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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田地用工合同

农业田地用工合同

  篇一:

农业土地租赁合同

  农业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的亩合法持有土地(包括该范围的水电设施)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以苗圃、种植、农庄、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

  二、租赁年限及租金事项

  1、该土地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2、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手续后,乙方在三个月内交清当年的租金。

如政府工商部门不批准,甲方五日内退回定金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和干扰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田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责全部责任。

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租赁期开始前,清理完毕该土地和周边设施(沟、渠等)中对乙方生产有影响的作物和其它杂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渠、堰取水及道路。

  3、合同签定之日起到合同生效前,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5、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并按时支付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并负责维护甲方提供的水利电力设施。

  6、乙方在租赁期间,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可以建设部分生产、生活及办公用房,如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甲方应给予大力协助,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报批手续。

  7、在土地租赁期间,如与外部友邻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负责交涉解决。

交涉结果使土地面积增加或减少,其权利、义务归甲方。

  8、在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一、双方协商解除的。

  二、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国家对该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种植物,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

  三、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四、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起诉;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一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租,且乙方在该地租用上有优先权。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3、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

  年月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日

  篇二:

农业开发合作协议

  农业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在农业领域具有前瞻性发展策略和管理运营团队,乙方拥有优质水稻流土地、水稻种植资源优势,双方为共同推动乙方农副产品的品牌战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为乙方打造一个专为生产有机水稻的种植基地,实现生产、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整体优化。

  双方均保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运用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农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进行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承包权人为乙方。

  甲方负责为乙方以上土地的种植、生产、深加工以及包装工提供跟踪指导服务,在此基础上为乙方打造有机水稻基地。

  甲乙双方实现各自目标任务时,将通过协议达到共同打造、连合开发农副产品的企业间的互利合作。

  为了实现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以及彼此之间的强强联合和诚信互助,乙方应积极注入资金打造有机水稻基地,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申请政府优惠产业政策的支持的指导和编写有机水稻认证等相关项目文件资料。

  甲方应积极加强乙方企业知名品牌的打造、销售团队的构建、销售渠道的覆盖、本地农副产品基地的打造工作。

  乙方应要大力寻求政策的资金扶持。

  对于乙方投入资金多少由乙方自主决定。

乙方投入的资金,应根据商业运作的需求稳健、持续的投入,而不是采取盲目的一次性投入。

  甲方为乙方编纂的有机水稻认证等相关项目文件资料具有知识产权。

  甲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乙方种植基地申请税收减免、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帮扶等优惠政策,甲方在申请过程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发生费用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方可进行。

  政府为乙方种植基地发放奖励以及项目资金,甲方双方按照甲方%,乙方%进行分配。

甲乙双方均保证分配资金应于本合作协议的运行。

  第三条、工作开展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指派代表负责为本协议的合作负责。

乙方指派代表负责为本协议的合作负责。

  代表职权:

  接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负责完成公司部门的本职工作。

  协调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并适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风险预警评估。

  第四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

  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相对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五条、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地: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XX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地: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20XX年月日

  篇三:

田地承包合同

  田地承包合同

  甲方名称:

张金芳身份证号:

  乙方名称:

身份证号:

  合同依据

  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订立合同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从20XX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大写:

)亩承包给乙方。

  五、流转价款:

乙方向甲方以年为单位支付田地承包费,承包费为每亩500元/年,合计。

  六、支付方式:

自承包之年起的下一年稻季收割时付款(每年12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不拖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

  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及属于甲方土地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田地流转承包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属于甲方的农田补助归属甲方,如农业田地直补归甲方所有。

田地经营期间所需要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支出,田地秸秆焚烧补贴费流转经营期间归乙方所有。

  甲方: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篇四:

承包田地合同

  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调整,兹有甲方承包乙方土地来种植葡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经双方多次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乙方土地的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后,甲方想续包可享受优先权。

如甲方不再租用,甲方应恢复土地原样归还乙方。

  二、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亩按每亩元计算,共计人民币元,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三、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甲方负责支付租金,乙方负责土地转租前的一切事宜。

  四、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公共性用到此地,所赔偿的归甲方,土地赔偿归乙方。

  五、此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背合同内容,如一方违约将负责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关于葡萄园转包协议

  为了使葡萄园得到进一步发展,生产更多更新的优质产品,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带动更多的群众共同致富,由于甲方年龄偏大,精力不足,特将葡萄园转包给乙方周月红,现将有关转包事宜特定如下:

  一、必须认真学习科学知识,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好果园。

  二、爱惜土地资源,坚决执行“土地承包协议”中的一切规定,特别重视土地承包费的上交。

  三、严格科学管理果园,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实行增收节支,发挥果园最大效益。

  四、承担现有果园的债权债务,严格诚信交往。

  五、认真对待周边群众关系,力争和平发展。

  以上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兔西村委会壹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

鉴证单位:

  代表:

  乙方:

  年月日

  集体土地转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本社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协商,同意将本社的土地集体转包给外地老板。

现各户代表签字如下:

  篇五:

农业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发展市新型高新生态农业及其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甲方向乙方发包位于县的土地10万亩土地,由乙方承包建设新型高新生态农业生产及发展用地“生态农业发展基地”。

现甲乙双方就承包合同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用途:

