大陆沿海。
朱元璋下令废撤市舶司,禁止商船出海贸易,开始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
明成祖时恢复市舶司,从事官办贸易,并派郑和率庞大船队出海贸易。
郑和船队规模虽然浩大,但对当时中国与沿途国家的商贸往来并无多大裨益,终因徒耗钱粮,于国无益而成绝响。
此后,海禁政策再度盛行,仁宗即位之日就下诏禁止下西洋诸蕃国宝船,宣德年间,不仅不再建造远洋巨舶,下西洋的档案也被销毁。
直到嘉靖中后期戚继光平息倭患后,海禁政策才又有所松弛,私人出海贸易得到默许,呈现一派繁荣景象,使民间海上活动成为明代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清朝初年,为了对付郑成功,清政府颁布“迁海令”,将沿海居民内迁,“寸板不许下海”。
台湾统一后,清政府部分开放海禁,允许沿海居民出海贸易,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处为外国商人来华通商口岸。
但从康熙五十六年(1717)开始,再度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除保留东洋贸易外,对南洋各国,只允许外国人来华,不许中国人前往贸易。
从此,清朝闭关自守的政策正式开始。
乾隆年间,规定只保留广州通商,从此,对外贸易的门户越来越小,限制越来越严。
认识:
明清时期的海禁政策虽然在短期内保障了沿海社会的安定,但从长期来看,这一政策使中国与世界更加疏远,逐步陷入贫穷落后、愚昧无知的境地,远远落后于西方诸国。
它限制了海外市场的开拓,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明清几百年的落后状态。
它阻隔了中外文化交流,阻碍了科学的发展,使中国传统科技停滞不前,外国科技成就无法引进,中国此后由先进转为落后。
海禁政策并不能真正起到防御西方资本主义侵略的目的,这种消极、落后的政策不能改变侵略者的本性,也不能防止侵略力量的增长,只能作茧自缚,束缚中国人民,阻碍中国的发展,扼杀中国的生机和进取精神,使中国和世界的差距越来越大。
角度(6)商品经济发展
关注:
农产品商品化趋势日益明显
长途贩运贸易
大良白银流入中国,白银货币化趋势
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人集团形成
专业性市镇涌现,城市经济职能强化
社会风气的显著变化:
农业人口“弃本逐末”、工商业竞争激烈、金钱崇拜观念和追求奢侈高消费之风盛行、逾越礼制现象日益普遍
角度(7)乡绅阶层形成与宗族制发达——明清社会结构变化的新特点
关注:
乡绅含义、乡绅势力的兴衰(明后期——清前期)、乡绅在社会基层管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代表官方在基层社区内部发挥统治功能(主持参与公共工程建设、慈善活动、灾荒赈济、地方志修纂、社会治安等),另一方面也时常代表基层社区的利益与贪污不法官吏斗争,向官府乃至朝廷反映基层社区的要求和愿望。
宗族制是失出现于宋朝发达于明清的具有一定独立、自治色彩的农业社会群体。
它包含祠堂、族长、族谱、族规、族田五大构成要素。
宗族制的发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基层管理组织的作用,与保甲互为经纬共同为国家服务。
族权与绅权合一十分常见,乡绅往往又是宗族首领,其在地方管理方面的作用,多是通过宗族进行的。
族权也与国家政权存在一定矛盾,特别是在宗族观念强大地区,不同宗族间个人纠纷有时会演化为大规模宗族械斗,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