  构造新型高新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及集科研、科教、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新型高新生态农业裙带(大庄园)。

  三、承包范围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县的土地面积约10万承包给乙方,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为界,具体界限以红线图和双方划定的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50年(最好70年),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租金计算方法:

  1、生地即新开垦的土地荒地,前七年免地租金,以后每亩每年

  (RMB),每十年递增20%,即第二个十年元(RMB),依此类推。

新开垦的土地(耕地)应享有国家补贴,此款由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领取。

  2、熟地即已开垦种植的土地,前三年(开发期间)免交地租,以后每年每亩20%,依次类推。

  3、乙方将承包的土地分三年开发,第一年开发10000亩至30000亩,第二年开发不少于40000亩,余下的土地第三年开发完毕。

以上用地以实际开发面积为准计算租金。

未缴租的土地甲方有权继续种植短期作物,但不能种植长期作物,否则开发时不做任何青苗补偿,缴租后甲方需在四个月内移交土地给乙方使用,逾期租金抵下一年地租,并补偿乙方投资损失。

  五、缴款方式:

  1、每年的承包金一次性付清,即每年的1月10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否则甲方有权干扰乙方下一年度的生产及追究由此引起的损失及滞纳金。

  2、双方签下合同后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100万元(RMB),待乙方三年内开发完毕退还给乙方。

  3、承包范围内的山坟、树木、财产及地面影响种植的附着物等的清场费由甲方负责清理,清场后办理移交手续,给乙方进场。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土地拥有完整的发包权。

  2、签订合同后甲方以收到乙方合同保证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给乙方(祥见《承包法》第

  23条、38条),每1000亩办一个证,第一批办证30000亩(即三十个),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后乙方每开发10000亩甲方就负责办10000亩权属证书。

依此类推。

  3、乙方进场后,甲方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做好《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补贴的各项工作,如种子、肥料、农机工具资金等的申请补偿事项。

乙方新开垦的土地(耕地)按当地享有每亩1500元的补贴,该款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领取。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立项及生产经营等的各项手续,立项名称:

  5、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用水需按当地居民供水、供电标准收取。

  6、教育村民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放牧,不得破坏乙方的生产和一切财物设施。

  7、甲方保证提供乙方从公路到租地内管理中心有十二米宽以上的道路通行(用地),道路两旁的绿化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承包范围内有三箱电源的使用

  9、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承包金或相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文明生产。

  2、负责土地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水、电、路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按时缴清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和电费、水费及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

  4、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用电、用水及生产安全。

  5、承担生产中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6、积极推广科学管理及科学种植,更好更快地发展新型高新生态农业。

  7、积极参与地方城市精神文明、文化的建设,为地方政府贡献财力和物力。

  七、经营管理:

  1、在承包合同期内,乙方全权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对土地进行具体改造、规划和建设(包括将低洼田改为蓄水鱼塘等),土地使用权、种养权、经营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2、乙方如因开发需要建设办公住宅(工人宿舍)科研科教、旅游休闲设施、饲料加工厂、牧场、仓库等永久性设施,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当地国土等有关部门办理准建审批手续。

  3、除有关国家政策规划必须禁止或需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的项目外,乙方可自立农业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

  八、土地的征收和补偿:

  

(一)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及市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积极配合征地谈判,随时搬迁。

  

(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征地,因市政府征地时,甲方应本着有利于乙方发展的原则,做恰当的土地置换或搬迁,协调乙方向征地方争取合理的投资补偿、青苗费及搬迁费的有关补偿。

  (三)补偿办法:

  1、征地补偿时,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一切作物和建设的补偿及经济损失和搬迁费归乙方所有。

  2、补偿洽谈,属甲方获得的补偿由甲方与征地方协商,属补偿给乙方

  的由乙方与征地方协商。

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补偿手续。

  3、在当年7月1日前征地的当年的承包租金全部免除。

当年7月1日后征地的,当年的租金免缴半年。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如遇地震、雪灾、洪灾病虫灾害、风灾、战争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2、如甲方违约的,甲方必需赔偿乙方已投入的全部资金(乙方投入的全部资金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评估后方能为准),并按投入资金处罚50%。

  3、如乙方违约,甲方即收回土地,并接管土地上的所有作物和附着物并不不予乙方做任何补偿。

  十、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期满或土地被征收后,合同自然终止。

  2、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都应按实际情况协商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

  3、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可动产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有意继续承包则双方协商取得共识后延长合同期或另订合同。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4、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见《承包法》第39条),若乙方需要转让或变更本合同,须报甲方同意。

  十一、其他:

  1、为维护甲方的经济发展,甲方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组织客商进入本园参观时,乙方应免收门票,热情接待和介绍。

  篇六:

田地承包合同范本格式

  《田地承包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

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

(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

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XX/hetong/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耕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村×组×块×亩(其中旱地×亩、水地×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定购任务和政策规定的各种税费任务,并督促其承担和履行对集体的各种义务。

  2.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3.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国家用于扶植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物资等供给乙方使用。

  4.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等生产技术和管理销售服务。

  5.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2.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对农业经济的宏观指导.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任务。

  3.全面完成按土地分配的定购指标和上缴的农业税费任务,以及按承包土地分配的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乡村筹款。

  4.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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